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有职业病危害的工种十分广泛,主要工种在表1.1 中列出。
表1.1 建筑行业有职业危害的工种
续表
(1)粉尘
生产性粉尘根据其理化特性和作用特点不同,可引起不同的疾病。
①呼吸系统疾病:长期吸入不同种类的粉尘可导致不同类型的尘肺病或其他肺部疾患。我国按病因将尘肺病分为12种,并作为法定尘肺列入职业病名单目录,它们是:矽肺、煤工尘肺、石墨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
②中毒:吸入铅、锰、砷等粉尘,可导致全身性中毒。
③呼吸系统肿瘤:石棉、放射性矿物、镍、铬等粉尘均可导致肺部肿瘤。
④局部刺激性疾病:如金属磨料可引起角膜损伤、浑浊,沥青粉尘可引起光感性皮炎等。
(2)毒物
在生产中接触到的原料、中间产物、成品和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废渣等,凡少量即对人有毒性的,都称为毒物。毒物以粉尘、烟尘、雾、蒸气或气体的形态散布于车间空气中,主要经呼吸道和皮肤进入体内,其危害程度与毒物的挥发性、溶解性和固态物的颗粒大小等因素有关。毒物污染皮肤后,按其理化特性和毒性,有的起腐蚀或刺激作用,有的起过敏性反应,有些脂溶性毒物对局部皮肤虽无明显损害,但可经皮肤吸收,引起全身中毒。
(3)放射线
建筑施工中常用X射线和g射线进行工业探伤、焊缝质量检查等,会对操作人员造成放射性伤害。
(4)噪声
噪声对人体的危害是全身性的,既可以引起听觉系统的变化,也可以对非听觉系统产生影响。这些影响的早期主要是生理性改变,长期接触比较强烈的噪声,可以引起病理性改变。此外,建筑作业场所中的噪声还干扰语言交流,影响工作效率,甚至可能引起意外事故。
(5)振动
振动对人体的影响分为全身振动和局部振动。全身振动是由振动源(振动机械、车辆、活动的工作平台)通过身体的支持部分(足部和臀部),将振动沿下肢或躯干传布全身引起振动为主。局部振动是振动工具、振动机械或振动工件传向操作者的手和臂。振动病主要是由于局部肢体(主要是手)长期接触强烈振动而引起的。长期受低频、大振幅的振动时,由于振动加速度的作用,可使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引起皮肤分析器与外周血管循环机能改变,可能出现一系列病变。
(6)弧光辐射
弧焊时的电弧温度高达5 000 K以上,会产生强烈的弧光辐射,当弧光辐射长时间作用到人体,可能被体内组织吸收引起人体组织的致热作用、光化作用和电离作用,致使人体组织发生急性或慢性损伤,其中尤以紫外线和红外线危害最为严重,并且这种危害具有重复性。
①紫外线主要造成对皮肤和眼睛的伤害。皮肤受强烈紫外线照射后可引起弥漫性红斑、出现小水泡、渗出液、浮肿、脱皮、有烧灼感等。紫外线对眼睛的伤害是引起电光性眼炎。
②红外线主要引起人体组织的致热作用。眼睛受到红外线的辐射,会迅速产生灼伤和灼痛,形成闪光幻觉感,并且氩弧焊红外线的作用又大于手弧焊。
(7)高温作业
在高气温或同时存在高湿度或热辐射的不良气象条件下进行的劳动,通称为高温作业。高温作业按其气象条件的特点可分为高温强辐射作业、高温高湿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3个基本类型。高温环境容易影响人体的生理及心理状态,在这种环境下工作,除了会影响工作效率外,更会引发各种意外和危机。中暑是高温作业中最常发生的职业病,中暑可分为热射病、热痉挛和日射病。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中暑病例,常常是3种类型的综合表现。
工业事故中,火灾与爆炸灾害占有很高的比例,所造成的灾害损失也最大。爆炸是由于能量迅速解放所引发,爆炸的破坏力非常大。
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戮、切等伤害,如工件或刀具飞出、切屑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构缠住等,但属于车辆、起重设备的情况除外。机械伤害的主要包含以下4种情况:各类机械设备对人体造成的一切伤害;随机械部件运转的工件对人体的伤害;机械零件、部件及其被夹持的工件或他们的碎片飞起伤人;组成车辆的机械部件对人体的伤害。
机械伤害的主要形式有7种:
①卷入:在机械系统传输能量的突出部分(如突出的螺杆头等)或是在皮带系统的咬合部位,由于人的错误动作,使人体因袖口、衣襟、手套、发辫等被缠绕而卷入机内受到伤害。
②夹辗:相互啮合并旋转着的齿轮对、轧辊等将人体夹入碾伤。
③切刈:机械的刀具、锯齿、叶片等将人体某部位切刈伤害。
④锤击:动力驱动的锤头伤人。
⑤飞物击伤:机械部位或所夹持的工件及它们的碎片飞起伤人。
⑥挤压:升降台下落压伤人体。
⑦摩擦或碰撞:机械部件与人体相互运动时将人体碰伤或擦伤。
触电伤害表现为多种形式,电流通过人体内部器官,会破坏人的心脏、肺部、神经系统等,使人出现痉挛、呼吸窒息、心室纤维性颤动、心脏骤停甚至死亡。触电事故即电流通过人体引起人体内部器官的创伤甚至造成死亡,或引起人体外部器官的创伤。建筑施工现场的触电事故主要是由于配电线路架设、电气设备安装和起重机械运行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以及存在想凑合使用而乱拉乱接电线等现象所造成的。造成触电的基本原因,大多数是由于轻视电的危险性,缺乏用电常识,以及设备不合格或忽视设备缺陷的危险性而造成的。在建筑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范,减少和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触电主要伤害形式包括:人体接触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裸露的临时线、漏电的手持电动工具等;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雷击伤害;触电坠落。
高处坠落事故是由于高处作业引起的,故可以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类形式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简单的分类。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的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 m以上(含2 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根据高处作业者工作时所处的部位不同,高处作业坠落事故可分为:临边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洞口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攀登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悬空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操作平台作业高处坠落事故、交叉作业高处坠落事故等。
