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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梅州“足球之乡”形成的社会背景

梅州市位于粤东,下辖梅县、五华县、兴宁市、蕉岭县等六县一区一市,是著名的“足球之乡”。1873年,足球运动始传入梅州,至民国时期,其逐渐在梅州各县开展并迅速发展,闻名遐迩。但民国时期,梅州既不是港口城市,亦非商业重埠或近代工业基础,仍是以传统耕种为主的山区,现代足球何以能在此迅速发展并形成“足球之乡”呢?这绝非偶然,必然有其特殊的社会发展背景。

一、现代教育兴起背景下梅州足球学校盛行

中国传统社会长期存在一种崇文抑武的社会价值判断,直至鸦片战争国人被扣上“东亚病夫”的耻辱称号后,一批仁人志士开始掀起一股“师夷长技以制夷”的“西学东渐”浪潮,这些人方意识到除坚船利炮外,西方的文化教育,特别是体育也是强国强种的有效手段。由此,中国开始兴办现代教育,西方现代体育开始进入学校,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至民国后,现代体育已在学校渐行开展,其中尤以田径及各种球类项目盛行。

一般而言,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安定、经济繁荣,其教育事业也发达。民国时期,由于国弱民穷、社会动荡,中国的教育事业总体落后,然梅州是客家人聚集地,“崇文重教”之风盛行,梅州虽地处偏僻之地,但教育事业却极为发达,在全国处于领先位置。早在1921年,仅梅县就有男、女师范各1所,中学4所,中学生逾3000人,这是当时全国唯一一个中学生人数达3000人的县。据统计,至1949年,梅州各县共有小学254654所,188849人;中学75所,在校学生21126人 。对此,曾在梅州传教20余年的法国天主教神父赖里查斯作出如此评价:“按照人口比例来说,不但全国没有一个地方可以和它相比较,就是较之欧美各国也毫无逊色。”受现代教育兴起的影响,在教会组织、革命志士、华侨等各方力量的传播与推动下,梅州各类学校大多有简易的体育场地,体操课及课外体育活动,特别是足球运动在各中小学广泛地开展。同时,足球比赛在乡村小学间很早就举行,而最为有名的学校足球比赛莫过于梅县四所中学——梅州中学、东山中学、乐育中学和广益中学相互间的比赛,在五华县、锡坑、华城、水寨、横破、华阳等镇的中小学校也广泛开展足球运动。据五华县长布镇曾庆岳老人回忆,其在“中书馆”读高小时的情景(约在1922—1923年间),当时的课程还专门设有体育课,每个星期两节,但踢足球是每天都有的课外活动

借现代教育兴起的“西风”,梅州学校足球盛行,使现代足球知识和技能不论是深度还是广度均得以在梅州普及。深度普及主要是指人们对足球认知程度提高、关注程度加深、技能提高;广度普及是指足球知识和技能覆盖人数、人群的增加,既可能影响学校的学生,也可能影响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可以说,当时的学校足球为足球运动在梅州的社会化、大众化构筑了坚实的基础。

二、结社成风影响下梅州足球社团的深入推广

在传统社会,中国谈“群”色变,社团组织发展受到了极大的控制,即使有,也大多以地缘或血缘为纽带结社。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启了现代化的进程,由于“国家式”不能满足社会日益兴起的治理和服务要求、民族资本主义的兴起对自主性的要求,受“西学东渐”浪潮中合群结社思潮影响,中国社会始现一股结社风潮,社团组织获得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无数仁人志士开始将建立社会团体当作改造社会、追求自治、挽救危亡的一种方式。据估算,辛亥革命前,仅商会、教育会、农学会就有2000多个。

