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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一粒种子,置入土壤之中,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能够破土而出长出嫩芽,而后变成参天大树,这是因为有不可抑制的生命力,是因其具有内在力量。人类社会的发展如此,财政思想的演进也无不如此。

一、问题的提出

从事财政问题的研究与教学,学习和分析财政思想史是非常有用的。一是“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从人类历史的财政活动中获取启迪,既可汲取其中有营养的东西以服务于现实,还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创新,完善财政理论体系。二是可以为现代财政理论寻求本源,也就是说,当代财政理论是从人类过往的实践中发展而来的,其中蕴藏着前人的才智。追根溯源,查明某一概念的来龙去脉,不仅可以从历史观点来理解、认知财政概念,弄清财政概念发展的脉络、逻辑,还可以丰富教学内容,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财政理论的发展脉络,有益于教学。三是财政思想史中存有各种关于人类各个时期财政活动的文本、实物等资料,可使我们直接获得其中的“现象”、特定的知识活动,同时,通过对财政思想史的深入分析,我们还可从中获知不同时期人类的思维方法,而这也是对我们最为有用的东西。

可是,笔者在给学生讲授“西方财政思想史”时,有几个问题一直萦绕心头:不同时期的财政思想之间是何种关系,是孤立的还是相互关联的;研究财政思想史应采用什么方法;财政学科的性质是什么,是纯粹经济学的吗?具体来讲有以下几点。

第一,不同时期的财政思想之间的关系问题。是将财政活动演进过程中每一时期的财政思想看作孤立的、自在自为的存在,还是将不同时期的所有财政思想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或者说,在财政思想史的写作过程中,是将不同时期的财政思想分开介绍、简单排列,还是将其作为具有内在联系并体现内在演进动力的一个整体?之所以提出这一问题,是因为我们不难发现,很多财政思想史的著述,只是介绍某个时期的财政思想,其中既缺乏不同时期财政思想之间的内在联系,也看不出财政活动演进过程中的内在动力,即推动财政思想不断发展的力量。而在笔者看来,这些才是财政思想史问题研究的核心。因为财政思想史是在人类活动过程中不断发展的历史,要用发展的观点来看待,既要认清财政思想发展变化的“现象”,又要认清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或“本因”,即什么力量在决定着财政思想的发展。实际上,这种力量还是源于内在因素,正是这种内在力量决定着财政思想的演进。所以,从整体上把握财政思想史的演进,既要弄清楚财政思想的基本内涵,也应弄清楚其演进的内在力量、逻辑。

第二,财政思想史分析的方法论问题。即观察财政思想史时所应遵从的方法,或者说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方法来观察财政思想的演进。一方面,财政思想史是一个独特的历史过程。财政并不是天生的、自然的产物,它是“人造物”,是人类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为了自身需要而“创造”出来的一种东西。所以,财政思想是人类智慧的产物,凝结着人类的时代精神,由此,财政思想史的演进可以看作人类时代精神发展的产物。这样,就要将财政思想史置于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之中来观察,或者说,财政思想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部分,不仅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步,还受到它的影响、作用或约束。实际上,就是要遵从历史的方法,把不同财政思想的形成、发展以及财政活动分析方法的使用,与其所处的时代社会制度、经济发展环境相联系,把财政思想的形成、发展与特定时期的历史融合起来。另一方面,对财政思想史的分析实际上是对人类发展过程中留存下来的有关财政活动的文本、实物等资料的再审视、再分析,那么,该如何看待这些历史留存的文本、实物?或者说,我们依据前人留下的文本、实物等资料构建财政思想史时,应按照什么原则来把握、理解和解释这些历史资料?在“读者—文本—作者”这个结构中,将解释文本的权威赋予作者还是读者?这将影响到对留存文本的历史解读,也会影响到整个财政思想史体系的构建。

第三,财政思想史演进过程中体现的财政学科性质的问题。现在,一般是将财政理论、财政思想看作经济学性质,把财政学作为应用经济学的二级学科,财政被归入经济范畴,而且,大都按照经济学的分析范式来研究财政问题。为此,我们看到的大多数关于财政思想史的著述也都遵从经济学分析范式展开。可是,从财政起源来看,马克思主义认为,现代财政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形成的,财政作为国家的附属物而存在,财政的本质就在于实现国家的职能。而且,即便是纯粹市场主义的国家体制,财政的主体也是政府,目的也是实现国家的职能,促进整个社会福利最大化。而国家职能并非单纯的经济问题,还涉及社会、政治等诸多方面。所以,从社会科学的多学科属性角度来观察财政思想史,更合乎财政活动的发展规律,也会为当代人们思考财政问题提供依据。

上述这些思考是深入分析西方财政思想史的动机、逻辑起点,也是西方财政思想史问题研究的落脚点,即需要论证清楚的问题。这也是“分析”西方财政思想史的要义。

二、财政的性质

对财政性质的认知是分析财政思想的前提和基础。所谓性质,是指事物的特征、本质、本源等。财政的性质亦即财政是什么。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财政是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国家的性质决定了财政的本质。这样,财政作为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既是经济基础也是上层建筑。

(一)从研究对象的角度来观察财政活动的学科属性

财政学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被置于经济学门类之下,也就是财政学植根于经济学。实际上,如果我们观察人类历史的财政活动,不难发现,财政问题根植于社会的政治、伦理、道德以及结构之中,就学科属性来说,财政学可被看作多学科的综合体。而且,从财政史或财政思想史的角度来看,政府的财政活动既是经济学的问题,也涉及政治学和伦理学等其他学科的问题。财政学在重商主义时期具有综合性学科的特点,其中包含经济学、法学、政治学、伦理学、社会学等内容,到了19世纪末期才逐渐分化为一门具有技术性特征的经济学学科。单纯从实践来看,财政问题的多学科属性则并没有变化。“税收是财政学与公共行政学联手的地方。此外,财政学和公共行政学互为条件,构成了一门研究有机生活的更高学问的一部分,那就是有关国家、国家的伦理活动(即对社会而言的道德秩序)的理论。” 由此,从财政活动的对象来看,财政呈现出经济财政、政治财政以及伦理财政等多种属性。

1.经济财政

经济财政或财政的经济性,其内涵是将财政作为一种稀缺性资源,在公共财政资源配置过程中要使其实现效率或收益最大化。从财政思想史中不难发现,自重商主义、重农学派直至古典财政,作为政府职能之一的财政,其存在的根本价值就在于促进整个社会福利的最大化。重商主义财政思想的根本在于通过抑制性进口税收政策、鼓励性出口财政政策等来发展本国制造业,使国家强盛、富有,从而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斯密批判重商主义财政思想,但他并不否定重商主义财政存在的目的,只不过认为自然自由市场更能有效地促进国民财政增进。斯密、李嘉图、密尔等将政府的财政活动置于政治经济学分析框架之内,也就是认为财政是建立于自然自由市场制度之上的行为,自然自由的市场体制可在使每个人获得最大化收益的同时使整个国民财富最大化,作为政府活动的财政无须过度干预私人经济活动,财政存在的目的就是弥补自然自由市场存在的问题,以保障自然自由市场进一步增进国民财富。继边际效用理论之后,马歇尔提出外部组织理论,尽管改变了人们对政府财政活动能否产生价值的认识,但并没有改变人们“相比于政府,自由市场配置资源更有效率”的认识。马歇尔认为的政府财政活动的目的与斯密完全相同。20世纪30年代的西方经济危机改变了社会对自由市场的认识,强调政府在经济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与价值,政府通过财政活动来促进经济发展的这一主线没有变化。

