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关键目标。” 同时还提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质量、效率、动力三大变革。其中,质量变革是三大变革的重中之重。并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数字化治理成为大势所趋。高质量发展,意味着中国将从“价格”要素主导的市场机制跨入“质量”和“价格”要素双主导的提质增效新时代,实现量质齐升。 随着中国经济由“供给短缺”经济到“供给过剩”经济的转变,产品质量需求层次不断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从“量”的规模需求过渡到对“质”和“量”的双重需求,特别注重“质”的需求。 推进数字化治理、促进产品质量提升是满足消费需求转型的重要突破口。
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市场化推进,中国大多数行业的市场产品数量供过于求,由市场竞争不足阶段逐步发展到市场过度竞争阶段, 中国诸多行业的市场集中度(CRn)、勒纳指数(LR)和赫芬达尔指数(HHI)均证明了这一点。2012年以来,中国总体上进入工业化后期, 市场供给结构急需由“规模”向“质量”转型。竞争性领域层出不穷的产品质量危机,成为阻碍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和改善供给的重要因素。企业要获得竞争优势,必须调整供给结构,实现从“规模”到“质量”的转型。在此背景下,鼓励有效市场竞争,抑制过度竞争的负面效应,推进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转型,数字化驱动产品高质量发展动能接续转换,提升产品质量,是促进产品供给转型的必由之路。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企业为了在竞争中获胜,往往采用价格竞争策略,目的是占领更多市场份额、消化库存等。中国市场化进程中的彩电价格战、汽车价格战、网络平台价格战等,都是以价格竞争为主要的市场竞争方式。在价格竞争中,一些企业不惜采用降低成本、假冒伪劣、掺假使假等机会主义行为获得竞争优势,对同类产品、同行业产品,甚至同区域产品的品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在国家政策引导和产品质量监管下,企业这种低层次的价格竞争策略受到抑制,逐步转向靠品牌、技术、售后服务取胜的质量竞争,以谋求可持续的市场竞争优势。
在致2021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的贺信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增强数字政府效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服务效率。数字化不仅改变世界,而且正在重新定义世界,在产品质量规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长期以来,西方经济学并不缺乏对“价格”问题的研究,从古典经济学到新古典经济学,再到制度经济学,都是以价格为中心的理论研究,都假定同类产品质量无差异,商品交易供给和需求均衡在“价格—数量”框架中实现。但这种分析范式忽略了对产品质量的研究,尤其忽略了数字经济对产品质量的影响。新增长理论中加入了产品质量升级型增长模型(斯托齐模型),认为产品质量升级是由厂商经验积累和干中学引起的,但没有分析影响产品质量升级的现实环境因素。在现实市场竞争中,产品质量会产生现实效用,是决定市场交易均衡的重要因素之一。所以,把产品质量要素纳入经济学分析框架,更系统地分析产品质量决定“人的行为”与环境因素,是具有现实意义的理论研究选择。
新古典经济学框架下的市场竞争理论的不完善表现在:首先,完全市场竞争假设脱离现实。完全市场竞争具有完全理性、信息对称、进出自由、质量同质等特点,这些特征远离市场竞争现实,尤其是网络交易市场的市场竞争现实。其次,在竞争工具研究上存在遗漏。西方经济学的中心理论是“价格论”,认为价格是市场竞争的中心机制与核心工具。缺乏对现实市场竞争中的重要竞争工具——产品质量竞争工具的分析,所以是有待完善和丰富的经济理论。最后,西方经济学对竞争过程的分析在“价格—数量”框架内进行,忽视了对产品质量的研究,尤其缺乏在虚拟市场条件下对产品质量的影响机制研究。本书把机会主义、信息不对称、有限理性、数字化转型等纳入理论分析框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西方经济学市场竞争理论的不完善。
以西方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均衡理论,不论是交易市场的均衡还是生产市场的均衡,都是建立在完全理性、信息对称、产品质量同质的暗含假定之上。在此假定下,市场的自发作用可以达到生产和交换的瓦尔拉斯均衡,即帕累托最优。此时市场上消费者效用和生产者利润达到最大化,市场处于出清状态。但是,这种均衡分析方法并没有把现实中“人的行为”作为内生变量考虑在内。如果考虑现实市场竞争中的机会主义、有限理性与信息不对称等约束因素,市场交易的局部均衡和一般均衡均难以实现,市场均衡结果会偏离帕累托最优。新凯恩斯主义的非均衡理论建立在工资、价格和就业等宏观分析框架上,缺乏对市场非均衡的微观分析。所以,西方经济学的市场均衡理论是不完善的。
