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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设计

设计是人类为改造自然和社会进行的构思和计划,并通过一定的手段得以实现的创造性活动。今天,设计面临的挑战早已不同于往昔,需要满足企业与用户、社会的各种需求,如填饱匮乏、呼应内心的向往,彰显社会地位、文化认同、实现对美的渴望,以及对新科技的运用等,以此满足人类的生理、情感、社会以及经济的需求,而寻找这些需求和问题的解决之道,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设计的过程”。

1)设计的出现和历史

“设计”在英语中称为“Design”,这个单词来自法语的“Desseing”,意指“画图”(Dessin)和“意图”(Dessein)。就词源学而言,可追溯到拉丁文字源“Disegno”。“Disegno”从文艺复兴时期开始,便有“代表”和“指出”的含义,用来指称作品的草图或素描,即一件作品的基本理念。因此“Design”一词蕴含两个意思:赋予造型、确认事物的意图。

“Design”一词正式出现是在美国1929年经济大萧条之后。在低迷的市场环境中,制造商首度尝试雇用造型专家,期望通过改良原有产品的外观使商品更具吸引力和市场竞争力。在德国,1945年以前的产品设计被称为“产品造型”和“工业塑型”。这一时期英国工艺运动的先驱们,如威廉·莫里斯(William Morris)以及深受其影响的德国工业联盟和包豪斯学校,都并未广泛使用“Design”一词。德国博朗通常以“Form gestaltung”(产品造型)和“Produkt gestaltung”(产品形态)来表示“设计”。1971年,法兰西学院正式认可“Design”一词,“设计”才真正开始在欧洲国家中广泛使用。1972—1973年,在博朗的年度报告中“Braun Design”首次出现在文章标题里。

人们常常对设计的功能存在误区:认为设计就是画出产品的外形,将设计的工作等同于美化外观。然而,设计作为一种历史悠久的创造性活动,可回溯至早期的人类文明。中西方都有着悠久的设计传统,在纷繁浩瀚的造物艺术中折射出中西方在艺术、科技、社会、经济等文化领域发生发展的轨迹,反映着不同地域的民族特质、智慧和审美倾向,是各民族文化交流的历史见证。

在人类造物史中,设计并非独立的艺术门类,其主要是人们在进行造物活动、视觉传播及生活空间经营之前所做的预想和计划,并以具体可视的物品、图形和实用的空间得以实现。因此,早期的设计主要是从属于造物、视觉传播和环境营造等活动的前期工序。

在近代机器工业生产之前,人类造物活动主要依靠手工生产的方式进行,其师徒相承、言传身教和家庭作坊式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在没有明确分工的手工业时代,一件物品的生产从设计、制作到最后的成品都是由同一个手工艺人独立完成的。在这个过程中,设计的预想和计划往往构思在脑海里,然后凭借手艺人多年的学习经验和熟练的技艺使设计作品得以完成。工业时代的兴起,机器生产流程使精确的分工显得十分重要,设计师这一需要统筹规划的职业也逐渐形成。

2)设计的定义

王受之在《世界现代设计史》一书中指出:“所谓设计,指的是把一种设计、规划、设想、问题解决的方法,通过视觉的方式传达出来的活动过程。它的核心内容包括三个方面:①计划、构思的形成;②视觉传达方式,即把计划、构思、设想、解决问题的方式利用视觉的方式传达出来;③计划通过传达之后的具体应用。”

“设计”在中文中由“设”与“计”二字构成,在词典的解释分别为:设,假设与想象;计,计划、策略与方法。因此“设计”即是通过计划、策略与方法在现实中实现的过程。今天,我们通常用“设计”来泛指工业产品的草图和计划。1588年版的《牛津词典》首次提及“设计”概念时,将“设计”定义为:①由人设想的为实践某物而作的方案或计划;②艺术作品的最初图绘草图;③规范应用艺术品制作完成的草图。同时,将“设计”(Design)的语义分为两类:①心理计划,是指在头脑中形成设想,并准备实行的计划或方案;②艺术中的计划,特别指绘画制作中的草图。从语义学来说,“设计”就是计划和构思,即心中有一定的目的,并以实现为目的而建立的方案;又或者说“设计”是一种将观念以明确的方式表现的行为过程,即主观意识的一种物化。

