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80年代“创新系统”概念提出以来,大量的研究者不断丰富和完善其理论体系、研究方法和案例研究,“创新系统”一词也频繁出现在各个国家或地区的官方战略文件之中,成为各国创新战略与政策管理的重要指导思想。比如,在20多年的政策实践中,芬兰一直将“创新系统”理论作为制定科技政策的重要基础;瑞典将其中央政府的创新管理机构直接命名为“创新系统管理局”(VINNOVA);美国国家科学院最近也将“创新系统”作为分析美国科技政策的框架(Lundvall,2002)。OECD、欧盟、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世界银行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广泛采用“创新系统”的方法来研究和思考创新发展问题。
但在创新系统理论广泛流行的同时,学者们开始注意到“创新系统”概念的模糊性和实际应用的困难性(OECD,2002)。创新系统缺乏普遍接受的统一定义(见表2-1)。从这些定义可以看出,创新系统强调了相关主体(大学、企业、政府等私营和公共部门)的联合构成和互动联系及其所根植的组织网络和制度体系,但对于创新系统究竟是什么系统(比如,制度系统、社会网络系统、经济系统、产业系统等)以及系统如何组织运行,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实际上,创新系统是整体经济系统中围绕新知识和新技术的产生、应用和传播而组织运转的一个子系统,只是其组织运行机制与传统经济部门有所不同。因为不满新古典经济学关于技术创新的解释,Nelson、Freeman、Lundvall等经济学家发起了对创新系统的讨论和研究,旨在突出和强调为主流经济理论所忽视的“创新”,并采用多学科融合的方法来集中研究“创新”组织运行机制的特殊性及其对经济发展的作用(Sharif,2006)。正因为挑战和驳斥了新古典经济理论,创新系统理论的建立和发展摒弃了主流经济学的理论体系,而广泛采用国家主义、社会历史、制度文化等分析方法,使得后来者已经遗忘了“创新系统”本来的经济属性。然而,创新系统理论的开创者们自始至终都坚持着创新系统研究的经济基础。比如,Nelson和Winter以规范的经济学研究范式为基础,引入新古典模型所不能涵盖的非均衡调整的“特殊要素”来构建动态的技术创新和经济演化模型;Lundvall(2002)指出创新系统是通过将知识引入经济甚至社会来运作的,其发展和绩效依赖于经济、社会和政治结构;Freeman一直坚持在宏观经济层面研究创新系统(Sharif,2006)。国内一些学者也日益强调创新系统的经济属性。比如,张陆洋等(2009)提出国家创新体系包含了基于企业存在前提下的创新经济体系、基于现代科技企业创业的新经济体系及国家为支持创新的财政体系和为支持创业的风险投资金融创新体系;尚勇(2009)阐释了知识的商品性、知识创造价值的再生产过程、知识产业与经济的特征及知识社会形态。
表2-1 创新系统的相关定义
续表
在采用创新系统方法时不能因为强调制度、网络、社区等要素而忽视其本源的经济属性和经济传导机理。随着新知识、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其向社会经济的全面渗透,创新已不仅是驱动经济发展的要素或工具,而且日益成为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创新经济部门和知识型产业。美国、日本以及欧洲各国纷纷提出了“知识经济”的概念和战略目标,欧盟在2000年提出的“里斯本战略”确立了在2010年前使欧盟成为“以知识为基础的、世界上最有竞争力的经济体”的目标。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有必要整合创新系统和知识经济理论,不仅要看到创新系统的知识产出、知识供给及其对经济的驱动作用,而且要认识到创新系统本身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经济部门和产业系统,在驱动其他部门发展的同时对整体经济发挥着强大的支撑作用。
