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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礼序和谐

传统儒家文化在东亚影响深远,在历史的渲染中亦历久弥新,其“内圣外王”之道蕴藏着丰富的治国理政经验,贯穿着儒家思想的文明与智慧。儒家伦理中的“礼”作为人类社会的基本秩序和规范,渗透到社会领域的各个方面,成为构建社会秩序的理论依据。当今韩国虽是资本主义社会,但仍注重对礼俗的尊重。李尚圭重视儒家传统文化的传承,将仁义作为自身基本原则,并落实到日常人伦生活中,并希望人们都有仁义道德修养,都能自觉恪守各种社会规范。他认为,用传统文化教育子女,就能和顺吉祥;用传统文化中的伦理规范来对待别人,就能做到博爱公正;用儒家思想来修养内心,就能平和宁静。基于此,社会礼序得以成形。他还强调要汲取儒家伦理思想的智慧精华,知往鉴今不断推进社会前进,这既是对儒家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也是塑造当代韩国民众精神气质的必然要求,对现代社会秩序的发展意蕴深远。

一、礼的起源及礼序发展

上古时期,处于原始社会的人们就在险恶的生存环境和多变的生活环境中形成了极具“原始思维”的礼的雏形,如对自然现象和神秘力量的解释中渗透着对某种秩序和规律的敬畏。而表示现代意义上的礼起源于祭祀,起于对“超自然”的一种精神膜拜,祭祀中有严密的程序和仪式,于是就产生了礼的最初规范,亦可称为礼制或礼仪。这种规范一般意义上需要严格遵守,因为它凝聚了同一氏族或地域的人们的信仰,是一种与天命相通的礼制教化。当时的人们对礼的态度趋向于完全的信奉,认为其关系到上天和祖先的喜怒,关系到是否能得到神灵的庇护,关系到生者的幸福和氏族的兴衰。商代的甲骨卜辞中可以印证人类伊始对天的敬畏与遵从,以祭祀为中心内容的礼在甲骨文文献中有充分的反映。《礼记·表记》所言“殷人尊神,率民以事鬼,先鬼而后礼”,由此可知,夏商王朝的建立更多地启蒙于天命神道,其礼制中精神文化的内涵及其意义也都被神灵笼罩。

周朝建立初期,各种祭祀大体上还是继承着殷商的传统,如《礼记·曲礼下》中说:“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五祀,岁遍”,“此盖殷时制也”,周朝仪式大体承袭殷商,对“天”的尊崇依然与殷商相似。基于社会治理的现实需要,真正成熟的礼制应运而生,于西周成王、周公时代逐渐形成。周公创立的周礼是维护西周社会等级秩序与政治格局的规范。以“亲亲”和“尊尊”为原则设立一套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宗法封建等级制度,并将划定血缘亲疏远近次第的“家”和确定身份等级上下的“国”重叠起来,用于稳定社会秩序。正如“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左传·隐公十一年》)。先人以礼作为贯穿家与国治理的规范,依礼定社稷、稳社会、固家庭。礼制思想从国家延伸至个人,认为只要人人都遵守礼仪规范,社会便恢复和谐秩序。例如,“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也”(《左传·昭公二十六年》)。礼作为处理人与人关系的一种方式,更深层次地揭示了礼存在的必然性及普遍性。同时,“亲亲、尊尊、长长,男女之有别,人道之大者也”(《礼记·丧服小记》),把这些原则放大到国家,就是“王道之大者也”。《礼记·大传》记载,可以“立权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而“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是不可以改变的,所谓不能变革的是构成了中国宗法社会的基本伦理观念、组织结构和行为准则。其根源就在于依靠血缘形成的宗法制,这种从宇宙天地领悟到的人间秩序,在仪式中被固定下来,宇宙的秩序与人类的情性在这些仪式上出现了叠合,在人们的心目中形成了一种意识,即这种不能变革的仪式就象征了一种社会秩序或宇宙秩序,夏、商、周三代的仪式就这样一代代地传承下来。

春秋战国时代,礼崩乐坏,瓦釜雷鸣。儒家思想代表人物——孔子一生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就是要追溯周礼,恢复社会的正常秩序,所以他提出“礼”的概念。最初的礼是向祖先供奉的一个物品,后来发展成人际交往的物品,最后演变为一种人们共同的意识形态,通俗地讲就是人们之间的礼貌、礼节。孔子及其弟子们非常注重“礼”对当时社会秩序的意义,特别是礼仪所表现的思想和观念。孔子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目的就是培养一种遵循仪节的自觉习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为的则是形成整个社会井然有序的差序结构。 当社会每个阶层的人都按照这种礼仪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和举止,于是就有了秩序,某种意义上说这种秩序建立有点类似古希腊四主德形成的城邦良序。孔子不仅注重教学传播引导大众以礼修身,而且以身作则地教导学生。如夏天在室内穿单衣,出门则一定要套上外衣;加工食物要讲究,越精细越好等。这些外在形式看似较为刻板,实则不然,孔子更看重行“礼”时内心的真诚,只有心中有“礼”才会事事讲“礼”,外在的表象是内心虔诚遵守礼的结果。同时孔子打破“礼不下庶人”的局限,主张对所有人都要“齐之以礼”,强调“仁”是礼的核心。在孔子看来,如果不能心怀仁爱,以“亲亲”为出发点,将爱亲范围延展出去,即泛爱众,就违背了仁,也就无从谈礼了。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在现实层面,儒家思想中礼的主要作用就是为了稳定社会,为社会提供行为规范;在理想层面,礼象征着一种人们向往的良好秩序。

