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云南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及乡土建筑是我国民族建筑的瑰宝,是西双版纳民族文化风情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丰富的民族文化、历史文化和宗教文化内涵;其物质形态是西双版纳傣族传统文化的集中体现,是彰显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反映了西双版纳傣族社会的历史演进和文化变迁。本文从文化特征、文化形态、模式、结构和文化内涵等角度研究了西双版纳傣族的传统聚落和乡土建筑;分析了傣族传统聚落和乡土民居建筑的演变和聚落文化的传承;提出了傣族传统聚落和乡土建筑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可行途径,以及建设云南傣族美丽村寨和傣族小城镇的思路。
本文的目的是向世人展示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和乡土建筑,引起人们和有关部门对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和乡土建筑的关注,使这一绝美的、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并引起人们对西双版纳傣族美丽村寨和小城镇建设给予足够重视,加快云南傣族地区城镇化的步伐,让傣族人民早日过上向往的美好生活。
关键词: 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与乡土建筑;聚落文化及其传承;美丽村寨建设;小城镇建设
傣族是中国的56个民族之一,主要居住在云南省。生活在东南亚国家的泰族与傣族是同源民族。
中国的傣族以及越南、泰国和老挝的泰族都是中国古代百越族群的后裔,继承和代表了中国古代三大主要地域文化(北方及西北地区的草原游牧文化和渔猎文化,黄河流域的旱作文化,以及长江流域和南方的农耕和水稻种植文化)之一的南方农耕和水稻种植文化。到目前为止,傣族保留的古代百越族群的农业生产技术,以及延续在其居住地的百越形式的传统聚落和乡土民居,可以被认为是古代百越文化的“活化石”和“博物馆”。
据2021年《中国统计年鉴》统计,中国傣族人口约133万,主要聚居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西双版纳州)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以下简称德宏州)。此外,在云南的孟连、耿马、景谷、元江、新平、双江、金平等七个自治县和其他县市的一些河谷地区,也有少量傣族零星地定居,边疆傣族地区与缅甸和老挝接壤。中国云南西双版纳州和德宏州的傣族(以下简称云南傣族),是传承古代百越聚落文化最典型的分支。在云南傣族群集而居的西双版纳州和德宏州,几千年来,傣族保存了他们祖先遗留下来的农耕种稻和水利灌溉技术,以及传统聚落形态和百越的干栏式住屋形式。这些聚落和干栏式住屋是傣族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和社会经济模式的载体,也是对古代百越族群水稻种植文化和建筑文化的传承,是不可再生的、珍贵的民族文化遗产。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笔者一直关注云南傣族传统聚落和乡土建筑的现状和发展,作了一系列田野调查,陆续发表了一些相关文章。2004年笔者有幸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签约,开展“中国云南傣族和越南、泰国、老挝泰族传统聚落及乡土民居研究”(No.450001424),撰写并提交了 Thematic Study on the Ethnic Traditional Settlement and Vernacular Architecture ofDai People in Yunnan Province ofChina as Well as that in Vietnam , Thailand and Laos 研究报告(英文,全文附后)。
本文在上述英文报告的基础上,根据近年来的研究,特别是对傣族传统聚落和乡土建筑可持续发展的研究,结合当前云南傣族地区美丽村寨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的时代要求,提出了一些具有现实意义的新的见解。由于一个民族的聚落文化是这个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该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价值,本文对聚落文化的两个方面——传统聚落和乡土建筑进行了研究。笔者认为,这项研究不仅可以帮助读者加深对傣族文化和百越族群文化的认识,更好地理解云南傣族的传统文化,有利于有效地保护这一弥足珍贵的民族文化遗产,而且,对傣族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产状况与生活方式的现代化,以及美丽村寨和小城镇建设都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
中国云南的傣族是古代百越族群的后裔,他们是长期从事农耕和水稻种植的民族。云南省是中国的傣族以群集而居的形式定居的主要地方,傣族主要以聚落的形式居住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傣族是跨境居住的少数民族,在泰国、老挝和越南等东南亚国家,有与云南傣族类似的民族,被称为泰族,他们都是古代中国南方百越族群的后裔。
在中国云南省的傣族社会中,佛教和民间信仰同时存在,所以,僧院教育和国民教育也同时存在。云南傣族的宗教文化与民族文化相互渗透、融合而产生的传统聚落与乡土建筑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傣族的聚落文化与生态文化相结合,使傣族村寨成为风景优美、文化内涵深厚、风格独特的居住环境。直到今天,在西双版纳州和德宏州的傣族村寨中,仍然可以看到存续了7000多年的百越干栏式住屋形式,其独特的风格体现了傣族的民族特色。傣族传统聚落和乡土建筑是极其珍贵的民族文化遗产,是彰显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典范,无论从建筑学还是民族学的角度来看,都值得深入研究和保护。然而,近二三十年来,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外来文化的影响,傣族的传统聚落和乡土民居建筑正在经历着不断的变化,其传统风貌和民族特征在逐渐消失。21世纪初期,在西双版纳州傣族居住的约500个村寨中,只有不到200个村寨完好地保存着傣族的传统聚落,保留了干栏式民居建筑特色的村寨数量少于300个,这不禁给建筑学者和民族学者敲响了“警钟”。
对于云南傣族传统聚落与乡土民居建筑,前人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如朱良文教授研究了傣族的村寨、佛教建筑、乡土民居以及傣族的宗教信仰和习俗,并开展了西双版纳傣族新民居的实验研究;蒋高宸教授从住屋文化中的居住行为和构筑行为角度研究了傣族建筑和居住环境的具体特征;黄惠焜教授致力于对傣族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的全面研究,论述了西双版纳傣族村寨的构成,以及其中之社区组织关系;杨大禹教授评述了传统聚落与民居的关系,并从地理环境的角度对云南民族聚落的类型进行了分类;斯心直先生以中国西南的民族建筑为研究对象,将民族聚落分为宗教聚落、宗族聚落、贸易聚落三大类;杨昌鸣先生研究了东南亚早期建筑与中国西南民族建筑之间的原始关系……
云南傣族是继承古代百越族群聚落文化最典型的分支,其传统聚落和乡土民居建筑具有强烈的民族代表性。根据2000年的人口统计,云南省约60%的傣族人口聚居在西双版纳州和德宏州,这两个州是云南傣族最集中的地区,因此,笔者选择这两个州傣族的传统聚落和乡土建筑作为研究的主要对象。
由于一个地方的住屋形式是当地社会文化的反映,住屋本身就是一本文化史书,“它作为‘文化史’,要比用文字记述的历史更真实、更具体、更富有价值” 。因此,在撰写本文时,笔者利用文化人类学的研究方法,通过田野调查,从民族文化入手,并以聚落文化作为主线,对云南西双版纳州和德宏州的傣族传统聚落和乡土建筑进行研究。本文的内容主要包括云南傣族传统聚落的文化特征,聚落的模式、结构和文化内涵,乡土民居建筑的空间结构和建筑结构,傣族的宗教建筑,云南傣族传统聚落和乡土建筑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以及云南傣族美丽村寨和小城镇建设的思路。本文向人们展示了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云南傣族传统聚落和乡土建筑,探索了傣族传统聚落和乡土建筑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以及在保护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建设有“灵魂”的傣族美丽村寨和小城镇的思路,以引起人们和相关部门对傣族传统聚落和乡土建筑的关注,使傣族传统聚落和乡土建筑这一珍贵的民族文化遗产得以有效保护,并引起人们对云南傣族美丽村寨和小城镇建设给予足够的重视,将云南傣族村寨尽快建设成为生态宜居的、村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傣族是云南25个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多的民族之一。根据考古资料和历史文献记载,傣族的祖先起源于古代的百越——文献中描述的公元前3世纪至2世纪的著名族群,主要分布在我国的长江流域、珠江流域和澜沧江流域。干栏式建筑、农耕和水稻种植是百越人最显著的文化特征。随着几千年的历史进程,生活在澜沧江流域的百越人,由于地理位置偏远、地形复杂而危险、军事征伐较少,形成了保守型的文化特点。尽管受中国古代中原文化、氐羌文化、楚文化和外来印度文化不断影响,但百越人发现“唯有印度文化的影响发生了奇迹般的威力,并且两种文化相互融合,改变了越人的文化取向,丰富了越人的文化内涵,重塑了越人的文化性格,推动了越人的文字创造” ,从而由原来的百越人转变为傣(泰)民族。
根据民族学家黄惠焜的分析,“中国云南省西南部、泰国中北部、缅甸东北部以及印度阿萨姆部分地区的古越人被独特的地理环境和地理位置保护着,虽有汉文化影响但烙印不深,虽有印度文化影响但已被消化,由此走上了一条保留型道路,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泰傣各族,其中的西双版纳地区和清迈即兰那地区,应是仅存的标准傣(泰)人区” 。
根据2021年《中国统计年鉴》统计,中国傣族人口约133万,主要分布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这两个州的傣族人口占云南全省傣族总数的60%。在云南的孟连、耿马、景谷、元江、新平、双江、金平等七个自治县和其他县市的一些河谷地区,也有少量傣族零星地定居,人数约数十万。
“人们聚居的地方成为聚落”。聚落作为人类适应和利用自然的产物,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傣族传统聚落是傣族因繁衍和生存的需要而长期聚居和生活的场所。文化是“人类为适应环境而创造的方式” ,它是少数民族聚落和乡土民居建筑模式的决定性力量。云南傣族的传统聚落模式和空间结构正是傣族聚落文化外在的物质形式,具有以下三个文化特征:
民族的分布是人类能动地适应生存环境的结果。从地理特征来看,西双版纳地处热带边缘,北边的哀牢山、无量山阻挡了南下的寒流;南面东西两侧靠近太平洋和孟加拉湾,夏季受印度洋的西南季风和太平洋东南气流的影响,形成了高温多雨、干湿季分明而四季不明显的气候特点。傣族主要分布在西双版纳地区纬度较低(西双版纳州位于22°N)、海拔较低(例如,勐罕海拔仅500 m)的滨水区域,这些地区气候温和湿润、雨量充沛、水利灌溉便利,属亚热带和热带气候:日照充足、高温多雨(最高气温达到38℃~41℃,年平均降雨量约为1400 mm,相对湿度达到90%);年平均风速仅为0.1~1.0 m/sec.,这使其成为中国罕见的静风地区;全年无四季,只有明显的干季(从11月到次年4月)和湿季(从5月到10月)之别;澜沧江穿过整个西双版纳州,其水量充足,坝区内河网纵横交错,土地肥沃,适于种植水稻和多种经济作物。
西双版纳地处横断山脉的南延部分,怒江、澜沧江、金沙江褶皱系的末端。由于高山纵横、江河湍急、高山和峡谷交织在一起,形成了许多相对独立的小型自然生态区和具有三维地形和三维气候的三维生态。起初,傣族在西双版纳地区努力使自己适应自然环境,然后转向依赖自然环境,最后发展成为对该地区的民族认同感,最终他们定居下来并分布在西双版纳的平坝近水之处。西双版纳拥有最适合农业的气候以及土壤和灌溉的优势,其丰富的植物资源和动物资源被誉为“植物王国”和“动物王国”,这些都是傣族传统聚落生态环境的特点。
正是由于对生态环境的依赖和与生存环境的融合,形成了傣族传统的自然观或生态观,即“有山才有水,有水才有田,有田才有粮,有粮才有人”和“大地是母亲,森林是父亲,只有从父母那里才能得到食物”。这种自然观的核心是山体、水源、田地和森林。我们可以看到,傣族传统的自然观是傣族祖先在长期生存斗争中对生态环境变化规律的总结,也是他们对山体、水源、田地与森林关系的理解和把握。
为了适应生存地的自然条件和生态环境,傣族的祖先只有结合成稳定的社会群体,才能有效地生存和发展,其自身的繁衍也才有保障。聚落、村寨、社区正是傣族适应生态环境的组织形式。在漫长的寻找理想生存环境、与自然配合、适应生态环境的历程中,西双版纳傣族的传统聚落形成了三种自然类型:
沿水而居型——居住在河边或溪流边,这是傣族及其先民典型的且主要的生存和生活形式。
坐山朝水型——这也是比较常见的类型,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居住在坝区边缘,水源丰富,靠近山林的地方;二是居住在靠近河谷盆地的地方。
半山或山地型——这是分散居住的傣族主要的生存形式。
傣族的这三种聚落类型都能适应高温、多雨、潮湿的自然环境。聚落顺应地形的布局和有序的结构,成为自然地景中的一部分,形成十分自然的与环境为友的图案与“背景”的格式塔关系(见图1)。
图1 与环境为友的傣族村寨
(刘建华先生摄)
民族的社会形态包括政治经济形态、思想意识形态及民族心理等方面的内容,它反映了物质文化,又是精神文化的外在表现。
1.政治经济形态
“政治经济形态是一切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基础,构成物质文化的主要来源和主导方面” 。自古以来,西双版纳就建立了一套以封建领主的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完整的组织结构形式:村寨称为“曼”,若干个“曼”构成一个较大的聚落——“勐”(一个很大的“曼”),十二个“勐”构成最大的聚落——西双版纳。西双版纳有明确的阶级结构:自元、明、清各封建王朝设置土司制度以来,被中央王朝册封为车里宣慰使的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是西双版纳最大的领主和最高的统治者,是领主阶层,西双版纳所有的土地、山林、水源等都属于召片领所有。召片领又将土地分封给其宗室、亲信等小领主,这些小领主为各地区的统治者,称为“召勐”(意为“一片地方之主”),世袭领有境内的土地和人民,也是领主阶层。“叭”和“鲧”是头人阶层。“召庄”和“滚很召”是农奴阶层。在封建领主大土地所有制下,土地的一部分为领主直接占有,另一部分是农奴的份地。领主利用历史上残存下来的农村公社分配土地的形式,通过村寨头人把土地分配给农奴耕种。农奴耕种份地,但必须承担各种地租(劳役地租和实物地租),这种封建负担是领主剥削农奴的主要方式。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地处我国的西南边陲,直到20世纪50年代初,仍然处于封建领主的统治之下,保留着比较完整的封建领主经济。然而,由于地理条件和生存环境的原因,云南西双版纳傣族的封建领主制度在政治和经济等各方面都一直与村寨的固有形式结合为一体。西双版纳傣族社会的政治经济形态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1)傣族村民的社会联合以地域为基础
地域的界定使村民对其生存的自然环境具有了可操控性,并统一聚落成员的思想意识、行为习俗,增进相互间的认同和团结,巩固社会关系。傣族社会的这一特点对人们在自然界中求生存具有积极的作用。
(2)土地原始公有制的特征
如前所述,西双版纳傣族聚落中的份地和荒山、草地、森林、水域为村寨集体所有。公有土地被称为“纳曼”,意为“寨公田”,即“村寨的公共农田”,是农村公社的经济基础,村民只有使用它的权利,“这种土地公有制是一种血缘公社向地缘公社(农村公社)过渡的土地所有制” 。而房屋及附属物——园地,是村民私有财产,这是马克思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草稿》中所归纳的农村公社的特征之一(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