随着知识创新与经济社会高度、融合地发展,知识已经不再仅是一种生产要素和解决问题的“工具”,而日益表现为一种能够直接创造财富的商品和资本,而且知识是通过直接应用于知识来创造新的知识和新的财富。也就是说,知识的消费、生产和价值实现已经构成了一个具有闭合回路的经济循环体系,知识创新不再仅是依附于整体经济的服务部门,而是成为支撑整体经济的产业价值体系。Rooney等(2005)也指出,“知识经济”(Knowledge Economy)已不再是以知识为最重要生产要素的“知识为基础的经济”(Knowledge-Based Economy),而是通过智力活动实质性地创造财富的经济。
由此,我们认为知识创新是一个知识—资本—知识再生产的经济循环过程,其组织运行构成整体经济的一个子经济系统,即创新经济体。据此理解,本章将“创新经济体”定义为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围绕知识创新和创新成果的经济价值转化活动所形成的社会经济综合体(见图2-1)。也可以说,创新经济体是能够直接或间接创造财富的知识和由知识所转化的财富以及它们之间所结成的各种创新价值链关系的总和。通过知识的传播、扩散、利用和价值交换,创新经济体向外(整体经济)提供创新形态的产品或服务;在内部,创新经济体以特定的制度、网络和社会互动为基础进行知识的生产和创造活动,而这些活动的组织与实施也是基于价值交换的创新要素生产、消费、分配和使用的经济过程。如图2-1所示,资本的投入激活了知识和其他创新要素,促进其实现以新知识创造和应用为导向的创新,而通过与产业经济体系的交换实现创新价值和资本增值,价值增加的利好将带动更多的资本投入创新,进而扩大知识创新的再生产,从而在创造创新价值的同时强化对创新要素的需求和凝聚力,形成累积循环增长的创新经济体系。
图2-1 创新经济体的创新价值循环链
资料来源:程郁,王胜光.创新系统的经济学新释:创新经济体[J].中国科技论坛,2010,170(6):17-24.
从功能结构上看,创新经济体包括知识创新体系、知识转化与应用体系、产业创新体系以及创新金融体系4个子系统。
知识创新体系是通过科学研究获得新的基础科学和应用知识的系统,由教育、科研机构以及企业研发部门或研发型企业构成。从图2-1的下半部分可以看出,知识创新能力由系统内的知识存量和创新基础决定。知识型主体的聚集与网络将形成知识社区,知识社区能够通过内部的语言和面对面的互动促进默会知识的交流、转化和新知识的产生(Wenger et al.,2002)。创新主体以经济发展和未来科技战略需求为导向调动和组合知识、人才、设施、服务等创新要素,在学习、消化吸收和应用储量知识的基础上发现潜在创新的机会,通过创造力的激发、创新社区的实践、反复的试验以及持续的知识积累创造出新知识和新技术。而新知识又将沉淀下来巩固和强化创新经济体的知识基础,从而提升知识创新能力,实现知识创新的积累式增长。与创新系统理论不同,这里强调知识创新是一个经济过程。创新主体对创新资源的调动与组织是通过对人力资本、知识产品和配套技术服务的购买实现的,在知识的消费中实现知识创造,相互服务的创新主体共同构成了知识生产—交换—消费—再生产的知识创新产业生态和经济微循环体系,对其他系统形成知识和高智力人力资源的供给。
知识转化与应用体系是通过对科学知识和技术成果进行以产业和用户需求导向的应用性再开发来实现创新成果的实际应用和经济价值转化的系统。它是以科研机构(或部门)为主体的知识创新体系、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创新体系以及由政府支持和搭建的知识推广与应用体系共同构成的混成组织体系(Etzkowitz and Leydesdorff,2000)。知识转化与应用体系是最具有创新活力的动态系统,通过与产业部门的有效对接和价值交换不断激发和激励着新知识创造活动的产生。该体系是创新价值连通的关键枢纽,建立了从知识创造—应用转化—价值实现的创新价值链循环。图2-1的中间区域描绘了知识转化与应用的价值循环机制,三条循环回路实现了知识—资本—知识再生产的转化。第一,科学技术的原创性和突破性创新为社会带来新知识和新技术,新技术体系的形成和向社会经济领域的渗透将引发产业经济的根本性变迁和社会经济的跃迁式发展(比如,科技革命所引发的社会经济范式的转变),而国家对基础和前沿科技的大力投入将保障持续的新知识创造,为未来经济的发展提供强大的驱动力。第二,产业部门积极应用新知识、新技术来提高和改善生产力,实现创新驱动的产业发展与增值收益回馈反哺知识创新体系的良性循环,并在产品与市场对接、企业分工协作的过程中发现新的知识与技术创新机会。第三,随着产业和整体经济社会对知识的需求日益提高,知识创新成为可以直接商业化的知识产品或服务,如专利或非专利技术、技术服务、教育培训以及知识出版物等,形成了知识直接资本化和商业化的新兴知识服务业业态。知识型产品或服务一方面提供给产业部门,支撑产业技术创新;另一方面提供给知识创新部门,服务于新技术的开发和新知识的创造。
