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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实务》学术委员会

主任: 贾芳芳 薛立刚

委员: 王广雷 崔海燕 欧丽华 李 华 朱 敏

本教材系丽江文化旅游学院校级一流课程《跨境电子商务》

(项目编号:YLKC202116)研究成果

本教材实训得到了上海远恒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的软件跨境电商实务实习平台的支持 i75rPRP7ELwjH35zPuKtcpjuWIvuFo3hHMmLoBw8E1cOIgA4TUBNWcDshr5+Q/Mf



项目一
跨境电子商务导论

项目概述

跨境电子商务是贸易全球化的具体体现,也是国际商务发展的重要方向。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为世界经济贸易的大发展迎来了巨大的变革,世界各国、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的互动越发频繁。对于我国的企业而言,在世界经济大发展大转型的时期,如何成为跨境电子商务的一部分,利用好跨境电子商务,拓宽进入国际市场的渠道,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互利共赢是企业必须思考的问题。对于广大的消费者而言,跨境电子商务带来了更加便捷的购物途径,了解不同跨境平台就显得尤为重要。本项目从跨境电子商务的含义和种类入手,讲述跨境电子商务的特点,介绍不同跨境电商平台,并对同学们以后从事跨境电商工作的需求进行介绍,旨在让同学们对跨境电商有基础的了解,走进跨境电子商务知识的大门。

2022年 2月,国务院同意在鄂尔多斯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金华市、舟山市、马鞍山市、宣城市、景德镇市、上饶市、淄博市、日照市、襄阳市、韶关市、汕尾市、河源市、阳江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南充市、眉山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宝鸡市、喀什地区、阿拉山口市等 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这是我国第六次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2015年 3月 7日,我国设立杭州为首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2016年 1月增设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合肥市、郑州市、广州市、成都市、大连市、宁波市、青岛市、深圳市、苏州市等 12个城市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2018年 7月,新增北京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南昌市、武汉市、长沙市、南宁市、海口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厦门市、唐山市、无锡市、威海市、珠海市、东莞市、义乌市等 22个城市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2019年 12月,国务院同意在石家庄市、太原市、赤峰市、抚顺市、珲春市、绥芬河市、徐州市、南通市、温州市、绍兴市、芜湖市、福州市、泉州市、赣州市、济南市、烟台市、洛阳市、黄石市、岳阳市、汕头市、佛山市、泸州市、海东市、银川市等 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2020年 4月,国务院同意在雄安新区、大同市、满洲里市、营口市、盘锦市、吉林市、黑河市、常州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宿迁市、湖州市、嘉兴市、衢州市、台州市、丽水市、安庆市、漳州市、莆田市、龙岩市、九江市、东营市、潍坊市、临沂市、南阳市、宜昌市、湘潭市、郴州市、梅州市、惠州市、中山市、江门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崇左市、三亚市、德阳市、绵阳市、遵义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延安市、天水市、西宁市、乌鲁木齐市等 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截至 2022年 2月,我国共有 132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旨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破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和引领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为推动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借鉴经验。

图1-1 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流程示意图

杭州试验区的成功可以归纳为“六大体系、两个平台”。所谓“六大体系”,包括信息共享体系、在线金融服务体系、智能物流体系、电商诚信体系、统计监测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而两大平台则是指线上“单一窗口”和线下“综合园区”这两个平台,可以实现与政府管理部门间的数据交换和互联,同时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物流快递、金融等供应链服务。“六大体系、两个平台”的建立,大大改善了传统进出口贸易流程复杂、效率低、进出口关税和清关问题牵扯不清等问题。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在我国广泛地铺展开,通过制度创新、技术流程提升,跨境电子商务的产业链和生态链将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并以此为基础,以“线上交易自由”与“线下综合服务”有机融合为特色,重点在制度建设、政府管理、服务集成等“三大领域”开展创新,力争在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新型监管制度、建立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创新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创新跨境电子商务信用管理、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制定跨境电子商务规则和创新电商人才发展机制等八个方面实现新突破,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设立为城市经济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请同学们想一想,我国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优势是什么?对于消费者而言,设立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能带来什么好处?对于企业而言又能带来哪些改变呢?你所在的城市或者临近地区是否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它为你的生活带来了哪些变化?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1.掌握跨境电子商务的含义。

2.知晓跨境电子商务的种类。

3.了解跨境电子商务的差异点。

4.了解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

能力目标:

1.能说出狭义和广义的跨境电子商务。

2.能区分不同种类的跨境电子商务模式。

3.认识常见的跨境出口电子商务平台。

4.认识常见的跨境进口电子商务平台。 IFa7bQRPjzhcx8arbhOq1cj5IFNu3l7Y0xY5BNxOY8iyuYqovFDuPnP5cNg9RVPy



任务一
跨境电子商务的含义和种类

信息技术的发展,让互联网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密不可分的重要组成内容,电子商务在近二十年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环节。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贸易便利化以及信息科技普及化,在对外贸易中,国家(地区)间新的商品交易模式——跨境电子商务诞生了。什么是跨境电子商务呢?它有哪些种类呢?我们应该如何了解它呢?