(3)个体劳动组织形式与公益劳动相结合
傣族聚落中,最常见、最普遍的劳动组织形式是以小家庭为单位的个体劳动,但村民把村寨内各项公共事务视作自己应尽的义务,承担一定的公益劳动,如兴修水利、筑路、保卫地界等。此外,农忙季节农户在生产中互相协作。
(4)通过原始民主与平等来管理村寨
为了维护村寨的共同利益,建立了由若干头人组成的“村寨议事会”,处理村里的日常事务。某些村民被赋予了一定的权力或职位来处理村民的迁徙、代领主征收贡赋和管理村寨的土地等问题,这些村民被称为“寨父”“寨母”,又被领主封为“叭”“鲧”“先”等。在“寨父”“寨母”之下,还有分管武装、联络、文书、水利灌溉、社神等的人,以及专门的金匠、银匠、木匠、酿酒师、“赞哈”(傣族民间歌手)等。除了由若干头人组成的村寨议事会以外,遇到重大的或争执不下的问题时还要召开村寨民众大会。
从上述四个方面我们可以看出,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制社会是由生活在聚居地的单元,即聚落组成的,这些单元具有强烈的地域特征、自给自足的经济生活,有一定的原始民主与平等及平均主义特征。傣族社会的延续正是以聚落为基本单元周而复始地运行。
2.思想意识形态
对于西双版纳州和德宏州的傣族而言,思想意识形态的一个具体特点是民间信仰与南传上座部佛教共存,其宗教体系具有两种宗教“二元一体”的重要特征。宗教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在少数民族地区与民族文化融为一体,“宗教情感向民族情感转化,使得宗教情感变为一种民族的共同心理和传统习惯” ,支配着民族成员的判断与行为,“从而保证其民族文化在既有的条件下不断地延续” 。因此,宗教在少数民族地区有对思想行为的控制功能。
(1)云南傣族的民间信仰
原始人类在了解以群聚而居的形式生存的地方的自然环境和自然生态的过程中,会产生对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的自然物和自然现象的崇拜。傣族先民也是如此,他们最早崇拜的对象多是与人们生存关系最密切的环境或自然物,以及生产生活资料,如山、水、林、农田等。这种崇拜以自然崇拜为特征,具有明显的民间信仰色彩,也是傣族生活方式和宗教文化中生态观念的集中体现。
此外,云南傣族的祖先怀有对先人的感恩和敬畏之情,并对先人感到恐惧和顺从,因此形成了以崇拜自然为特征的、信仰神灵和鬼魂的民间信仰的心理基础,使得云南傣族的民间信仰有以下四个特征:
①原始自发性:在傣族创世史诗《巴塔麻嘎捧尚罗》中,我们可以看到,云南傣族的原始和自发的朴素唯物主义得到充分体现。根据史诗,在远古时期,“天空是茫茫一片……没有天地,没有万物……只有气浪……气浪孕育十万年,生出太空第一神……福名英叭……天地是他开辟……” 。表明傣族先民力图从自然界中寻找天地产生的根源,并将其归因为一种物质性的东西。他们认为“天地”就是由这种“原始物质”经过自身不断变化发展而产生的。这形成了傣族民间信仰的萌芽,使其具有了自发性的特征。
②象征性:在人类历史的早期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自然力量在不同民族中经历了极为不同的且复杂的人格化。傣族先民出于对崇拜对象的依赖之感和敬畏之情,便将物质加以神化,祈求得到神的恩赐和保护。这使得傣族的民间信仰在性质上具有了第二个特征——象征性,随之形成了傣族的传统信仰——“万物有灵”的世界观。
③多样性:在史诗《巴塔麻嘎捧尚罗》中,一些章节的顺序,如混沌时期、万物诞生、开天辟地、重造大地,以及人类形成等告诉我们,云南傣族民众从天地起源开始了他们的认识过程,然后认识人类和万物起源的统一规律。此外,我们还可以看到,在对物质的神化崇拜之后,又融入了对其祖先的神化崇拜。在历史演变中,傣族将对神灵的崇拜与对祖先的崇拜结合起来,对神灵的崇拜逐渐成为傣族民间信仰的主流,而祖先崇拜成为神灵崇拜的核心,这使得傣族的民间信仰具有了第三个特征——多样性。
④地域性:地域观念是少数民族根深蒂固的一种意识观念。因此,作为其文化现象的民间信仰必然具有地域性的特征。在傣族的民间信仰中,这反映为对家神、寨神、勐神的崇拜,形成了“建寨要先立寨心,建勐要先立勐心”的成规。对地域神灵的崇拜是傣族民间信仰中神灵崇拜的顶峰。民间信仰意识的逐步形成和完善以及对神灵的崇拜和敬畏,形成了傣族最基本的、初始的价值观——从功利的角度出发,排定了与傣族的生存方式密切相关的神系和位次。
傣族民间信仰的上述特征及其对民族心理、行为和文化的控制作用,最直接地体现在其原始聚落的组织体系和民族的祭祀活动中。据说,古代傣族的首领帕雅桑木底为了在平坝定居,制定了立寨规矩:每个村寨要立一个寨心,每个村寨要设四道寨门,对寨心每年祭祀一次,对寨门每年修补一次……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包含在民间信仰中的傣族传统的宇宙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不同程度地在聚落的建制和住屋的筑造中得以物化。
(2)云南傣族的南传上座部佛教
南传上座部佛教大约于公元7世纪由缅甸传入云南地区。佛教传入该地区的初期,傣族的民间信仰和外来的佛教产生了激烈的碰撞,文化冲突中出现了相互间某种程度的文化调适和磨合,从而导致了文化重组。南传上座部佛教主张和宣扬的“脱离现实、自我解脱”的人生观不仅适合个体农民的心理,也符合统治者的愿望,成为西双版纳领主政权的精神支柱。在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阶层的大力支持和倡导下,“经过长期的传播和土著化过程” ,南传上座部佛教逐渐成为西双版纳傣族社会具有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形成了政教并存、相互利用的格局。南传上座部佛教的寺院体系代表了一种官方意识形态,因此在民间信仰所形成的建寨规矩中毫无疑问地加入了南传上座部佛教的佛寺和佛塔这一极其重要的内容。佛教地位的上升直接反映在村寨中佛寺的建制上:几乎所有傣族聚落都建起了佛寺;佛寺位置的选择有特殊要求,或建在村寨内较高的山坡上,或建在村寨附近的林间空地上,或建在村寨的主入口处,或建在村寨中位置显要或风景最好的地方;佛寺和佛塔建造得优雅而独特,并对其周围的民居有严格的限制。傣族宗教信仰中鲜明的二元性使西双版纳傣族既信佛,又信神灵和鬼魂。于是,佛教的内容渗入到神灵崇拜之中;而在佛教的活动中,许多神灵和鬼魂以及神灵崇拜的内容也变成佛教教义的一部分。甚至,在每座佛寺正殿的一侧都建造一座干栏式神龛,一般高2 m,1 m见方,神灵被称为“帝娃拉袜”(见图2),意为佛寺的守护神。在一次田野调查中,我们听到一位长者说:“养寨心求天地,赕佛(供献,谓之赎罪)求生死”。这与孟定县一位耄耋老人贺国嗣先生说的完全一致,他说:“祭神为活得好,拜佛为上天堂” 。也许这就是佛教中心和神鬼中心在聚落形态中能长期共存的原因所在。
云南傣族意识形态的另一个特点是,传统聚落具有宗族聚落和宗教聚落的双重特征。宗族聚落强调宗族现象和地域感,突出家神、寨神、勐神等多神崇拜,并与自然融为一体;而宗教聚落则强调至高无上的神或佛,有意识地控制着房屋的朝向和聚落的布局。因此傣族“建造村寨时,先建各种宗教设施”,安排好灵魂的归宿,构筑好神灵的住居,一言以蔽之,宗教的观念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因素决定了村寨的面貌。
图2 帝娃拉袜神殿
(引自https://baike.baidu.com)
总体来说,南传上座部佛教的渗入,在思想上形成了云南傣族“脱离现实,自我解脱”的人生观;在聚落的形态上,引入了至今仍为聚落核心的佛寺、佛塔建筑;佛爷取代村寨长老成为村寨选址的首要决策人。
民间信仰与南传上座部佛教构成的二元宗教是傣族传统文化的主要内容,也是其社会文化的主要力量,它从隐性角度控制着显性的和实质性的生存环境,决定了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的形态和民族的住屋形式,并将傣族的宇宙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传统文化构成的主要层面映射在小尺度的生活空间中。正如丁俊清先生所说:“每一件实物、每一种行为都吸纳特定文化圈里的一组价值观功能,凝聚了文化人的一组价值观念”。在决定聚落形态和住屋形式的哲学因素中,人生观和价值观是其中的核心,特别是价值观,它是少数民族世界观、人生观、自然观等哲学理念的集中体现。因为价值观念表现为选择取舍、评价标准和适应改变等,所以价值观念在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中亦成为决定聚落形态和住屋形式的最为重要的因素。
3.民族心理
群体意识和民族心理是社会形态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它“是一个民族共有并融化在民族本性中的精神” ,其内容包括思维方式、民族性格、审美情趣等。其中,思维方式和民族性格最为重要,它充分反映着民族的心理过程。民族性格是一个民族的深层意识,它将生活中丰富多彩、变化万千的现象收敛成一种群体精神,如同磁石的引力,塑造着民族自身,并通过特有的思维方式,规范着民族的行为。在西双版纳傣族传统文化发展的过程中,无论是在民间信仰为主时期傣族希望、信仰的物化和神化,或者是在南传上座部佛教为主时期佛教的教义理论对民族思想的影响,都使得傣族具有一种“忘我”和“无我”的心理意识,民族性格表现出强烈的群体意识和微弱的自我意识。“人们甘愿以一切努力和牺牲来维护它(指村社组织)的存在。而把自己有限的物质企求和精神享受都寄托于村社。他们甚至觉得一天也不能脱离村社,而村社又的确履行着保护他们的职责”。这表明傣族先民对村寨有向心力。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傣族的性格特征是具有忘我的宗教感、强烈的地域感、自发的从众感,以及原始的平均主义。傣族这种民族性格的物化,使其生存的传统聚落型制独立与完整,宗教建筑华丽与民居建筑简陋,住屋的形式归一,聚落的构成同一。表现为掩映在绿树丛中低矮的、错落有致的干栏式竹楼,高耸的、显赫的、立体轮廓丰富的佛寺和佛塔建筑。它们构成了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不能被其他民族聚落代替的独特的村寨景观。
在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之后,人们逐渐走出了他们巢居和穴居的住所,在特定的自然条件下选择某一合适的地方作为安家定居之所。由于当时人们的生存方式和思想意识的类似,世界各地的原始聚落表现出惊人的相似性,具有许多共同特点,从图3和图4可以发现其共同点。
图3 墨西哥国立人类学博物馆展示的人类聚居图
(引自吴良镛先生的《广义建筑学》,清华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9页)
在图3中,我们可以看到墨西哥原始聚落已具备了一般聚落的基本要素和基本特征:具有明确的地域界限和聚落之门;有基本的功能分区:在聚落的中心区有一个市场和仓库,在居住区有房屋和树木,还有牲畜饲养圈、池塘等。
图4 云南沧源崖画中的村落图
(引自汪宁生先生的《云南沧源崖画的发现与研究》,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34页)
在图4中,我们可以看到云南的原始聚落和墨西哥的原始聚落都有相似的椭圆形地域界线,中心区都有一座较大的深色房屋(可能是仓库或其他房屋),围绕中心有许多相似的房屋,推测为住屋。
图3和图4告诉我们,原始聚落形态有三个主要特征,即中心性、地域性和区域划分性,这三个特征也构成了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的空间原型。傣族先民创世史诗《巴塔麻嘎捧尚罗》中有这样的诗句:“英叭搓下身上的汗泥和污垢,与海中的泡沫和渣滓揉合在一起,经过几万年的粘结、磨砺,终于搓捏成一个圆形的实体——罗宗补,即大地,漂浮在茫茫无边的大海上,将地与天分开了……” 这表明傣族传统聚落的土地已具有一条清晰的边界线;“应把天地再划分,使它像火塘一样,方方做道门,门旁立标记,有北又有南,有东又有西,天地才分明,才好辨认四方……英叭搓下污垢,捏成四道大门,安在天地的四边,称作东西南北门……” ——在界定了生存空间之后,接着明确了东、西、南、北、中五大方位概念,构成了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的空间原型:聚落与外部环境明确界定,聚落有一个中心区域(见图5)。
图5 佛教传入之前西双版纳傣族聚落的原型
(引自朱良文先生的 The Daior the Taiand Their Architecture&Customs in South China ,[泰]D.D.出版社1992年版,第19页)
上述空间原型表明,西双版纳傣族先民开始对生存的自然环境进行人为组织,并赋予其特定的环境秩序,使其能够被识别并易于把握;并通过聚落空间原型中的边界和中心这两个重要元素,进一步加强聚落成员的共同归属感和空间领域感。空间原型元素的确定是西双版纳傣族原始价值观念选择的结果。
自南传上座部佛教传入西双版纳地区以后,由民间信仰文化所操控的传统聚落寨心的功能部分被佛教中心——佛寺取代,因此,其聚落空间原型具有了佛寺和寨心双重中心的特点(见图6)。
图6 佛教传入之后西双版纳傣族聚落的范式
(引自朱良文先生的 The Daior the Taiand Their Architecture&Customs in SouthChina ,[泰]D.D.出版社1992年版,第19页)
此后,佛寺成为傣族传统聚落中极为重要的构成元素。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傣族传统聚落经历了从“原型”的模仿、积累,到逐渐变异,最后形成一定“范式”的过程,从纯粹的满足功利走向了一种文化传承。
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在民间信仰、南传上座部佛教、封建领主制和村社等因素相互作用下逐步形成了傣族传统聚落的一般形态:
聚落的选址通常为依山傍水,呈斜坡状,近水(便于自然排水);聚落形状为不规则的圆形(也许它反映了傣族先民天圆地方的观念),道路网是不规则的方形,建筑物均为干栏式;佛寺地位显著,位于村寨头或高处,其对面和两侧不得建住房。朱良文先生对此曾有深入的分析:“傣族的村寨布局带有自然经济条件下的自发性。从寨门到寨心、佛寺皆有一些自然性道路;一般在村口、寨心与佛寺的门前有一定的广场,广场上有高大的菩提树或榕树形成自然的缺乏修整的环境;民居沿条口道路均匀布置,屋脊基本一致,且与佛寺的屋脊垂直或呈一定角度,突出佛寺;村寨按自然布局,不强调群体轴线或对称布局”。上述傣族传统聚落的一般形态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聚落中有由寨心和佛寺组成的双重公共中心。
第二,聚落中有在纯心理的基础上安排的四道寨门。
第三,住屋被院落围融入树木之中,部分聚落房屋密集,聚落中的道路线形自然。
第四,房屋靠近水源,多居于半山坡向阳、地势平缓的地方,沿等高线布置,高低错落,围绕聚落的轮廓线排列。
第五,民居普遍为干栏式建筑。
此外,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在选址或扩建时都要经佛爷“相地”;在村寨建设之前,必须先建寨心、竖寨门、定边界线、立寨墙(用草绳捆绑);必须先建造佛寺,再建造住屋;四道寨门相连形成街道;房屋必须成组或成片地修建。这“是村寨的初期的、原始的规划的萌芽”。
傣族传统聚落的物质形态正是一系列具有深刻含义的构成要素通过一定的组织关系而构成的,其组织关系表现为以寨心为中心,各要素围绕寨心,呈同心圆形式向外扩张(见图7)。
图7 勐海曼贺总平面示意图
(引自云南省设计院的《云南民居》,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6年版,第217页)
1.云南傣族传统聚落的构成要素
云南傣族传统聚落的物质形态主要由以下10个构成要素组成,即寨心、寨门、寨神庙、麦西利(菩提树)、水井、竜林(公共墓地)、佛寺、住屋、道路和地景(包括山林和水体)。
笔者从功能的角度将这10个要素分为自然要素、生活要素和宗教要素3组。
(1)自然要素
图8 栓线的麦西利(菩提树)
①麦西利:傣语是菩提树之意。受南传上座部佛教影响,菩提树被视为圣树,种植在聚落的寨头、寨尾、寨心或佛寺旁。菩提树是傣族以拴线的方式表示良好祝愿和对未来美好期望的祝福之树(见图8)。它不仅是重要的标志点,而且是聚落内部对环境自然元素的点缀。
②地景:傣族传统聚落选址的重要特征是依山傍水,其外部形象是地表连续多变,向外无限扩展,周边山峦、树林和水体界定其空间(见图9和图10)。它的内部形象表达为建筑形态错落有致,富于韵律感。傣族先民就在这样的富有“人情味”的地域空间中体验大自然的美,形成了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居住秩序。
图9 以丘陵环绕为界的傣族聚落
图10 河边或湖边的傣族聚落
(2)生活要素
图11 傣族干栏式住屋
(张敏摄)
①住屋:直到现在,作为古代百越人识别特征的干栏式建筑一直是云南傣族的传统住屋形式(见图11)。傣族家庭的住屋一般包括住宅、竹篱笆、谷仓、稻草棚等。主屋的长脊通常与河流的方向或山坡的等高线方向一致,楼梯朝向主要道路。其布局组合充分体现了居住地亚热带气候和地理的特征,达到最大的遮阳效果,以使室内的热量保持最少。