总之,近现代研究政府财政活动的出发点就在于促进国家社会总体福利水平的提高。当然,在不同时期,政府的财政活动在促进国民财富增进中扮演的角色不同。重商主义财政思想强调,政府财政活动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主体性;而斯密的古典财政思想和新古典财政思想认为,政府的财政活动只是补充自由市场的失灵;凯恩斯财政理论也只是更加强调政府的财政活动对自由市场的弥补作用。

2.政治财政

政治财政或财政的政治性,是指政府财政收入与支出活动所遵从的政治程序,具体来说,就是对个体人、社会组织、团体以及政府等在财政收入与支出活动中所扮演角色和所处位置的制度安排,其中既强调财政活动参与者的权利,也考虑财政的公平性问题。从西方财政思想史来看,财政的政治性发源于边际效用理论诞生之后的欧洲大陆,即维克塞尔的“自愿且一致同意原则”思维。具体来说,针对政府提供公共事项的必要性或价值判断,斯密、马歇尔以及庇古等英美传统经济学家基于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来观察公共资源的宏观效率,而维克塞尔则提出了别样的分析方法——一致同意原则。即维克塞尔也认为政府公共支出的目的在于促进整个社会福利最大化,但是,社会福利并不是整个社会的总量,而是社会每个成员的加总。社会福利是否增进,不是看其总量是否增加,而是要观察每个社会成员的福利是否都得到改善。只有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福利都得以增进,才能认为社会福利得到改善。可见,维克塞尔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对象已经超越了传统经济学的范围,正如其在《财政理论研究》中所言,“财政科学要时刻把政治条件铭记于心”。

曾任英国财政大臣的道尔顿在其1922年出版的《财政学原理》开篇就指出,“财政学是介于经济学与政治学之间的一门学科” 。也就是说,财政学并不完全属于经济学范畴。德国古典财政学家瓦格纳在其《财政学》中对财政的性质进行了论述,认为财政独立于私人经济活动,“更严格地说,在公共经济的常规运行中,或在其特别部分(如国营的农业、林业或矿业)的运行中,只有出现与私人经济运行情况不同时,财政经济才会提出特有的财政学问题”。财政活动独立于私人经济活动,其主体是国家、政府。“财政经济的特殊性,由它所需实现的功能决定,即供给国家(最高形式的强制性集体经济体)必要的资源并对这些资源加以运用。”而且,财政活动“在通常情况下,这么做是为了经济整体,或者是出于社会的或政治的原因,这些原因才是决定性的” 。由此,财政活动,与其说是经济活动,体现着经济理论,不如说是作为主体的国家的活动。财政学是关于国家管理经济事务或公共管理的理论。

宪政经济学家布坎南在《民主财政论》中指出,“财政制度是广义政治宪章的一个组成部分”,并指出“财政学作为一门科学,处于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学与政治学的分界线上,是政治的经济学”。“对统治者的控制,一直是通过对征税权的约束来实现的”,“如果对收入的用途没有约束,收入就会变得等同于政府决策者的私人收入”,所以,要通过一定的政治程序来约束政府,即要将政府的收入与支出活动严格约束在一定的制度和法律框架之内,而制度和法律框架的构成,或者说,设计怎样的制度和法律框架,对每个人的利益尤为重要,进一步来说,这些约束政府收入与支出活动的制度和法律框架由谁来制定,尤为重要。由此,基于民主方式来完成政府财政活动的制度和法律框架建设是最佳方式,可以达成人民对政府财政活动的满意或实现财政活动的帕累托效率。所以,在布坎南的思想里,财政学是一门关于政治决策程序的科学,是新政治经济学。

现代财政学的集大成者马斯格雷夫提出财政的配置、分配和稳定三大职能,即财政的作用在于弥补市场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失灵问题,强调财政的经济作用。但是,他也强调财政问题的决策过程,《财政理论与实践》中第七章直接将财政学称为“公共选择与财政政治学”,即财政学具有政治学的性质,并且开篇就讲,“我们已反复论述过,预算决定与其说涉及到市场作用,不如说是一种政治进程。……个人对财政问题的见解如何表达出来?这些见解如何转为政治行动?各种选举制度如何起作用?党派和各联合组织的作用是什么?决策过程究竟是反映了公共意愿,还是政府意志的强加?什么是预算决定的内在倾向性?虽然从传统上看,这些问题与其说是归入经济范围,不如说是属于政治学,但是,在从事预算决定时,都必须运用这两门学科的原理” 。财政学既是经济学范畴,也具有政治学属性。

张馨关于财政学学科性质的论述颇代表国内财政学界的观点。张馨从道尔顿的《财政学原理》、庇古的《公共财政学研究》等著作中认识到,“现代西方财政学尽管从根本上看属于经济学,但又具有经济学与政治学交叉学科的性质,将其视为纯经济学科的看法,显然是缺乏说服力的”,但同时也提出,“不管是主张财政学具有何种学科性质,西方财政论著都必须对财政问题进行大量经济分析,因而必然要受到当时流行的经济学价值理论和概念影响,必然或迟或早地按照已变化了的经济学价值理论和概念来修正与重构自身的理论体系”。也就是,“财政学从根本上看属于经济学,但又包含有一定的政治学内容,是经济学与政治学的交叉学科” ,即财政学是具有某种政治学属性的经济学,归根结底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

陈共基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的“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政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的论断,对财政学的研究对象重新进行了思考、界定,认为“我国财政理论界对财政学对象的研究是有成果的,但也存在着一定的倾向,主要是侧重或限于经济这个侧面,忽视政治这个侧面,重视从经济学角度研究财政学,轻视从政治学角度研究财政学,强调财政学是研究财政运行规律,忽视财政收支治理的实践” 。财政不仅关乎财政的收入与支出的规律,还涉及对财政收入与支出的治理,即国家治理的范畴,所以,“财政是经济与政治的交汇点,财政学是经济学和政治学(含法学)的集合体,就财政的本义而言,经济和政治不存在孰轻孰重的问题,在财政学中财政规律的理论与财政治理的财税体制是不可或缺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这是财政学的带有本质性的一个特征”。实际上,陈共认为,财政学不仅带有政治学的属性,而且与经济学相比,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或价值,或者说,财政学既不属于经济学,也不属于政治学,而是经济学与政治学的交叉学科。

总之,在人类实践过程中,财政从未脱离社会、政治而独立存在,财政思想既来源于财政实践,也以财政实践为对象和目标服务于现实,并形成与财政实践密切相连的财政理论。

3.伦理财政

关于财政的伦理性,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将“市民社会”和“国家”看作“伦理”范畴。黑格尔认为:“伦理就是成为现存世界和自我意识本性的那种自由的概念”,“整个伦理既有客观环节,又有主观环节,……在客观的东西中充满着主观性”。 就客观性来说,伦理表现为在一定社会组织制度中体现出的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从主观性来看,伦理是社会中人们普遍存在着的主观意识,具体表现为社会的文化传统、心理特征、价值观念等。由此,从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角度来说,伦理就是这两个环节的融合与统一,即社会中人们对社会文化、价值观等的普遍意识体现为具体的社会制度、社会组织秩序。

那么,财政的伦理性指的就是政府的财政分配活动中呈现出的社会关系。具体来说是指,政府设立税收制度或具体设立某一税种时,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角度来衡量或考虑各自的纳税水平,将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的公平、正义作为价值本身来考量。

