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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妙好辞”辨
——谈曹娥碑的故事

汉代有个少女曹娥,投江寻找父尸,人称孝女,这是历史上一个著名的故事。曹娥死处,当时人曾为立碑纪念,还有人用八个字的隐语来评价碑文,解释出来即是“绝妙好辞”。后来这八字隐语或四字释文成了流传称赞好文辞的习用典故。再后出现碑文全篇的小楷写本,成为楷书法帖,这写本的摹本、刻本,又流传了千余年,俨然成了史实。但经过仔细考察,这中间存在着许多有趣的问题。下面试谈我的看法。

曹娥的事迹,现在见到最早的记载,要属东晋虞预的《会稽典录》,原书已佚。南朝宋代刘峻在《世说新语·捷悟》注中曾引此书一段说:

孝女曹娥者,上虞人。父盱(xū),能抚节安歌,婆娑乐神。汉安二年,迎伍君神,溯涛而上,为水所淹,不得其尸。娥年十四,号慕思盱,乃投爪于江,存其父尸。曰:“父在此,爪当沉。”旬有七日,爪偶沉,遂自投于江而死。县长度尚悲怜其义,为之改葬,命其弟子邯郸子礼为之作碑。

[东晋]佚名《曹娥诔辞》 现藏辽宁省博物馆

鲁迅《会稽郡故书杂集》曾据《艺文类聚》《太平御览》等书校了异文:“汉安二年”之下,类书引有“五月五日于县江”七字,“号慕思盱”至“爪偶沉”廿七字,类书引作“缘江号哭,昼夜不绝声,七日”。今按宋本《世说新语》亦作“爪”,他书所引或作“瓜”,《水经注》作“衣”。按“衣”字较近情理。

在封建社会里,以殉父为孝,本是一般的封建道德观念,况且父亲被淹,女儿打捞致死;或因父死无所依靠,也就跟随一死,都是情理之常。封建统治阶级为了提倡殉死,借此便立碑宣扬,更是常事。所以这个事件的存在,是完全可能的。

度尚是怎样命他的弟子邯郸淳 撰写碑文的呢?《后汉书·曹娥传》李贤注引《会稽典录》的另一段说:

上虞长度尚弟子邯郸淳,字子礼,时甫弱冠,而有异才。尚先使魏朗作曹娥碑,文成未出。会朗见尚,尚与之饮宴,而子礼方至,督酒。尚问朗碑文成未,朗辞不才,因试使子礼为之,操笔而成,无所点定。朗嗟叹不暇,遂毁其草。其后蔡邕又题八字曰:“黄绢幼妇,外孙齑臼。”

这里说了蔡邕题词,“其后”是指以后的时间,还是指稿本的后边,虽不明确,但还没说是在碑石上边。两段中并没有离奇的情节,虽然历史上的邯郸淳不字子礼,也可算是同名异字的人。只是用隐语做评语,不够爽快罢了。

至于度尚立的碑,确有其物。《水经注》卷四十:

蔡邕像

浦阳江……江水东经上虞县南……江之道南有曹娥碑。娥父盱,迎涛溺死。娥时年十四。哀父尸不得,乃号踊江介,因解衣投水。祝曰:“若值父尸,衣当沉;若不值,衣当浮。”裁(才)落便沉,娥遂于沉处赴水而死。县令杜(度)尚使外甥邯郸子礼为碑文,以彰孝烈。

这段所记,与《会稽典录》最为接近。只是“县长”作“县令”,“弟子”作“外甥”。“弟子”也可解为女弟之子。值得注意的是,“外甥”一词,不可能是郦道元杜撰而来的,而后世所传碑文中,却并不见“弟子”“外甥”的字样。

到了刘义庆时,这个故事的枝叶就加多起来。《世说新语·捷悟》说:

魏武尝过曹娥碑下,杨修从。碑背上见题作“黄绢幼妇,外孙齑臼”八字。魏武谓修曰:“解不?”答曰:“解。”魏武曰:“卿未可言,待我思之。”行三十里,魏武乃曰:“吾已得。”令修别记所知,修曰:“黄绢,色丝也,于字为‘绝’;幼妇,少女也,于字为‘妙’;外孙,女子也,于字为‘好’;齑臼,受辛也,于字为‘辞’:所谓‘绝妙好辞’也。”魏武亦记之,与修同。乃叹曰:“我才不及卿,乃觉三十里。”

魏武即曹操,东汉末年丞相,封魏王,其子曹丕称帝后追尊武帝,故称。

曹操像

这里,八字隐语已明确地到了碑上,猜谜的人是曹操和杨修。刘峻也感觉到不妥,在注里说:

按曹娥碑在会稽中,而魏武、杨修未尝过江也。

古代注释之文,照例不能否定所注的内容,所谓“疏不破注”,疏尚且不能破注,注又怎能破正文呢?所以只好“有按无断”。他同时在注中又引了《异苑》一段说:

陈留蔡邕避难过吴,读碑文,以为诗人之作,无诡妄也,因刻石旁作八字。魏武见而不能了,以问群僚,莫有解者。有妇人浣于汾渚,曰:“第四车解。”既而,祢正平也。衡即以离合义解之。或谓此妇人即娥灵也。

蔡邕怎么会去题字?这里交代了,是避乱过吴,不存在南北的距离问题。题写变为刻石,就不致使人有字迹为何经久不灭之疑了。杨修换了祢衡,仍然是当时聪明出众的人。少女曹娥的“灵魂”也长大成为“妇人”了。

故事到了这时,发展并未停止。度尚所立,邯郸淳所撰的碑文,究竟内容如何,还没有下落。再后,碑文出现了。一卷小字抄本的碑文,卷中上边、左边、右边都有唐代名人题字,所署的年代,最早的是大历。宋朝人屡次摹刻在法帖里,有的刻了那些唐人题字,有的只刻正文。还有一卷绢本墨迹,唐人题字俱全,清代刻入《三希堂帖》。这些本子,至今都还流传着。各本笔迹并不完全一样,也有个别形近而异的字,大约是传摹时造成的。唐人那些题字,都是记载观赏的经过,属于“观款”一类,还可说是重在法书。到北宋时就不然了,蔡卞 重书碑文,刻了一块碑,立在当地,意在弥补原碑亡佚的缺憾。这卷碑文,此时算是受到正式承认。

这篇碑文果然当得起“绝妙好辞”吗?现在不妨逐段细读。

孝女曹娥碑

孝女曹娥者,上虞曹盱之女也。其先与周同祖。末胄荒沉,爰来适居。盱能抚节安歌,婆娑乐神。以汉安二年五月时,迎伍君,逆涛而上,为水所淹,不得其尸。时娥年十四,号慕思盱,哀吟泽畔。旬有七日,遂自投江死,经五日,抱父尸出。以汉安迄于元嘉元年青龙在辛卯,莫之有表,度尚设祭诔(lěi)之。

[北宋]蔡卞《后汉会稽上虞孝女曹娥碑》拓本 现藏中央美术学院图书馆 碑存浙江绍兴上虞区曹娥庙

这段叙事,大致与前边所引各书相同,而年月加详,情节加多。只是没露出邯郸淳,可说是县长度尚令弟子代笔,仍由自己应名,所以无须写出代笔人的姓名。首题“孝女曹娥碑”,而文中只说“诔之”,可说是把诔辞刻作碑文,如后世苏轼撰《表忠观碑》即以奏札作为碑文之类。都还说得过去。下边的诔辞说:

伊惟孝女,晔晔之姿。偏其返而,令色孔仪。窈窕淑女,巧笑倩兮。宜其家室,在洽之阳。待礼未施,嗟丧慈父。彼苍伊何,无父孰怙。诉神告哀。赴江永号,视死如归。是以眇然轻绝,投入沙泥。翩翩孝女,乍沉乍浮。或泊洲屿,或在中流。或趋湍濑,或还波涛。千夫失声,悼痛万余。观者填道,云集路衢。流泪掩涕,惊恸国都。