②水井:在傣族的传统观念中,水不仅是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质,而且能带给人们幸福或“洗去罪过”,因此水是其物质命脉和崇拜的对象。傣族每年最重要的节日是“泼水节”,这是傣历的新年,也是民俗生活中最隆重、最热闹、最绝妙的节日。由于傣族人对水格外珍视,聚落里的水井造型优美而别致(见图12)。水井一般位于寨头,在某种程度上,它也具有方位标识的功能。
图12 傣族聚落里的水井
③道路:通常,聚落里的主要道路呈“十”字型,通向佛寺和寨心;而次要的道路就像汉字的“井”字型。道路呈棋盘状组合或网状组合,密集分布,线形自然,路面宽度刚好可以让人和家畜并排行走。主要道路两旁都有排水沟(见图13)。
图13 傣族聚落里的道路及排水沟
(3)宗教要素
①佛寺:由于南传上座部佛教与傣族民间信仰整合重组,调整了傣族传统的价值观念,在聚落中除寨心外,出现了第二个精神中心——佛寺。佛寺通常位于聚落的村寨口或村寨尾,成为道路的底景。它在规模、技术和艺术价值上超过并制约了聚落里的民居,具有强烈的方位认知功能(见图14)。佛寺是傣族进行赕佛等活动以及僧侣居住的场所,它也是人们进入或离开这个世界到“另一个世界”的“门槛”。
图14 傣族聚落里的佛寺及佛塔
②寨心:傣族先民认为他们居住的聚落和“勐”如同自己的身体一样,有头、有心、有灵魂。村寨之“心”就是寨心,称为“宰曼”,它“生活”在村寨之中央(并不一定在村寨的几何中心)。寨心是聚落中联结东、西、南、北的“十”字街的交汇点。在傣族过着原始生活的日子里,寨心和勐心是傣族原始聚落和勐的灵魂、聚落生命的标志、精神上的核心,是傣族祈求天地保佑农业收成和人畜生存的祭祀物。寨心有两个功能——具有聚落地域中心标志性,有较强的方位标识功能;以及体现民族意志凝聚性的功能。寨心形式上由石块或竹木等作为标志,主体埋在地下(见图15)。用这些质坚耐腐之物,寓意凝聚不散。佛寺的出现,无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在功能上都削弱了寨心的作用,但在精神生活中,寨心仍具有与佛寺并驾齐驱的作用。
图15 傣族聚落里的寨心
(朱良文先生摄)
③寨门:傣语称为“巴都曼”,设在聚落通往寨外的路口。每个聚落一般有东、西、南、北四道寨门,多为两根直立的木柱,上端绑一根横木。寨门是原始文化传承的保护意识的体现。寨心和寨门不但明确标识聚落的位置,还确定了聚落的范围,即聚落守护神“披曼”所辖的范围,它也是生与死、人和“鬼”分隔的界限。它们形式简单,主要是为了满足傣族民众的心理要求(见图16)。
图16 傣族聚落里的寨门
(朱良文先生摄)
④寨神庙:寨神庙是祭祀祖先的一种建筑形式(见图17)。根据傣族的说法,家有家神、寨有寨神、勐有勐神,各位神灵(天、地、水、火、土、祖先等神灵)在保佑着稻谷丰收和人畜平安。寨神和勐神崇拜是其民间信仰的核心。聚落里的寨神庙在傣语中称为“丢拉曼”,通常建在聚落的主要道路旁,其形式是小型的干栏式建筑。
图17 傣族聚落里的寨神庙
⑤竜林:公共墓地。傣族的生死观表现为生为了死,死为了生。所以,除了佛寺之外,傣族的公共墓地也成为人们“生死轮回、灵魂不死、信奉来世”的重要场所。聚落里的公共墓地选择在浓密的树林之中,以使其得到大自然的呵护。
2.云南傣族传统聚落的结构形式
云南傣族传统聚落的结构形式主要包括区位构成和空间构成两个方面。
(1)区位构成——构成要素在聚落方位布局中所形成的形态模式
西双版纳傣族聚落从原始形态到南传上座部佛教传入,逐步形成了如图18所示之形态模式,“原型”变成了一种“范式”。传统形态模式中出现了可以理解为街道和广场概念的雏形,而且原始的街道和广场将聚落的构成要素组织成一个有机整体。在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中,道路呈网状,主要道路连接东、南、西、北、中,形成“十”字路,次要道路呈“井”字形布局;佛寺、寨心和其他一些建筑物旁都有类似广场的空地供人们聚集在一起,或做交易和其他活动。传统聚落的区位构成与聚落的构成要素共同形成了聚落意象的五个方面:建筑意象、道路意象、区域意象、标志意象、节点意象,这使得傣族聚落具有较强的识别性和认知性(见图18)。
图18 傣族聚落模式意象图
(引自杨大禹的《云南少数民族住屋——形式与文化研究》,天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33页)
聚落的建筑意象——主要指聚落中的干栏式竹楼和公共谷仓;
聚落的道路意象——主要指聚落中的“十”字型道路格局;
聚落的区域意象——主要指聚落的寨门以及地景中的山体和水体;
聚落的标志意象——主要指聚落中的寨心、高大的佛寺、佛塔等;
聚落的节点意象——主要指聚落中的水井、集市、村头#亭和菩提树等。
(2)空间构成——区位构成的文化升华
傣族传统聚落在区位构成的基础上可以划分成环境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活精神。
环境空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空间。在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的环境空间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建筑自然而然地融入美丽的场景中。
生活空间——人与人和睦共处的空间。干栏式住屋是傣族主要的生活空间,其中,卧室是外人不能进入的私密生活空间;堂屋、前廊和晒台是半公共交往空间;村头的集市和水井、田边的赶摆场、村中路旁的菩提树下,是傣族重要的公共交往空间。可见,傣族传统聚落的生活空间由私密生活空间、半公共交往空间和公共交往空间组成。
精神空间——人与“佛”“神(鬼)”友善共居的空间。作为宗族社会和宗教社会的共存体,傣族传统聚落中的寨心和佛寺担负了各自不同但均为强大的精神作用,是傣族求天地、祈生死之核心场所。
这样的划分反映了傣族对大自然的认识和理解,表现了民间信仰和南传上座部佛教“二元一体”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文化对传统聚落物质形态的影响,同时也体现了傣族朴素的、以家庭为单元的生产生活方式。这一切均折射了傣族传统聚落的原始规划思想,即适应环境的建筑结构和村寨布局,清晰明确的村寨组织和方位体系,以及独特的村寨景观意象。
3.云南傣族传统聚落规划的最初构想
傣族聚落存续的历史悠久,其聚落的规划思想可以追溯到傣族开始农耕的年代。一开始它就与聚落文化密切相关,历史上宗族社会、宗教社会和封建领主所有制的社会组织和社会体系都对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傣族先民的“万物有灵”的民间信仰深深地渗透其中。傣族人桑木底是傣族村寨修建房屋的第一个“建筑大师”,他有一项规定,即“每个村寨必须有一个寨心,寨心不得移动;每个村寨必须有四道寨门,供所有人进出,不允许有其他出入口。”桑木底对寨心、寨门和十字型道路的规定是傣族聚落规划中最明确、最重要、最深远的想法,因为它设置了聚落中心的位置和聚落的边界。如果模糊的规划概念在选择聚落位置时已经处于萌芽状态,那么当它到桑木底时,即定居农耕时,这种规划理念开始变得成熟并成为后来修建傣族聚落的“规则”。从这个意义上说,传说中的建设者桑木底就像是最早的傣族聚落的总规划师。
自从南传上座部佛教传入西双版纳地区以来,傣族聚落的规划思想受到了佛教文化很大的影响。南传上座部佛教的教义逐渐成为傣族聚落原始规划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佛寺和佛塔成为聚落规划的重要结构要素。在聚落规划中,要求以佛教的“至高无上”和“崇敬的佛爷”为指导思想,即佛寺必须建在村寨里或村寨附近引人注目的地方。现存的明清两代修建的佛寺大多建在“离村寨几步之遥”的村外,在那里人们可以静静地坐下来做自我反思和自我改造。在所有的傣族聚落中,几乎都有宏伟的佛寺和佛塔作为人们赕佛活动的中心。
因此,傣族传统聚落最初的规划思想是多元文化的反映:古代百越文化、傣族聚落文化、民间信仰文化和佛教文化都对傣族传统聚落的规划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进一步分析,将傣族传统聚落物质形态和文化形态的内涵抽象化,可以将傣族传统聚落概括为水之聚落、越人之聚落、神灵之聚落和佛光照耀下的佛之聚落。这就是傣族传统聚落的“灵魂”,是傣族传统聚落文化有别于其他少数民族的基本特征。它们构成了西双版纳傣族的传统聚落文化,衍生了具有人和神(泛指“神、鬼、佛”)共居的原始理性精神的聚落的传统规划思想。
聚落文化是民族文化的主要内容,是聚落形态和住屋形式的决定力量。笔者从文化的角度,研究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在不同时期的文化形态,包括文化构成因子、文化精神和聚落文化演进的特点,以期进一步探索文化对聚落形态的影响。
1.傣族传统聚落的文化因子
傣族百姓在继承百越先民对其生存环境的适应性的基础上,通过与其所处自然环境的相互影响以及主动调适,创造了自成体系的稻作文化。这种文化类型保证了西双版纳傣族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民族文化的长盛不衰。
一种特定的文化类型总是由若干文化因子所构成。就傣族的稻作文化类型而言,其文化因子可概括为生态文化因子、宗教文化因子和价值文化因子。这三个文化因子之间不是一种并列关系,而是一种包容关系,其表现如图19所示:
图19 傣族传统聚落文化因子关系图
(1)生态文化因子
以地景和居住环境为其主要特征,表现为对山林和水体的选择和依赖。其主要内容是认为人是自然的产物,“森林是父亲,大地是母亲”;人与自然是和谐共处的关系,“有了森林才会有水,有了水才会有田,有了田才会有粮食,有了粮食才会有人”;建寨选址首先考虑三种自然条件——山林、河流和平坝。
(2)宗教文化因子
包括民间信仰文化和南传上座部佛教文化。在民间信仰观念中,傣族“万物有灵”的世界观认为稻作农业不仅是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物质生产,而且是人与神灵相互关系的产物。因此,以聚落的寨心、寨神、寨门等的存在为标志,祭祀谷魂、水神、寨心、寨神等神灵,祈求神灵保佑风调雨顺、稻谷丰收。南传上座部佛教以傣族繁荣的稻作文化为物质基础,通过自身的民族化调适,也融入傣族传统的稻作文化体系之中,具体表现为佛爷和小和尚都直接参与民间信仰的农业祭祀活动,使其自身认同傣族的传统文化,承认傣族稻作文化高于佛教信仰的地位。
(3)价值文化因子
价值观念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取向,起源于人类的需要,并由人类生物性需要上升到社会性需要。价值文化因子间接地通过民族心理折射在聚落文化之中。云南傣族的民间信仰崇拜、南传上座部佛教崇拜都是通过价值文化因子中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而发挥作用的。聚落和住屋是人类建筑行为的结果,它们是民族价值观、民族心理和民族性格经过滤、筛选和加工的物化反映。在傣族传统聚落中,寨心和佛寺地位发生的变化、傣族院落中竹篱笆向砖墙的转变、以落地墙结构取代架空房屋结构等都是民族价值观作用的结果。
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形态的具体特征可以简述为:在平坝区临水而居;普遍干栏式民居;寨心、寨门、寨神庙的民间信仰和鲜明的地域观;佛寺、佛塔的宏伟显赫。这四个形态特征是傣族稻作文化类型的三个文化因子中生态文化因子和宗教文化因子在聚落文化中的直接反映。
2.傣族传统聚落的文化精神
文化精神是一种高度概括的民族文化标识。笔者认为“水的民族”就是云南傣族的形象表达和文化精神体现,可将西双版纳傣族的传统文化概括为“水文化”,其原因主要基于以下方面:
首先,水是一种物质资源,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傣族稻作生产是其赖以生存的保证,而稻作生产的前提就是水资源。无论是百越先民还是他们的傣族后代,他们对生存环境的选择与偏爱极具相似之处——都爱水,这也成为其民族文化的记忆或基因遗传。
其次,水是傣族的崇拜对象之一。稻作生产满足了傣族人民吃、喝、住等生活需要,傣族通过祭祀水神,祈求风调雨顺、稻谷丰收。在这里,水成了民族的一种崇拜对象。
最后,水是傣族民族心理和民族性格的写照。傣族优越的生存环境塑造了他们温柔而随和的民族性格,其民族心理崇尚和平安宁,心态似水,委婉含蓄,与世无争。
因此,水文化是上述西双版纳傣族稻作文化中三个文化因子内隐的共性和内在的特征,是稻作文化的核心理念。水文化之所以成为傣族传统文化之核心,还在于水的性格特征——兼容并蓄又特色鲜明,这是水文化的生命力所在,也是傣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展之根本。
民族文化精神同样是聚落文化精神。傣族的水文化通过聚落文化因子反映在聚落的物质形态之中:聚落周围的水体、聚落中的水井、#亭里的水钵、竹楼凉台上的水罐、驱旱祈雨的泼水仪式和傣族人民的传统节日泼水节,以及日常生活中在河中沐浴等,处处都体现了水对聚落形态、聚落文化和聚落生活的作用。特别是傣历新年——泼水节,是其水文化的集中体现:节日清晨,傣族男女老幼沐浴盛装到佛寺赕佛;之后,妇女们担水为佛像“洗尘”;在佛寺礼毕,青年男女相互泼水祝福,并成群结队四处游行,用水泼洒行人以示祝福。因此,水文化不仅是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的文化精神,而且是傣族聚落文化不同于其他民族聚落文化的根本原因。在傣族上千年的发展中,水文化作为傣族传统文化的内核,稳定地操控着傣族的文化内涵,它也是傣族文化传承和发展的基础。
3.傣族传统聚落文化的演进
傣族传统聚落已经历了1000多年的发展,其形态特征总是随着傣族文化的变化而变化。为了探索民族聚落文化的演进历程,笔者在文化符号、价值观和社会时代特征等的基础上,将傣族传统聚落文化的发展过程分为五个时期。
(1)第一时期
以敬天地为聚落文化的标志;以祈求天神、地神的赐福为整个民族的期盼;向自然索食和以狩猎为生。
聚落的形态表征为略似太阳符号的聚落原型;主要构成元素是寨心、寨门、寨边界和道路。
(2)第二时期
以敬天地、敬祖先为聚落文化的标志;以天地神灵的赐福、祖先神灵的保佑为生存的信念;以种植水稻和狩猎为生。
聚落形态表征在第一时期的形态中加入了寨神的元素。
(3)第三时期
南传上座部佛教传入后,敬天地、敬祖先、敬佛为聚落文化的标志;以神灵的赐福保佑、佛教的轮回转世为民族精神之寄托;以种植水稻为主,狩猎为辅,少许手工业出现。
聚落形态在第二时期的基础上融入了佛寺这个非常重要的元素。
(4)第四时期
以1950年民主改革为标志,由于政治制度的转变,在祈求神灵保佑和佛爷赐福的人生寄托中,西双版纳傣族百姓当家做主的自我观念萌芽;以种植水稻为主,种植多种经济作物为辅,手工业得到发展。
在聚落中出现了村公所和小学等构成元素。
(5)第五时期
以1979年改革开放为标志,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拜金主义开始抬头;求神赕佛依然如故,但自我观念逐渐增强;以种植水稻为主,种植水果、甘蔗、橡胶等经济作物为辅;城镇边缘村寨和公路沿线村寨出现了以从事商业买卖为主的经济活动;旅游业开始发展,外来的人员开始在村寨里租居。
聚落形态中出现了商店等元素,空间意象由传统的内聚型走向分散型。
上述五个时期的划分以聚落文化标志、人生价值观、社会时代特征、经济价值观、聚落物质形态等五个方面为依据。这五个方面不但将文化发展中的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有机地统一起来,而且将文化发展与时代特征有机地联系起来,从而使我们能够更好地探索民族聚落文化的演化进程。这五个时期的划分说明,宗教文化因子对傣族聚落文化的发展具有显著的作用,从宗教文化因子的角度来看,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文化是沿着“敬天地”→“敬祖先”→“敬佛”的方向伸展的,它成为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文化的灵魂。从这五个时期的划分还可以看出,第一至第三个时期,傣族村民处于“无我”的状态,人们自发地受控于人所创造的而又甘愿折服、崇拜的“神”;第四和第五个时期,傣族村民逐渐进入“有我”的状态,但傣族的传统文化却在逐渐消失。从以上分析中还可以看出,聚落文化的转变对傣族的生产、生活方式,乃至对傣族聚落的物质形态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干栏式建筑和农耕种稻是云南傣族最为显著的文化特征,西双版纳州和德宏州傣族的住屋主要是干栏式建筑。干栏式建筑“是中国最早、南方最具代表性的建筑形式之一,是中国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广泛存在的一种本土建筑形式,为古百越和百濮族群所创建,是古百越族群最显著的文化特征之一和百越民族社会文化遗产的一部分” 。云南西双版纳州和德宏州傣族的干栏式竹楼是中国现存的最典型的干栏式建筑。西双版纳傣族的干栏式住屋,其主要特征是底层架空,采用支柱支撑房屋重量来获得结构系统。由于早期的干栏式房屋采用竹子建造,因此又称为“干栏式竹楼”或“傣族(家)竹楼”。干栏式竹楼的底层用于圈养家畜,二楼是人们的住房。在云南沧源的崖画和晋宁发掘出土的房屋模型中都可以看到这种干栏式房屋的最初形态(见图20和图21)。