产业创新体系是实现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规模化量产、商业模式创新及最终产品或服务销售的产业经济系统,由产业研发机构、竞争性的主导企业群、辅助与配套企业群、客户与市场以及相关设施与支撑服务构成。企业以客户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吸收和转化相关的创新成果,并通过纵向和横向的产业网络带动关联企业的互补性创新,整体提升最终产品或服务的附加价值。技术创新所带来的增值收益将激励企业竞相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与知识创新部门的联合与互动,扩大以产业为导向的知识与技术的再生产,从而形成研发(或技术购买)—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丰厚的技术垄断性收益—再研发的产业创新循环价值链。
创新金融体系是支撑知识创新及其成果转化的金融系统,由银行、担保机构、风险投资、资本市场、产业基金及公共财政等金融机构共同构成。理论上说,上述几条创新价值循环链如果畅通无阻是能够实现创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而知识创新是一项高投入、长周期和高风险的活动,往往会出现创新价值链循环的滞延或中断,因此创新金融体系对于延续和扩大创新经济循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由于知识与技术外溢性的存在,企业难以收获技术创新的全部价值,知识创新被视为半公共产品,公共财政资助是知识创新体系的重要投入,特别是对基础研究、共性技术以及公共技术平台的支持,强化了创新的基础与能力。但创新经济的自我循环发展更需要切合知识创新需求的创新金融体系,即包括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板、科技企业债券、科技担保与保险等多层次的科技金融服务,将闲置的产业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知识创新活动,使资本有效转化为知识和未来经济的生产力。比如,美国以养老基金为强大资金供给主体的风险投资、纳斯达克创业板市场、各类中介机构以及完善的法律制度构成了发达的创新金融市场,支撑着美国创新经济高潮迭起的发展。创新金融体系通过资本的募集、投资和退出,助推了创新经济的繁荣并实现了资本的高额创新回报,形成资本—知识创新—资本增值的创新资本链循环。
在政策实践中,创新所引发的变化或变革受到高度重视,各个国家和地区都竞相加大创新投入和供给,却忽视了创新经济“循环流转”体系的整体性构建。创新会对原有的经济制度体系产生“创造性破坏”的影响,但也绝不是完全的经济“脱轨”,而是要重建一种适应于创新内在发展规律并能够支撑创新持续发生的新经济运行轨道,即通过适应性的经济和制度条件保障创新的要素供给、产品生产和价值实现各环节的顺畅连接,建立起创新经济组织的“循环流转”机制,由此才能形成真正的内生驱动的“熊彼特创新经济模式”。
本章提出创新经济体的概念正是要强调围绕创新所建立的这种新经济的“循环流转”机制。因此,创新经济体首先是一个集生产与消费、供给与需求于一体的经济体系,生产服务、生活消费、工作劳动、市场交换和价值分配关系相互依存与连接贯通,具有要素与价值动态“循环流转”的本质经济规律。同时,它又是一个以创新为核心灵魂的特殊经济系统,是由知识要素、知识产业、知识商品或服务及知识型消费共同构成的创新经济体系。“创新”深深嵌入每一个经济环节和每项社会经济活动中,知识创新成为生产的要素、消费的商品或服务、市场交换和价值分配的基础。由图2-2可以看出,创新是整个经济的核心,以政府、企业和风险资本对创新的持续投入为基础,不断增加的创新供给将通过人力资本、创新型企业、知识型产品或服务与要素市场等各种渠道渗透到经济体系的各个环节,从而使生产要素成为以知识、技术和人力资本为特征的知识型要素,产业成为应用新知识、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生产新产品的知识型产业,商品成为具有高知识含量的传统商品、新商品或服务,消费也表现为以体验新产品、追求高端知识文化为主导的知识型消费。