民国时期,由于社团组织成长所需的公共舆论空间、社会传播媒介、政治意识形态和法律制度环境都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社团组织更是得到了跳跃式发展。据1946年国民政府社会部的统计,仅登记注册的社团组织就有4.6万个,其中,行业或职业性团体,如农会、工会、渔会、工商业团体有4万多个;文化、宗教、慈善、公益、体育卫生、妇女活动等领域的团体有5000多个,一时合群结社蔚然成风。人们根据利益、兴趣、爱好、目标和信仰,找到了知己和同路人,社会正由一个以血缘亲疏为关系纽带的宗族社会向以一定的旨趣为离合准绳的社会过渡 。大量以群体利益关系为基础的社团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在推动社会自主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如,以开发民智、传播新知为标榜的读书会、读报会,以移风易俗为宗旨的戒烟会、不缠足会,足球社团组织则有南华体育会(1908 )、上海乐华体育会(1926)等,这些体育组织在普及推广足球运动、促进近代中国足球技战术的形成、举办各项足球大赛、培养足球人才等方面做出了重要的历史贡献 。1929年成立的梅县强民体育会即为此背景下之产物,它的出现改变了梅州足球组织以学校、族姓为中心的建构方式,对民国时期的梅州足球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一是提高了梅州足球的运动水平。梅县强民体育会始称梅县强民足球队,成立后不久便率先在梅州各球队中开展系统的足球训练,包括专项身体训练如“气脉”(即体力、耐力)、脚头(腿部力量),技术训练如传球、射门,战术训练如小组传切配合、分组对抗比赛等。这些训练内容在今日乃众所周知之事,但对于不知技战术为何物、仍处于“踢野球”状态的早期梅州足球而言,这已是极为难得之事,其对于梅州足球正规化发展、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是推动梅州足球由学校走向社会。1934年3月,基于人数的迅速增加及为能对梅州足球、社会做出更大贡献,梅县强民足球队改名为梅县强民体育会,并制定了章程,选出了以温集祥为会长的理事会,成为正式的体育社团。梅县强民体育会改组后即在西阳、丙村、松口等乡镇设分会,积极推广足球运动;在县城按街道发动群众组织足球队,如大康路成立大康足球队,凌风路则组建凌风足球队,一时梅州足坛开始结社成风,出现了众多足球团体(队),有以乐育中学学生为主组成的“育强”体育会、以社会青年为主组成的“梅风”体育会等几十个球会,至此,梅州足球运动开始从学校走向社会各阶层。

三是培养后备人才。强民体育会极为重视足球后备人才的培养,并于1938年始组建了若干支“百磅”足球队(由体重在一百磅以下的青少年组成),这吸引了众多青少年儿童加入强民体育会,培养了大批优秀的足球人才。20世纪50年代一些著名球员如曾雪麟、林育城、杨雪荪、罗波、余荣江、张崇楷等人均出自“百磅”足球队。

四是提升了梅州足球的知名度与社会影响力。参加对外足球交流和在一些重要的足球比赛中获取胜利,不断提升了梅州足球的社会知名度及影响力。

三、侨乡形成背景下侨资助力梅州足球发展

清朝之前即已有华侨,但清政府一直视华侨为“叛逆”。直至鸦片战争之后,基于海外华侨人数猛增,且在侨居国的经济地位已确立并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的现实,再加之出于自身经济、政治方面的考虑,清政府于1899年开始在福建等沿海各省相继建立保商局,专门保护归国华侨及海外华侨。清政府的侨务政策开始从敌视华侨向重视保护华侨,甚至鼓励人民出洋谋生转变。由此也大大激发了海外华侨的民族意识与爱国热情,纷纷以投资或捐赠的形式参与到祖国的近代化进程中。在中国的近代化进程中,华侨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尤其是经济建设,以致有人说华侨是中国经济的输血针。

梅州是我国广东省的重点侨乡。早在清初即有人到海外谋生或避难,但由于长期的闭关锁国政策,人数并不多。清末侨务政策的改变使梅州各县乡民开始大量出洋,并使之在民国时期形成全国著名的侨乡。根据1953年统计数据,梅州各县如梅县、大埔县、丰顺县、蕉岭县的旅外华侨数分别为22.1万人、8.26万人、5.4万人和2.5万人,分别占了当时各县人口的31.2%,25.9%,12.4%和14.47%。其中,梅县华侨几乎遍布于每个村落

虽然梅州各县乡民出洋是基于国内外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推力”和“拉力”的影响,但是“番邦赚钱唐山使”是梅州华侨漂洋过海的初衷。因此,绝大多数梅州人到海外事业有成后便源源不断地汇款回家改善家庭生活及支持家乡建设。据1941年出版的《梅县要览》记载,抗战前梅州70%以上的侨眷靠华侨汇款接济。1929年梅县全县侨汇收入5000多万元,1930年则达7000多万元。大量的侨汇对梅州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其中自然包括足球的发展

足球运动的开展,除了人们喜爱足球外,还需要有一定的足球及足球场地这两个基本的物质条件,否则足球运动将是无源之水。民国时期,由于社会动乱,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极低,大部分人仍处饥饿边缘。因此,全国范围内除一些大城市有正式的足球及足球场地外,小城市及乡村很难见到足球及足球场,对于经济并不发达且地处僻远山区的梅州各县,缺乏正式的足球及足球场地乃正常之事。但大量的华侨为梅州足球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物质保障。