图20 云南沧源崖画上的干栏式建筑
(引自汪宁生先生的《云南沧源崖画的发现与研究》,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40页)
图21 云南晋宁出土的模型房屋
(引自安志敏的《“干兰”式建筑的考古研究》,《考古学报》1963年第2期)
干栏式房屋的出现有其广泛的地理、生态和民族学背景。选择干栏式房屋的优点是“它可以避免周期性的洪水和水涝、热毒、热带亚热带传染性疾病,以及有毒昆虫或野兽的伤害和攻击。房屋可以建在斜坡上,可以适应居民席地而坐的生活习俗” 。早期,云南傣族各分支,如傣泐、傣那、傣绷、傣雅、白傣和黑傣都住在干栏式房屋里。明代以后,傣绷、傣雅、白傣和黑傣选择住在汉族式或彝族式的房屋里,只有西双版纳的傣泐和德宏的傣那继续住在干栏式房屋里,所以西双版纳州和德宏州是干栏式房屋最集中、最典型的地区(见图22)。
图22 中国云南干栏式建筑
在史诗《巴塔麻嘎捧尚罗》中,有关于被傣族尊为始祖的“建造房子的帕雅桑木底”的传说,并描述了“竹楼”的起源。传说人们最初生活在地面的洞穴中,后来,人口增加,地面的洞穴无法容纳,帕雅桑木底便决心造房子。他看见下雨时,“芋叶一片片,宽大像簸箕,把雨水挡住”,于是找来四根木杈,搭起了“树叶棚”,即“棚屋”来遮挡风雨。后因棚屋漏雨,他又从“雨水顺着狗毛淌”得到启发,在下大雨的情况下仿照狗的坐姿,盖了间草棚——“狗坐棚”(傣语称为“杜玛掀”)。但草棚会进风。他继续观察,从雨中凤凰的身上找到了改进的方法。他“掐来许多树木,做成许多柱。柱子有高有矮,又拔来茅草,仿照凤凰翅膀,编了无数片草排,想起凤凰站立姿势,盖出一间新屋”。人们称这间房子为“凤凰屋”(傣语称为“烘哼”),这就是傣族干栏式房屋的基本形状。帕雅桑木底就这样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从“芋叶房”“狗坐棚”到“凤凰屋”(见图23),终于摸索出房屋建造的经验和真谛。
图23 傣族竹楼的产生
(引自朱良文先生的 The Daior the Taiand Their Architecture&Customs in South China ,[泰]D.D.出版社1992年版,第78-79页)
傣族竹楼的建构遵循一定的程序,如材料的准备、地点的选择、打桩、柱子的设置、木地板的安放,以及茅草屋顶的铺设等。建房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人们不得不在聚落中寻求帮助,还请来民间歌手演唱“建房歌”:
一棵大树被砍成八段,
一棵小树被砍成六段,
要请一位木匠从底部到顶部削树木,并从顶部到底部进行抛光,
直到它看起来像棵葱一样美好。
白茅草和柱子都准备好了,
要村寨里的年轻人来建房子,
应该选择一个好地方,
在那里太阳可以照在房子上面,
金龙可以飞过,
为了选择得更好,你需要查阅佛经。
三天后,三十三根柱被砍掉,
在六天的时间里,六十四根柱被砍掉。
柱子一根接一根地种下,
樑一条接一条地立即固定下来。
金竹条用于铺地板,
金竹条用于编织成篱笆。
房屋框架竖立起了,铺上茅草屋顶,
从此阳光不照进屋内,
雨也不能漏进来。
让房子永远坚固,
像陡峭的河岸一样坚固,
像山上的蕨根一样坚固,
像洪流中的岩石一样坚固。
根据傣族传统的世界观,房子的空间是近方形的,分为八个方向,其中,东方象征着好运和幸福。因此,在建造一座理想的住屋时,仪式的主持人要面向东方站立并进行祈祷;楼梯的入口朝向东方。房屋的山脊与附近的河流平行,一般面向南方。
西双版纳傣族竹楼的外观风格非常简朴,竹楼屋顶为歇山式,呈人字形,有陡峭的短脊,两个山脊峰使得日间采光、通风以及烟尘的吹散变得容易;竹楼的主房四周扩大一圈檐柱,盖披屋面(即偏厦),披屋面将楼层全部罩入其中,以遮挡烈日照射;屋面分上下两层,过去屋顶多用茅草蒙盖,现在盖顶的茅草已被瓦片取代;下部开放,排有大量的矮柱子;深深隐藏的屋檐产生深色的背阴处,竹楼的结构空间形状优雅独特(见图24)。
图24 风格独特的傣族竹楼
1.西双版纳傣族竹楼的结构和屋内的禁忌
(1)西双版纳傣族竹楼的结构
云南傣族的生活习俗产生了傣族竹楼独特的空间组织。一般来说,傣族竹楼主要由楼上的堂屋、卧室、前廊、晒台、楼梯及下面的架空底层6个基本部分组成(见图25)。
图25 云南傣族乡土民居的结构
(引自云南省设计院的《云南民居》,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6年版,第216页)
①架空的底层:西双版纳傣族竹楼由几十根木桩支撑着楼上的重量,房屋架空,建在木桩上。底层高度约为2 m,四周一般无围墙,用于关养牲畜和放置家居用品、农具和木柴,部分用作谷仓,还有碾米用的臼和杵等。过去,在底层和二楼之间只有一层木地板,所以卫生条件非常差。近二三十年来,人们在屋外建造了畜厩,牲畜搬出底层,卫生条件得到改善。
②楼梯:楼梯是连接底层和二楼的唯一垂直通道,一般每户一架。在过去,除了头人的庄园,一般百姓的房屋楼梯只有9~11级(单数级)。根据传统,最低的一级必须朝向东方。
③前廊:前廊在二楼楼室门外,从底层经过楼梯直通前廊。前廊是一个连接堂屋和晒台的过渡性空间,一侧搭着下楼的木梯,一侧搭着露天晒台。三个侧面没有墙壁,但大部分都有多个屋檐屋顶以遮阳避雨。前廊比较宽阔,开敞通风,比室内的房间更凉爽、更明亮。前廊的屋檐下有椅子。前廊是一个乘凉、做家务和接待客人的重要场所。
④堂屋:傣家竹楼二楼室内用竹篱笆将房屋隔成两半,外室较宽敞,其靠里部分为堂屋。堂屋是傣族竹楼的关键部分,地板上通常铺有由竹条编成的竹垫,供家人起坐和接待客人。外室靠外部分设有火塘,是取暖、做饭的地方,火塘上面放有一个铁三脚架,用于烹饪食物和煮茶。火塘及架在它上面的铁三脚架是神圣的,不能跨越,不能敲击,更不能随便拆掉。傣族很注意室内的卫生,在进入房间之前必须脱鞋,客人也是如此。从农田里工作回家,他们会在走进堂屋之前在晒台洗脚。传统的傣族竹楼的墙上没有窗户,因此室内很暗,光线通过门、山墙端和竹墙的缝隙射入室内照明。一些家庭会在后墙中间开一扇小窗户,让一些光线进入。
⑤卧室:傣家竹楼二楼室内用竹篱笆分隔的较小的房间是卧室,卧室与堂屋纵向平行,与堂屋相连,其间有一两扇门,没有门板,只有棉布帘子(头人的卧室是个例外)。卧室里没有窗户,光线来自竹墙的缝隙。地板上没有床,只有垫子,人们席地而卧。卧室是通间,里面没有房间的分隔,无论几代人,所有家庭成员都睡在同一个房间里。睡觉的垫子按照辈分的顺序放置,由帘子隔开,没有隐私。根据傣族的习俗,外人不能进入卧室,睡觉时头必须向东方。
⑥晒台:晒台位于前廊的一端,四周有矮栏杆或无栏杆,地板比前廊低一级,以保持前廊干燥。晒台用于家人洗漱、冲凉和晾晒衣服和农作物。晒台上放着盛水的坛坛罐罐。傣族人均饮井水,饮用水桶通常放在堂屋的屋檐下,盖上盖子以保持饮用水清洁。晒台通常仅与前廊连接。有一些房屋的堂屋,为了方便起见(特别是L型平面房屋),有通向晒台的门。
德宏州傣族住屋的基本单元与西双版纳州略有不同,除了堂屋、卧室、前廊、晒台和架空的底层外,还有一个与房屋连接的单层房屋,一般是厨房或祭堂。
笔者对云南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景傣村和曼龙匡村人们的日常活动进行了调查,了解了傣族竹楼中各组成部分的使用频率(见表1)。
表1 对曼景傣村和曼龙匡村傣族日常活动的分析(人·次·周)
续表
由表1可知,一周之中人们主要在堂屋里活动,诸如吃饭、交流、议事、会客、取暖、祭祀等活动都在堂屋里进行。
(2)西双版纳傣族住屋中的祭祀活动和禁忌
过去,在建房的活动中,民间信仰的神灵观念起着重要的作用,在选择了中心支柱(男性支柱和女性支柱)的树木之后,人们必须为树木的“灵魂”献祭。一旦这个地方被选中建造房屋,房主人就会让巫师或长老来吟唱经文以驱逐鬼魂,这样,这个地方就安全了。傣族非常崇敬火神:火给人们带来温暖、光明、熟食;人们还以刀耕火种的方式,通过在荒地上燃烧杂草作为肥料,使荒地变成为耕地;火也是家族变得越来越兴旺的希望所在;火塘除了用作烹饪和取暖设施外,傣族还认为它是傣家竹楼的灵魂。火塘由木板制成,看起来像一个没有盖子的长方形木箱,人们在上面放上香蕉茎做的板,用泥土压密实,再放上一个铁三脚架。新房建成还不算完工,直到三脚架放置好并点燃了火塘里的火,房子才算建造完工。
傣族住屋中有一些禁忌,如火塘的禁忌:不允许跳过它,不能随意敲打或击打它,三脚架不能移动,火不能熄灭,脏东西不能放入火塘里焚烧,人们必须注意往火塘中添加木柴的方式,火塘周围的座位也按照家庭成员的性别安排——女性坐内侧,男性坐外侧等。此外,室内的顶梁柱是最神圣的柱子,不能随便依靠和堆放东西。
2.云南傣族两种类型竹楼的比较
云南傣族的竹楼可分为两种类型:西双版纳型和德宏型。一些学者将孟连、普洱类别加入其中,本文将着重研究前两类。
一般而言,这两个类型的竹楼都属于干栏式的整体框架结构,用柱子支撑整个房屋的重量。在过去,人们大多使用竹子作为房屋的主要建筑材料,但现在,人们使用木框架、木柱和木梁,这些支柱和梁构成承重框架。住屋的大小通常由底层支柱的数量表示,支柱的数量象征着房屋主人的实力和影响,普通人的房屋一般有5~6排支柱,共30~36根,最多40~60根,两根支柱的间距约1.5 m,行距约3 m。过去,西双版纳头人的住屋宣慰府有7排(120根)柱子(见图26),每根柱子下有石柱础,它们被认为是房主人最高权力的象征。普通住屋按其高度分为较高的和较低的两种,较高的房屋底层高度能满足关养牲畜的高度,约1.8~2.5 m,二楼楼层高度约1.2~1.9 m;较低的房屋底层高度为0.6~0.8m,二楼楼层的高度与前者大致相同。
图26 西双版纳的宣慰府宫殿
(引自云南省设计院的《云南民居》,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6年版,第233页)
(1)西双版纳型的傣族竹楼(如图27所示)
西双版纳型傣族竹楼围合在庭院中央,布局自由,院落四周绿树成荫,环境幽静。竹楼的平面近方形,其基本结构可以概括为“前廊连接晒台,堂屋从中间分开,是一个平行并列的平面”。具体地说,楼梯通向架空楼层,再通向前廊,晒台位于前廊的尽头;一堵水平方向的墙将几乎方形的房屋空间纵向分成两部分:左边是堂屋,右边是卧室。
在传统结构的基础上,西双版纳型傣族竹楼的建筑平面已经变成了两种类型:主屋类型(有唯一的主屋)和主屋连接辅助房屋的类型(除了主屋外,还附有一个谷仓)。
图27 西双版纳型傣族竹楼的建筑形式
(郑良俊摄)
①主屋的平面形式有以下三种(如图28(a)所示):
一是方形平面,这是最普遍、最典型的平面。堂屋和卧室纵向隔开,上了楼梯,就到达前廊,前廊的一侧是堂屋和卧室,另一侧是晒台。晒台使卧室的空间延伸,包括了部分到前廊的楼梯的侧面。
二是曲尺形平面,它是在方形平面的基础上延伸堂屋的一角,增加了使用面积。堂屋的一端设有火糖,是烹饪场所和用餐区,另一端为起居待客处。
三是凸形平面,它也是将堂屋扩大而成。堂屋的扩大部分有墙分隔,中间设火塘,实为扩出一间厨房,因此烹饪时堂屋里很少有油烟。
②辅助房屋和主屋的连接组合方式(如图28(b)所示):此型房屋除主屋外,相连修建了干栏式谷仓,谷仓的上部储存稻谷,下部放置杂物。其主、辅房屋组合有以下三种形式:
一是谷仓贴建于堂屋的一侧,由堂屋或晒台出入谷仓。
二是谷仓接建于前廊的侧面,堂屋空间较大。
三是谷仓建在晒台的一侧,不与主屋直接相连。
由于气候的原因,西双版纳型傣族竹楼的屋顶为歇山式,脊短坡陡,外墙向外倾斜,支撑着深而展开的屋檐,下有披屋面,以避免阳光直射,降低室内的温度。陡峭的屋面利于排水,披屋面起遮阳作用。此外,在炎热的气候条件下,西双版纳型傣族竹楼主要采取遮阳避晒的方式来避热。屋顶的建筑材料是缅瓦(来自缅甸的瓦片),柱子、梁、墙壁和地板是木制的,柱子的底座是石质的。
图28 西双版纳型傣族住屋的平面组合
(引自朱良文先生的 The Daior the Taiand Their Architecture&Customs in South China ,[泰]D.D.出版社1992年版,第93、96页)
西双版纳型傣族竹楼的框架高度一般为5~6 m,其两侧有半框架。主屋和辅助屋的坡度不同,主屋的框架坡度为45°~50°(上折),辅助屋的框架坡度为35°~45°(下折),形成双折屋顶。常见的房屋框架有9种(见图29),第1~8种主要用于普通人家的住屋,而第9种用于头人的庄园和佛寺。支柱网通常由3排柱廊作为中心构成,每排7跨,跨间水平距离为3 m,垂直距离为1.5 m,支柱是矩形的。通常,在上述三排柱廊的外侧(一侧或两侧)增加一排柱廊以延伸可用区域。在屋顶下,有另一圈外围檐柱支撑屋顶,外围檐柱通过腰樑与上面的檐柱相连接。在腰樑上有一些小柱子向外倾斜以支撑屋檐。屋顶的材料过去是稻草,但现在用扁平的缅瓦取而代之。墙壁和地板上有许多缝隙,便于通风。
图29 西双版纳型傣族房屋框架的类别
(引自云南省设计院的《云南民居》,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6年版,第238页)
(2)德宏型的傣族竹楼(如图30所示)
德宏型傣族竹楼以竹篱或绿化植物围成较大院落,竹楼位于中央。竹楼由干栏式建筑和单层平房建筑两部分组成,前者用于居住,后者用作厨房。干栏式建筑的平面多为长方形,布局灵活,富于变化。干栏式竹楼的底层四周用竹篱围住,其内部用于堆放杂物。楼上横向分隔为两部分:前面是堂屋,后面是卧室。堂屋外面有前廊和晒台。通常有两架楼梯:主楼梯质量较好,从竹楼外通向前廊;辅助楼梯连接堂屋和厨房。德宏型的竹楼屋顶多为歇山式,长脊,周围没有披屋面。堂屋外墙开窗,有的是“落地窗”,靠穿堂风通风,降低房间内的温度。结构平面有三个类别:主屋、主屋和厨房的复合体,以及主屋和用于拜佛的家庭祭堂的复合体。主屋的平面形式及其与辅助房屋组合的方式如下:
图30 德宏型傣族竹楼的建筑形式
(引自杨大禹的《云南少数民族住屋——形式与文化研究》,天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4页)
①主屋的平面形式有以下三种:
一是长方形平面。这是常见的典型平面形式。楼上的房间横向分隔,堂屋位于前面,一间或多间卧室位于后面。主楼梯通往前廊,前廊与南面的晒台相连,堂屋在北面。这种平面布局有利于通风,并且由于堂屋的左右两侧开有窗户,前面的门与通向楼下厨房的通道和楼梯形成空气的垂直对流,因此空气流通,房间室内凉爽宜人。
二是曲尺形平面。在长方形平面的基础上,在堂屋的一侧建造几间卧室,因而形成两排房间,使平面成为曲尺型。
三是椭圆形平面。内部组成与长方形平面相同,后墙和屋面为半圆形。据说早期的住屋是椭圆形的,楼上没有墙壁,屋顶直接放在地板的边缘,室内很黑,通风不良。渐渐地,人们修建了90 cm高的低外墙,没有窗户。再后来,人们将房屋空间高度修建为160~200 cm,带窗户,解决了照明和通风的问题。
②辅助房屋与主屋的连接组合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是厨房和主屋的组合。
a.德宏型的干栏式竹楼下面有一单层厨房,这是它与西双版纳型住屋的不同之处。厨房与主屋后部连接,根据实际情况有的房屋的厨房与主屋呈水平连接。
b.厨房连接于主屋的一侧。
二是祭堂和主屋的组合。
富裕的人家会把祭堂放在主屋外面,一般人家房屋的佛龛设在堂屋前部的一角,佛像面西。这个类型的住屋看起来更加丰富多彩,生动活泼。
德宏型的傣族竹楼采用横向屋顶桁架系统,大约有7种屋顶桁架(见图31),因为地板和墙壁都由薄竹条和垫子制成,所以房子不耐用。
图31 德宏型傣族竹楼的房屋框架
(引自云南省设计院的《云南民居》,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6年版,第267页)
(3)西双版纳地区和德宏地区两种类型傣族竹楼的比较
西双版纳型和德宏型干栏式竹楼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平面布局、屋顶形式、通风方式、房屋框架和楼梯等方面。
①平面组成的比较:两种类型竹楼的平面形式不同,西双版纳型傣族竹楼的堂屋和卧室并排,而德宏型傣族竹楼的堂屋与卧室在前后安排;楼梯数量不同,西双版纳型傣族竹楼只有一架楼梯,德宏型傣族竹楼有两架楼梯,且厨房在主屋外。
②屋顶形式的比较:傣族竹楼的屋顶是最能体现竹楼建筑特色的构件之一。西双版纳型傣族竹楼的屋顶是短脊、陡坡和深檐,有披屋面;而德宏型傣族的竹楼为长脊、缓坡,有小的挑檐,无披屋面。
③降低温度措施的比较:西双版纳型傣族的竹楼采用双檐遮挡阳光;而德宏型的竹楼则使用窗户和“落地窗”,靠穿堂风降温。
④房屋框架的比较:西双版纳型的傣族竹楼采用悬臂山墙屋框架与屋檐门廊相结合的方式;而德宏型的竹楼虽然也采用相同的方式,但在山墙边增加了下垂的屋檐(见图32)。
图32 西双版纳型和德宏型傣族竹楼框架的比较
(引自朱良文先生的 The Daior the Taiand Their Architecture&Customs in South China ,[泰]D.D.出版社1992年版;云南省设计院的《云南民居》,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6年版,第238页)
此外,由于傣族人部分是佛教信徒,所以佛教在家庭生活中占有一席之地。在德宏地区,大多数家庭都有自己的神龛,位于房屋正门入口的右侧,由墙面出挑40~50 cm;而在西双版纳地区,大多数傣族家庭没有神龛,人们定期去佛寺赕佛。