《诗经》的句子,在古代“赋诗断章”,已经乱作比附,这里虽有不甚恰当的地方,也难责备本文的作者。接着是:

是以哀姜哭市,杞崩城隅。或有克面引镜,剺(lí)耳用刀。坐台待水,抱柱而烧。於戏孝女,德茂此俦。何者大国,防礼自修。岂况庶贱,露屋草茅。不扶自直,不镂而雕。越梁过宋,比之有殊。哀此贞厉,千载不渝。呜呼哀哉!

这里问题就多了。既够称为“绝妙好辞”,必有其绝妙之处。我们知道,古代撰文,讲究隶事用典,所用之典,又讲究贴切。当然也有过许多东拉西扯的,但那都被人轻视,不够“好”的标准。这篇文中所用的典故怎样呢?

首先是“哀姜哭市”。《左传》文公十八年:

冬十月,仲杀恶及视,而立宣公……夫人姜氏归于齐,大归也。将行,哭而过市,曰:“天乎!仲为不道,杀嫡立庶。”市人皆哭,鲁人谓之哀姜。

仲是襄仲,鲁国的权臣,杀了太子恶及其胞弟视,把他们的母亲即文公夫人姜氏赶回齐国娘家。姜氏哭而过市。这件事与曹娥搭得上的地方,只有一个“哭”字。

其次是“杞崩城隅”。汉刘向《列女传》四:

齐杞梁妻,齐杞梁殖之妻也。庄公袭莒,殖战而死……乃枕其夫之尸于城下而哭……十日而城为之崩。既葬,曰:“吾何归矣……”遂赴淄水而死。

这段有“哭”,有“赴水而死”,但那是哭夫殉夫而死,与殉父毫无关系。

再次是“克面引镜,剺耳用刀”。《列女传》四:

梁寡高行
——明内府彩绘本
《古今列女传》

高行者,梁之寡妇也。其为人,荣于色而美于行。夫死早寡不嫁。梁贵人多争欲取之者,不能得。梁王闻之,使相聘焉。

高行……乃援镜持刀,以割其鼻。

这是夫死不肯再嫁的“节妇”的事,与殉父投江而死的“孝女”何干?况且人家割的是鼻子,又与耳朵何干?

再次是“坐台待水”。《列女传》四:

贞姜者,齐侯之女,楚昭王之夫人也。王出游,留夫人渐台之上而去。王闻江水大至,使使者迎夫人,忘持其符,使者至,请夫人出。夫人曰:“王与宫人约,令召宫人必以符。今使者不持符,妾不敢从使者行。”……使者反取符,还则水大至,台崩,夫人流而死。

这段,人的身份是楚昭王夫人,事的情节是等待水来,都与曹娥渺无关系。所搭得上的,只一“水”字。

再次是“抱柱而烧”。《列女传》四:

伯姬者,鲁宣公之女,成公之妹也。其母曰缪姜,嫁伯姬于宋恭公……恭公卒,伯姬寡……伯姬尝遇夜失火,左右曰:“夫人少避火。”伯姬曰:“妇人之义,傅母不至,夜不可下堂。越义求生,不如守义而死。”遂逮于火而死。

这段仍是“节妇”的故事,与“孝女”无关。尤其奇怪的是,伯姬只是不肯下堂避火,被火烧死,她当时是否“抱柱”,并无明文。抱柱典故,古代以尾生的事为最著名。尾生与女子订约会,在桥梁下边见面,女子不来。水来了,尾生不走,抱梁柱而死。见《庄子·盗跖》。不难理解,作者寻找被水淹死的典故,当然见到尾生一事。但他是个男子,无从比附,而又弃之可惜,便把抱柱二字移到伯姬身上。

又次,这段有句云:“何者大国,防礼自修。”这话如果是指以前各条典故中人,则性质与曹娥并无关系;而曹娥的投江,是为殉父,又与“礼防”何干?总之,比拟不伦,离“好”甚远。

