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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隋唐乐舞的形态和关于《唐戏弄》的评述

隋、唐时代的歌舞的繁荣是宫廷的燕乐和民间的歌舞的结合。

隋朝的统一,继承了前朝的歌舞文化,并在其基础上发展。同时,由于宫廷的重视,创培养歌舞人才的“教坊”,设掌管宗庙仪式的“太常寺”,创构了适应宫廷宴会仪式的歌舞体制。隋代出现了空前的歌舞音乐的发展;至唐朝的建立,随前朝的“歌舞体制”,在其统一的基础上,随着经济的发展,在隋代歌舞艺术的基础上,宫廷的歌舞体制推动了艺术的建设——“燕乐”成为唐代的歌舞高峰。

燕乐是隋、唐宴会的组成部分,而民间歌舞在吸收外族歌舞音乐的基础上形成宴会的结构,是其重要构成部分。因为皇室宴会的关系,宫廷为燕乐的表演设立了机构,一为培养表演人才,二为创作宫廷燕乐的作品。由此燕乐而繁荣。杨荫浏先生在《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中谈到唐代的音乐机构有“大乐署、鼓吹署、教坊和梨园四个部门;前两个部门属于政府的太常寺,后两个部门主要是属于宫廷。”

唐代崔令钦在《教坊记》中,不仅记录了唐代的大曲,在《教坊记·补录》中对教坊就有描述,不仅记录了教坊有一定的规模,还记录了著名的舞蹈歌唱艺人,说明唐代的乐舞的繁荣兴盛。 教坊是隋代设立,唐代则设“梨园”,为宫廷培养了大量的歌舞人才。

燕乐在吸收龟兹、西凉音乐的基础上和汉族等民族的音乐融合,形成了历史上的“乐舞文化”,并成为中外交流的桥梁。燕乐广泛吸收优秀的音乐创作,民间歌舞必然的渗入,也就必然蕴藏着民间歌舞的元素;其间有的歌舞又蕴含故事情节,这些元素就是“戏剧因素”,这就是为歌舞剧的表现塑造脚色的基础,如《参军戏》《踏摇娘》等。这些有故事情节的歌舞表演和没有故事情节的说白、表演的戏弄等体现了唐代处于“戏剧”的形成进程中。

戏曲学家任中敏在《唐戏弄》中通过典籍的考证和分析叙述隋唐戏剧的形成过程:这就是他的学术建树。他从“歌舞”的表演中分析了音乐、歌唱、舞蹈的综合性功能,证明其中就有故事情节的表演,尤其是化妆和对白就有性格的表述。唐代的歌舞表演尤为有着“戏剧元素”的,就是“故事情节”的“戏剧性”和“戏剧人物”的“角色化”(戏剧人物不仅是作为演员的“脚色”,而是塑造了“性格”的“角色”了)。在唐代已经具备了“戏剧功能”结构,著作已具有戏剧元素组成的戏剧情节,有着 16种之多的“歌舞剧”,证实隋、唐的戏剧作品的戏剧艺术地位。

注释:

①杨荫浏著:《中国音乐史稿》(上册)“第九章 繁盛的燕乐和衰微的雅乐”,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1981 年版,第 233 页。

②(唐)崔令钦:《教坊记》,见中国戏曲研究院编《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一),中国戏剧出版社 1959 年版,第 20~24 页。 D8wJlll0m9bHXNtsogV4OaMQl52ev5eAreHIsKlRtBIM/P2oUpri/KPF6d+zGdt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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