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对全球化和公民社会强势崛起背后的自发市场模式和等级官僚模式的连续“失败”的彻底反思,治理理论自1990年以来在西方学术界流行开来。它是众多学科中的一门。这样一个新兴的理论改变了人们对传统管理模式的认知,也在许多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治理理论以管理主体的多元化、管理过程的互动和管理规则的合法化为核心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政府缺陷的补救和对市场动荡的补救,维护社会活动、推进法治建设和廉政建设,加强公共行政、社会公正和问责,通过对话机制协商建立共识,建立互信,推动政府与公民的良性合作,应对现代社会千差万别的决策问题。
研究的深入丰富了治理理论内涵。理论取向发生从纵向到横向、从单中心到多中心、从主导到治理的转变。在治理理论文献中,政府治理权的转移是一个核心问题。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依赖于控制和指挥,而治理理论则强调治理权的横向行使,行动者协商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手段是基于相互信任的。在以国家为中心的行政模式中,解决问题往往依赖于政府的等级制度,并以政府的强制力为辅。而在多中心行政模式中,则存在更加分散的制度安排,例如公司和非营利组织加入公共行政,共同解决社会问题。多中心治理带来了治理权分配的多元化,改变了传统的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当前,“治理”已成为学界及政府部门的热门话题,“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等新概念层出不穷。诸多学者对政府职能、治理结构、政府与市场关系、政府与社会关系进行一系列研究。研究的出发点是等级制度,以及以政府为主体、纵向指挥控制公共事务中的能力不足。
但是,治理理论并非无所不能,其也存在很多理论局限和实践困难。它“颠覆了以往的管理方式,虽然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但在这个过程中,并未彻底解决旧问题,还存在潜在新问题”。申华(2017)提出,治理中存在公私界限与责任划分的模糊、政府在治理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不明、整合性治理策略在实践中的适用困境等问题。徐来群(2015)通过对美国大学治理理论的各种模式进行研究分析后提出,美国大学治理理论无论采取科层模式、合议制模式、政治模式、垃圾箱模式还是共同治理模式都不能很好地解决大学治理实践的所有问题,其理论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边界,也都存在某种程度上的理论缺陷。因此,运用治理理论指导具体实践时,既要积极发挥其价值功能,又要采取相应策略应对其可能导致的失败。总之,治理理论尚待进一步发展,需要吸纳更为广泛的理论资源,也需要长期多领域的实践检验。因此,治理理论指导现实实践要用其所长,对其所短应尽量应对。总之,治理理论还需要发展,需要长期的多学科实践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