实际上,重商主义以来各种学派的财政思想都离不开对正义、公平的讨论,对正义、公平的认知也在不断精进。重商主义时期的配第以及古典学派的斯密、密尔等在讨论政府如何征税时,首要原则就是公平原则,他们认为每个人都应纳税而且政府应按照每个人所拥有的财富成比例地征税。边际效用理论的财政思想内含的公平、正义,一方面,延承并深化了古典学派的公平理念,将税收公平细分为绝对牺牲均等、比例牺牲均等以及边际牺牲均等;另一方面,以维克塞尔、林达尔为代表的瑞典学派基于“自愿且一致同意原则”,认为要保护每个人的权利和利益,将个人纳税的牺牲与从政府那里获得的收益统一起来考虑,认为只有当每个人因纳税而导致的边际牺牲等于从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中获得的边际收益时,才是公平、正义的。

凯恩斯及其后的现代财政思想都注重对财政收入与支出过程中公正问题的探究,在现代社会理念下,财政的公平、正义增添了新内涵。一方面,在平衡纳税人赋税牺牲与获取公共服务收益的同时,更加注重税收在社会成员收入分配中的作用,即不仅要基于某种赋税牺牲来设计税收制度,更重要的是要通过课税使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与财富占有趋于均衡(基尼系数变小)。另一方面,罗尔斯的正义论思想影响和渗入政府公共资源的供给之中,认为每个社会成员不仅拥有平等的获得公共资源的权利和机会,而且,在保障前述权利和机会的前提下,公共资源应更倾向于境况最糟糕的群体,只有增进这个群体的社会福利,社会才会更加公平、正义。

总之,财政思想在演进过程中都会基于特定社会理念而提出相应的公平、正义原则,或者说,公平、正义已成为财政理论的题中应有之义。

4.财政的社会学

20世纪初,财政社会学逐渐成为一门新兴学科。20世纪以前,人们普遍认为,作为逐渐从经济学分化出来的财政学,隐含着法学、政治学以及经济学的理论基础。特别地,此时的财政学,只是针对财政本身或其内在的收税方式、税收中应遵从的基本准则、公共产品的定价及其他纯理论问题展开研究,即所谓的财政学的“技术化”思维。而20世纪初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欧洲经济陷入混乱、财政紧张,单纯“技术化”思维下的财政理论无力解释现有的经济现象,也无力解决现实中的财政困难问题。面对这种状况,葛德雪(Rudolf Goldscheid)、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等有一种基本的认知:经济学、政治学和伦理学基础下的财政学存在着内在缺陷,“目前最为严重的缺陷是,在社会科学领域中缺少财政社会学理论,因而让财政问题的研究始终缺乏社会学的基础” ,即忽视了社会经济结构对财政关系的影响,忽视了财政关系与社会经济结构之间的内在有机联系。

为此,葛德雪在1917年发表的《国家社会主义还是国家资本主义》一文中批判了财政学的技术化倾向,提出要建立财政社会学,在1925年发表的《财政问题的社会学研究路径》中进一步提出如何从社会学的视角来研究财政学,认为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国家、政府、社会与其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制度就是自然的善、正义,或体现着人性目的,实际上,这些价值判断只有建立在社会结构基础之上,才会有客观的基础。“只有社会学才能说明,社会条件是怎样决定公共需要的,怎样决定满足公共需要的方式的(以更直接或更间接的手段),以及社会模式与演进进程是怎样最终决定性地塑造公共支出与公共收入之间的内在联系的。” 因此,社会学方法是财政学理论的客观基础,是财政学的支柱之一。

财政社会学的根本要义在于理解财政活动或财政关系与社会结构之间的内在联系。纵观世界各国的时代更替,一个时代结束、新时代到来之时,往往是原有的财政体制发生危机之时,并且,此时财政活动对时代的作用表现得极其明显。“收集不带感情的、未经修饰的事实现在仍被看作社会学研究的工作,葛德雪(Rudolf Goldscheid)的突出贡献在于第一个将这一要求运用到对财政史的研究中,他认为:‘揭开一切误导性的意识形态,预算才是一个国家的骨骼(skeleton)。’”

熊彼特认为,财政在国家治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一个国家的历史中,财政史是最为基本的。为了满足国家需要对经济进行的抽取及其使用的结果对国家的命运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在有些历史时期,由财政需要和国家政策产生的对经济发展、所有的生活方式及文化的所有方面的直接影响实际上可以解释各种事件的一切主要特征。对大多数历史时期,它都提供了这样强大的解释力,只在极少数的历史时期它才显得无能为力。如果忽略了这一点,我们将无法理解我们的产业组织的实际情形。我们的民族被国家的财政压力所塑造。” 财政动机决定着经济政策,“财政措施却创造和摧毁了产业、产业形式和产业领域,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直接对现代经济大厦的构建(和畸变)和现代精神的产生发生作用”。而且,在人类历史中,无处不存有财政的痕迹、财政的影响:“一个民族的精神,以及它的文化水平、社会结构和政策预示的行动等,所有这些甚至更多的事情都是由财政史所书写,都留下了财政的痕迹。”

总之,从研究对象来看,政府的财政活动问题不仅要研究如何将稀缺性的财政资源效率最大化,还要研究稀缺性财政资源如何在社会成员之间平等分配、应如何设置其中所遵从的规则,以及财政活动与社会结构之间存在着怎样的互动关系。这样,财政问题包含着经济学、政治学、伦理学以及社会学的学科属性,这些共同构成了财政理论问题的研究对象。

(二)从财政活动的主体性角度来观察财政性质

“主体”“主体性”作为历史范畴,不同学者对其有不同的理解。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在《范畴篇》中认为,“主体”表示某种特性、状态和作用的承担者,意指一切性质、变化或状况的载体,实际上是“基础”或“实体”的意思。黑格尔认为,实体即主体,“实体作为主体,本身就具有最初的内在必然性,必然把自己表现为它自在地所是的那个东西,即把自己表现为精神”。 实体自身具有能动性:作为主体的实体,自身具有内在的发展力量,是活的;发展运动中的实体,是在内在力量的作用下自我否定、自我扬弃,且螺旋式上升的过程。马克思也曾在亚里士多德意义上使用“主体”概念。他在《神圣家族》中指出“物质是一切变化的主体” ,并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了黑格尔的主体性思想,认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这里主要表达了两层意思:其一,人是现实历史的主体;其二,人的主体地位是通过劳动得以确立起来的。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区别在于,马克思认为人能够改造自然,世界是人的劳动对象。

总之,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主体性观点,人是社会的主体,财政的主体性体现为人作为能动的主体决定着财政活动及其演进。这样,财政作为人造物,与人之间就存在着客体与主体的关系。主体是在事物相互作用过程中具有能动性、主动性的一方;客体是主体的对象,是被动的、受动的一方。财政活动中,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财政之间存在着辩证关系,财政正是在这种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中不断演进。具体来说,①作为财政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财政本身之间存在着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人基于自身内在意志对财政进行塑造,并通过这种塑造使自己获得主体性的满足。②人对财政分配关系的改造建立于主体人对财政活动规律的认知、理解基础之上,也就是说,人只有认识了财政活动规律,才能对其进行塑造,使其满足人的主体性的要求。③主体的人与客体的财政活动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人通过认识财政来塑造财政分配关系,体现着主体的主体性,但这种主体性受到财政本身内在规律的制约,具体表现为财政本身也有其“主体性”:财政一旦被人塑造出来,就会按照其内在性质而客观运动。因此,应遵循这一客观规律。

可是,财政的主体问题是财政理论到目前为止尚未解决的问题。一般教科书都认为,财政的主体是国家或政府。可是,有以下三个问题值得讨论。①从现象界来看,财政作为国家或政府的收入与支出的行为,现象上表现为国家是财政的主体。可是,国家是自然人的集合体,从本质上看,组成国家的个人是否是财政的主体?②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现实生活中,表面上我们看到的是国家或政府主导着财政活动,那么个人在财政中扮演什么角色,个人是否参与财政活动,如何参与,参与程度如何,什么准则决定着个人的参与?③国家或个人主体性下财政活动的有效性问题。财政活动在何种条件或环境下起作用,是否能达到预期?