佛教建筑是云南傣族乡土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佛寺和佛塔,它们对傣族的聚落文化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南传上座部佛教大约于公元7世纪从泰国经缅甸传入西双版纳地区,于13世纪传入德宏地区,傣族人大多信仰南传上座部佛教。从历史文献记载和实物资料来看,西双版纳在宋代已经盛行兴寺建塔,明清时期是该地区佛教寺塔发展史上的繁荣时期。西双版纳地区几乎每个聚落中和主要的山丘上都建有佛寺和佛塔,正如《西南夷风土记》所述,15世纪西南边陲已是“塔寺遍村落”。仅佛塔而言,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景洪市就有佛塔51座,加上勐海、勐腊两县,佛塔不下百余座。如前所述,傣族的佛寺和佛塔都建在村寨最引人注目的地方,以显示其显赫的地位。从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的角度综合分析,西双版纳地区和德宏地区较为珍贵的佛寺与佛塔如下:
西双版纳州重要的佛寺有:景洪市宣慰街佛寺(洼龙佛寺)、橄榄坝曼苏满佛寺、曼阁佛寺和曼春满佛寺,勐海县的曼敦佛寺、曼短佛寺、曼养康佛寺、曼朗佛寺、曼赛佛寺、曼宰佛寺、曼恩佛寺,勐腊县的曼贺佛寺。佛塔有:景洪市勐罕镇的光养塔、布呼塔,嘎洒乡的“塔庄莫”,勐龙镇的“塔龙布兰”,嘎栋乡的英吉良塔,最有代表性的佛塔是景洪市大勐龙曼飞龙塔。这些佛寺和佛塔大多是明清以来的建筑。此外,还有始建于康熙四十年(1701年)的勐海县景真八角亭也属于佛教建筑。
德宏州的佛寺有:芒市的五云寺、佛光寺、观音寺、菩提寺,陇川县的户撒皇阁寺,瑞丽市的姐东奘寺、等喊弄寺、喊沙奘寺等。佛塔有:芒市的洞上允佛塔、铁城佛塔,盈江县的允燕塔,陇川县的景罕广母塔,瑞丽市的弄安佛塔、姐勒金塔等。这些佛寺和佛塔也大多建于明清以来。
傣族佛寺是傣族举行宗教祭祀和僧侣诵经习文的场所,其布局自由灵活,没有固定的格式。云南傣族早期的佛寺与历史上泰国和缅甸的佛寺相似,它们不是规模巨大的建筑,大多是用竹草和木结构建造的寺庙,原始简洁。后来,在傣族传统建筑文化的基础上,吸收了中原建筑文化的精髓(例如,更高的基础和凸樑框架结构)和东南亚的建筑文化(例如,双檐和多坡屋顶结构),佛寺逐步走向大规模修建。在西双版纳地区和德宏地区,云南傣族佛寺的造型宏伟壮观,除了傣家竹楼外,优雅华丽的佛寺充分体现了傣族的建筑技术和造型艺术,成为具有傣族鲜明民族特色的佛教建筑。在历史上,西双版纳的佛寺分为4个等级:最高等级的佛寺是位于封建领主“召片领”住地宣慰街,建于651—671年的洼龙佛寺,称为“大佛寺”;第二级是各个“勐”的佛寺,称为“总佛寺”;第三级是由4个以上村寨组成的“陇”所拥有的佛寺,称为“中心佛寺”;第四级是村寨里的佛寺。
西双版纳傣族的佛寺建筑一般由主殿、山门、僧舍和鼓房组成。在中心佛寺中,还有一个戒堂——用于佛教惩戒,一个经堂——用于保存佛经,一个门亭,以及一个门廊。在一些佛寺中还有佛塔。
1.主殿
(1)主殿的形式
主殿是傣族佛寺中最主要的建筑,是傣族诵经赕佛、举行宗教仪式的场所,它体积庞大,造型精美,位置显要,其平面大多是矩形。南传上座部佛教的殿宇与大乘佛教殿宇面宽大于进深不同,其进深大于面宽。殿身为东西方向纵向布置,主轴在东西方向,入口位于寺庙的东端,供奉的佛爷佛像面向东方。西双版纳佛寺的主殿大多是殿堂式建筑,以重檐多坡面平瓦建筑为主。德宏佛寺的主殿分为两类:一类是没有墙基的佛寺,俗称“娄庄”,大多修建在村寨中,这是典型的傣族干栏式建筑;另一类是有落地墙基的佛寺,俗称“地庄”,大多修建在城镇里。德宏地区规模较大的佛寺有芒市的五云寺,其基座部分为傣族的干栏式建筑,顶部木结构梁架为汉式建筑。大殿由门亭与一歇山顶的殿堂联合构成。德宏这两类佛寺的主殿都采用水平梁框架支撑重量的结构。
(2)主殿屋顶的式样
傣族佛寺的主殿屋顶庞大、屋面造型别致,通常是单檐或双檐歇山式屋顶,以上部屋架陡峭、下部屋架坡缓,有曲面的重檐歇山屋顶最为典型;屋顶坡面的层数和佛寺的地位有关,一般为3层,多至5层;屋面纵向上又分为三段或五段,中间一段凸起,再向两侧分段分层降低,屋面造型使屋顶轮廓变化丰富。有一些地方也用悬山式和多边形屋顶或五边形双檐屋顶(见图33)。根据佛寺的等级,云南傣族佛寺主殿屋顶的式样主要有4种。
图33 西双版纳州傣族洼龙佛寺
①单檐和单侧斜坡歇山式屋顶——如勐海县打洛镇曼养康佛寺的主殿,仍然保留着早期南传上座部佛教佛寺主殿的建筑特色。
②双檐和单侧斜坡歇山式屋顶——如景洪市允景洪景真佛寺的主殿,勐罕镇曼春满佛寺主殿,曼纳龙佛寺的主殿和小街曼卡汪佛寺的主殿。
③双檐和三面斜坡歇山式屋顶——如景洪城边曼阁寨中的曼阁佛寺,其大殿是重檐三坡面建筑,坐西朝东。大殿以木结构为主体,四周砌砖墙。梁架以两列平行列柱为支点(每列各有7棵柱),承接横梁构成中堂的顶架。平行列柱的外侧承接副梁,构成四周的偏厦,其上各有蜀柱和小梁构成桁架支撑屋顶。屋顶坡面由三层相叠而成,中堂较高,东西两侧递减。重檐加上多层坡面,从外形看交错起落,别具一番风光。
④双檐和五面斜坡歇山式屋顶——这种屋顶的风格具有当地强烈的地域特色和外来建筑文化的影响,是西双版纳州最典型的佛教建筑。例如,景洪的大佛寺、总佛寺等。
(3)主殿屋顶的特点
归纳起来,傣族佛寺主殿的屋顶具有以下特点:
①硕大的屋顶和优美的屋顶曲线,它们给人以强烈而独特的印象。
②屋顶为歇山式,山墙表面较宽,中间有一个双水平檐,由对角支架凸起。歇山式屋顶的上部框架陡峭,可“折叠”成优雅的凹形屋面,下部平缓。
③屋顶纵向分为三段或五段,中间一段凸起,其他各段向两边下降。
④沿主脊、双脊和装饰脊,有数排釉面装饰物,使屋顶的轮廓丰富多彩。
(4)主殿的梁架结构
主殿的梁架结构有3种类型:无柱式——以曼果佛寺为代表,佛寺不设内柱,外侧的横梁直接置于围墙上,殿内采光主要靠梁架与墙头之间的缝隙,殿内昏暗,这是原始而简便的建筑形式。这一类型的佛寺主要流行在打洛、宣慰街地区。墙柱式——以曼广佛寺为代表,偏厦横梁与围墙之间用一根短柱支撑。与无柱式相比,采光性能改善,但仍是较原始的建筑形式。主要流行在曼广地区。边柱式——以曼萨佛殿为代表,墙与梁架完全脱离,在墙的内侧用一排内柱支撑梁架,使梁柱结成一体。这种构架间架宽敞,空间宽阔,是近现代出现的构架,主要流行在陇川地区。
2.戒堂和经堂
戒堂和经堂是中心佛寺的重要标志,它们的造型优雅精致,建筑风格一般与主殿一致,屋顶主要有3种形式:方形、双檐、多边形屋顶——是古老的且原始的形式;多角、双檐、多边形屋顶——是具有当地民族特色的佛教建筑;单檐或双檐、多边坡“歇山式”屋顶。如景真八角亭,是一座佛寺内的戒堂建筑。其通高12.42 m,砖木结构,基座作折角方形,高2 m,边长8.6 m,墙与基座为束腰须弥座,屋顶部分为撰尖式顶,全木结构。由上至下组成八角十层连续的硬山式坡面,顶饰伞状物。
3.傣族佛寺的装饰
在傣族的佛寺中,神、佛爷的形象和各种图案不仅雕刻在主殿及经堂内的所有横梁和门廊柱上,并用金粉抛光,显得华丽而庄严,还雕刻在外部山墙、柱头和柱轴上,其花卉图案和雕刻的人与兽色彩华丽。此外,大门、窗户、挑檐斗拱和开放式木制部件都涂得五颜六色。壁画的内容主要是传播佛教的报应、天堂、地狱和轮回观念。壁画精美,其场景壮观,人物栩栩如生,展示了傣族精湛的绘画艺术。悬挂在横梁之间的是佛教的装饰彩带和绣有鲜花、鸟类和人物的丝绸锦缎伞。在一些佛寺的内外,塑有站立的“守护神”,他们手中握剑,身穿盔甲,神态威严,看起来非常像中原佛教寺庙中的“四大天王”。
佛塔是信仰佛教的人们崇拜的、神圣不可侵犯的纪念性建筑,信仰南传上座部佛教的人们视佛塔为佛主的化身。在他们的信念中,认为塔与人一样,是骨肉之躯,其心必有金。因此,在建塔时,必须在塔心里放置一块金板或银板,上面刻有建塔年月和经咒,同时也把一些金、银、琉璃、金属货币等物珍藏于塔内。云南傣族的佛塔从风格上看,受东南亚、印度文化的影响,也有汉文化的一些特征,傣族人把外来建筑的特点结合在当地传统建筑上,创造出具有区域特征和民族特征、风格独特的佛塔建筑形式。在西双版纳,按类型和样式,可以分为覆钟式、重叠式(即折角多边式)、金刚宝座式、楼阁式、密檐式等类别。在塔址的选择上,流传3种说法:一是佛经和传说中佛陀到过的地方皆建塔,如景洪的庄莫塔、庄董塔和绑友塔;二是佛陀留有遗迹之处也建塔,如景洪曼飞龙塔;三是在佛陀修行时喜爱的环境,即山明水秀、地势较高的山林之中修建佛塔。
1.佛塔的结构
西双版纳傣族的佛塔,一般为砖砌实体,由底座、塔基、塔身和塔刹4个部分组成。有的塔不设底座,直接在平地面上砌塔基和塔身、塔刹。
底座是一个由砖块或石头铺砌成的平台,略高于地面。其平面形状以塔的形状而定,多为方形,也有圆形和多角形的。
塔基一般由一层或两层须弥座构成,高度及层数不等。塔基的平面形式有正方形、六边形、八边形、圆形或折角亚字形等多种形状。有的塔基呈多角的阶梯形,有台阶通到塔基顶部。在塔基须弥座的束腰部位一般雕有小型的佛龛或其他雕饰。
塔身是佛塔的主体结构,也是佛塔造型最富于变化的部分。傣族佛塔塔身的基本形式有覆钟式和重叠式两类。覆钟式塔身与藏传佛教的佛塔相似,但其上部轮廓线比藏传佛塔瘦削;重叠式塔身由若干个块状物体叠置而成。重叠式塔身在傣族的佛塔中占有较高比例,分布也很广。
塔刹位于塔的最高处,是塔上最为显著的标记和塔顶攒尖收尾的重要部分。塔刹包括刹座、相轮、刹杆、华盖、宝瓶、风铎等几个组成部分。塔刹与塔身之间通常有一覆钟状物作为过渡,刹座多制作成莲花状,托有一个圆锥状体和多层相轮。相轮之上再置细宝瓶,金属刹杆耸出于宝瓶之上,刹杆上有金属环片制成的华盖(又称宝伞),塔刹上有风铎,其顶端有小塔之类的装饰。
2.佛塔的形式
不同类型的傣族佛塔,其塔身造型各不相同,构成了西双版纳傣族佛塔多种多样的形式。
覆钟式:塔身与佛塔相似,常见的是在一个方形的底座上,建一个圆形的、多环状的塔基,塔身由钟座、复钵等组成,顶部小而底部大,塔身与塔刹的连接处收分十分自然,轮廓线柔美。如景洪市的庄莫塔等。
金刚宝座式:在一个塔基上建有若干座塔,较高大的主塔居中,小的群塔围绕主塔而立。如景洪市的曼飞龙塔。
重叠式:重叠式塔身由若干个大小不一、形状不同,或者为折角多边体,或者为扁平柱体的块状物体叠置而成,叠置的方式非常灵活。从总体上看,叠置的块状物体由下至上逐渐收缩,但也会突现一些凹凸变化,构成活泼优美的轮廓线。如勐腊的曼崩青铜佛塔。
亭阁式:一般有一个多边形的高台塔基,塔基上建有单层或多层的仿木结构带窗户的亭阁,塔身各层有窗户,如景洪的景栋塔、勐海的宰龙塔等。
密檐式:塔的形状大多为八角形,塔身由几层须弥基座一个接一个地堆叠而成,并且在每层的束腰处都有几道腰箍纹饰。有的第一层有塔门式佛龛。庄塃塔就是这样一座塔。
3.佛塔和佛寺的组合形式及佛塔的型制
西双版纳地区傣族的佛塔和佛寺有3种组合形式:佛塔随佛寺而建造,或者佛寺随佛塔而建造,或者佛塔独立建造。佛寺中的佛塔通常位于经堂或主殿旁边;附有佛寺的佛塔一般是最大的塔,佛寺是为人们赕佛而修建的;独立的佛塔建在村寨的较高位置或附近的山上。
傣族佛塔的型制有单塔、双塔与群塔3种,但大部分是单塔。著名的单塔实例有橄榄坝曼苏满佛塔、景洪市噶西乡的庄莫塔、勐腊县的曼崩塔、勐海县勐遮的宰龙塔。双塔为两座塔并排站立,这两座塔可以是完全一样的,也可以是大小不同的。典型的双塔是勐海县勐遮区的曼谷双塔,两塔一大一小,并列而立,还有德宏州芒市的风平寺双塔。群塔由大小不同的独塔组合而成,通常有一座大的塔,其周围有数量不确定的小塔,最典型的群塔是建于1204年的景洪市大勐龙的曼飞龙塔。曼飞龙塔是“金刚宝座式”塔,其结构是在高度为3.9 m、直径为14.25 m、基本圆形的须弥基座中心建造1座主塔,其高度为16.29 m。塔的主体由三层倒置的复钵组成,在每层的节点上都有莲花浮雕。在主塔周围有8座建在第三平台上、形状同样、高度都为9.1 m的小佛塔。每座小塔的前面有1座两坡屋顶形式的佛龛,佛龛中间雕有1个小佛爷,其周围雕有几排更小的佛爷。在佛龛的前脊上,有雕刻的龙、凤、孔雀等装饰。所有9座塔都贴有金箔。9座塔拥立,如雨后春笋,故又称为“笋塔”。曼飞龙塔造型精美,是古代傣族建筑艺术的结晶。勐海县勐混乡的景恩塔和德宏州陇川县的景罕广母塔,以及拥有大小17座塔的瑞丽姐勒大金塔也是群塔中的著名实例。
历史上,傣族“竹楼”的演变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完全用竹子和茅草修建的“竹屋阶段”,主要用木材修建的“木屋阶段”。无论竹子还是木材,都是从当地获取的天然材料,由它们建成的干栏式房屋体现了乡土特色。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云南傣族正在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进,同时,外来文化的影响引起傣族文化发生巨大的变化,这在傣族民族特征的认同上得到直接反映,如在聚落和住屋的模式上以及人们的服装上,变化都十分巨大。在民居建筑上,汉族建筑采用人造的、耐用的建筑材料,用这些材料不砍伐树林还可以保护生态环境,因此,汉族的平顶房屋及建筑材料已成为傣族修建新房的首选,并呈现蔓延的趋势。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外来人口的流入冲击着原始、落后的,但却自然、纯净的傣族传统聚落,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冲击将越来越严重。如果说昨天佛教的传入是一种宽容、一种渗透的话,那么今天的冲击就是一种严酷的、不可抗拒的事实了。调查发现,近年来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的空间结构的变化已经开始发生或已经发生。傣族传统聚落形态的变化,概括起来,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传统聚落的中心感虽然存在,但同心圆模式已经大大弱化。
在一些沿河村寨中,许多住户迁到了河对岸,分散居住;在沿公路村寨中,一些村民尽可能地迁到路边居住,以便做一些小生意(见图34);旅游景点附近的村寨,景点成为其中心,人们在这里从事旅游商品买卖(见图35)。其结果是村寨同心圆模式的弱化,集中感的消失,作为傣族文化传承之地的“寨心”的地位在人们心中变得无关紧要。
图34 西双版纳州公路沿线的傣族住屋
(美篇:天高云淡“傣族古村寨——曼朗”)
图35 西双版纳州旅游景区附近的傣族住屋
第二,傣族民居的建筑风貌走向多元化。
随着西双版纳州和德宏州经济社会的发展,新建房屋和重建房屋逐年增加。但是,在缺少规划引导的情况下,云南傣族已经准备好接受汉族的建筑风格。傣族传统聚落中原来如出一辙的傣族建筑形式——干栏式竹楼现在已经被各种形式的建筑取代:既有一些保留下来的典型的干栏式竹楼或木制“竹楼”(见图36),也有架空或非架空、无干栏特征的砖墙落地的“竹楼”(见图37和图38)。特别重要的是,在许多有交通设施的村寨,汉式平屋顶建筑物已经开始出现并迅速扩散,这将导致傣族民族建筑的“异化”和传统聚落特色风貌的消失,其结果将是傣族传统聚落文化的瓦解,傣族自身的民族建筑文化的衰退,这一变化对傣族传统聚落文化的特征将造成极大的破坏。
图36 干栏式木制“竹楼”
图37 干栏式砖墙“竹楼”
图38 非干栏式砖墙“竹楼”
笔者对1990—1998年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龙匡村村民住屋空间格局的变化和建筑材料的变化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其相关数据列于表2和表3中。
表2 曼龙匡村傣族住屋的空间格局 单位:%
续表
表3 曼龙匡村傣族住屋的建筑材料 单位:%
续表
从表2中我们可以看到,1990—1998年,方形平面房屋是傣族人的第一选择,因为它节约了土地并且很容易延伸;新建的房屋选择了双斜屋顶;有两个披屋面的房屋数量增加。随着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的发展,以及村民对住屋更高的要求,建筑材料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见表3):传统民居中的竹子和木材已被砖块取代,平屋顶由混凝土建成,传统的稻草屋顶整体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砖柱和水泥地板已经出现。1998年以后,云南傣族民居的建筑形式、空间格局、建筑材料等仍继续发生变化,并且有扩大的趋势。
上述几个方面的变化使云南傣族聚落和乡土民居失去了其传统的民族特色,宝贵的文化遗产失去了其真实性、整体性和延续性。任其发展下去,傣族的民族文化和民族心理也会逐渐消失。
如前所述,傣族的传统聚落是在傣族“原始规划思想”的指导下修建的,而聚落的规划思想从一开始就与聚落文化密切相关。傣族聚落的原始规划思想是古代百越文化、傣族聚落文化、水文化、民间信仰文化和佛教文化等多元文化的反映,因此,傣族聚落是百越人之聚落、水之聚落、神灵之聚落,也是佛爷的光辉照耀下的佛之聚落。同时,它也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聚落、人与人和睦相处的聚落,以及人与“神”友善共居的聚落。
1.西双版纳傣族聚落的“原始规划思想”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云南傣族的聚落文化在传统聚落和乡土民居中得到充分体现。笔者将西双版纳傣族聚落的“原始规划思想”概括为以下3个方面:
(1)适应环境的建筑组合和村寨布局
云南傣族传统聚落是傣族人民在适应自然环境的过程中、在文化的作用下创造的对生存环境最适应的形态,其精髓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与自然合作,与自然为友;表达的方式是定居在依山傍水的平坝或半山腰地区,沿等高线的屋脊,干栏式住屋,村寨掩映在绿荫丛中。这是傣族漫长时期对生活环境的适应和选择的结果,如前所述,是民族价值观、民族心理和民族性格经过滤、筛选和加工的物化反映。
(2)清晰明确的聚落组织和方位体系
云南傣族传统聚落的空间组织是其民族原始宇宙观的折射,它不仅分区明确,而且方位体系清晰。即使在今天,虽然傣族的聚落形态经历了一些变化,但这种空间组织的秩序依然蕴含其中,这也是传统聚落文化认同和识别的一个重要内容。