在这一过程中,创新使企业获得超额利润,激励其加大创新投入力度,并以高额酬金(包括高薪雇用、技术奖励、股权激励以及购买技术和委托研发等多种形式)组织和调动高端知识劳动力持续创造创新型的产品或服务。而高收入预期将驱动更多的人加强学习和投身于知识创新劳动,从而造就一批高智力人群,一方面为企业的创新活动源源不断地供给知识劳动,另一方面形成对创新型产品和知识文化服务具有特殊偏好的消费群体,在高收入的支撑下构成对知识型产品或服务的强大现实购买力。只有创新需求与创新供给有效对接、创新价值真正实现后,才能按照技术、人力资本的贡献使知识劳动力获得其应得的劳动价值,从而才能形成强大的知识创新购买力,建立起维持创新经济可持续运转的反馈回路。这是一个简单的创新经济“循环流转”过程,但反映的是创新经济组织运行的基本规律,强调了创新经济系统内在的紧密价值关联和相互之间匹配协调发展的需要。
图2-2 创新经济体的组织运行流程
资料来源:程郁,王胜光.创新系统的经济学新释:创新经济体[J].中国科技论坛,2010,170(6):17-24.
与传统经济体系不同,创新经济系统不是一个均衡的经济体系,而且正是这种不均衡成为其持续创新和动态演进的强大驱动力。因为创新资源的相对稀缺性和创新成果的独占性,创新经济市场更近似于垄断竞争市场,在各个市场交换环节,交易价格总是高于实际成本的。比如,产品或服务总是按高于其边际成本的价格销售,企业家才能够获得超额利润,从而有动力和能力对创新进行持续投入;各要素所创造的平均边际产品价值总是高于其所获得的平均边际报酬,从而才能够弥补创新的高风险成本,吸引市场投资者对创新前端要素的投入;知识劳动者的工资率总是高于市场均衡的工资率,从而保障对创新劳动者的有效激励,而且知识劳动者对创新劳动有着强烈的偏好,愿意牺牲更多的闲暇时间来投入学习和创新,从而提高获得丰硕创新成果的可能性,创造出高于其自身劳动价格的创新产品价值;消费者的边际效用总是高于其所付出的产品或服务价格,从而使消费者总是很欣然地采用和接受新的知识型产品或服务,保障了创新产品或服务实现价值增值(见图2-2)。这种不均衡的经济“循环流转”在完成各项要素分配后能够使整体经济获得一定的创新价值剩余,而这种创新价值剩余又会通过各种机制转化为对创新的投入和积累。
对创新投入的高资本回报率催生了风险资本业态,专业化地对创新活动进行长期性权益投入;创新的外部经济效益和巨大的社会回报使政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了对创新的直接投入和间接引导投入。但从研发到最终的价值实现一般要经过漫长的过程,并且创新成果的转化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很多短期内看不到任何市场价值的基础性创新可能在未来产生预想不到的巨大社会经济价值,这使得对创新先期的持续性投入尤为重要。只有先拥有深厚的知识积累、充分的创新储备和强大的创新能力,才有可能通过对创新资源的创造性组合与集成、适应性产品或服务的开发积极抢抓和创造新的市场机会。因而,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对创新的战略性投入,为未来的竞争力建立充分的创新储备。发达国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的力度,目的就是维持创新所带来的经济政治垄断优势,在全球范围内攫取创新价值剩余;同样,发展中国家也不惜血本地向创新投入,也是希望抢占重要的经济技术战略地位,分享潜在的巨额创新价值剩余。但不论创新的投入和供给如何重要,如果不能发展起最终吸收创新成果的消费群体、建立起促进创新成果转化与供需对接的适应性组织机制、形成完整的创新经济“循环流转”,任何一个国家或区域的创新系统都无法成为一个能够持续稳定运行的系统。
前面描述的是一个简单的创新经济“循环流转”过程。随着创新经济和各产业环节的细化分工,一个主导的创新产业将带动和衍生出多个关联产业和创新服务业,多元、相互依存、互为服务以及与价值链紧密关联的产业部门将自发形成创新产业网络及相应的子循环系统,所有创新产业子循环系统的相互嵌套、交织融合及其与最终需求的协调发展整体上就构成具有丰富知识型产业业态与经济组织形态的创新经济体(见图2-3)。