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置疑,我国房地产业的出现、发展和转型与中央政府对房地产的定位和政策导向密切相关。由于我国社会制度的独特性,作为房地产发展的基础的土地和金融始终掌握在国家手中,因此,尽管房地产作为特定产业有其自身供给关系决定的产业逻辑,但中央政府能够通过土地供应和金融政策整体把控房地产的发展阶段。这是我们把中央政府也作为房地产业行为主体之一的原因。
中央政府管控和引导房地产发展的行为逻辑,就是它始终强调“要把握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辩证关系”。正如本书第一章所述,中国房地产在改革开放之后的三个发展阶段中,改革、发展和稳定依次成为中央房地产政策的底层逻辑中的重点。
1998年之前我国房地产按照改革的逻辑发展,主要表现为向社会主义市场化改革的制度探索。先是培养市场主体,让地方政府和企业都计算投入—产出、成本—收益,按照利润原则安排房地产的投入,把房地产从以往政府兜底的福利分房转变为能够“自负盈亏”的产业部门。然后,营造房地产市场化运作的制度环境,完善相关的土地、法律、金融、税收等政策。
在1998—2016年房地产发展的第二个阶段,中央政府的政策重点是“发展”。发展的重中之重是“增长”。因为城市化进程加速,大规模农村人口进入城市需要住有所居;也因为城市化本身依托于对特定空间的改造,城市要成为城市,首先得有高楼大厦、铁路公路、厂房写字楼、商场公园,这都属于广义房地产业;更因为经济发展过程中周期性的经济危机,需要房地产作为经济支柱产业发挥提振经济的作用。这一阶段虽然也存在抑制房价、限购限贷等防止房地产过热的政策,但只是对增长节奏的调整,目的是更稳地增长,更好地发展。
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当发展中的矛盾不断积累威胁社会稳定时,政策的重点就要转向稳定。中国房地产经过近二十年的增长,房价节节攀升,成为人民不能承受之重。房地产对中国经济转型,建设高质量经济体形成阻碍之时,中央从2017年开始强调“房住不炒”,提出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并制定了土地供给和金融方面的规范等。特别是2021年不少大型房地产公司债务爆雷,造成2022年中的停贷潮,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政府开始“保民生”“保稳定”,房地产行业未来的发展将更加稳定。
因第一章即按照改革、发展、稳定对中国房地产发展历程进行了梳理,本节不再赘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同于自由市场经济的本质,在于我国政府对市场具有规范和引导的能力。虽然房地产已经按照市场化原则运行,但中央政府的政策导向依然是我们把握房地产发展趋势的绝对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