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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咸阳的“冀阙”

秦定都咸阳,在商鞅变法推行的系列政策中具有重要地位。秦自雍徙都咸阳,将国家行政中心从关中平原的边缘地方迁移到关中平原的中心地方,落实了农耕跃进的指挥机关所在的合理定位,随后实现了富国强兵,推动经济与军事进步的积极转折,成为秦扩张的历史和秦统一的历史的辉煌亮点。关于秦都咸阳城市建设,文献相关记载有限,考古工作所获得的发现,因多种条件限定,目前亦尚不足以提供完整充备的信息。在秦都咸阳的规划与经营中,“筑冀阙”是重要的城市建设主题之一。“冀阙”作为秦人的发明,在古都史中体现出创新价值。其实际作用和象征意义值得深入考察。秦都咸阳“冀阙”对后来都城格局有重要的影响。汉宫的“阙”在长安城格局中的多方面的历史作用,在一定意义上体现出对秦制的继承关系。秦汉都城的“阙”,对于中国古代都城史、中国古代宫廷史、中国古代建筑史、中国古代信息传播史、中国古代市民生活史研究,都是值得关注的学术对象。

秦都咸阳的建设,曾经首先注重“阙”的营造。

秦史进入秦孝公时代,开始以急进的节奏为向东方扩张进行政治建设和军事准备。《史记》卷五《秦本纪》记载,秦孝公建设咸阳,经营了新的国家行政中心:“(孝公)十二年,作为咸阳,筑冀阙,秦徙都之。”关于“冀阙”,张守节《正义》:“刘伯庄云:‘冀犹记事,阙即象魏也。’”《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关于秦孝公事迹,写道:“孝公享国二十四年。葬弟圉。生惠文王。其十三年,始都咸阳。”张守节《正义》:“《本纪》云‘十二年作咸阳,筑冀阙’,是十三年始都之。”重视对“筑冀阙”的城市建设史的记述。《史记》卷六八《商君列传》也有关于“筑冀阙”的记载:“作为筑冀阙宫庭于咸阳,秦自雍徙都之。”司马贞《索隐》:“冀阙,即魏阙也。冀,记也。记列教令当于此门阙。”

“作为筑冀阙宫庭于咸阳”,是咸阳规划建设,为迁都提供基本条件的必要施工内容。而“筑冀阙”,可以看作迁都条件准备之最醒目的工程。

“筑冀阙”,未见于其他诸国建筑史的记载,可以看作秦人的建筑学发明。秦人重视他国建筑学成就的参考。《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秦每破诸侯,写放其宫室,作之咸阳北阪上,……”裴骃《集解》:“徐广曰:‘在长安西北,汉武时别名渭城。’”张守节《正义》:“今咸阳县北阪上。”今咸阳渭城区发现六国宫殿遗存。张在明主编《中国文物地图集·陕西分册》著录:

A 8-6 “六国宫殿”(楚)遗址 〔窑店乡毛王沟村·秦代〕位于秦咸阳城北部宫城西端。发现有建筑基址,曾出土楚国形制的瓦当。《史记》载,秦每灭一国,即在咸阳北阪仿建一座该国宫殿,此地当为“六国宫殿”中的楚国宫殿遗址。

A 8-7 “六国宫殿”(燕)遗址〔正阳乡柏家咀村·秦代〕位于秦咸阳城北部宫城东端。发现有建筑基址,曾出土燕国形制的瓦当。当为《史记》所载“六国宫殿”中的燕国宫殿遗址。

尽管“秦每破诸侯,写放其宫室,作之咸阳北阪上”,体现出对东方六国美学理念和建筑技术学习借鉴的态度,但是秦人在宫殿区建设的宏大规划、象天设计、交通联络等方面,都显示了秦人都市建设方面独特的文化个性,也明显表现出超越东方六国的优越能力。

“筑冀阙”,也是秦宫廷与都城建设方面超强设计水准和超高施工效率的重要表现之一。“十二年作咸阳,筑冀阙”,“其十三年,始都咸阳”,其工期的短暂,体现了行政效能非常之高。

由余的故事体现了秦人工程理念追求宏大的传统。《史记》卷五《秦本纪》记载“由余观秦”,秦穆公以“宫室、积聚”炫耀的情形:“戎王使由余于秦。由余,其先晋人也,亡入戎,能晋言。闻缪公贤,故使由余观秦。秦缪公示以宫室、积聚。由余曰:‘使鬼为之,则劳神矣。使人为之,亦苦民矣。’”