实际上,这些问题已完全超出了纯财政学的范畴。要回答这些问题,必须从国家起源理论、公共活动的性质以及国家或集体在财政中的价值等方面来寻求答案,即要从社会学、政治学以及伦理学中寻找思路。实际上就是用社会理论或政治理论来观察财政问题。1917年,葛德雪针对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奥地利千疮百孔的经济社会状况,思考奥地利该走一条什么道路,写下了《国家社会主义还是国家资本主义》一文,其中提出了财政社会学的概念;熊彼特论证了税务国家的产生及其危机;帕累托等学者也都从社会学角度或运用社会学理论阐释了财政学的本源问题。但财政社会学这个领域实际上并未被完全发展起来。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得以从这些研究中发现其中的一个基本命题:财政问题即国家问题。为此,需要进一步从社会学视野来观察财政的主体性问题。

三、西方财政思想史分期及其演进脉络

财政思想的演进具有时代性,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并非某个“天才”的独创或突发产生的思想。财政思想总是体现为实践的产物,是社会发展实践认识的归纳总结与升华。一般来说,财政包含着历史范畴,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生产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原始社会,没有近现代意义上的财政,只是有了近现代财政的“萌芽”。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发展、民族国家的产生,财政得以产生,并且,在不同经济形态和政治形态下形成了不同的财政制度。

国家财政始于民族主权国家的产生,或者说,民族国家形成之后,与之相适应的国家财政才开始出现。而近现代国家财政理论的形成则是在16世纪封建社会晚期的重商主义时期。而且,我们认为,近现代财政思想自重商主义之后经历了三次革命:第一次是亚当·斯密财政思想对重商主义财政思想的革命,第二次是边际效用理论的财政思想对斯密古典财政思想的革命,第三次是凯恩斯对边际效用理论财政思想的革命。由此,可以将近现代财政思想分为四个时期:①重商主义时期财政思想,包括以托马斯·孟等为代表的英国重商主义、以科尔贝为代表的法国重商主义以及德国旧官房学派(cameralism);②古典财政思想,以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为开端,直至密尔的《政治经济学原理》,其中还包括李嘉图、萨伊等;③新古典财政思想,以杰文斯、门格尔和瓦尔拉斯的边际效用理论为基础,包括以马歇尔、庇古等为代表的英美财政学派,以萨克斯、维克塞尔等为代表的意奥财政学派,瑞典学派以及德国新官房学派;④凯恩斯主义财政思想,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后形成的相关财政理论体系。

这里讲的“革命”,并非推翻重建或从头再来,其中蕴含着扬弃、继承与发展。扬弃那些与新的社会经济关系、生产力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成分,继承旧社会经济关系中合理的、有用的东西,发展出与新社会制度、生产力水平相一致的成分,或者说是将旧的传统社会中合理、有用的成分与新的生产力水平、新的社会制度所决定的成分相融合,形成一种全新的思想体系。总之,每一时期的财政思想总是根植于这个时代的沃土之中,社会经济环境发生变化,财政思想也会相应地发生变革,其革命就意味着在扬弃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相左的东西的同时,继承原有制度中合理的成分,并由此发展出新的财政思想体系。

(一)斯密古典财政学派对重商主义财政思想的革命

斯密作为自然自由市场经济学体系的创建者 ,对重商主义和重农学派的财政思想进行了“革命”,创立了基于自由市场经济体制的财政理论体系。

重商主义财政思想根植于封建社会晚期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时期,此时手工业已然相对发达,出现了以机器大工业为核心的资本主义萌芽。重商主义的财政思想建立在民族主权国家兴起的基础之上,这就决定了重商主义财政思想的核心就在于要使民族主权国家在国家间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将国家视为一个整体来看待社会发展问题。

重商主义财政思想在欧洲普遍存在。如果说重商主义的发源地——英国的国家干预政策主要是在工商业中的大商人与国会的共同推动下产生、形成的,那么法国的国家干预政策则完全是由法国政府主导、推动的。

首先,斯密对重商主义财政思想进行的革命,核心在于反对其国家干预思想。斯密的自然自由市场突破了重商主义思想中关于市场有限性的假定。重商主义认为,世界市场的消费量是一定的,一个国家拥有更多的市场份额就意味着他国市场占有的减少。显然这是一种狭隘的市场观。正是这种狭隘的市场观,决定了重商主义认为为了民族主权国家的利益,应该通过国家主义原则来获得更广泛的国际市场和保护国内市场。而斯密基于对分工专业化的理解,认为在自然自由交换机制下,国家之间的交易活动如同人与人之间基于分工的交换一样,其市场范围、市场容量会不断扩大,国家在彼此之间的自由交易过程中都会获益。

为此,斯密及其古典学派扬弃了国家干预主义思想,反对政府运用财政手段干预经济活动,提出政府支出除了君主自身的费用外只需用在三个方面:一是为了抵御外来侵害的国防支出;二是为了稳定国内社会经济秩序的行政司法管理支出;三是为了便于开拓市场的基础设施和教育支出。其他事务将完全由自然自由的市场来解决,即在受政府规则和社会伦理道德规范的前提下,由人们按照自然自由的原则决定和选择各自的行动。实际上,斯密扬弃了重商主义和重农主义强调的国家或政府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主体性地位,以及市场在其中扮演的从属性角色,构建了政府与市场二分法:市场在政府规则和社会伦理道德规范下调节经济和资源配置,政府则弥补市场所不能解决的一些问题。

斯密扬弃重商主义国家干预主义思想的分析前提,在于个人主义研究方法。重商主义产生的基础是民族主权国家,重商主义政策的出发点是国家利益、国家权力,不是个人的利益。斯密基于自然法对人性设定的基础,提出个人的经济行为和选择可自行调节,在使每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会促进整个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个人利益与整个社会福利存在着内在一致性。可见,斯密不再以国家整体作为分析对象,而是尊重每个人的自由选择,政府不能干预每个人的选择、行动。斯密的这一个人主义研究方法直至当代依然统治着英美经济学体系。

由此,我们不难发现斯密的财政职能与重商学派、重农学派的财政职能之间的差异。重商学派和重农学派的财政职能在于通过国家活动来促进国民财富的增进,而斯密则将财政看作弥补市场失灵的手段,扬弃了财政活动对国民财富增进的直接作用,将财政置于实现国富民强的次要地位。

当然,斯密也并非绝对的反政府干预主义者。斯密的自然自由市场观中含有“重商主义”的色彩:“如果骤然撤废高关税与禁止,较低廉的同种类外国货物,即将迅速流入国内市场,把我国千千万万人民的日常职业与生活资料夺去。由此而引起的混乱,当然很大。” 可见,斯密也认为政府应运用税收手段来保护国内市场,特别是运用关税刺激国内产业发展。“征收汉堡亚麻布进口税,可阻止这种布匹大量的进口,并且使更多的亚麻布在国内生产出来。”同样,“使用法律或章程把价格抑低到自然价格之下的措施,只可用之于出口货,……通过这种补贴,麻布就可能出口贩卖。……政府对售四十先令以下的一夸特的麦,每夸特给五先令补贴。由于人民兑付了八分之一的价格,麦就能够以便宜这么多的价格在国外市场出售”