近年来,设计的概念不断发展,各大词典均将“计划”列为“设计”的同义词,“偶然”的反义词。一般来讲,当我们说某事“由设计产生”时,其意思是指某事经过了计划,它并不是偶然发生的,即做设计就是做计划、做组织。因此,“设计”往往被定义为:依照一定的步骤,按预期的意向谋求新的形态和组织,并满足特定的功能要求的过程;“设计”同时也是把一种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的形式传达出来的活动过程。

日本《设计小词典》针对设计的服务内容提出:①设计是为了满足近代生活具体的产品需要;②设计表现近代思想;③设计受益于纯粹美术和科学进步在生活中的体现;④设计推进新技术、新材料在产品中的应用;⑤设计应适应材料、技术所需的必要条件,使其发展形态、肌理以及色彩;⑥设计应直接表现材料的性质和美;⑦设计应表示制作方法,以区别大批量生产和手工制造的技术;⑧设计应将实用、材料、工程三个属性诠释融合;⑨设计应从外观上明确产品的构成,回避过度的装饰;⑩机械适用于人,不是强制人服从于机械;⑪设计尽可能服务于大多数的公众,既挑战豪华的要求,又满足庶民的愿望。

任何基础领域都有属于它的设计,如产品设计、交互设计、空间设计、照明设计等。在英语系国家,“设计”一词往往与一门专业相关,如工业设计、服装设计、珠宝设计等。如今,设计大量应用于大众消费、居家设备、公共设施、器械与交通运输工具等领域,成为美化日常空间、简化家务、塑造品牌形象、增加市场竞争力、改变营销手段、带动流行趋势、提出新的行为习惯的关键。

3)传统设计与现代设计

(1)传统设计

传统设计是指以传统手工艺为手段设计制作的产品,也称工艺美术设计。自人类开始创造物质文明以来,直至工业革命初期,人类的造物活动始终以手工制作为主。在新石器时代后期,产品的工艺尽管还略显粗陋,在重视象征功能创造的同时,却始终坚持以使用功能为主。青铜文明诞生后,由于青铜器皿的占有者只属于极少数的贵族阶层,手工艺品逐渐脱离了以“用”为主的实用性功能,逐渐发展成“用”与“美”的结合。礼器的出现成为当时贵族阶级财富、权力与地位的象征。从这一时期开始,手工艺最终形成两大流派:一是继承了“用”与“美”的结合,以“用”为主的传统手工艺产品;二是失去了具体的实用性价值,成为仅有象征价值的陈设工艺品。

在欧洲,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各类生活用具的需求激增,手工艺制作的实用性产品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工业革命的出现解决了实用产品的生产效率问题,也导致了传统设计的衰落。

(2)现代设计

现代设计是指以现代化生产手段生产的既具有实用价值,又具有象征价值的产品设计,也称工业设计。19世纪,工业化生产方式广为传播,使得设计从原本执行合一的手工艺中脱离开来,成为一项单独的艺术门类和职业。

包豪斯作为现代设计的先驱,将艺术与技术结合为一个新的、适合时代的整体,其设计活动的目标就是为广大民众设计出他们买得起且具有高度实用性和艺术性的产品。因此,现代设计必须符合批量生产的原则,降低产品的成本。包豪斯校长瓦尔特·格罗皮乌斯(Walter Gropius)认为:技术不一定需要艺术,但是艺术肯定需要技术。他请来最优秀的艺术家、工匠、工业技术人员、设计师等共同为学生授课,让学生懂得工艺制造的过程,同时具备传统工匠和艺术家的审美眼光。他希望经过设计的构思,使机器制造出来的物件也能成为一个好产品。

图1-1 包豪斯

包豪斯让新产品的创造始于概念,结束于量产,让设计摆脱“创作外形”的弊病,达到实用美观并适用于大机器生产的美学风格。1907年,由艺术家、手工艺者、工业家及新闻工作者所组成的德意志制造联盟在慕尼黑成立,旨在艺术、工业及手工业的合作下,通过教育和宣传、改良批量产品的生产(图1-1)。 0g1eZ/cGiyscTSLk0EcUTucYgnkx+A78f0Kwteh+/WvoM27qHK8vcrns8nM/pt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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