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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PREFACE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建立于2012年,到2022年撰写本书时恰好是合作机制建立的第十个年头,撰写本书也算是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建立十周年献礼。到本书完稿的2023年,正好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中东欧国家作为“一带一路”进入欧洲大市场的“桥头堡”,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特别是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后,系统梳理与回顾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双边贸易结构及取得的绩效尤为重要且必要。

在合作机制建立十周年之际,总结分析中国—中东欧国家双边贸易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巩固双边经贸关系、进一步拓展经贸合作、进一步完善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均具有重要的意义。鉴于此,本书在系统梳理中国和每个中东欧国家双边货物贸易结构的基础上,系统地分析了双边贸易绩效的成因。为全面系统地分析双边贸易结构,作者分别按联合国货物贸易的三个分类:经济大类(BEC)、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和海关编码分类(HS)来分析双边贸易结构,并从中分析双边贸易的互补性。在贸易绩效方面,分别就中国—中东欧国家双边贸易的二元边际绩效和市场份额绩效两个方面进行了系统分析。其中市场份额绩效的分析采用了国际贸易绩效分析文献里经典的恒定市场份额分析(CMSA)模型。

总体上,2012—2021年中国—中东欧双边货物贸易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双边贸易结构不断优化,贸易总额增长迅速。2021年中国与中东欧14国总体的贸易总额达到了2012年的2.5倍,年均增速高达11.9%,既远超同期中国对全球贸易年均5.1%的增长水平,也远超中东欧14国总体对全球贸易年均5.0%的增长水平。与此同时,中国—中东欧双边贸易中的贸易不平衡问题、增长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虽然贸易不平衡问题有相对缓解的趋势,但从绝对额的视角来看,这一问题还在继续扩大,而且中东欧14国同中国的贸易增长存在的不均衡问题还略有扩大的趋势。对于这些成绩和问题的总结与回顾,有利于我们优化未来与中东欧国家的贸易结构、调整双边贸易政策。鉴于此,本书提出的一些对策,期望能为巩固、拓展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提供具有建设性的参考意见。

全书结构安排如下:第一至第十四章分别为中国和14个中东欧国家双边货物贸易结构与绩效的分析,第十五和十六章分别是对中国和14个中东欧国家双边贸易结构和市场绩效的比较分析。其中,尚宇红承担了第一章的撰写和全书的数据处理工作,张琳承担了第二至第八章的撰写工作,廖佳承担了第九至第十四章的撰写工作,杨丹萍承担了第十五和第十六章的撰写工作。

需要指出的是,中东欧国家的范畴在2022年出现了一些调整,本书中的14个中东欧国家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官网(china-ceec.org)(2022年12月)保持了一致的范畴。此外,本书对中东欧国家章节的先后顺序并无特别安排,大体是按地理位置从北到南,从西到东,先欧盟成员国后非欧盟成员国来安排的。由于时间仓促,本书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恳请各位专家学者不吝批评指正!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中东欧研究中心
2023年6月 rUWTl1QHL2zX0m8SGkp/eJCpIbx53vWo/YyqakF2hbEP/tdnUwu5DudgF0Zkfp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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