斯密除了秉承重商主义关于人性的假定、配第的劳动价值论及其财富观,还继承了重农学派创始人魁奈的生理解剖分析方法和自然秩序法则。就研究方法而言,一方面,斯密采取了“内部联系的考察” ,就是将研究对象看作一个整体,考察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具体来看,斯密在分析财政活动时,将财政支出、财政收入等看作一个整体。比如,斯密将农业与工业发展联系起来,认为一个国家制造业越多,农业就越发展;反过来说,凡是抑制制造业发展的,同时也必然会使农业发展受到阻碍。又如,斯密认为,政府课税不仅是税收收入本身的问题,还涉及最终由谁来承担税负、是否会引起商品价格上涨、是否会产生不公平等问题。这实际上就是魁奈的生理解剖方法,“应当从整个联系中来观察法国农业,否则就不可能对它获得清楚和完全的概念,并很容易得出庸俗的诊断” 。另一方面,斯密的分工理论和交换理论无一不是建立在人的自然本性的基础上,认为人的本性中存在着交易的倾向,而且从道德伦理上说总是以自身的利益为追求的目标,激励着人们不断地分工与合作。或者说,在斯密看来,分工、交换等都是自然的选择过程,而非人类有意识的创造。这与魁奈的自然秩序法则完全一致。魁奈认为,人类社会同自然物质世界一样,存在着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马克思将重农学派看作政治经济学“真正的奠基人”,认为“魁奈医生使政治经济学成为一门科学” ,“重农主义者开拓了道路,使斯密和此后100年间所有的学者沿着它前进” 。这一论断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魁奈的方法论。可见,斯密“内部联系的考察”的研究方法以及自然秩序法则等都是从重农学派那里继承和借鉴过来的。

斯密的财政思想在重商主义、重农学派的基础上形成,也在批判重商主义、重农学派中形成了自己的学说体系。

斯密对财政理论的最大贡献在于,自然自由市场制度下的财政理论体系化、概念化了财政理论。一般认为,斯密是现代财政学的奠基人,其《国富论》是现代财政学的奠基之作。可是,斯密之前已然有了关于财政理论的全面论述,比如威廉·配第的著作《赋税论》被马克思认为是一部“十分圆满的、浑然一体的著作” ,与其另一部著作《政治算术》一同建立起了类似于现代财政的理论分析框架:以政府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及其二者的关系。政府有责任提供相应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因此向社会征税,征收赋税的目的在于“各项公共开支”,即政府为了提供公共产品而向公众征税,税收是为满足公众对公共产品的需要而筹集的经费,税收与公共产品是相对应的。具体来说,政府支出重点在六个方面:国防费、行政管理费、宗教事务费、教育费、社会救济费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费;政府赋税的原则应体现在五个方面:公平原则、效率原则、受益原则、确定原则以及经济效应原则。由此我们不难看出,配第的财政理论框架与斯密的财政理论框架极其相似,那为什么不将配第作为现代财政理论的奠基人呢?

这是因为,斯密与配第财政理论的前提和基础存在差异。配第财政理论框架的基础是重商主义时期的民族主权国家主义,而斯密财政理论框架的基础则是自然自由市场体制,而斯密之后的主流经济学理论大都基于自由市场经济体制来进行逻辑思维。由此,我们将斯密的财政理论看作自由市场经济体制下现代财政理论的奠基之作,而以民族主权国家为前提的重商主义,显然不符合英美自由主义的理念。

总之,斯密对重商主义和重农学派的财政思想进行了一次“革命”,既有扬弃也有继承,并由此发展和构建了自己的古典财政理论体系。

(二)边际效用理论对斯密古典财政理论的革命

杰文斯、门格尔和瓦尔拉斯创立的边际效用理论不仅是对古典经济学的革命,还对财政理论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使财政理论向着不同的方向发展,衍生出不同的理论体系。具体来看,一是马歇尔、庇古和道尔顿等的英美财政体系;二是意奥财政体系,又可分为政治财政、社会财政以及经济财政;三是德国官房学派。

边际效用理论对斯密古典财政学的革命,一是扬弃其财政思想的理论基础——对财富及其价值观的认识。斯密古典学派认为,财富来源于劳动、土地和资本,财富的价值由其中凝结的劳动量来衡量;边际效用理论认为,商品的价值取决于其稀缺程度和有用性,稀缺性的东西给人们带来的满足程度越高,其价值就越大。二是扬弃了斯密古典财政学派关于政府收入与支出的二分法。斯密、密尔等古典经济学家将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分开来讨论,认为税收的目的就在于满足政府财政支出的需要,或者说,将税收看作一种纯财政目的,筹集财政收入就是为了满足政府支出需要。同时,古典学派将税收看作一种损失、牺牲,认为政府的支出活动不产生社会财富,所以政府支出应尽量少,由此,其所需要的税收也不能过多。马歇尔、庇古、道尔顿等新古典学派认为,税收从纳税人角度来说是牺牲、损失,但这种牺牲要与税收的收益联系起来,看作政府组织活动的一种形式,从整体上来衡量是否有益。

1.英美财政体系对斯密古典财政学的继承与发展

马歇尔在价值理论上将传统的古典经济学中的供给决定理论与边际效用理论中的需求决定论结合起来,形成了均等价格理论;在分配理论上,将古典经济学中的生产三要素扩充为劳动、资本、土地和工业组织四要素,将工业组织又分为内部组织和外部组织。马歇尔的内部经济就是通过企业内部的有效组织、协调而使效率提高;外部经济则是企业外部的组织活动改善了生产活动环境而使企业效率提高。马歇尔同斯密一样,认为政府应提供交通等基础设施、教育以及劳动者健康等,但是,关于政府提供这些公益设施的根据,马歇尔的观点则与斯密不同。在马歇尔看来,政府之所以提供这些公益设施,并不完全是因为市场不能够或不愿意提供,根本还在于政府提供这些外在于企业内部生产组织活动的有益品能够产生外部经济。可见,马歇尔的“外部组织”概念完全不同于斯密古典时期认为的“政府活动是基于市场失灵”,马歇尔强调的是政府提供的东西是“有用”的,即会对社会产生“外部性”。

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中提出的“外部组织”概念,为庇古、鲍莫尔以及道尔顿等后来者的政府干预理念提供了依据,由此也转变了财政思想的来源:政府支出活动并不完全是非生产性的、不创造社会价值的,相反,政府支出不仅创造社会财富,还为私人经济提高效率提供基础性保障。这样一来,政府支出活动并不是越少越好,而是要能够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庇古沿着马歇尔外部经济与内部经济思想,构建起外部性理论,扬弃了斯密“看不见的手”,将自由市场置于政府之下,以此来说明政府为什么以及该如何干预社会经济生活。

现代税收原则中首要的是公平原则,而其中量能原则更是居于首位。实际上,从重商主义开始就一直崇尚这一原则,但“量能”的内涵发生了极大的变化。“量能”含义发生变化的背后是其中所蕴含着的思想发生了变化,即价值准则发生了变化,或者说,量能的目的是什么发生了变化。配第的量能原则是:“不管赋税多么沉重,只要政府一视同仁,对所有人都按照合理的比例征收,那么人们都不会因为承担了赋税而使自己的财富减少。”即政府税收应对所有人按照同一比例进行课征,这样,人们的贫富程度相对不变,即便课税也保持了人与人之间原有的财富比例关系。像绝大多数重商主义者一样,配第的课税量能原则中体现着受益准则,即应该根据个人从国家的受益课税,而衡量个人受益的指标就是个人的支出,“人事实上的以及真正的富有,取决于他吃的、喝的、穿的,或者其他真实的及实在的享用,……而且人应该据此缴税”。

