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价格和质量决定了同类商品的市场竞争力。由于农产品与人们的日常生活休戚相关,“价格战”并非是提升农产品竞争力的长远之计,相反它破坏了农产品市场的竞争秩序,损害了农民的利益。而地理标志所标识的商品承载着稳定且优良的品质,使消费者在购买同类农产品时,往往会选择代表更高品质的地理标志产品。
因此,地理标志的直接经济价值在于将标志的信誉转化为产品的购买力。通过对原产于该特定区域的产品的特定质量、特征、声誉的表彰,来建立地理标志的信誉,提高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无形资产,赢得消费者的口碑和信赖,从而提升农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以“章丘大葱”为例,“章丘大葱”是山东省著名特产之一,被誉为“葱中之王”。作为山东乃至全国之最,“章丘大葱”高大魁梧、葱白晶莹剔透、洁白细致、汁多丝少、质地脆嫩。“章丘大葱”虽然品质优异,然而多年来却外销不畅,这不仅制约了“章丘大葱”产业化的发展,也直接影响当地农民的收入。1997年,在“章丘大葱”成功注册为我国第一件蔬菜类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通过挖掘“章丘大葱”的品牌优势,“章丘大葱”销售价格连年翻番,由注册保护前的每公斤0.2—0.6元上升到1.2—5元。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苹果生产国。2017年,世界苹果总产量7600多万吨,中国达4380万吨,生产和消费规模均占全球50%以上。陕西以1100万亩、1100万吨成为中国苹果栽培面积最大、产量最多的省份。 而陕西的黄土高原则是世界公认的苹果最佳优生区之一,这其中,“洛川苹果”又是陕西最为著名的苹果品牌。
2008年8月,“洛川苹果”地理证明商标申请获得通过,到2012年,洛川苹果品牌价值为42.86亿元人民币。一个县级区域的农产品品牌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无疑是令人惊异的,苹果种植已经成为了洛川县的支柱产业之一,事实上,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苹果就已成为洛川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而能够取得这样成绩,离不开当地政府对“洛川苹果”品牌建设的着力推进。
当地政府较早意识到了“品牌建设”的重要作用。在延安市、洛川县各级政府的努力下,在1974年洛川“红星”苹果获得“全国外销苹果基地鉴评会”全国最高评分后,“洛川苹果”品牌已经初步形成。1990年,“洛川苹果”荣获第11届亚运会指定专用水果;1992年,中共洛川县委、洛川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加快改革和发展步伐的意见》,确立了苹果产业的“龙头”地位;1996年11月,洛川在人民大会堂举办“世界最佳苹果优生区——中国洛川优质苹果新闻发布会”;而后,“洛川苹果”分别被确定为“澳门回归庆典礼品果”“2010年上海世博会接待用苹果”“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专供苹果”。
此时“洛川苹果”已经享誉全国,并大量出口海外,在世界范围内有一定知名度。在当地政府的推动下,“洛川苹果”地理证明商标于2008年获得授权。2009年,“洛川苹果”入选首届全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百强,品牌价值达到25.23亿元人民币。截至2017年,洛川县从事苹果营销的企业150余家,其中省级农龙头企业5家。先后在国内28个大中城市建成“洛川苹果”专卖店78个;建立农村淘宝等农村电商服务网点188个,企业和个人网上建店258家,微店4500家,全县农民人均苹果种植收入占人均总收入的95%以上。通过开发果汁、果醋、果酒、苹果脆片等系列深加工产品,洛川县每年消化贫困户鲜果100万斤,吸纳2700多贫困户参与生产性服务,使贫困户通过精深加工增加了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