比如,电子信息产业作为一个典型的知识型产业,其兴起和发展带动了计算机、通信及其辅助设备、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软件、各类应用型电子产品、数字内容、信息服务以及相关设计、测试、咨询、培训服务等一系列创新产业的发展;各产业内有着数个“专而精”的细分产业,相互之间紧密联合和协作,形成了内部自成体系的产业子系统,如设计、测试、封装、整合组件制造商(Integrated Device Manufacturer,IDM)制造、专业代工制造等细分产业,共同构成了集成电路产业体系,为整体系统的某些产业提供专业化的产品或服务供给,并对另一些产业产生强大的需求拉动。电子信息产业一方面直接向创新型需求者提供多样化的新型电子产品或创新信息服务,另一方面通过影响和渗透各传统产业领域使大众成为其间接的消费者,由此整体上构建起了庞大的电子信息产业经济体系。类似于电子信息的各类新兴知识型产业(包括高新技术制造业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在一定区域内聚集并结成紧密产业链、价值链和社会网络关系,只要其对内能够形成一定的互为供需的经济循环,且对外构成强有力的创新型供给和需求,整体上就可以称为一个创新经济体。
基于上面的分析,本章认为一个成熟稳定的创新经济体需要具备四大基本条件。第一,最终消费需求模式向知识型和创新型的根本性转变,与总体人群的知识能力与文化素质有关。技术溢出及由技术所推动的经济增长与教育有很大关系(Nelson and Phelps,1966),只有总体人群的知识层次水平提高才有可能广泛地推广和应用高端的知识型产品或服务,形成购买和使用创新型商品的主流消费形态,从而实现创新价值并保障经济“循环流转”的回路畅通。比如,很多学者都证实了教育是影响计算机和网络广泛应用的重要因素(Guillen and Suarez,2005;Wunnava and Leiter et al.,2009),因而在受教育程度比较高的地区各类网络创新价值得以更快地实现和流转,网络创新与网络经济也更加活跃与繁荣。根据罗杰斯(2002)的创新扩散理论,创新事物要在一个社会系统中全面扩散,首先必须有10%~20%的人群率先采纳这种创新物,所以创新经济的发展首先要有一批喜欢尝试新事物的创新型消费者。波特(2002)也曾指出,内行且挑剔的需求者是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条件,高端的知识型需求将是激发新创新活动的重要动力。
图2-3 多元产业关联嵌套的创新经济体
第二,科技创新人员以创新为乐并以创新成果的转化利用为其社会价值目标,对他们的收入分配方式是按需分配和技术收益分享相结合。一方面是基本收入能够切实保障其社会生活需要,科研活动也有充分的财力支持,从而使他们可以不为生计和课题发愁而能够专注于科技创新;另一方面要让知识创新的劳动力参与创新价值的分配,从而更好地激励他们推动成果的转化应用。
第三,企业部门的利润最大化选择是通过持续创新实现超额利润,这既需要企业自身发展模式由要素和资本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也非常依赖于整体经济环境的转变与有效政策制度的引导和保障。
第四,在制度和政策上,需要有效界定和保护创新的产权,并合理确定创新要素、产品或服务的价值及其收益分配机制,从而建立起规范的创新经济市场秩序,激励真正的创新者,保障创新经济实现自我强化的良性市场运转。此外,从形态特征上看,创新经济是以多元化知识型服务经济为主的经济形态,并需要一种扁平化的组织结构来支撑起发展(比如,半自治的网络组织)(Stiglitz,1999)。多元经济互为供需的关系能够建立起完整的“循环流转”机制,保持经济系统的稳定性。同时,多样性能够促进学习和竞争,避免趋同带来的锁定和收敛,从而使创新经济体具有快速响应变化并动态创造变化的能力。而扁平化和网络型的组织结构更有利于广泛利用分散化的创新资源和促进创新与市场的连接,但这种新的组织结构也需要公共政策引导各类跨越组织边界的连接性组织建立和发展,如合作创新中心、创新联盟、技术转移中心、开放创新平台等,以此促进知识创新向要素部门、生产部门以及市场的溢出和扩散,提高技术转移的效率和知识转化的效果。