斯密的量能原则与配第一样,公平、正义的要义在于收入的比例,也可以说,斯密继承了重商主义税收的量能原则。密尔的量能原则较之斯密更为具体,提出了赋税公平应总量牺牲均等。埃奇沃斯的量能原则是边际牺牲均等。庇古的量能原则把均等牺牲说发展成最小牺牲说,并认为最小牺牲原则是税收的最高原则。

2.意奥财政理论体系对斯密古典财政学的继承与发展

基于边际效用理论,意奥学者突破了政府不产生财富的理念,将政府财政活动的非生产性转向为具有生产性价值,并且对公共经济或国家经济产生了新的认识。他们认为,国家经济同私人经济一样,也要追求资源的最大化利用,以取得社会最大化效用。由此,财政理论获得了新发展。意奥学者的财政理论分化为三个方向。

第一,建立起了公共服务与税收之间的均衡关系。基于瓦尔拉斯一般均衡思想的财政收入与支出均衡理念,建立起公共服务需求量与税收分担之间的均衡关系。具体来看,运用边际主义分析方法,分析了关于公共供给与公共需求的均衡理论,这既是对斯密古典财政学派公共需要思想的进一步发展,也代表着现代公共产品理论的开始。特别是马佐拉提出了公共产品的基本特征:消费公共产品的不可分割性和成本的整体性。萨克斯将经济学的成本收益分析范式应用于财政收入与支出的分析之中。

第二,政治财政学的构建。潘塔莱奥尼的财政思想也正是从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切入并展开的。即一方面,潘塔莱奥尼基于效用价值理论,认为国家提供的公共服务能够给人们带来效用,国家不仅是消费主体,也是生产主体,能够为社会提供价值。另一方面,国家公共支出涉及两个问题:一是由谁来安排的问题,在民主国家中大都由集体来选择、决策,这无疑是政治学的任务;二是涉及作为稀缺性资源的公共支出的支出效率问题,这是经济学的任务,特别是要判断国家公共支出产生的效率——不只要看公共支出带来的效用,还应将公共支出带来的效用与税收所产生的牺牲统一起来考虑。这样,财政支出问题就不单单是政治学的问题,而应是政治学与经济学交叉的产物。总的来说,潘塔莱奥尼运用边际主义分析方法将财政支出与税收统一起来,作为一个整体,基于政治学与经济学交叉的角度,研究财政支出的结构、方向。

维克塞尔针对公共产品供给、税收课征等公平、正义问题,提出财政正义的原则:自愿且一致同意。作为维克塞尔的学生,林达尔继承了这一财政思想,并进一步发展认为,公共产品的供给或税收的课征须每个人自愿且一致同意,公共支出的数量以及与此直接相关的税收分担是财政决策政治均衡的根本。为此,林达尔沿着维克塞尔的逻辑进一步分析了公共支出数量和税收分担的决定问题。

意奥财政学派的政治财政理论不仅开辟了财政思想的新方面,还为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正如布坎南在198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演说中讲到的,“我的职业生涯中最激动人心的时刻,是一九四八年在芝加哥古老的哈普(Harper)图书馆发现了尘封已久、尚未被翻译成英语的克努特·维克塞尔的论文《财政理论研究》”,“从那一刻开始,我下定决心要将维克塞尔的贡献向更多的人推广,并立即开始着手翻译工作”。1955年至1956年,布坎南到欧洲大陆游学,亲身感受了欧洲政治财政思想的内涵,进一步坚定了投身公共选择理论的研究与建设的决心。

第三,财政社会学或社会财政思想。1917年,葛德雪在思考奥地利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走一条什么道路时,写下了《国家社会主义还是国家资本主义》一文,提出了“财政社会学”的概念。熊彼特于1919年提出了税务国家的产生及其危机,意大利学者帕累托等从社会学角度或运用社会学理论阐释了财政学的本源问题。实际上,社会财政思想着眼于从国家治理和国家发展的角度来理解财政问题。正如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支柱作用”,财政不仅仅是一个经济现象,需要被放在国家治理层面来理解,既包括现有的社会条件对财政本身的制约和塑造,也包括财政对社会条件的塑造问题。进一步来说,财政的根本在于服务于国家意志和国家职能,而国家存在的根本在于保障和增进人们的福利,每个人都应享有教育、卫生、养老等福利保障。为此,社会财政理论就是研究在特定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条件下,如何构建起以保障人民福利为核心的财政制度。

熊彼特提出的“税务国家”,指的是从财政角度来考察的国家。熊彼特以财政税收形式为窗口来观察国家的性质、形式及命运,认为财政塑造了国家及其形态,同时成了国家的附属。在塞利格曼看来,财政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个人财政关系的根本在于国家的性质,正是这种国家性质使个人与国家的属性发生变化。财政需要就是公共需要,只有通过对公共需要进行分析,才能为国家的财政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他认为财政的主体是国家,意味着财政的主体是国家成员之间的财政关系。

财政学的社会学分析,解决了作为财政关系支配性解释的受益理论和能力理论之间长期存在的争论。由对财政关系的社会学分析,我们看到,对财政关系没有统一的解释,每项原则都有其适当的行动范围。而且,某些方面,两者都不是独立的准则,在某些情况下,它们都会受到对方的影响。特殊福利可以由能力修改;能力可以由特殊福利修改。

社会财政思想中体现着马克思的国家理论和财税思想。马克思主义认为,财政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财政存在于国家需要。

在这种国内外背景下,包括施穆勒、罗雪尔以及瓦格纳在内的一批经济学家主张通过国家来解决社会问题。德国财政学理论体系在国家观上认为国家要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起到更大作用,而且要从伦理道德方面来看待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从方法论上,受黑格尔历史哲学影响,德国财政学理论体系认为要从历史角度来考察现实社会问题。其代表人物是施泰因、谢夫勒和瓦格纳。

李斯特旗帜鲜明地反对亚当·斯密以及英国曼彻斯特学派的自然自由竞争思想,认为国家公债是一种国家福利的手段,即这一代的成就与努力的成本分摊于下一代或以后几代;关税是建立与保护国内工业的主要手段,只有以促进和保护国内工业力量为目的时,才要采取关税保护措施。李斯特认为,斯密的自由市场理论在关税保护问题上没有区别自然产物与工业品之间的差异,所以其结论是错误的,并对斯密及萨伊的关税保护理论带来的危害逐一进行了批驳。

总之,边际效用理论的产生与形成,使人们转变了对物品的价值理念,扬弃了古典经济学中关于政府不产生价值的思想,形成了新的政府观;同时在继承斯密自然自由主义理念的基础上,形成和建立了新的财政理论。

