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合伙持有发行人9.72%的股份,为员工持股平台。说明设立上述员工持股平台的背景、原因,持股平台合伙人的选定依据,是否为实际控制人的亲属,员工出资是否为自有资金出资,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以及相关限售要求,是否存在非发行人员工持股情形及其合理性。
设立员工持股平台的背景:自2014年以来,公司业务呈现良性发展态势,2016年4月公司在新三板挂牌,管理层和核心员工有入股参与公司发展的意愿。
设立员工持股平台的原因:为了留住人才,稳定员工队伍,让员工享受公司发展带来的红利,使员工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有机结合,特设置明山合伙作为员工持股平台,明山合伙的合伙人主要为公司的骨干员工。
明山合伙作为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在设立时,对合伙人范围及选定有明确的依据:有突出工作表现或在公司任职多年,业绩得到公司认可的员工;与发行人签署劳动合同、在发行人处全职工作、任职,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技术人员、营销人员、职能部门人员;其他有参加股权激励意愿并经发行人认可的员工。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已建立内部股权转让、离职或退休后股权处理的相关约定以及股权管理机制,除了2名离职员工仍持有合伙平台股份外,不存在非发行人员工持股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员工持股平台是上市审核过程中的常见问题之一,员工持股平台涉及的问题包括锁定期、合伙人身份认定、税款缴纳合规性等。在本案例中,发行人对持股平台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了回复,不构成上市障碍。
2022年7月,发行人在北交所成功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