一是提供足球。梅州华侨或侨眷归国访乡均会带回大量的足球或各种大小不同、类似足球的橡皮球,深受儿童喜欢,这为梅州足球的发展提供了第一物质基础。不论是城镇还是乡村,儿童均能从小接触、认识足球及足球运动,激发了他们参与足球、热爱足球的热情,如1912年,梅县西阳镇耕和村的归侨丘建华从印尼带回足球赠予该村的青少年练习后,足球运动旋即在西阳镇迅速发展。

二是兴建足球场。1934年,梅县松口镇几位华侨富商捐资2万元(银圆)在梅县东校场兴建了一个长250米、宽196米的大型体育场,体育场正中为一大型足球场,体育场四周建有水泥栏杆,向西建有壮观的大门。自此,梅州始有标准足球场,体育场建成后命名为“梅县公共体育场”,1946年梅县举行首届运动会,需修整梅县公共体育场,共需工程费用165万元,亦是得到了众华侨的慷慨解囊,修整后的公共体育场由一个标准足球场及5个训练场组成。此后,梅县公共体育场虽历经多次修整、改造,但一直沿用至今。此外,华侨还在梅州捐建了大量的学校,均有体育场地 。可以说,由华侨捐赠兴建的各类体育场为民国时期梅州足球运动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提供活动经费。民国时期,政府只拨少量体育活动经费,梅州足球活动经费绝大多数由民间资助,如遇有重大比赛,所需费用都以募捐的形式筹集。而华侨自然成为资助的主体,凡球队比赛时的一切旅费由槟榔屿寄来。如1946年,刘宜应、刘家琪等华侨捐资1万元(港币)作为强民体育会基金;1947年5月,梅县参加在广州举行的第15届省运动会经费不足,亦得到了海外华侨的资助。

四、精英引领

根据社会学家帕雷托的解释,精英是指那些凭借自身能力在社会实践中获取了政治、经济、文化等一个方面或多个方面优势资源的人;也指那些在某一领域具有杰出能力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民国时期,为救亡图存,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体育等各领域出现了大批精英,大至革命领袖,小至无名地方乡绅,他们在不同领域、行业、区域引领着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如政治领域有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教育领域有蔡元培等,体育领域有董守义等。民国时期,梅州足球同样也有一批精英,凭借其在社会中的资源优势或杰出的才能、技能,引领足球运动的发展。这类精英大致有三种:

一是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的校长或教育者。民国时期梅州有一批有现代教育理念的校长或教育者引领学校足球运动的开展。如梅州中学校长黎贯任、东山中学英文教师卢柏廷、乐育中学校长万宝全、广益中学校长汲平如等人,他们在各自学校或亲自教授足球知识技能,或积极倡导学校足球运动,或组织学校足球竞赛,有力地推动了梅州学校足球运动的开展。

二是卓越的社团领导者。民国时期,在梅州足球发展过程中曾出现众多的足球组织,但大浪淘沙,仅有梅县强民体育会幸存并对梅州足球的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究其原因在于强民体育会有一批卓越的领导者,其中尤以担任五十余年会长的温集祥为甚。温集祥曾是印尼归国华侨,“留洋”的经历使其阅历丰富,更具现代意识,他对梅县强民体育会下属的强民足球队之训练方法进行改进,将强民体育会升格改组为现代体育社团,在培养后备人才、筹措会费等方面起了极为重要的领导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梅县强民体育会的发展。

三是“球王”李惠堂。李惠堂对于梅州足球的推动有二:一是直接推动。抗战时期他在家乡五华县锡坑老楼村教授指导青少年踢球,在梅州各地组织足球比赛。二是作为一种文化符号间接推动。高超的球技、传奇式的足球生涯使李惠堂不仅仅是一名足球运动员,更是一种获得社会认同的文化象征符号,他代表了梅州足球的发展水平、梅州人们的足球生活、梅州足球在中国足球的“江湖地位”,他犹如图腾一样凝集大家,使梅州人民对足球运动狂热的支持

现代足球传入梅州,并在民国时期使其成为“足球之乡”是中国近代化进程发展的结果,但现代化的发展及足球的传入并不一定就会形成“足球之乡”。民国时期在中国的诸多地区均有开展足球运动,但却极少形成类似梅州这样的“足球之乡”的原因在于,梅州足球的发展是顺应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同时梅州具备了现代足球发展的主要社会因素,吻合了现代足球发展的基本规律,即学校足球是发展之基础,民间组织是强大推动力,完善的基础设施是保障,精英人物是领航者。而其他在民国时期有开展足球运动的区域,虽然也同处于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但却缺乏或没有同时兼具现代足球发展的各种社会因素,故无法像梅州一样成为“足球之乡”。 h70ylEauBqrlZ88EZHIVWAMEe29XM798lTOsUhwko2yQfYCtobsdloT5C1hUwk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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