再下是:

乱曰:名勒金石,质之乾坤。岁数历祀,丘墓起坟。光于后土,显照天人。生贱死贵,义之利门。何怅华落,雕零早分。葩艳窈窕,永世配神。若尧二女,为湘夫人。时效仿佛,以招后昆。

这篇碑文中最足令人愤慨的,要数“生贱死贵,义之利门”八个字了。这二句是说:一个卑贱的人,只要一死,立刻可以高贵。曹娥的死,当然不是为了身后高贵,但封建统治阶级可以利用来做宣传资料,说:这是达到“义”的最便利的门径。在历代文章中,鼓吹殉死的说法虽然很多,大都还戴上面具,转弯抹角,不敢直说。像这样直截了当地以“贵”做可耻的利诱,还是少见的。蔡卞大约嫌“利门”二字生疏,改写为“利之义门”,却成了谈利益的合法性。不但文不对题,且非作者本意。

这篇碑文,不仅是用典不切,修辞也很有问题。例如前边用到的“剺”字,《说文》:“剺,从刀 声,剥也,划也。”也就是用刀割东西。这个字中本已包括了刀的作用。而碑文说“剺耳用刀”,这与说“吃饭用口”有什么不同?又如“丘”字、“坟”字。《说文》:“丘,土之高也。”“坟,墓也。”段注引《礼记·郑注》:“土之高者曰坟。”可见丘、坟本是同义字。碑文说“丘墓起坟”,又与“天地乃宇宙之乾坤”有什么两样?如此等等,叠床架屋,真是“废辞”而非“好辞”,又怎能算得“绝妙”?

碑文后边还有一段附加语:

汉议郎蔡雍(邕)闻之来观,夜暗以手摸其文而读之。雍题文云:黄绢幼妇,外孙齑臼。又云:三百年后,碑当堕江中。当堕不堕逢王叵。升平二年八月十五日记之。

这段似乎不算碑文正文之内的话,而是传抄碑文的人附录的。“黄绢”等八字是从前记载已见的,“三百年后”等十六字则是这故事中初见的。“升平二年”等十一字表示本文是在这时抄写的。这都像是并无问题,但问题是仍然掩盖不住的。“蔡邕闻之来观”,当然观的是碑,碑已立在那里,何以来不及等到天明,而必要在夜间暗中摸着来读呢?

原来作者是非常细心的。他说了许多不贴题的典故之后,立刻跟上两句说:“呜呼孝女,德茂此俦。”说曹娥的“德”比那些人都高,如果谁嫌他用典不切,他可以说讲的是“德”,不是讲的事迹。但既讲抽掉事迹的“德”,而古代够上有“德”的女子很多,又何以专选“哭”的和“死”的呢?其实这都是打埋伏,用“德茂此俦”可以掩过用典的不切,用“夜暗手摸”可以掩过蔡邕评论的不妥,显得他之所以把“极多废话”当作“绝妙好辞”是情有可原的。

至此,碑文的公案,大部已竣。“三百年后”的谶记又是哪里来的?按这条谶记末句各帖本或作“逢王匡”,或作“逢王叵”,关系不大。问题是这个谶记也不是此碑特有的。宋邵博《河南邵氏闻见后录》卷三十云:

《隋唐嘉话》:将军王果于峡口崖侧见一棺将坠,迁之平地,得铭云:“后三百年水漂我,欲堕不堕逢王果。”

按今传本刘 《隋唐嘉话》下,记这铭文云:

更后三百年,水漂我。临长江,欲堕不堕逢王果。

又五代晋李翰《蒙求·上》,“王果石崖”条注引《神怪志》说:

将军王果为益州太守,路经三峡,船中望见江崖石壁千丈,有物悬在半崖,似棺椁……令人悬崖就视,乃一棺,骸骨存焉。有石志云:“三百年后水漂我,欲及长江垂欲堕,欲堕不堕遇王果。”

