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光旅游农业是指以农业自然资源、农村人文资源和乡村空间环境为依托进行旅游开发,建立集农业生产、生态、生活于一体的农业区域,兼备传统农业的功能和旅游业的观光特征,是农业和旅游业之间的有机结合,是一种以农业和农村为载体的新型生态旅游业。
2015—2018年,中央1号文件连续4年提出要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创意农业、农耕体验等,使之成为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型支柱产业。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提出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计划,开拓旅游消费空间;坚持乡村旅游个性化、特色化发展方向;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开展“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扶贫;拓展旅游企业融资渠道。
2015年,农业部下发《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农加发〔2015〕5号),从用地优化政策上大力促进休闲农业的发展。
2016年,农业部印发《关于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意见》(农加发〔2016〕3号),指出发展休闲农业是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城乡居民消费升级、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必然选择。
2017年,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落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政策的通知》(农办加〔2017〕15号),指出从用地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公共服务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
2019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充分发挥乡村旅游资源,发展适应城乡居民需要的休闲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等产业。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卫生、交通、信息、邮政等公共服务设施。
2019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强调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乡村民宿、森林人家和康养基地,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一批休闲农业示范县。
2020年,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旅资源发〔2020〕81号),提出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包括乡村旅游、民宿在内的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2021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开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完善配套设施。
目前,观光旅游农业热点、难点问题包括:第一,缺乏整体规划,农业观光旅游发展项目单一,无法长期吸引游客,资源利用不充分,项目投资不具规模性,环境美化及布局不合理,没能为游客提供有质量、有水平的旅游体验。第二,怎样创新,挖掘自身环境之中存在的民俗文化,突出地方特色,树立起自己的品牌,推出更具有农家乐特点的活动吸引消费者,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消费需求,使其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第三,缺乏管理,专业管理人员缺失,投资商投资建立园区之后没有及时任用经营管理方面的人才,乡村和企业独立自主管理不仅缺乏相关经验,而且没有相关的旅游管理知识储备,造成景区规划的不合理以及不科学,大大限制了观光旅游农业在当地的发展。第四,处理好观光旅游农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不让大量的修建改造改变当地原生环境,使生态环境遭到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