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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3.1 名词解析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指以农业为基本依托,通过产业联动、产业集聚、技术渗透、体制创新等方式,将资本、技术以及资源要素进行跨界集约化配置,使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销售、餐饮、休闲以及其他服务业有机地整合在一起,使农村一二三产业之间紧密相连、协同发展,最终实现农业产业链延伸、产业范围扩展和农民增加收入的目的。

1.3.2 政策摘编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指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

2016年,国家发改委等印发《关于印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方案的通知》(发改农经〔2016〕8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旅游局等七部门决定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

2016年,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40号),指出财政补助资金可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

2017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提出要在调整生产结构的同时,注重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农村三产融合,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

2018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提出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

2018年,农业部发布《农业农村部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农加发〔2018〕5号)的通知,强调要坚持“基在农业、惠在农村、利在农民”原则,以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为核心,建设多业态打造、多主体参与、多机制联结、多要素发力、多模式推进的融合发展体系。

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指出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地域特色鲜明、创新创业活跃、业态类型丰富、利益联结紧密,是提升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产业。

2021年,自然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发展县域经济,顺应农村产业发展规律,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合理用地需求,为农村产业发展壮大留出用地空间。

1.3.3 热点方向

目前,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包括:第一,如何培育多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长农业产业链,打破产业壁垒,从农产品的加工、物流、销售环节入手,实施农产品精深加工。第二,处理好企业和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规范发展完善产业融合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民与新型经营主体之间互利共赢、风险共担。第三,加大产业融合的扶持力度,政府要创新支持形式,搭建融资网络平台,扩展资金来源,优化融合环境。第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与人才建设,引进专门人才和设立专业的教育培训机构,提高农产品生产加工的质量标准和安全等级,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第五,通过将农业与其他产业进行相互的融合与渗透,将农村一二三产业进行有机结合,科学合理地策划出全新的发展模式与经营模式,促进产业之间的合作,实现农业经营的全面升级。第六,补齐创新短板,以创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是对产业融合发展内涵要义的丰富,也是对农村产业融合的深度推进,要把握制度创新是根本、科技创新是动力、主体创新是核心、模式创新是关键的发展路径,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质增效。 l8+7KqC4y7ipbCNfWa9DOx0xgeBnPmz1HviKqV01zBL8TptghKWnavRUF16TgP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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