1.跨境电子商务的含义

(1)跨境电子商务的定义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和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及异地仓储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2)跨境电子商务的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跨境电子商务相当于跨境零售。所谓跨境零售,是指分属于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计算机网络完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利用小包、快件等方式通过跨境物流将商品送达消费者手中的商业活动。

在国际上,跨境电子商务通常被称作为“Cross-border Electronic Commerce”,也就是所谓的跨境零售。从海关的角度来看,跨境电子商务通常说的就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小包裹买卖,消费者以C端买家为主。但是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消费者中也有一些碎片化的小额B端买家,在现实中很难界定这类小额B端商家和C端个人买家之间的界限。因此,跨境零售通常会包含这一小部分小额B端商家的销售。

广义的跨境电子商务基本上就是指外贸电商,即分属于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运用互联网手段将传统进出口贸易中的展示、洽谈和成交、支付、运输环节信息化,并通过跨境物流运送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广义的电子商务主要体现在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运用,是传统国际贸易流程的网络化、电子化和数字化。因此,在国际贸易中只要涉及电子商务的运用,都可以纳入跨境电子商务的范畴。

(3)跨境电子商务与传统电子商务、一般对外贸易的区别

传统的电商,其交易买卖双方一般属于一个国家,即国内的商家卖家在线销售给国内的买家。而跨境电子商务是不同国别或关境地区间的买卖双方进行的交易,从业务模式上简单来看,多了国际物流、出入境清关、国际结算等业务。进口贸易商,从国外进口商品到本国,通过电商模式卖给国内消费者,算是跨境电子商务吗?严格来说,这不算跨境电子商务,因为其中虽然也牵涉进口业务,但是其电商模式是在国内买卖双方之间进行的,并没有“跨境”,这只能算是进口商品电商。

一般对外贸易或者说我们常见的传统贸易与跨境电子商务又有哪些区别呢?

一般对外贸易,首先是出口商根据与海外客商的谈判情况,选择相应生产商签订国内采购合同,然后与进口商签订贸易合同,随后经过批发、零售等环节后,最终进入国外消费者手中。跨境电子商务的出现就是砍断了传统外贸的相应的中间环节。

主要区别在于:

①主体不一样。在一般对外贸易中,出口企业无非是运用电子商务手段推广宣传自己及产品,从网上寻找外商求购信息等,故主体是信息流;而在跨境电子商务时代,人们却要试图利用网络把商品直接销售给海外消费者,故主体是商品流。

②环节不一样。在一般对外贸易中,进出口的环节并没有任何缩短或改变;而跨境电子商务则要求尽量减少或缩短各个环节,以尽量降低中间成本。

③交易不一样。在一般对外贸易中,交易都是在线下完成的;而跨境电子商务则大多在线上直接完成交易。

④税收不一样。一般对外贸易是传统贸易,涉及复杂的关税、增值税及消费税等;而跨境电子商务面临的税收一般就要简单很多,如很多只涉及行邮税而已。

⑤模式不一样。一般对外贸易的基本模式是B2B;而跨境电子商务的主流模式却是B2C。

因此,跨境电子商务不同于一般对外贸易,跨境电子商务体现的是一种与传统的一般对外贸易有极大不同的新型的运行模式。当然,广义的跨境电子商务也包含了一般对外贸易。

2.跨境电子商务的种类

跨境电子商务因为在运营上、模式上、税收上、交易环节等与传统电子商务和一般对外贸易不同,所以在种类的划分上也有很多不同的地方。一般较为常见的划分方式是从进出口方向上将其分为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和进口跨境电子商务。此外,还可以从经营方式、面向对象等方面进行种类的划分。

(1)根据进出口方向划分

根据进出境货物流向,跨境电子商务可分为进口跨境电子商务和出口跨境电子商务。

①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模式

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模式主要有外贸企业间的电子商务交易(B2B)、外贸企业对个人零售电子商务(B2C)与外贸个人对个人网络零售业务(C2C),并以外贸B2B和B2C为主。

②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模式

在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交易中,传统海淘模式是一种典型的B2C模式。所谓海淘,是指国内的消费者在国外的B2C网站上购物,然后通过直邮或转运的方式将商品运送至国内的商务方式。除了最为传统的海淘模式,根据不同的业务形态,可以将进口零售类电商平台的运营模式分为海外代购模式、直发平台模式、自营B2C模式、导购返利模式、海外商品闪购模式。

(2)根据运营方式划分
①第三方平台型

通过在线上搭建商城,并整合物流、支付、运营等服务资源,吸引商家入驻,为其提供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服务。该模式下,以收取商家佣金以及增值服务佣金作为主要盈利模式。

代表企业:速卖通、敦煌网、环球资源、阿里巴巴国际站。

②自建自营型

通过在线上搭建平台,平台方整合供应商资源,以较低的进价采购商品,然后以较高的售价出售商品。主要以商品差价作为盈利模式,平台收取佣金。服务提供商提供“一站式”电商运营方案,涉及采购和配送环节。

代表企业:兰亭集势、DX、米兰网、大龙网。

(3)根据产业终端划分

①面向企业端(B2B)

B2B平台跨境电子商务的最终用户是企业或者是集团客户,它是针对企业的电子商务,通过互联网向企业提供产品、服务以及信息交换。B2B平台跨境电子商务的市场交易,占跨境电商市场交易总规模的 90%以上,处于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的主导地位。

②面向个人端(B2C)

B2C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主要面向个人消费者,主要是以零售为方式,将产品零售给消费者。由商家发布出售的产品和服务信息、价格等内容,个人买方进行筛选,最终通过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完成交易。

③面向企业和个人(B2B+B2C)

“B2B+B2C”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既包括企业,又包括个人。所以,其提供的产品在数量上既有量级很大的情况,也有小额、少量的情况。 IFa7bQRPjzhcx8arbhOq1cj5IFNu3l7Y0xY5BNxOY8iyuYqovFDuPnP5cNg9RV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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