二、礼在儒家思想中的地位

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各个流派的思想家都在竭力宣扬自己的思想,努力扩大其社会影响,抑或寻求一种判断事物是非曲直的公认标准。儒家也不例外。仁与礼的统一便是孔子为当时社会提供的伦理模式。如果说仁是礼的心理基础,那么礼就是仁的外在表现和行为节度。“克己复礼为仁。一曰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仁的本意是修身、修己,就是反省自身。人只有反省自身,才能自觉去做爱人之事,正如“求‘仁’之君子,要反躬自省,仁就潜藏于自身之内,仁有不息的向上扩充性,能够扩充的高度和深度取决于君子道德生命成长的高度和深度。” 孔子有言“仁者人也,亲亲为大”,要求仁者具有爱人之仁心,注重人伦修养。孔子以仁为核心,对西周礼仪加以改造,把仁与礼紧密结合、融为一体,将礼作为人们做人治世的最高准则,要求民众“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以安身立命;对统治者则倡导“礼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以平治天下。在君臣上下名存实亡的春秋时期,孔子极力宣传他的“正名”思想,“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在孔子心里,名是一切礼乐、刑罚等民生问题的源头所在,若名不正,则一切问题将无法顺利进行,从而导致民众社会的混乱局面。所以孔子强调每个人的言行要符合自己在人伦关系中的身份,不能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而“正名”的实质是要以周礼为尺度,正名分、定秩序,只有大家按社会身份和职责行事,社会才能从“礼崩乐坏”的无序乱世变为有序治世状态。从某种意义上说,儒家的“德治”实质是“礼治”,“仁学”实质也是“礼学”。

作为儒家学说中与“仁”同等重要的“礼”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它是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调节器,在儒家思想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孔子讲授的儒家六经学说,处处蕴含着礼的思想,如皮锡瑞在《经学通论·三礼通论》中说:“六经之文,皆有礼在其中。六经之义,亦以礼为尤重。” 礼的重要性不仅表现为内在的核心地位,还兼顾行为主体的外在表现。如果说“敬于德”是行为主体在处理人际关系中的一种道德精神状况和态度,那么礼让则是基于这种道德精神状况和态度而表现出来的行为方式。如果没有可以约束和体现人们具体行为的礼仪,那么任何社会秩序的建立都将是空谈。“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礼记·曲礼上》)。在此意义上,可以说礼仪是儒家伦理道德和社会秩序建立的操作原则。因而,它不仅制约着人们的行为举止,而且充当着一切道德原则和社会秩序的度。“敬而不中礼,谓之野;恭而不中礼,谓之给;勇而不中礼,谓之逆”(《礼记·仲尼燕居》)。人们一切行为都符合礼的规范,就维护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也就达到了孔子所希望的一种有条不紊、上下有序、协调和睦的社会关系。

三、礼与现代社会秩序的构建

文以载道,礼以化人。礼是人文素养的精髓,也是大国担当的精神内核。李尚圭认为,要用儒家的“礼”锻造韩国社会独特的精神气质,将传统文化与社会发展有机统一起来,运用传统文化理论成果更好地推动社会进步,形成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的良性互动。

(一)礼对个体和家庭的塑造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儒家“内圣外王”思想的核心内容,其中行为个体的修身是关键,“自天子以至庶人,皆以修身为本。”孟子亦云:“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孟子·离娄上》),以礼修身,然后才能齐家、治国、平天下。因此儒家提倡诚意修身,维护人伦道德,实现和谐相处,从行为个体的角度进行礼的塑造并重视家风家教的培养。《礼记·大学》中谈到:“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家庭不只是人们身体的住处,更是人们心灵的归宿。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好的家风引领人向上向善,指导人们行为从个体性向群体性、从随意性向目的性发展,不良家风则会导致社会风气败坏。孔子教导自己的儿子孔鲤时说“不学礼,无以立”,强调礼对于个人而言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又说“不知礼,无以立也”,指出学礼知礼是人立足于社会的重要前提。儒家就是要通过以礼修身、反省吾身来达到“个人—家庭—社会”三者的和谐,其中保持和谐宁静的中和心态较为重要,而这种心性的培育主要是源自家庭。“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中庸》)。有了这种中和的心态,人才会在当下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保持真我,做到在任何时候都以礼待人、以礼行事。正如“儒家伦理的价值在于,其所提出的抽象的伦理原则,都是基于情感的对家、民族、国家、天下这些伦理实体的思考,家国情怀、仁民爱物、民胞物与、万物一体之仁等,追求的是人的情感的不断扩展与延伸。” 总之,和谐是儒家要达到的目标,中庸是采用的方法。有了中庸的方法,注重个人心性的培育并辅以良性的家庭教育,就可以实现人的健康发展,也为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条件。