(3)独特的村寨景观意象
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形态所构成的景观意象是民族审美心理的反映。从大的方面而言,村寨内佛寺的位置和体量形成了傣族聚落的景观轮廓线;绿荫丛中层叠分明的傣族民居屋顶、变化多样的组合和富有韵律的重复,构成了村寨形体景观的一大特色。从小的方面来看,傣族村寨中的水井、#亭、神龛等无不体现着民族的审美追求,其形式不可被其他样式取代。
上述传统聚落的“原始规划思想”和乡土建筑代表了西双版纳傣族引人注目的独特“个性”,它是傣族民族心理、精神和文化的体现,是傣族与其他任何民族不同的重要方面之一。
2.傣族传统聚落和乡土建筑的价值
价值论是传统继承和发展的前提和核心。对价值论的研究旨在提出一种有效的方法,使传统得以健康地、积极地发展和更新。在本研究中,笔者反复思考一个问题:云南傣族传统聚落和乡土建筑的价值究竟何在?并试图从传统聚落的文化价值、经济价值等角度予以探析。
(1)傣族传统聚落的文化价值
特定民族的聚落文化是其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该民族的存在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本文认为傣族传统聚落文化的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①民族精神的体现——或称为民族的标志。生存环境的选择和住屋的型制是人类文化的开始。原始群体生存环境的选择、改造以及住屋的型制在长期演变、积淀中形成了较为稳定的思维定式,反映在认识上,就是一种稳定的聚落和住屋文化的民族认同,从而也就构成了民族差异的主要内容。这种物化的民族认同,溯其渊源,可以有种种解释,但其重点在于接受对聚落文化的认同而不一定要理解这种认同,因为这是民族归属、识别的标志。在这一点上,聚落和民居的物质形态形成了这个民族的“ID卡”(身份牌)。
②民族团结的象征——或称为民族的凝聚力。“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民族的文化,也有自己民族文化的认同”,“文化认同即是一个民族形成与发展的最重要的内聚力” 。如前所述,云南傣族对聚落和住屋文化的民族认同,反映在聚落的形态上就是村寨中紧密相邻的竹楼、围合的寨心,这种形态在一定程度上正是傣族团结互助、万众一心和凝聚亲情的象征。此外,聚落和民居还是民族文化的传承场,是民族思想的纽带,对于民族团结和民族凝聚力的巩固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③民族文化的载体。聚落和住屋建筑的形态是特定社会和民族文化心理的物质外化,最直接地反映着各历史时期人类的衣、食、住、行等生活状况及经济体制、生产力、生产关系等社会状况。它作为社会文化史的载体,比用文字记述的历史更真实、更具体、更富有价值。
因此,聚落文化研究的一个重要意义就在于通过对聚落和住屋等物质文化的研究,更好地了解民族、理解民族,从而更好地团结民族,并且使民族传统文化能动地作用于现代化,推动其传统文化的更新和发展。同时,研究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文化,对于傣族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民族与文化的重要结合点,直接关系到傣族的存在与发展。此外,傣族的这种聚落文化还具有重要的再利用价值,有待我们去深入挖掘。
(2)傣族传统聚落的经济开发价值
文化是经济发展的内在驱动力,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模式总是与一定的文化和观念紧密联系:文化需要在经济发展中找到实现其存续和发展的契机,经济则需要文化的支持与推动。过去,云南少数民族经济主要是自然资源消耗型经济,忽视了对那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民族文化资源的利用,更没有将民族文化资源当作产业而予以开发。对于西双版纳而言,人们到西双版纳旅游,想看的是亚热带雨林的自然风光和风貌独特的傣族村寨;想感受的是充满傣族传统聚落文化的民族风情。因此,从1996年以来,旅游业成了西双版纳州重要的支柱产业。后来,西双版纳州的旅游业曾一度滑坡,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在于忽略了对民族文化资源的深入研究,忽略了对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游客所期盼的“原汁原味”只有在真正的村寨中才能看到,而这样的村寨却由于经济发展滞后、缺乏引导、盲目发展正在逐渐丧失其传统特色。
笔者研究傣族传统聚落,是希望通过开发其蕴含的文化资源去实现经济开发价值,并使文化保护与经济开发相互促进,这也正是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实现现代化的必经之路。
美国著名建筑理论家拉普普在《住屋的形式与文化》一书中写道:“传统经过人的认可而成立,被尊重、遵守,具有法律般的力量”。具体地说,传统是一种文化模式,它是人们在长期生产和生活中创造、积累的各文化要素,经过不断整合、定型,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一种文化结构。传统以其对环境的适应性而获得自身的发展,它使文化保持着某种稳定性和连续性。正因为这个特性构成了民族文化特征中的内在要素,民族文化一旦失去了这种固有的传统内涵,也就失去了构成文化之根本。
然而,文化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范畴,民族文化也正是在自身的发展中,在与其他文化相互影响、相互交流的过程中以及在时代的选择中被传承下来的。因此,传统作为文化传承的主要内容是递进的变数,传统的本质是运动的,不是静止的,传统应该推动人们不断前进。本文认为,文化传统的传承和发展既有纵向特征,又有横向特征:对于文化的主体——人来说,总是把上一代的文化模式经过自己的认同和积累而承袭下来,这是其纵向特征;同时,人们通过价值判断,有选择地吸收横向传递的其他文化元素,并把它作为认同的有机部分与前者进行整合,形成新的文化传统。
聚落文化是民族文化的主要构成内容,是民族文化形态与物质形态的综合体,聚落形态又是民族文化集中的物质体现。聚落文化的发展过程同样是聚落传统精神的继承与发展相互作用的过程。过去西双版纳傣族的原始聚落文化在外来佛教思想的作用下形成了相互独立、相互渗透、相互包容的综合体,也就是现在我们所称为的“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文化”。今天,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文化如何既保持其优秀的传统内涵又不断丰富其传统内容?这正是笔者在这里研究的主题。
云南傣族聚落文化的传承包括在物质层次中的传承和在文化层次中的传承,它们是传统聚落和乡土民居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1.聚落文化在物质层次中的传承与发展
聚落文化在物质层次中的传承,其核心在于聚落的空间结构和风貌的传承,它体现了聚落的“个性”。这正如舒尔茨所说:“如果主要的结构能受到尊重,一般性的和谐气氛将不致丧失。和谐气氛首先将人束缚在自己的场所中,并使观光客感受到一种特殊的地方性品质” 。聚落空间结构的传承包含构成要素和形态模式两方面的内容。
(1)构成要素的传承
对于构成要素的传承,侧重于其意义(即象征性)。构成要素能否被接受,关键在于通过其形式人们能否读出应有的、被赋予的意义,是否符合人们心目中的原型。要探索一个适当的变化范围,使构成要素的传承能反映与原始功能相符合的寓意。本文以民居、寨心、佛寺和水体为例,通过分析构成聚落形态的这四个要素的传承,可以进一步阐明上述观点。
①民居——傣族干栏式民居是傣族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傣族聚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受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及文化内涵等因素的制约,在其历史传承中“形成了一定的文化定势反映于外观:独户独幢的布局,干栏式底层架空的二层楼房,仿歇山式的大屋顶。这也就是被大家认可称为‘传统’的典型特征”。这种特征符合百姓心中已构成历史传承的典型意象(对于专业人员而言,西双版纳傣族干栏式建筑是中华文明源头之一的南方稻作文化的文化因子,作为历史遗存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然而,近十多年来,由于市场经济发展带动经济腾飞,傣族百姓见识多了,生活也富裕了,民居从功能、材料到形式都不断地发展变化。发展中的传承和变异体现了百姓所面临的矛盾:热爱传统,因为它既是其灵魂的容器又是其生活方式长期调整、充实的结果;但又受经济条件制约——傣族民居的主要建材,即木材,资源受到控制,百姓被动地选择了砖墙落地的方式。因此,对于目前的状况,笔者认为可以采用引导的方法,让傣族百姓看到保留傣族传统聚落风貌以及自然和人文环境,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符合其生活方式,又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经济承受能力的新民居。
②寨心——寨心是早期傣族聚落的标志,其象征性最为重要,它不仅标识聚落的区位,而且凝聚村民的心灵,维持定居形式,是傣族文化定势的重要内容。寨心的形式与其内涵相比不太重要,但作为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社会,求天地保丰收的寨心仍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从增强民族凝聚力而言,加强寨心的职能,赋予其新的文化内容将具有重要作用。笔者在西双版纳曼尾村的规划中,尝试将该村的公共活动中心(其内容包括老人活动室、棋牌室、体育活动场地等)与原来的寨心结合为一体,形成新的聚落精神空间,受到当地群众和领导的认可。
③佛寺——它与寨心具有同等的精神作用,同时还具有教育、卫生等多方面的功能,因此其物质形式受到老百姓的重视。随着社会的发展,佛寺的部分功能有所削弱,但它仍是傣族社会中宗教、文化教育的重要场所。笔者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愿望不断增强,佛寺的建筑形式将会更加华丽、更加美观。
④水体——临水而居是傣族聚落的重要特征,是其农耕稻作文化的文化因子。作为水稻农耕的先决条件,只要傣族农业生产方式不变,水体将作为一种稳定因素不会发生大的变迁。
(2)形态模式的传承
聚落的形态模式体现了聚落的物质结构形式。对于形态模式的传承,从继承的角度而言,重点在于聚落形态模式中传统要素的存在;从发展的角度而言,在于新要素的增加,这两方面的综合形成了聚落形态模式对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早期传统的以寨心为中心,各要素呈同心圆形式向外扩张的基本形态模式,反映了傣族由内向外的认识习惯,曾较好地适应了以水稻农耕为主,商品经济不发达的生活方式。近十多年来,变迁的社会对聚落的形态模式产生了较大影响,出现了商业设施、村公所、小学及其他公共设施等聚落构成的新要素。新要素的布局表明,以寨心为中心的同心圆式传统形态模式对新的外来要素具有较好的兼容性,传统的形态模式能够适应发展的要求。
2.聚落文化在文化层次中的传承与发展
美国著名人类学家怀特对文化所持的一个重要观点是,文化产生于文化。所以有关文化的发展和变化的问题也应该从它自身的要素中去寻找。
聚落文化在文化层次中的传承和发展的实质,是其物质层次传承和发展所蕴含的文化观念的传承和发展,文化是决定性的力量。研究聚落文化在文化层次中的传承和发展,其核心在于研究文化传承中文化精神和文化因子在传承和发展中的变化,并研究其中恒常之因素和变化之因素;通过文化的调适手段,使聚落在保持文化传统的同时,进一步创造新的文化传统,在新旧交汇、吸收、重组和碰撞中适应社会,走向未来。
西双版纳傣族的民族文化类型是稻作文化。在前面的论述中,我们将傣族稻作文化和聚落文化的文化因子概括为生态文化因子、宗教文化因子和价值文化因子,并将傣族民族文化和聚落文化的精神归结为“水文化”。
(1)聚落文化传承中文化精神的传承
作为文化类型的核心和文化传统的基本特征,文化精神具有一定的稳定性,正是这种稳定性使文化类型得以形成和发展,并能够保持某种定式和连续性。
前文将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文化的发展历程划分为5个时期,蕴含于其中恒常的文化因素就是民族文化和聚落文化的核心理念——水文化。水文化作为西双版纳傣族的深层文化,贯穿了傣族千余年的民族文化史和聚落发展史。正因为这样,水文化成为傣族民族文化传承的核心。水文化极强的生命力来源于其兼容并蓄又特色鲜明的文化个性,这样的个性通过正确的引导可以保证民族的文化精神在今后的发展中仍然健康旺盛。因此水文化是西双版纳傣族传统文化继承与发展的核心。
(2)聚落文化传承中文化因子的变化
相对于文化精神而言,文化因子是可变的。因此,文化因子的变化是文化传统在传承和发展中产生变化的原因。本文试对西双版纳傣族传统文化3个文化因子在发展中的变化进行分析。
①生态文化因子的变化:长期以来,生态文化因子由于与傣族的生产生活方式相适应,所以是变化最小的文化因子。但是,近几十年来,西双版纳由于人口增长、毁林种胶等原因,自然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这直接关系到傣族对聚落环境和生产生活方式的选择。
②宗教文化因子和价值文化因子的变化:它们反映着人们的追求和向往,而人们的需要和利益在文化观念的主体内容中处于核心地位。对于当前西双版纳傣族聚落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研究其宗教文化观念和价值文化观念的变化是十分重要的。本文对民族文化中作为上层建筑的宗教文化因子和作为基础的经济价值文化因子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加以如下论述:
a.宗教文化因子:傣族是一个精神世界丰富于物质世界的民族,宗教作为一种信仰决定了傣族的价值观念,并形成了傣族文化的主要方面和主要内容。宗教还是一种手段、一种规范,控制和调整着傣族的行为和生活空间,有力地统一着人们的内心世界。西双版纳傣族的宗教生活经历了“万物有灵”的民间信仰和超脱自我的南传上座部佛教信仰两个阶段,其宗教文化的发展体现为:由为了生存而依赖自然(多神崇拜)向为了美好的生活和来世的幸福而信仰佛祖(求佛)的转化。当前面临的问题是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文化中的宗教文化因子,在传承和发展中如何与聚落的现代化相协调?笔者认为在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文化与现代化之间并不存在相互对立的矛盾,而是存在着一种互动关系。
现代化的发展必然促进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同时也增加了精神生活的需求。对于西双版纳傣族而言,精神生活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信神敬佛,人们不仅求神灵和佛爷“保佑今生”,更求佛爷“造化来世”。民族聚落的现代化发展使傣族村寨的生产发展了,生态环境改善了,村民的生活富裕了,其结果正是傣族民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期盼。因而,现代化和民族宗教文化的传承,客观上可以相互协调。
一方面,宗教文化在文化传承中具有规范、引导的作用,并使人们对于某一文化产生认同感。另一方面,宗教文化又在不断地适应着民族文化在不同时期的发展变化。因此,恰当地运用宗教文化所具有的整合文化的功能和调适文化的功能,使之与现代技术、科学文化相结合,对于民族聚落的发展可以达到既保护传统、继承传统,又发展传统、适应社会变迁的效果,这样的结果是能被群众认同和接受的。
日本著名人类学家横山宁夫在《社会学概论》中认为,最有成就并能持续不断控制的不是强制,而是触发个人内在的自发性。因此,正确把握民族宗教文化和现代化之间的互动关系,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是民族地区解决其文化传统的继承与发展问题的重要出发点。
b.经济价值文化因子:西双版纳傣族经济经历了向自然索取的原始经济模式、自给自足的封建领主制经济模式和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模式。就当前西双版纳傣族社会而言,“既保持了积极向大自然进取、努力开拓自然资源,使它转化为使用价值、占有价值和物质价值的明确意识;又在做一些使用价值转换为商品价值的活动,出现了民族商品经济价值观……闭关自守、自给自足、自我封闭的格局逐步打破,开放进取、市场交换、赚钱盈利的观念逐步树立” 。其经济价值文化的演化表现为公有向私有的转化和合作向独立的转化,这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对于傣族聚落形态的发展也带来了明显的影响。