(三)凯恩斯主义对新古典财政思想的革命

以边际效用理论为基础构建起的新古典财政理论扬弃了古典财政学的财富观、政府活动的非生产观,继承了其自然自由市场理念。但是,新古典财政理论即便认为政府活动具有生产性,但仍然延承了斯密“最小政府”理念。可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使得欧洲国家100年的和平发展戛然而止(正如波兰尼在《大转型》中提出的),同盟国面临着战败后如何重建的问题,或者说,选择一条什么样的道路来重振国家主权力量。凯恩斯敏锐地观察到斯密的自然自由市场的内在缺陷,面对战争创伤以及由此而来的经济损害,自由市场难以通过“看不见的手”有效动员社会资源、重振经济,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是更好的选择。1929年发生的“大萧条”,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到自由市场并非如之前斯密古典学派论述的那样美好,可使商品供求、劳动供求等自动地产生均衡。凯恩斯进一步深化了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认识,即自然自由市场存在着内在缺陷,政府要弥补市场的问题。

政府弥补市场问题的手段或措施就在于,政府拥有或配置社会资源,可以影响经济社会的资源配置,以实现经济发展中供给与需求的均衡。具体来说,就是政府掌控更多的社会资源来干预经济社会运行。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凯恩斯回归了重商主义的政府干预主义理念。

自斯密《国富论》提出并全面批判重商主义,古典经济学成为主流后,重商主义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逐渐衰落,以经济学综合而成名的马歇尔对重商主义理论也持反对意见。但凯恩斯在其《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专门设立一章来讨论“重商主义”,肯定重商主义理论存在科学、真理的成分。

在讨论重商主义时,凯恩斯特别强调,他所讲的“利益”是针对“一国”而言的,而不是整个世界的利益。实际上,凯恩斯的这一观点隐含着古典经济学派自由放任理论中的假定:世界主义和个人主义。或者说,凯恩斯并不认同斯密的世界主义原则,凯恩斯建立的宏观经济理论体系基于每个国家都是主权国家,相互之间存在着竞争。

凯恩斯认为,他所构建的这一理论是对自由放任学说中“利息率和投资量可以在最优的数值上自行调节而没必要关心外贸平衡”理论的否定。实际上,凯恩斯否定的是古典学派对政府“守夜人”角色的局限性认识,同时也是在肯定重商主义中的真理成分。“作为管理国家的方法的贡献者,16世纪和17世纪的早期经济思想的先驱者关心整个经济制度,关心整个制度的全部资源能达到最优的就业状态,从而他们所使用的方法使他们能抓住在实践中的一部分的明智之道” ,即通过政府干预货币的供给与需求关系、干预利息率等来实现充分就业、资源最优配置,是重商主义时期的明智之举。可是,这些好的东西都被李嘉图给抽象掉了。

这就是凯恩斯所讲的重商主义存在的真理成分:凯恩斯与重商主义都强调国家干预经济的思想。凯恩斯认为重商主义存在着科学成分,即完全市场中的就业、利息率等并不能自动趋于均衡,需要政府干预来调节并使之趋于均衡,并且重商主义与自由主义是对立的。可是,凯恩斯认为,重商主义的科学性可能是在实践中无意间形成的,之所以受到古典学派的攻击,就在于他们缺乏相应的理论分析。

尽管凯恩斯认为重商主义存在着科学的成分,就形式来说,凯恩斯主义与重商主义的干预措施有相似之处,但是,凯恩斯主义与重商主义存在着本质性区别。凯恩斯主义并不否定斯密的自然自由市场体制,或者说,凯恩斯主张的财政思想也建立在自由市场体制基础上,只不过是认为市场本身存在缺陷,应通过政府收入与支出活动来弥补市场问题。

同时,凯恩斯国家干预主义财政思想也不同于德国官房学派,后者是将国家看作主体、实体,认为市场是从属于国家而存在的。

四、财政思想史的研究方法

笔者以为,要洞悉某一时期或某一个人的财政思想,需有科学、适用的研究方法。财政思想史既属于财政学范畴,又具有史学属性,从这一角度来看,财政思想史是财政学与史学的结合体。

财政思想史研究的根本在于对人类发展过程中传承、留存下来的,关于人类财政活动的文字记载等文献资料、实物史料以及记录下来的口述资料进行整理、分析以及解读。可是,在解读前人资料的过程中,我们应遵循何种原则?或者说,理解、解释前人留存下的历史文献资料时应坚持什么原则?这可被看作诠释学,即对于文本之意义的理解和解释的理论或哲学,是一种方法论、价值观,意指对任何文本及其注释、法律、政策等的认识、理解时应遵从的基本原则。

罗尔斯在《政治哲学史讲义》中使用的研究方法即诠释学,而且,他进一步提出了诠释学所应遵循的三个原则:科林伍德原则、谦卑原则、密尔原则。

首先,关于科林伍德原则。科林伍德认为,历史学家在研究历史事件时,必须揭示出历史事件背后的思想,“政治理论的历史,不是对同一问题提出不同的答案的历史,而是对某个或多或少持续变化的问题提出不断变化的答案的历史”。科林伍德提出了历史哲学研究的三个定理:第一,“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历史学家研究的过去不是死去的过去,而是在某种意义上仍然在现实世界中活着的过去;第二,历史知识就是历史学家正在研究着的那些思想在他们自己心灵里的重演;第三,历史知识乃是对囊括于现今思想氛围中的过去思想的重演,现今思想通过与过去思想的对照而把后者限定在另一个层次上。因此,罗尔斯认为,我们必须“尽我们所能最大限度地融入到每一个思想家的思想脉络中去,并尽量以他们的角度(而非我们的角度)来理解他们的问题以及他们对这些问题提供的解决方案”。基于科林伍德对思想史研究的认识,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从历史角度来观察、分析某一问题的演进,并不是就这一问题提出所谓的新见解、新思维,而是观察、分析这一问题在历史演进过程中,其思想、理论、认知是如何变化的,演进的内在逻辑是什么,决定思想、理论演进的动力是什么。

其次,关于谦卑原则。罗尔斯假定,“我们正在研究的这些思想家总是比我聪明得多。如果他们不比我聪明的话,我为什么要在他们身上浪费我的时间和同学们的时间呢?如果我在他们的论辩中发现了某个错误,我便假定,他们也发现了它,并且必定对它做了处理”。即在思想史研究中秉承着“前人或历史中的思想家都是聪明的”原则,关于某一时代的思想,现代人并不会超越他们,要承认、认同前人的思想成果,并认为他们的理论成果是合理的、科学的。

最后,关于密尔原则。罗尔斯说,他一直牢记密尔在评价西季威克时所讲的话,即“在以其最佳形式得到评判以前,一种学说不可能真正得到评判”,而且他“努力想做的正是如此”。《政治哲学史讲义》的译者杨通进在前言里总结道:“罗尔斯总是力图以一种最为合情合理的方式来阐释和呈现他所研究的这些哲学家的政治哲学思想,使他们的思想显得更为连贯,更具有说服力。如果这些哲学家的思想在某个地方出现了不一致或自相矛盾之处,罗尔斯就力图挖掘这些思想的更为深层的理论基础,从而向人们展示,他们思想中那些显得不一致或矛盾的地方,与他们思想的根本原则并无矛盾之处;或者,从他们思想的那些更为核心的原则出发,这些不一致或矛盾的地方可以得到消除。”

本书在进行西方财政思想史分析的过程中,注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继承性

财政思想是发展着的、变化着的,是对前人财政思想的扬弃,扬弃中既有否定,也有继承。对财政思想史分析的这一认识,既体现着上述科林伍德原则,也包含黑格尔的哲学理念。历史是连续的,现在是过去的发展或发展了的过去,现在包含着过去。具体来看,我们从现代财政理论中尚能看到重商主义、古典学派的影子。比如,从税收原则中我们能感受到配第、斯密的存在;关于基础设施投资以及政府支持教育事业等,斯密的认识、论述依旧是经典。为此,在财政思想史的研究中要寻找不同财政理论之间的关联性,其中既有扬弃、继承,也有发展。