在知识创新日益成为一种直接创造财富的经济形态的时代背景下,本章从经济运行的角度对创新系统概念进行了新的阐释,并提出了创新经济体的概念,详细描绘了创新经济从生产、交换、消费、分配到知识再生产的“循环流转”体系及其组织运行机制。创新经济体提供了一种全视角的分析方法,可以避免长期以来片面重视创新投入和产出的研究思路和政策导向,将创新系统作为一个生产与消费、供给与需求内在统一的经济系统来看待,强调的是系统内的协调性、匹配性和整体的可持续创新发展能力。以创新经济体的分析思路来审视我国的创新发展,就会发现我国创新绩效明显提升(比如,研发投入、科技论文发表以及高技术制造业规模等指标已位居世界第二)的背后潜伏着严重的供给与需求结构性失衡的问题,体系完整、协调运转和良性循环的创新经济体系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虽然我国是高技术产品的“大国”,但国内的高技术产品消费却很疲软,90%左右的高技术产品均出口(OECD,2008)。从高技术产品出口的结构上看,尽管以“三来一补”为代表的加工贸易占我国高技术产品贸易出口的比重近年来有了明显下降,但2018年其占比仍高达59.6%,并在电子技术、计算机集成制造技术、光电技术和航空航天技术等高端技术领域存在较高的贸易逆差。因而,实际上,我国强大的高技术制造能力的背后是技术创新源头和价值实现的消费终端“两头在外”的格局,创新经济的“循环流转”受到阻断而无法形成创新能力自我加强的机制,这样的高技术产业实质上只是一个高技术产品制造的低端环节,在外部供需环境发生变化时容易陷入危机。
第二,创新产业的结构不合理,服务业的比重偏低,制约了多样化创新经济形态的发展。据世界银行统计,当前全球服务业产值所占比重平均已超过60%,发达国家甚至超过70%,其中,生产性服务业在服务业中所占比重超过70%,现代服务业产值已超过了服务业总产值的50%。而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还严重滞后,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为553977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4.5%,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在第三产业中的占比达到50%。2020年美国GDP中,服务业占比则高达81.5%,其中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一半以上。
第三,全体人口受教育的程度偏低,抑制了创新型需求的形成和发展。美国年龄为25~64岁的人口接受过高中以上教育的占88%,远高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工业化国家67%的平均水平。在OECD国家中,25~34岁的受过高中及高中以上教育的人口比例,由1965年的43%上升到了2015年的84%。根据我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底,每10万人中15467人拥有大学文化程度、1508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占15~64岁年龄人口的44.5%。这极大地限制了知识型产品和创新型产品在我国的采用和推广。
第四,从创新到市场价值实现的组织机制与制度保障尚不完善,创新经济的循环回路受到阻断。目前,因为存在科技立项与评价缺乏市场导向、激励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健全、保护知识产权和创新收益的制度环境尚不完善等问题,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30%,而发达国家是60%~70%。同时,由于我国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差、诚信不足,政策上又缺乏对创新技术和产品市场的培育,很多创新性较强的企业都不愿意做国内市场,而更愿意开拓外销市场,这加剧了我国创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
基于上述的认识和判断,本章认为我国急需改变长期以来供给偏向型的创新政策体系。未来的创新战略应当以系统构建创新经济健康运行的“循环流转”机制为目标,将提升总体人群素质、启动国内创新型消费、疏通创新与市场的连接机制、加强创新转化激励、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环境等作为重点任务,建立起能够实现竞争力自我强化和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创新经济体。
执笔:程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