傣族聚落形态的重要因素——民居,其开敞性减弱、封闭性增强,其架空底层将不再可能全部敞开,因为人们需要有堆放私有农具和私人财产并能安装门锁的空间。这是傣族民居传统形式在文化调节作用下适应社会发展的结果,对其不能阻挡,但可以对架空底层围合的方式进行引导,如使围墙更加通透和美观等。
傣族聚落的形态模式走向松散型,这是民族自我观念增强的结果。丰富的世界带来了多样性的选择,村民协作劳动的收益未必超得过独家独户劳动创造的价值。这种形态模式的发展趋势符合经济发展的特点,所以也不可阻挡,但人们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如道路排水规划等)使分散的聚落有序化,进一步重组其形态。
传统在继承和发展中是呈波状运动的,人们在面对物质世界所提供的各种无尽的享受的同时,更需要一种精神的东西去填补人们被物质所占有的精神世界。此时,人们更加重视从民族文化中衍生出来的传统价值观念,去保持其民族文化的主体性,在这种情况下,传统表现出超凡的精神凝聚力。对于傣族聚落文化而言,正如郑晓云先生所说:“傣族的传统文化和现代性并非绝对不相容。相反,有许多特质可以和现代社会相协调” 。
综上所述,文化层次中的传承和发展主要是通过文化的调适手段,使传统聚落在保持文化传统的同时,进一步创造新的文化传统,在新旧交汇、吸收、重组和碰撞中适应社会,走向未来。
(3)聚落文化的现代化重构
傣族传统聚落文化的现代化重构,就是要使传统聚落文化模式向现代聚落文化模式转化。正如社会学家金耀基先生所说:“中国的现代化所意含的不是消极地对传统的巨大摧毁,而是积极地去发掘如何使传统成为获取当代中国目标的发酵剂” 。作为一种文化变化过程,这种转轨包含两层含义。
①外源型文化变迁:西双版纳傣族地区作为边疆地区,应通过大力宣传提倡与现代聚落文化相适应的价值系统与观念意识,增强现代文明对文化传统的涵化,以使传统聚落文化注入新的文化元素,使传统文化模式获得新的活力,得到创新性发展。
②内源型文化变迁: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在社会发展、演变中,人的作用是决定性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的创造力逐步增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显得越来越伟大,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在社会中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 。从民族文化的角度而言,人的主体性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民族自尊、自强的信心。因此,强化内源文化变迁,最重要的是唤起民族自信心、调动主观能动性,增强他们对自己文化传统的自豪感,对其物化的传统(如村寨、住屋、服饰等)的热爱和崇尚,从而调动民族自身对于发展的内动力,加强民族文化的内在活力和应变能力,实现文化的累进和更新。
为了保护傣族传统聚落和乡土建筑这一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和民族文化遗产,在编制西双版纳曼尾村保护与发展规划中,笔者在分析傣族传统聚落物质形态和文化形态的基础上,归纳出傣族的传统聚落文化,并按照“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和面向现实、面向未来、统筹兼顾”的原则分析了傣族传统村寨保护和发展的具体内容,确定以“依托农业,发展旅游业,建成具有传统风貌和时代特征的傣族新农村”为发展目标。在“保护传统形态,改善整体环境,增加新文化内容”的规划指导思想下,笔者提出“整治改善,保持维护,引入创新”的对策 ,具体为:
整治改善。整治村寨空间秩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在规划设计中,在尊重并保持傣族村寨传统格局的前提下,完善村寨中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满足村民日常生活的要求。
保持维护。保持村寨历史风貌,维护民族传统建筑特色。在规划设计中,在局部范围内保护传统竹楼民居的同时,建造采用现代结构技术及建筑材料并保持傣族民居传统风格的新民居,以满足傣族百姓在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
引入创新。引入新的文化活动内容,丰富居民的业余生活,增强民族团结。在规划设计中,强化傣族聚落中的环境空间、精神空间和居住空间,丰富和完善佛寺和寨心两个精神空间的职能,赋予其新的文化内容,将公共活动中心与原来的宗教活动中心合为一体,形成新的精神空间,有利于增强传统村寨的凝聚力并加强民族团结。
上述对策的目的在于使傣族人民更深入地理解自己的文化,更加热爱自己的村寨;核心是巩固傣族传统文化的主导地位,增加其活力,增强其适应性。这一对策对傣族传统聚落和乡土建筑的保护具有普适性。
笔者还建议采取下述不同的策略,保护傣族传统聚落和乡土建筑。
1.云南傣族传统聚落风貌和特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护
在傣族聚居区,选择在风貌和结构上都很传统的、有代表性的傣族聚落作为保护对象,保持其聚落的完整性、真实性,保护村寨的传统风貌、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及传统民居;尊重傣族的生活方式和传统习惯,采用新的建筑材料,提高传统竹楼的设计水平和建筑技术;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人们的生活环境质量,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此外,应鼓励傣族村寨积极发展旅游业,增加村民的收入,促进对传统聚落的保护。
2.云南傣族乡土民居和宗教建筑实体和空间结构保护
对于一般乡土民居,主要保护它们的形状和空间结构;对于宗教建筑,主要保护它们的实体。
(1)傣族乡土民居的保护
对于现有民居,视其保护价值、质量状况和发展计划,可以按以下具体办法处理:
保存。对一些特征突出、结构合理、质量较好的竹楼民居,基本保持原有形态,仅作内部修缮和外部环境整治。
翻修。对特征突出且质量较好的竹楼民居,按照需要做局部修建,彻底整治环境。
改建。对特征突出但质量较差的竹楼民居,采用新的建筑材料进行改造。
新建。采用新建筑材料和新结构,建设具有傣族传统特色的新民居。
(2)通过划分不同等级来保护宗教建筑
根据历史价值、艺术价值与科学价值,将西双版纳傣族所有佛寺和佛塔划分为不同等级,确定其保护上限。根据在保护级别中宗教建筑各自的质量,分别制定保护和维修的规划:对于那些价值高、影响大的宗教建筑要大力“修旧如旧”;对那些一般的旧的宗教建筑加以适当修复;对新建的宗教建筑,既要有现代结构规划,还应保留传统结构和风格。如普洱的孟连庄园,保护措施是修复旧建筑;西双版纳州的勐泐王宫、佛陀寺,勐海县的城子佛寺和勐捧佛寺,德宏州的孟氏佛寺,景谷县的千禄佛寺,孟连县的城子佛寺,以及景真八角亭等,进行修复和扩大,并给它们增添新的功能;对于那些新建的佛寺和佛塔,制定现代结构的规划,放弃传统结构。
总之,在保护傣族传统聚落和乡土建筑中,必须将充满傣族生命力的“个性”传承给后代继承和发展,让傣族传统聚落和乡土建筑这一不可再生的民族文化瑰宝保持其延续性。
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是在傣族“原始规划思想”的“规定”下建造的傣族生存环境,虽然满足一定的功能要求,但是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如传统村寨自然衰退;村寨内建筑疏密不均,住房布局散乱,新建房屋对原有的村寨风貌破坏严重;道路组织零乱、方向性不明确、入户道路不明显;村寨环境脏乱,卫生状况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缺乏;等等。这些问题具有普遍性,并随着传统聚落的发展而更加恶化。这是传统聚落发展中事关民生的第一类问题。
如前所述,市场经济的兴起和外来人口的流入冲击着自然、纯净的傣族传统聚落,使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形态至少在两个方面发生了变异:
首先,中心感虽然存在,但同心圆模式已经大大弱化。
其次,民居建筑风格走向多元化。
这两个方面的变化使傣族传统聚落的特色风貌消失,民族建筑“异化”,其结果将是傣族传统聚落文化的瓦解,傣族自身民族文化的衰退。这构成了傣族传统聚落发展中存在的第二类问题。
第三类问题是,虽然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但傣族除祭祀活动外,公众较少进行户外交往的特点依然存在,其结果表现为传统聚落凝聚力的进一步减弱和现代文化凝聚力的依然缺乏。目前,除城市边缘部分村寨设有公共活动中心或“青年之家”以外,大部分村寨没有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也就无法组织具有现代特征的群体文化活动。
上述三类问题综合作用和继续发展的结果,将使曾经充满魅力的西双版纳失去其主要的民族特色和人文资源,最终将导致我国民族大家庭中56个民族之一的傣族逐渐走向衰落。
针对这三类问题,本文提出云南傣族美丽村寨和小城镇建设的构想及思路。
根据目前云南傣族传统聚落存在的问题,对傣族美丽村寨建设,总的来说,须考虑开展以下工作:
1.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切实可行的傣族村寨“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指导村庄保护、建设和发展
云南傣族传统聚落的形态是傣族民族文化集中的物质体现,是傣族重要的文化景观;百越族群遗存下来的干栏式建筑和农耕植稻是傣族最明显的文化特征。为了保护傣族传统聚落和乡土建筑,为了建设云南傣族美丽村寨,首先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坚持“保护为主、兼顾发展,尊重传统、活态传承,符合实际、村民主体的原则”,科学、合理、统筹配置土地,编制体现以人为本的时代气息的村庄规划,使村寨公共空间的环境品质整体优化。具体的思路是:
(1)形成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规划思想
在傣族美丽村寨规划建设中,在指导思想方面,应形成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规划思想。所谓地方民族特色,对于民族地区而言,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自然生态特色,二是民族文化特色,三是宗教文化特色。这三个方面应作为傣族村寨规划指导思想的重要内容,这样才能抓住傣族地区聚落建设的本质特征和传统风貌。规划的目的就是使人为物质环境与自然环境和谐一致,使地方民族文化赖以形成和发展的整体环境得以延续和提升。同时应看到,地方民族文化始终处于动态发展之中,在保护传统文化的同时,还要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有意识地通过规划融入新的文化内容,例如在允景洪曼景兰村公所楼下设置的青少年活动室、“妇女之家”等,几乎每天都热闹非凡,原来的文化传承场变成新的文化传承场。
(2)聚落结构在其固有秩序上合理演化的技术措施
保持和延续村寨的传统格局,在村寨明确的功能分区条件下,完善道路交通:制定村寨的路网规划,以现有的道路为基础,顺应现有的村庄格局,保留原始形态和走向;道路网仍按“十”字和“井”字型布局,但需拓宽和修整路面,满足人车混流的要求;降低道路网的密度。认真控制符合民族生活方式的用地规模(村寨规划用地一般以100户~150户居民为宜)、道路宽度(交通性道路应满足人、车、畜并行的要求,有条件的村寨可以考虑景观性步行道)、空间尺度(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自然的、疏密有序的空间形态应予以保持)。以路网结构作为切入点,配合空间景观序列的组织、民族文脉的延续、各类功能的延伸和重组,使得聚落的结构在其固有的秩序上合理演化,保证发展的历史延续性,同时为地方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提供一种深层次的结构和背景环境空间。与此同时,在不改变街道空间尺度和风貌的情况下,制定村寨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的措施。
(3)优化村寨生活空间、生产空间、生态空间
在傣族美丽村寨的规划建设中,应以傣族村寨空间功能优化为出发点,充分考虑地形、地貌的特点,优化村民日常生活空间、生产空间、生态空间,使一二三产业结构合理,融合发展。同时,仍然可以沿用我们在景洪市曼尾村规划中提出的思路,即“依托农业,发展旅游业,建成具有传统风貌和时代特征的傣族新农村”的发展目标;“保护传统形态,改善整体环境,增加新文化内容”的规划指导思想;“整治改善,保持维护,引入创新”的对策。在规划建设傣族美丽村寨的实践中,需要着重考虑尊重、保持和延续傣族村寨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优化傣族村寨的生态环境空间、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
(4)整体保护自然生态空间,修复和改善乡村生态环境
优化生态环境空间,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确定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要求和措施;保持原生态自然环境,加强对自然生态空间的整体保护,全面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的功能和稳定性;修复和改善乡村生态环境,促进乡村生产生活环境稳步改善。
(5)增强精神空间的凝聚力
丰富和完善佛寺和寨心两个精神空间的作用,赋予其时代内涵,将一些现代文化活动内容融入其中,从而增强精神空间的凝聚力。
(6)生活空间治理
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寨为导向,加强村寨公共空间、庭院环境和风貌的整治,达到卫生、健康的生活标准。
2.整治云南傣族传统聚落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在保留傣族传统聚落景观特色和人文环境的前提下,以村寨规划管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为主攻方向,引导生活空间尺度适宜、布局协调、功能齐全;完善村寨中综合管网(尤其是排污管)的布置,建设公共卫生间,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与此同时,改善傣族百姓的居住条件,在局部范围内保护传统竹楼民居的同时,建设保持傣族民居传统风格、采用现代结构技术和现代建筑材料为其重塑“灵魂”的新民居。这样的新民居既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又创造性地保护了民族文化遗产。
正如朱良文教授所指出的那样,传统民居的创造价值在于对创作手段和创作思想的再利用。它们可以应用于傣族新民居的研究。此外,从我国对森林的保护和严禁砍伐木材的角度来看,近年来,傣族乡土民居建筑中采用新型建筑材料替代竹子和木材,以及使用新技术的情况已大量出现。笔者认为,新民居一方面应符合傣族民族文化所确定的建筑风格,保留其传统的形式;另一方面要采用新的建筑材料和新技术,并在生活空间的设计中,充分考虑现代生活方式。基于此,本文对云南傣族新民居各个部分的设计提出如下原则:
一是傣族传统聚落的功能分区。分隔开生活区与农耕区,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和居住水平。减少生活和农耕活动的相互干扰。
二是傣族竹楼院落修建。底层用植物(主要是仙人掌)或用低矮的空心砖修建高度≤1.5 m的围墙。保持傣族居住环境传统的、常绿的庭院景色。
三是傣族竹楼方向的确定。最好朝向南面,避免暴露在西晒的阳光下,以使室内较为凉爽;屋脊的方向按传统取向,与附近河流的方向一致。尊重傣族传统,形成统一的村寨景观。
四是建筑风格统一。按西双版纳傣族传统竹楼的住屋模式采用单房屋,符合当地傣族习俗,降低房屋分布密度。使其形象接近传统,并让傣族的生活环境更加舒适。
五是竹楼空间组织的划分。
生活空间。架空的二层楼上的堂屋是社交活动的中心,分隔房间,留有一定的空间给客人住宿。满足保留隐私的需要,并尊重傣族待客的习俗。
半户外、半开放空间。前廊起着住屋平面纽带的重要作用,使楼层得以适当延伸。人们在这里做家务、接待客人和观赏田园景色。
半公共交往空间。晒台是傣族住屋的符号,也有其实际功能。它是傣族竹楼的一个美丽的装饰部分。采用现代建筑材料装饰晒台,使其更清洁、更悦目。
民俗空间。9~13级(奇数级)的楼梯通往卧室附近的二层楼上,卧室的一端靠近寨心,竹楼主脊的方向与村寨里其他房屋相同。充分考虑人们文化心理的继承和倾向。
六是楼层数和层高范围。竹楼最好两层,层高由1.8~2.0 m升高到≥2.2 m,架空底层,充分使用。楼层高度不仅关系到房屋的外观,也关系到建筑成本。