起重伤害是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包括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机械伤害,但不包括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时引起的坠落式跌倒。起重伤害的种类主要有以下6种:
①物体打击类:起重过程中因吊荷或钢绳坠落或摆动伤人,如吊物脱钩砸人、钢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等。
②倒塌类:起重过程中,吊荷放置不稳倒塌或因吊荷及吊钩等起重设备的构件摆动以及落地时振动、起重指挥人员作业时碰撞,而引起原有堆置物倒塌伤人。
③倾覆类:起重过程中因设备有缺陷或支垫不平或地基不良而引起的起重设备倾覆伤人。
④机械伤害类:起重作业时起重设备的机械部分伤人,如人员被起重作业的起重设备挤压、绞入钢绳或滑车等受伤。
⑤坠落类:起重过程中发生的人员坠落。
⑥其他类:如起重作业过程中人员被夹伤、跌倒等。
起重伤害的主要形式主要有以下5种:重物坠落、起重机失稳侧翻、高处坠落、挤压、其他伤害。
中毒指人员接触、吸入有毒物质或误吃有毒食物而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不含放炮引起的炮烟中毒。窒息指人的肺部不能正常吸进空气(氧气)和不能充分把体内产生的CO 2 排出体外时所产生的一种现象,可分为外窒息和内窒息。外窒息是由掩盖假死或溺水引起的;内窒息是由于空气中氧气不足及CO 2 、SO 2 、H 2 S或其他有害气体引起的。窒息多数发生在废弃的坑道、暗井、涵洞、地下管道等不通风的地方。因为氧气缺乏所发生的突然晕倒甚至死亡的事故,两种现象合为一体,称为中毒和窒息事故,不适用于病理变化导致的中毒和窒息的事故,也不适用于慢性中毒的职业病导致的死亡。
灼伤(烫伤)包括强酸、强碱溅到身体上引起的灼伤,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放射线引起的皮肤损伤等事故,适用于烧伤、烫伤、化学灼伤、放射性皮肤损伤等伤害,不包括电烧伤以及火灾事故引起的烧伤。
职业安全与工业卫生控制技术及防范措施主要从作业场所防护、个人防护和检查3个方面进行。
①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加强水泥等易扬尘材料的存放处、使用处的扬尘防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②个人防护措施:落实相关岗位的持证上岗,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扬尘防护口罩,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③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工人作业场所的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检查个人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每月不少于一次,并指导施工作业人员减少扬尘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①作业场所防护措施:为电焊工提供通风良好的操作空间。
②个人防护措施: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佩戴有害气体防护口罩、眼睛防护罩,杜绝违章作业,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③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工人作业场所的通风情况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实行8小时工作制,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①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
②个人防护措施:机械操作工要持证上岗,佩戴振动机械防护手套,延长换班休息时间,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③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警示标志的悬挂、工人持证上岗、防震手套佩戴、且其工作时间不超时等情况。
①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加强作业区的通风排气措施。
②个人防护措施:相关工种持证上岗,给作业人员提供防护口罩,采取轮流作业,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③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良好通风、工人持证上岗、佩戴口罩、工作时间不超时等情况,并指导提高中毒事故中职工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①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对噪声大的机械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减少噪声污染。
②个人防护措施: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劳动防护耳塞,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③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降噪措施,让工人佩戴防护耳塞,且其工作时间不超时。
①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高温期间,为职工备足饮用水或绿豆汤、防中暑药品和器材。
②个人防护措施:减少工人工作时间,尤其是延长中午休息时间。
③检查措施:夏季施工,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应检查落实饮水、防中暑物品的配备,让工人劳逸适宜,并指导提高中暑情况发生时职工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针对长期超时、超强度的工作,精神长期过度紧张等因素造成相应职业病,其预防控制措施包括:
①作业场所防护措施: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减小工人劳动强度,为职工提供良好的生活、休息、娱乐场所,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
②个人防护措施:不盲目抢工期,即使抢工期也必须安排充足的人员使其能够按时换班作业,采取8小时作业换班制度;及时发放工人工资,稳定工人情绪。
③检查措施:按时检查工人劳动强度、文明施工、工作时间不超时、工人工资发放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