秦工程史的若干迹象,反映了好大喜功的追求。

《史记》卷六八《商君列传》曾经记载赵良和商鞅有关“治秦”行政方略的讨论。商鞅自谓其政风可以与“五羖大夫”比类:“商君曰:‘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为其男女之别,大筑冀阙,营如鲁卫矣。子观我治秦也,孰与五羖大夫贤?’”赵良则不以为然,反而批评商鞅行政“不以百姓为事”,不可以与“五羖大夫”相提并论:“赵良曰:‘夫五羖大夫,荆之鄙人也。闻秦缪公之贤而愿望见,行而无资,自粥于秦客,被褐食牛。期年,缪公知之,举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秦国莫敢望焉。相秦六七年,而东伐郑,三置晋国之君,一救荆国之祸。发教封内,而巴人致贡;施德诸侯,而八戎来服。由余闻之,款关请见。五羖大夫之相秦也,劳不坐乘,暑不张盖,行于国中,不从车乘,不操干戈,功名藏于府库,德行施于后世。五羖大夫死,秦国男女流涕,童子不歌谣,舂者不相杵。此五羖大夫之德也。今君之见秦王也,因嬖人景监以为主,非所以为名也。相秦不以百姓为事,而大筑冀阙,非所以为功也。……’”赵良颂扬五羖大夫的“功名”“德行”,以为商鞅相比较,于“非所以为名也”及此“非所以为功也”之外,又说“非所以为教也”,“非所以为寿也”,“非所以得人也”。并且劝其“归十五都,灌园于鄙”,退出政治权力中心,而“商君弗从”。

我们看到,讨论的双方都重视“大筑冀阙”事。商君炫耀“大筑冀阙”,自诩“观我治秦也,孰与五羖大夫贤”。赵良则说:“相秦不以百姓为事,而大筑冀阙,非所以为功也。”

较《史记》卷五《秦本纪》“作为咸阳,筑冀阙”,《史记》卷六八《商君列传》“作为筑冀阙宫庭于咸阳”有所不同,这里商君和赵良都说“大筑冀阙”,突出了一个“大”字。

“大筑冀阙”,应强调了“冀阙”建筑之宏伟与施工之艰巨。秦穆公的“宫室积聚”,郑国渠、都江堰、灵渠等水利工程,治驰道,长城与“直道”,丽山工程与阿房宫工程,都体现了秦“兴功”“兴功作”追求宏大规模的传统。秦始皇以为“先王之宫廷小”,于是“营作朝宫渭南上林苑中”(《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嫌弃旧有“宫廷”其“小”,明确表露对“大”的追求。而新的“营作”自然力求其“大”。

在秦工程史的记忆中,“冀阙”营造也是在当时城市建设的基点上,在当时国家财力的条件下好“大”建筑理念的体现,因此特别值得关注。“冀阙”的“冀”,可推知与“大”有关。“冀,大也”释读“冀阙”之“冀”,理解为高大之形容,可能是适宜的。此“冀,大也”,“大”犹言“壮”。萧何为刘邦营造长安宫阙,亦追求“壮”。借“萧丞相营作未央宫,立东阙、北阙、前殿、武库、太仓”,“宫阙壮甚”的“壮”,有益于理解“冀阙”名义。萧何对于刘邦质疑的回答,即“非壮丽无以重威”(《史记》卷八《高祖本纪》)。这很可能正是秦孝公和商鞅营造“冀阙”的目的《续汉书·舆服志上》:“《易·震》乘《乾》,谓之《大壮》,言器莫能有上之者也。”所谓“冀”“大”“壮”语义,应当是非常接近的。“冀阙”之“冀”,因此亦近“象魏”之“魏”。建筑设计追求,即以高大壮丽,达到“莫能有上之者也”的效果。秦都咸阳的“冀阙”营造,可以看作后来西汉长安宫廷建筑追求高度的风习的历史先声。

对“冀阙”名义的理解,前引《史记》卷五《秦本纪》张守节《正义》:“刘伯庄云:‘冀犹记事,阙即象魏也。’”《史记》卷六八《商君列传》司马贞《索隐》:“冀阙,即魏阙也。冀,记也。记列教令当于此门阙。”所谓“记事”以及“记列教令”,似乎商鞅时代已经考虑到阙前作为公共空间进行行政宣传的功能。 CoPnWNjepsQpxDvaIJ6y1H3lcvGVv81UihUv3Sj14x6YKM83Gd0ppk7ZgYGeph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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