七是屋顶形式统一。采用歇山式,45°坡面,采用重檐组合而不是平行组合,使排水效果更好,并避免对整个村寨景观的破坏。丰富的屋面外观轮廓线将产生美丽的景致。
八是屋檐形式统一。采用宽大的双檐,以适应潮湿的亚热带环境,满足遮阳避雨的需求,但不影响照明和通风。
九是结构材料。用钢筋混凝土柱替代木柱或砖柱。可抗地震、抗灾,应加以推广。
十是屋顶材料。用新材料制成的瓦,以适应当地昼夜温差变化较大的气候条件,采用传统住屋的加工工艺,外墙主要用深色以与周围环境相符;防止千疮百孔,不渗漏,低成本。以颜色光鲜的屋顶表现出新鲜的视觉效果。
十一是墙体材料。外墙用轻而坚固、防潮隔热、环保的新材料;内墙用当地建筑材料,如竹子、木条等代替砖墙,以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减少建筑垃圾对村寨的污染。创造一个成本较低的、让人愉悦的家庭环境。
如上所述的新民居设计原则,反映了傣族传统聚落规划思想的发展,其实施将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同时,它将保持傣族群众认同的具体特征,维护和发展傣族的传统聚落文化。
3.加强对自然生态空间的整体保护,改善云南傣族传统聚落的生态环境
对傣族村寨的山体、森林、水源、田地、植被等自然资源进行生态保护,保持原生态自然环境。结合地形地貌、山体、水系等自然环境条件,科学布局,处理好山形、水体、道路、建筑的关系,保护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让人们望得见青山,看得见绿水。在考虑村寨未来发展用地需求的同时,改善村寨的用地状况,利用零散土地组织绿化,将村寨重新融入绿色之中。村寨的绿化要兼顾生态、经济和景观效果,与当地的地形地貌相协调。
4.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创新产业发展模式,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挖掘傣族村寨特色产业资源,综合评价村寨的发展条件,提出村寨特色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根据傣族村寨的特色风貌、景观生态、田园风光和民族风情,寻找其独特价值,大力培育和发展村寨旅游业,规划专门的旅游商业用地和村公所—村民活动中心(寨心)—佛寺等的旅游轴线,带动经济发展,促进村民增收致富。
编制上述规划的目的在于:使傣族人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过上人们期盼的美好生活;使傣族人民更深入地理解自己的传统文化,更加热爱自己的传统村寨,从而增强对传统文化的自信心和对于民族文化的理性自觉,自发地加入传统村寨保护与发展,以及美丽村寨建设的行动中;使傣族的传统聚落和乡土建筑这一不可再生的历史环境,以及蕴含于其中的民族文化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健康的发展。其核心是巩固傣族传统文化的地位,增加其活力,增强其适应性,并提升其开发利用价值。
傣族美丽村寨建设规划的实施,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同时,将使傣族聚落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生态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得到切实保护;傣族传统民居、佛寺等乡土建筑得到全面保护;傣族传统聚落空间、历史价值等的完整性,傣族传统聚落形态、内涵、村民生产生活等的真实性,经济发展、传统文化、生态环境的延续性等都得到保护。
此外,在傣族美丽村寨规划的编制中,还要注重科学决策。聚落的空间形态模式是聚落规划思想的体现,而规划思想是人为决策体系作用的结果。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早期决策体系的决策人主要是头人、布占(宗教祭司)、佛爷和康朗(还俗的傣族僧人),其中以佛爷为主。这样的营建方式能够很好地统一村民心理,符合实际生活需要,在历史上曾经延续了很长时间。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笔者认为,当前,应将西双版纳傣族美丽村寨建设的决策体系划分为以佛爷、村主任、当地文化人或民族学者等为主的精神文化决策和以规划专业人员为主的技术决策两大部分;应使精神文化决策和技术决策有机结合和深度融合。这样才能使美丽村寨的形态和风貌,以及其中的规划思想既符合傣族传统文化和民族习惯,又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从而更好地保护和发扬傣族传统聚落的民族特色。
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是进行民族聚落文化研究的重要目的之一。当前,西双版纳傣族地区仍处于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状态,其原因之一是西双版纳傣族社会的传统文化基本上属于一种农业文化,与之相适应的是低下的生产力和封闭式的、低层次的自然经济。自给自足的特点容易养成人们自满自足的思维方式,这样的思维方式难以推动现代经济的发展,也难以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此外,长期以来傣族聚落相互独立,分布松散,经济产业结构单一(主要为种植稻谷、甘蔗和橡胶),未能形成具有相互促进作用的区域经济带,其表现就是目前西双版纳城镇化水平较低。农村城镇化是把自然经济变为商品经济的途径,是沟通城乡、工农产品交流的桥梁,是市场经济辐射的阵地。推进小城镇建设对我国的城镇化与现代化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同云南省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一样,积极推进傣族小城镇建设是促进傣族村寨经济发展和使傣族群众致富的重要途径。
人们对发展小城镇的认识,从“大问题”到“大政策”,再到“大战略”,不断深化。“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我国的现代化关键就是“三农”的现代化,农业、农村、农民不能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可言。而“三农”的现代化,要靠大力发展小城镇建设,因为小城镇处于城市与农村的过渡地带,“小城镇作为连接城乡区域的社会综合体,是乡村地域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具有上接城市、下引农村、协调区域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的综合功能” 。“在新型城镇化战略布局下,小城镇应该一方面成为促进城乡之间协调发展、共同发展的重要枢纽,另一方面要成为在农村和城市之间的一种更加人性化、具有更高生活满意度和更高幸福指数的生活聚居空间”。小城镇数量大、分布广,是民族文化的主要载体之一。小城镇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相辅相成,从发展小城镇开始建设美丽中国,是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本文认为傣族地区小城镇建设与发展的内容应包括下述方面:
1.坚持因地制宜发展傣族小城镇经济,带动小城镇发展
产业是小城镇发展的生命力,特色是产业发展的竞争力。傣族传统聚落和乡土建筑已成为西双版纳民族文化风情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傣族村寨的特色资源。傣族小城镇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围绕人的城镇化,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保护好傣族传统聚落和乡土建筑;通过深度研究傣族民族文化,将傣族的民族特点融入乡村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美环境;依托乡村自然资源和人文禀赋,挖掘特色旅游资源,并通过规划引导和市场运作将其培育成为休闲度假产业,推动旅游业发展;同时开拓新的经济产业,如边贸和生物产业等。
2.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傣族村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通过小城镇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建设规划,调配资源、统筹兼顾、综合布局,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和产业结构,做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繁荣经济和保护环境。
3.实现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组织结构中的“曼”“勐”“版纳”三级体系的有机联系
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城镇化发展应以发展“勐”为核心,发挥“勐”的聚集效应和辐射效应,以“勐”带“曼”,以“曼”促“勐”,推动“勐”“曼”联动的民族特色经济的发展,增强傣族社会构成细胞的活力,从而将现有的联系松散、分工不明显、特点不突出的三级体系发展成为联系紧密、分工明确、各具特色而又相互协作的、呈经济网络状的西双版纳。
4.编制发展规划
编制发展规划是小城镇建设的重要工作,规划的目的在于预见和构筑城镇未来的形态。小城镇规划编制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在规划编制中,要构建合理的小城镇“多规合一”协调体系,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配套实施、适度超前的原则,统一各项规划中涉及的相同内容,将其落实到一个共同的空间规划平台上。
二是小城镇规划必须坚持继承与发展相结合,找准地方特色,建设个性化城镇。规划编制中,在分析村镇生产空间、居住空间、公共空间、交通空间和景观空间特点的基础上,从居住建筑单体设计、村镇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进一步编制出民族特色突出、生态宜居的小城镇的综合规划蓝图。同时,笔者在《黑井古镇历史保护与开发》一文中提出的“保护传统风貌,整治生态环境,适度发展特色旅游,振兴地方经济” 的保护与开发思路,对今天建设傣族小城镇仍然有参考价值。
三是民族地区小城镇规划应认真考虑两个结合。云南是全国少数民族种类最多的省份,民族地区的小城镇大部分由村寨自然演化而成,这种自然演化的小城镇势必传承了民族村寨所具有的民族文化和自然环境共融的特点。因此,民族地区小城镇规划应认真考虑以下两个结合:
首先与民族传统文化相结合。小城镇规划的发展应逐步由单一的物质系统建设规划向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发展规划过渡,以地方民族文化为主题,以尊重和改善其特有的传统生活方式为手段,强调民众对规划的参与性,使规划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并能“自然地”成为民族文化认同的内容。
其次与自然环境相结合。民族地区小城镇与其所存在的地景互为“图”和“底”,千丝万缕的联系形成了和谐共融、相互依存的关系。民族地区的小城镇多位于山区、半山区,因此,如何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如何解决城镇形态与自然空间的关系是规划用地研究的核心。
综上所述,为了加快云南傣族地区小城镇建设的发展,建立傣族地区小城镇规划理论和制定必要的空间规划技术原则,以科学理论支撑傣族村镇社区功能优化、空间重构、服务体系配置、规划设计示范等技术研发,为我国编制绿色宜居村镇社区规划提供方法和技术支持势在必行。
总之,在云南傣族地区小城镇建设中,研究、保护傣族传统文化十分重要,实现文化、经济、生态的三统一,是傣族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民族是传统文化的创造者和传统文化继承之主角,民族聚落又是民族文化的传承场。如何建立起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促使傣族自身发挥其传承的主体作用,如何使傣族传统聚落得以有效地保护和发展,这是笔者在本文写作中一直思考的问题。文化认同是民族文化继承与发展的关键,然而,文化认同不等同于对文化的理解。因此,千百年来,在民族文化的传承中,人们往往只看到了认同,却越来越忽略了理解。对于传统文化继承与发展的主力军——群众,我们只能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即首先加深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对于其生存环境的特色及其蕴含的民族文化价值的认识,让他们真正理解自己的民族、热爱自己的民族文化、保护自己的传统文化;其次对少数民族传统聚落而言,在其传统聚落形态的基础上推进极具特色的小城镇的建设,并通过文化资源开发,使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以此巩固民族的自信心,使民族自身成为传统文化的“守护者”。
要为云南傣族群众做的事有很多,如果此项研究成果能对傣族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傣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一点助益,那将是我最大的欣慰。
最后,我借用费孝通先生的16字箴言作为本文的结尾:
“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1]黄惠焜:《从越人到泰人》,云南民族出版社1992年版。
[2]杨大禹:《云南少数民族住屋——形式与文化研究》,天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斯心直:《西南民族建筑研究》,云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
[4]杨昌鸣:《东南亚与中国西南少数民族建筑文化探析》,天津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5]吴良镛:《广义建筑学》,清华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6]征鹏:《西双版纳概览》,云南民族出版社1993年版。
[7]丁俊清:《中国居住文化》,同济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8]张文勋:《民族文化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9]王翠兰:《民间信仰与民居小议》,载《中国传统民居与文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7年版。
[10]岩峰主编:《傣族文化大观》,云南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
[11]赵世林、伍琼华:《傣族文化志》,云南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
[12]杨玠:《西双版纳的佛塔》,载王懿之、杨世光《贝叶文化论》,云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13]王海涛:《云南佛教史》,云南美术出版社2001年版。
[14]邱宣充:《傣族地区南传上座部佛教的建筑与造像》,载王懿之、杨世光《贝叶文化论》,云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15]徐伯安:《我国南传佛教建筑概说》,载赵朴初倡、周绍良《梵宫:中国佛教建筑艺术》,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年版。
[16][美]拉普普:《住屋的形式与文化》,台北镜与象出版社1979年版。
[17]朱良文:《走实验之路探竹楼更新——版纳傣族新民居实验研究》,《新建筑》2000年第2期。
[18]朱良文:《西双版纳傣族的宗教意识与村寨环境》,载《云南民族建筑与村寨环境的传统继承与更新研究》,1998年。
[19]朱良文:《今日竹楼何处去》,载《云南民族建筑与村寨环境的传统继承与更新研究》,1998年。
[20]程同顺:《当前中国小城镇建设的困境与出路》,《国家治理周刊》2017年第1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