基于上述现实背景和理论背景,本书以“市场竞争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研究”为题,在充分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机会主义、信息不对称、有限理性等现实市场竞争约束条件,重新构建市场竞争对产品质量影响的一般性理论框架,实证分析市场竞争对产品质量影响的非线性关系,从厂商机会主义、信息不对称、多元化监管三个维度剖析市场竞争对产品质量的影响路径,并提出相应的数字化治理机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其指向是鼓励发展市场竞争之路,也是政府对市场失灵的功能性补缺之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鼓励市场有效竞争、顺应数字化转型趋势、促进产品质量提升是现有产品质量管理思路的核心组成部分。但由于现实的市场竞争面临机会主义、信息不对称、有限理性等约束条件,现实的市场竞争未必一定是高效的。因此,在考量市场竞争正向效应的同时,也要注重对被学术界忽视的市场竞争负面效应的重新审视。如何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论证市场竞争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及逻辑,本书在理论和现实两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梳理已有文献发现,大多数文献注重对产品质量的技术属性,即客观规范与标准的研究,对产品质量的社会福利属性的研究还不多。本书认为,产品质量不仅具有技术属性,还具有重要的社会福利属性。社会福利的改善是市场竞争的重要目标,可以通过产品供给数量和质量体现。产品质量是否满足消费者需求、达到消费需求的“合意性”标准是社会福利是否实现的标志之一。产品以质取胜不仅是国家政策导向和厂商保持竞争优势的战略所在,更是一种消费者利益和社会福利的增进。产品质量损害在形式上表现为技术不规范,实质上是一种瓦尔拉斯均衡偏离与社会福利损失。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式,能够促进创新,改善过度竞争导致的产品质量损失。本书注重在市场竞争条件下生产与交易的非均衡分析和福利分析,丰富了产品质量理论。
传统理论认为市场竞争是有效率的,市场经济的自发作用能使交易市场达到生产与交易的瓦尔拉斯均衡,实现帕累托最优。已有的研究注重对市场竞争的静态分析,认为市场竞争对产品质量具有正向或负向影响。但是从动态看,市场竞争存在有效竞争与过度竞争两种情形。 市场的有效竞争打破了市场垄断,促进了技术发展和生产效率的提高,对产品质量具有正向影响;过度竞争强化了相对利益争夺和机会主义行为,导致市场竞争扭曲和帕累托最优偏离,对产品质量具有负向影响。本书从市场竞争情形的差异性考察市场竞争对产品质量的影响,丰富了市场竞争理论,可以为政府制定市场竞争政策提供理论参考。
正如奥地利学派创始人卡尔·门格尔指出的“人自身是每个经济体的起点和终点”,市场竞争对产品质量的影响逻辑首先建立在一般性的人的行为理论之上。 本书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核心思想,注重对人的行为分析,将机会主义、有限理性纳入产品质量理论分析框架,探讨市场竞争动态影响产品质量的逻辑。从机会主义、信息不对称、多元化监管三个维度考察产品质量,丰富了产品质量影响路径的分析维度,采用数字化驱动产品高质量发展动能接续转换,可以为政府制定质量管理政策提供理论参考。
党中央多次强调推进高质量发展战略,说明我国已经从产品需求的“数量”时代进入了“质量”时代,产品质量已经成为行业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和重要的市场竞争工具。产品质量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础。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整体规模占全年GDP的38.6%,其中北京、上海等城市的指标已超过40%。在数字经济条件下,鼓励有效竞争,正视市场竞争的约束因素,抑制市场竞争的负面效应,是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所以,本书可以为数字经济条件下落实“质量强国”战略,制定提升产品质量与增进社会福利的政策,提供一些具有支撑性的现实思考和实践探索。
已有研究大多关注市场竞争的正面效应。本书通过对市场竞争与产品质量的非线性关系的探讨,认为在“厂商机会主义”“信息不对称”“监管失灵”多重约束下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市场竞争对产品质量可能产生负面影响,这种负面影响将导致消费者利益和社会福利损失。实施有效的市场竞争策略,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预防市场竞争的负面效应是当今社会一个重要的经济和政治命题。本书为数字经济条件下,如何把握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提供“度”的衡量及思考,即探讨如何事前预防市场竞争给产品质量带来的负面效应。
我国正处于数字革命与产业变革的交汇期,开始从制造大国向数据大国迈进。数字化治理能力和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体现了一个区域的综合竞争实力,对规范不正当竞争、促进区域产业发展和产品质量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本书通过探索市场竞争对产品质量的影响,探讨可能的数字化治理路径,以促进产品质量提升。有效实施市场竞争策略,鼓励有效竞争,避免过度竞争强化厂商机会主义;完善并严格实施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以信息机制、信誉机制与行政机制缓解产品交易市场的质量信息不对称问题;利用信息机制和协同机制矫正利益相关者的有限理性行为,完善产品质量的监管机制。强化社会合作的多元化监管,预防利益相关者有限理性行为导致的产品质量监管失灵。通过有效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完善产品质量大数据,以数字化驱动产品高质量发展的动能接续转换提升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