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主义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人们开始高度注重人居环境,注重历史价值的保护,强调公众和社区参与的新理念,强调要从社会环境、经济环境和物质环境等多目标推动城市更新。城市更新应该是社区的更新,而不仅仅是房地产的开发和物理环境的更新。保护社区历史建筑和维护社区的社会结构与消除衰退、破败现象同样重要。这种城市更新理念最早体现在1991年英国的“城市挑战”计划中,当时英国中央政府将与城市更新有关的20个基金合并为“综合更新预算”。强调居民参与是社区整体复兴的重点,其关键是那些拥有产权的居民愿意将他们的所有权联合起来,以在开发收益中按比例分享利润。1996年6月,联合国在伊斯坦布尔召开的“人居二”会议确立的21世纪人类奋斗的两个主题——“人人有合适的住房”和“城市化世界中可持续的人类住区发展”,也明确指出了城市更新政策的价值取向。在这一价值取向的指导下,西方国家相继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如美国于1992年颁布的《住房与社区发展法》、法国于2000年颁布的《社会团结和城市更新法》、英国于2003年制定的“可持续发展社区规划”。Robert(2000)总结了西方城市更新的特征:“城市更新是用一种综合的、整体性的观念和行为来解决各种各样的城市问题;致力于经济、社会、物质环境等各个方面,对变化中的城市地区做出长远的、持续性的改善和提高。”
具体西方城市更新发展历程、理念演变、运作模式特点见表3-1、表3-2。
表3-1 西方城市更新发展历程
续表
资料来源:张更立(2004)。
表3-2 西方城市更新理念演变
资料来源:张更立(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