央企是我国国企的主力军,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与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密切联系的行业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国有资产按其使用途径可以分为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在经营性资产中,根据政府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权限进行划分,国企被分为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企和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企。
在我国,对央企的定义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界定,其中广义的央企包括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国企,包括提供公共产品的国企、提供自然垄断产品的国企和提供竞争性产品的国企;部分隶属于金融行业的国企,主要是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管理的国企;隶属于国务院其他部门或群众团体组织管辖的国企。而狭义的央企则是指由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国企。此外,由于个别央企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中承担着特殊的责任,所以直接归国务院管理。
截至2018年1月,由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央企共有97家。本书定义并研究的央企是隶属于97家央企集团,且在中国沪深A股上市,并由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二级和三级央企上市公司。
混合所有制是我国国企改革的基本方向,完善的产权制度改革是国企改革的基础,健全的现代企业制度和规范的治理机制是其进行改革的主要目标。我国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政策制定方面先后经历了初步探索、制度创新、进一步推进和全面深化四个阶段(周娜和鲍晓娟,2017) [74] 。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应采用“分类改革”的方式进行。按照国企的功能将其划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并对不同类别的国企采取不同的资本运作方式进行改革。对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领域和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企,采用国有全资、控股或业务板块独立运作等方式;对于其他商业类国企,尤其是主业处于充分竞争的行业和领域的国企,原则上按照市场化要求,通过资本运作引入其他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改革。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现方式主要有开放式改革重组、整体上市或核心上市、员工持股和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庄序莹和丁珂,2016) [82] 。
本书将研究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央企定义为:在企业中引入了能参与公司治理的非国有资本(单个非国有资本股东持股比例在5%及以上)并由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央企集团下属的二级或三级央企上市公司。
央企是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柱,在很多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中占据着大量的社会资源,承担着主要的经济责任和政治责任。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央企在引进民营资本、社会资本和外资资本等各种非国有资本的过程中,一方面,国有资本通过与非国有资本的深度融合实现优势互补,提高国有资本的活力,增强非国有资本的实力(张卓元,2015) [97] ,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杨志强等,2016) [95] ,实现两种资本各自价值的保值和增值并为企业创造价值;另一方面,在为企业带来经济效应的同时,相应地带来了社会效应的提升(吴振宇和张文魁,2015;潘妙丽和邓舒文,2015;庄序莹和丁珂,2016) [84,85,82] 。
资本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资本管理的主要内容是通过资本的聚集与吸纳、组织与优化、流动与扩张(吴振信,2006) [116] 对企业资本结构进行优化,提高资本的投资效率和资本收益,最终实现资本的保值和增值,并为企业创造价值。央企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承担着重要的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通过引入非国有资本可以提升央企中国有资本的活力和非国有资本的实力,在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同时完善公司治理能力。央企在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首先,通过国有资本产权属性的政治关联优势实现资源获取和壁垒行业准入便利的优势富集效应,并以该优势为基础为自身带来资本的聚集与吸纳效应。其次,非国有资本的进入能够带来提升企业活力并提高公司治理能力的鲇鱼效应,最终提高企业资本投资效率。再次,通过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的深度融合实现优势互补,在资本的组织与优化中实现资本结构的优化,并在资本共生系统中实现两种资本自身的价值创造和企业的价值创造。最后,由于资本的流动和扩张不仅在企业所有者之间流动,还在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因此资本管理视角下的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还存在着基于利益相关者的社会效应和以资本投资效率和资本收益为核心的经济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