民间传说,常有异文,不足为奇。曹娥碑文后的谶记,就是这种东西。碑文的作者顺手牵来,把它联在“黄绢幼妇”的谜语之后,于是又一次装饰了这个故事。

至于碑阴题隐语,也不仅这一件事。宋吴处厚《青箱杂记》七云:

徐铉父延休博物多学,尝事徐温为义兴县令。县有后汉太尉许戫庙,庙碑即许劭记,岁久字多磨灭。至开元中,许氏诸孙重刻之。碑阴有八字云:“谈马砺毕,王田数七。”时人不能晓。延休一见为解之曰:谈马即言午,言午许字;砺毕必石卑,石卑碑字;壬田乃千里,千里重字;数七是六一,六一立字。此亦杨修辨齑臼之比也。

这碑重立于开元中,当然可以说是受蔡邕故事的影响。但也可见这类题语唐代还在流行,是并不稀罕的。

碑文末尾,由于有“升平二年”一行字,宋代很多丛帖便把它归到王羲之名下,与《黄庭经》《乐毅论》等帖合在一起。只有南宋《群玉堂帖》标题作“无名人”。究竟是何时何人所书,至今还莫衷一是。

在这故事流传的历史中,最吃亏的是蔡卞。他在元祐八年正月,在上虞县曹娥庙立了一块碑,末题:“左朝请郎充龙图阁待制知越州军州事蔡卞重书。”他把碑文中的字句改了许多,如前举的“利之义门”和把“乱曰”改为“铭曰”,即是最显著的地方,其余尚多,不再详举,但他对度尚和邯郸淳的关系却不好处理。他在碑题的次一行写道:“汉上虞令度尚字博平”,下边空了一块地方相当一个字又半个字的大小,再写“弟子邯郸淳字子礼撰”。照这写法,究竟度尚是干什么的?如果仅仅是为表明他是邯郸淳的师长,那又何必留出那块空地?可见这篇文的立碑、撰文、应名、代笔种种含糊不清的说法,把蔡卞搅得已无所措手了。还有“黄绢”等八字,使他也不易安排,他在撰人一行之后另起一行,作:“蔡邕题其碑阴云黄绢幼妇外孙齑臼。”把碑阴上的字移到碑阳撰人之后,是金石中罕见之例,也看出他没有办法才硬挤在这里的。那“三百年后”的谶记竟使蔡卞再也想不出安插的地方,不得不割爱了。古代刻帖是印刷出版名家法书,内容真伪,刻帖人往往不负责任,自《淳化阁帖》已然如此。地方官重立古碑,性质则有不同,必是认为原有此碑,后来毁坏或亡佚,所以重书重立。蔡卞重立此碑时,却未仔细考察度尚当时所立的碑,原文是否就是这篇,同时还写错了度尚的官衔。汉代县的长官,大县的叫“令”,小县的叫“长”。度尚是上虞县的“长”,他却写成了“令”。如果说他是按照《水经注》的记载,又何以不写“外甥”,而写“弟子”呢?这也见得蔡卞的鲁莽从事。至于《嘉泰会稽志》卷六,记载曹娥庙说:“有晋右将军王逸少所书小字,新安吴茂先师中尝刻于庙中,今为好事者持去。”这是一块小楷帖石,算不得立碑了。

故事到了这里,可算告一段落。总之:曹娥投江殉父,在当时社会中,是一个动人的事件,因而辗转传述,造成了异说纷纭。以这件事为主干的故事,在流传过程中,陆续旁生枝叶,成了一个热闹的故事。无论那些细小情节异同,即抱父尸出水,邯郸淳撰文,蔡邕题碑,曹操猜谜,小楷写本,王羲之书,等等事项,都不过是这棵茂密扶疏、干霄百尺的故事大树中几个长大枝柯而已。 CTvStm5IA0yYwvu2Geos0I+z6KRPqWw5oPFsiLcqbGa+NYQI9x29V2SP6Og8S7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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