(二)礼对社会群体的调节

对规范的尊崇是儒家伦理典型特征之一,礼象征一种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下,道德规范就是礼在社会现实中的具体表现。道德是依据社会舆情、内心道德信仰、传统思想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等相互关系的规范和原则。任何社会行为都会涉及道德意识,道德调节个人与他人、经济与政治、文化与教育等众多社会生活领域。儒家伦理重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强调在与他人发生利益冲突时,应该主动地谦让、礼让。2014年7月4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韩国国立首尔大学发表题为《共创中韩合作未来 同襄亚洲振兴繁荣》的重要演讲中,用韩语向师生问好,引用《礼记·大学》“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倡导国与国之间应树立和谐发展理念,在处理国际事务中践行正确义利观,以义为利,由逐利转向循礼。同时,儒家思想强调自我素养的提升,对他人的理解、尊重、宽容、仁爱,全在礼让中表现出来。可见,礼让待人,不仅是人际交往中的文明行为,更是缓解人际关系紧张,实现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的途径。

当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道德建设也亟待加强。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除须依靠经济、法律手段,还须运用道德力量来维系。信用缺失、道德败坏,必然导致经济混乱。我们尤须弘扬崇礼尊德的儒家思想,强化经济行为中的道德意识,注重公平公正社会秩序的建立,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

(三)礼对工作秩序的构建

在企业管理中,和谐是企业伦理所追求的终极目标,是一种伦理评判尺度和道德价值目标。企业发展的前提是人的成长性,人是企业中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是企业生产的终极实践者。豫商群体也不是简单地将财富的增长和企业的壮大视为商业的终极目标,而是更加注重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和谐。将人力资本视为第一资源,并努力营造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和谐关系,这是当代豫商伦理精神的重要部分。

因此,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李尚圭认为要用传统的礼序来规范约束企业运营和社会发展。企业要对员工、消费者负责,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产品、便捷的服务和安全的消费环境,这样才能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美国管理哲学代表人物芙丽特曾说过:“对一个企业而言,一个永远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是必然团结统一。对于企业管理、企业组织公正的考验就是你是否有这样一个企业:它的所有部门都非常协调,密切地共同行动并调整彼此的行为。它们的联系是如此之紧密,彼此相连,彼此作用,彼此联系,以至于它们组成了一个工作单位,而不是各自独立的碎片的集合体。” 企业内部各个要素之间的和谐是提高企业生产效率,提升企业凝聚力、向心力的必要环节。此外,没有企业内外的和谐关系,企业各个要素之间不可能形成合力,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和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各种新媒体、新技术、新环境均要求企业在竞争中树立和谐共生的理念,企业与个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社会之间应该在寻求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学会共享资源、互利双赢,构建礼序社会。

(四)礼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和”是儒家的根本目标之一,“礼”所追求的正是一种和谐秩序,它包括社会和谐、家庭和睦、群己和谐等。儒家思想中对礼的推崇包括治国安邦的国家秩序和礼仪忠孝的家庭秩序,其根本目的就是对终极和谐的追求。马克斯·韦伯曾把儒教看作是一种秩序的理性主义,他认为儒教所要求的是对世俗及其秩序与习俗的适应,归根结底,它只不过是为受过教育的世人确立政治准则与社会礼仪的一部大法典。 正是由于儒家对和谐秩序的提倡,才使得儒家的终极目的就是实现社会的和谐。儒家认为社会和谐、正常秩序需要得以维持,而社会秩序的核心是“礼”。“礼”的运用,应以“和”为目的,《论语·学而》有“礼之用,和为贵”,《中庸》甚至把“和”看作“天下之达道”。“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意为万物同时生长而不相妨害,遵循各自的规律而不相违背。李尚圭认为,正如当下世界全球化发展一样,应尊重主权平等,尊重文化多样性,促进世界和谐进步。因此,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之路要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有益成分,特别是尊崇礼制和礼序,彰显儒家崇尚和谐的社会秩序观。李尚圭指出应律己修身,勇担重担,诚然,礼的制度和形式会不断地变化,涌现出新规范,但礼的精神是永恒的,就是促进社会和谐秩序的形成。 m28lG0IDhz5pl/GTBtON1/KeEU6WPPK+razS5FOpKnq7r7yj/m16W2RngUHucc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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