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致明确了合法性研究的缘起与研究依据之后,就可以进一步分析有中国传统社会君权合法性研究这一问题的意义了。对此,我们至少可以从中国政治制度研究、政治思想和文化研究、政治学研究以及合法性研究本身等几个方面加以说明。
众所周知,君主是专制国家统治阶级的代表,在以人治为突出特征的中国君主专制政体中,君主无疑处在核心与枢纽地位,从而对君权及对君主本人的研究也就构成了君主专制政体乃至整个帝制中国政治制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要研究君权就不能回避这样一些问题:在中国的历史舞台上,为什么有的人能够在改朝换代的群雄逐鹿中取得胜利,建立巩固的政权,成为“乾纲独断”的专制君主,而有的人则徒有短暂的军事辉煌而迅速垮台?同属于统治集团,甚至是同属“天潢贵胄”的皇帝子孙,为什么有的人被视为“真命天子”,由他执掌君主大权就能够被接受,而其他人则不能?换句话说,特定的个人是凭借什么条件成为君主、成为统治阶级的最高代表的,君权是凭借什么条件而成为一种被社会成员所承认的“合法”的权力?社会成员又是出于什么动机或原因承认君权为“正当”的或“应该服从”的?与此相联系的是,君主是如何创造条件争取民心以巩固其统治的,在何种条件下又会丧失人们的支持而面临统治危机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具体地说明君权的取得、维持与运作情况,也才能进一步具体说明整个君主专制政体,才有可能使这种研究真正深入到专制政体的“内部”,让人们具体感受到专制政体究竟是怎么回事。而对这样一些问题的解答,就必然会涉及君权的合法性问题。就笔者个人的学术经历而言,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担任中国政治制度史课程教学,就开始摸索君主制度研究中的相关问题,在反复思索、规划其子课题的过程中,逐渐清晰地感受到君权合法性的问题存在。后来随着研究的深入,越来越感到这个问题无法回避。所以说,对君权合法性的研究,实际上是中国君主制度研究中的必要组成部分和应有之义。
不惟如此,由于合法性涉及一定社会成员对于某种权力的认可和支持,而这种认可和支持又是他们依据一定的价值观和政治规范、进行合法性评判和选择的结果,因此对于君权合法性的研究又必然会涉及相关的政治价值观、合法性信念的探讨,必然引导着我们去探询:那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信仰结构或体系,绵亘于中国思想的世界几千年,支撑着一个又一个的帝国和王朝的君权合法性?从而,这样的探询就自然而然地把我们带到政治文化和政治思想的研究领域的新天地。从制度、从合法性而切入到文化、思想领域,这对政治文化和政治思想研究的拓宽与深化应该也是具有别开生面的意义的。
就政治学研究的角度来看,君权合法性研究的学术价值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对合法性的“原理论”分析、对合法性普遍性、通则性问题的研究,乃至对于合法性概念本身的理解和深化,最终需要一个“经验化”过程,即:需要得到现实的客观政治现象的支持,需要接受现实生活中实际存在的合法性现象的验证和修正。而随着合法性研究的不断深入,势必也会延伸到对具体国家、具体政治统治体系下合法性的研究。而专制政体至少在中国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发育出一整套完备、复杂的制度,如一些国外汉学家所关注的“施政基本原则”,完整稳定的政治结构,精心设计的专职部门,以及“高度合理的”管理规则和惯例等等, 因而为君主专制政体乃至整个政治学的研究都提供了典型的案例和极其丰富的材料。作为一门体系完备的政治学科,理应对于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专制政体给予足够的关注,理应进行充分的研究,因而也就不能不深入研究其中必然涉及的君权合法性问题。惟其如此,才能使对政治学的一般分析与对实际政治过程的分析更加紧密结合,才能使权力合法性的研究乃至整个政治学的研究获得更加广阔、丰厚的现实基础,在对中国君主专制政体的具体考察中不断印证、丰富、校正和升华既有的政治学理论。从这一意义上说,提出君权合法性的研究问题,一方面是将君主专制制度的研究进一步具体化的尝试,一方面也是适应我国政治学研究的纵深发展与精细化的趋势,将合法性研究进一步推向“本土化”、“经验化”层次的一种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