(二)时代性

思想都是某一时代精神的体现,蕴含着这一时代特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无疑,财政思想根植于特定生产力发展水平上的社会经济环境,总是当时特定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反映。财政学作为一门应用性学问,不可能超越时代而独善其身。为此,要从特定社会制度、经济环境、社会关系中来理解、认知财政思想,或者说,我们不能用当代的社会制度、社会关系理念来解读那个时代的东西。正如罗尔斯所讲的诠释学中的谦卑原则,当代人对过往思想的认识不会高于前人,要身临其境来思考、认识和解读前人的东西,而非认为它们是非合理、非科学的,正如黑格尔所言,“存在着的总是合理的,合理的总是存在着的”。由此,我们应力图基于时代的环境来理解其思想。“任何企图表述‘科学现状’的论述实际上是在表述为历史所规定的方法、问题与结果,只有对照其所由产生的历史背景来考察才有意义。换句话说,任何特定时间的任何科学状况都隐含它过去的历史背景,如果不把这个隐含的历史明摆出来,就不能圆满地表述这种科学的状况。”

每一种思想都是时代精神的产物,这些思想的记录者无疑也是他身处的那个时代以及此前时代的产物。人们不可超越时代而形成、记录时代的产物。所以,在介绍、分析每一财政思想之前,总是要介绍该作者的成长并对时代的政治背景、社会制度等加以简述,从中来理解时代精神,进而理解这一时期的财政思想。

(三)内在动力性或演进性

财政思想随时代发展不断发展,而其演进的动力就在于财政的主体性问题。财政作为人造物,近现代财政起源于现代主权国家,财政的主体是国家或政府,财政思想源于国家理念,国家理念也就决定了财政理念。无论是国家有机论还是国家无机论,其中都既包括国家与市场、社会的关系,也由此决定着财政体制、财政运行。比如,国家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以及由此而课税的准则,是经济性原则,还是伦理性原则?又如,国家理念是个人主义还是集体主义?实际上,财政思想演进过程中蕴含着的不同的国家理念,正是随着生产力水平不断发展而形成的国家理念,它们决定和影响着财政思想。

五、本书框架

近现代财政思想指的是自重商主义以来,每个特定时期、特定地域的社会中流行的对政府收入与支出活动的意见、意识、共识。所谓财政思想史,便是人类认识政府财政活动的历史或发展过程。那么,财政思想史分析就是将近现代财政活动作为一个整体,来认识不同历史时期财政活动的意识、共识及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内在关联性。或者简单来说,就是对人类近现代历史过程中呈现出的财政思想展开分析。本书《西方财政思想史分析》将重商主义以来的财政思想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其中每一时期的财政思想只是这个整体内在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其他时期的财政思想存在着某种内在的关联。

基于上述对财政思想史的认识,财政思想史分析的关注点在于“分析”。在基本认知每一时期财政思想的同时,注重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来认识财政思想的演进,即运用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以及事物内在力量促进发展等观点,来分析不同时期财政思想的内容及其演进的逻辑、动力,并力图从总体上勾勒出近现代财政思想演进的路线、轮廓。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第一,财政思想形成的社会经济制度、社会结构状况,以及其中蕴含着的分析方法。本书试图在当时的社会经济环境中来理解和解读其财政思想,其中意味着,特定的社会形态、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相应的研究方法决定着财政思想,背后的意义在于探求其中的理性。为此,我们介绍、分析各财政思想流派代表人物的成长经历,同时梳理、弄清其时代背景。在一篇未曾发表的自传性小说的开头,熊彼特写道:“请把我放在这样的背景中去看!否则将很难理解我所描写的一切。想要了解一个人,他的民族和他所生长的社会背景是关键。”

第二,不同时期财政思想之间的扬弃、继承性。或者说,不仅仅观察财政思想之间的差异,更注重财政思想之间的内在联系,即后来财政思想中哪些是从前人那里继承来的,又扬弃了哪些。就像一棵大树是由一粒种子发育而成的一样,财政思想也总是在扬弃、继承中不断发展。

第三,财政思想演进的内在逻辑动力。历史与逻辑相统一,事物的历史过程与事物的内在逻辑运动相统一。财政思想史既是人类社会在客观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的财政活动的意志、观念,也是财政活动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自身逻辑在思维中的概括的反映。财政思想演进过程中所呈现的财政活动意志、观念的变动有其内在逻辑性,还存在某种内在力量推动着财政活动的意志和观念的变化。为此,应力图寻求财政思想演进的内在逻辑动力。

第四,财政思想史中研究方法的运用。在财政思想漫长的演进中,不仅要研究对财政收入与支出及其关系的认识的变化,更为重要的是研究财政问题的方法论的变化。而方法论决定着其财政思想。重商主义时期将财政看作国家财富增长的手段,即要根据实践需要或者国家意志来确定财政收入与支出以及相应的政策。而斯密则是从国民财富增进的一般规律的角度来看待财政问题,其方法既有历史归纳法——从历史发展中寻求财政收入与支出的某些规律,也有抽象演绎法——根据历史发展规律及其现实,抽象出某些概念性的认知作为逻辑起点,并以此推演出影响国民财富增进的各抽象概念之间的联系。李嘉图抛弃了斯密的历史归纳法而将抽象演绎法推向极端,由此得出了某些“科学理论”,比如我们在教科书中看到的“李嘉图等价”,实则是毫无现实意义的“公理”。德国历史学派与门格尔的奥地利学派的方法论之争,更是显现出了财政思想的不同。总之,从研究方法来看,如果以斯密的方法为参考,我们不难发现,重商主义时期的研究方法,大都停留于现象描述或历史经验归纳总结,尚未完整显现出斯密的国民经济学中有机联系的分析方法。当然,配第除外。配第的政治经济学已经超越了他的时代,运用了有机联系的分析方法。

这也是本书的分析框架。本书不仅是对财政思想史的梳理,更加注重财政活动的演进、发展,这也是本书的主题。

本书重点考察重商主义时期至凯恩斯之前财政思想的演进。具体划分为三个时期:重商主义时期财政思想,其中包括了重农学派的财政思想;古典财政思想;新古典财政思想。这种划分依据财政思想本身内在价值的变革,可看作财政思想史的三次革命:第一次是以斯密为代表的古典学派对重商主义、重农学派的革命,第二次是边际效用理论对斯密古典财政思想的革命,第三次是凯恩斯主义对新古典财政思想的革命。

财政思想史中每一次革命的根本在于对政府及其与市场关系的认识。这既是近现代主权国家财政思想演进的内在力量,也是隐藏于财政思想史分析背后的一条主线。作为财政活动主体的政府,是要弥补市场的问题,体现为政府与市场的二分;还是政府应与市场相互融合,成为有机联系的整体;或是市场内在于政府或国家之中。对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的认识决定着财政的收入与支出活动的内在逻辑。政府与市场关系这一财政思想史分析主线还可从另外两种关系来理解:一是财政活动中个人权利与社会整体发展之间的关系,是个人权利优先于社会整体利益,还是社会利益置于个人权利之上;二是财政不同属性之间的关系,即不同财政思想所关注或强调的财政活动的根本是什么,是强调财政的经济性、政治性,还是伦理性、社会性,或是将其中的两个或多个属性综合起来。 /ny1Y0nZULl6+lu/5NHOZYkpowXflMsdIEmwFykLGFkvf9dnuV51aAazJvFOUy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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