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所使用的死亡数据均来源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报告的死亡病例,系统按照《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格式和死因推断的相关规范进行网络直报,报告内容包括:
(1)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婚姻、教育程度、报告日期、报告单位等;
(2)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
(3)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医疗机构要在《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和体征等相关信息。
本报告所使用的死亡数据为截止到 2019年 2月 28日报告的病例中,死亡日期为 2018年的全部死亡个案(死亡日期为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之后,该死亡数据根据 2017年全省死因漏报调查所获得的各年龄组漏报率进行了调整,本文所使用的死亡数据均为漏报调整后的死亡数据。
人口数据来源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基本信息系统”,该系统维护的人口数据是由国家统计局提供的 2018年常住人口数。本报告将所有纳入分析的县(市、区)按城市和农村分类,各类常住人口数分性别、年龄相加,汇总成本次分析的人口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