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治理的核心目标是通过建立原则、规则、规范、制度等实现对国际事务和行为体行动的有效管控。全球治理既关乎国际体系稳定,又影响各行为主体的权力和利益。作为全球治理的重要方面,环境治理对国际关系有重要影响。晚近以来,能源已经超越了传统的地缘政治范畴,逐渐成为全球治理的关键领域。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生态环境治理明显加强,环境状况得到改善。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进入20世纪之后,随着科技的进步、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国际关系学界开始关注环境问题,例如出现了大量的新期刊聚焦于环境问题,国际关系理论也开始出现环境和生态的绿色理论分支,安全研究也开始重视环境问题。1987年,第42届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提交的著名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该报告强调,安全的定义必须扩展,超出对国家主权的政治和军事威胁,把环境恶化和发展条件遭到破坏包括进来,并首次使用了“环境安全”这一概念。报告明确指出:“传统上理解的安全的整个概念——从对国家主权的政治和军事威胁的角度来认识的概念……必须加以扩大,以便包括日益增长的环境压力的影响……地方的、全国的、区域的和全球的影响。” 冷战的结束以及全球环境状况的恶化,推动了理论学界对于环境安全的研究。在最新关于环境安全研究的著作《环境安全:途径和议题》一书中,丽塔·弗洛伊德(Rita Floyd)认为,对于环境安全的研究呈现碎片化的倾向,而缺乏总体上的把握,于是她将环境安全领域内的各项研究进行了整合,包括水、食品、可持续发展、能源和气候变化等多项内容。
随着全球性环境问题的凸显和国别性环境问题的恶化,随着对于全球治理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全球环境治理已经成为国际关系学界以及环境政策学界共同推崇的一种系统性的分析范式,而进行环境合作、建立合理有效的全球环境治理系统,更是全人类的共同期盼。在这一领域,各行为体也进行了更为久远和具有深度与广度的实践与探索。
1972年6月,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举行了第一次全球政府间环境会议——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世界各国政府在会上共同讨论当代环境问题,探讨如何更好地保护全球环境。会议通过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宣言》,呼吁各国政府和人民为维护和改善全人类共有的环境、造福后代而共同努力。这次会议后,总部位于肯尼亚内罗毕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建立,标志着全球环境治理进程的启动。之后,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2015年8月2日,联合国193个会员国就2015年后发展议程达成一致,形成了题为《变革我们的世界——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公示文件。2015年12月,巴黎气候大会成功举办,《巴黎气候协议》出台,这份协议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人类在全球层面上对环境的治理与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