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手续是发展党员必须履行的程序,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是保证党员质量、确保党始终朝气蓬勃的重要环节。
从源头上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是党的组织工作惯例。党的一大没有通过党章,但通过了具有党章性质的党纲,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14条规定初步形成了介绍人、候补党员、考察期、多数党员同意,以及上级组织审批等概念和程序,从而保障了党员队伍的质量。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的第一部完整形态的章程,对入党审批手续作出了更为细致严格的要求。党的三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下放了党员管理权限,降低了接收新党员的审批权限。对入党介绍人的人数、党龄作了重要补充,保证了被介绍人的能力和素质。党的四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继续下放党员管理权限,降低接收新党员的审批权限,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意义重大。党的五大后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增加了列宁关于党员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的思想,简化入党介绍人人数、党龄等规定,初步形成了入党的完整流程。党的六大通过的党章继续细化入党条件,对入党介绍人的职责、考察新党员方式、团员如何入党等情况作了具体说明,操作性增强。当然,由于这次党代会在莫斯科召开,不可避免地受到共产国际和联共(布)的影响,致使很多规定脱离了党的实际。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首次强调“个别地履行入党手续”,严格入党程序。
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作为党执政后的第一部党章,要求党员必须在劳动和剥削之间坚决划清界限。1982年的党的十二大是完成拨乱反正、实行改革开放后召开的。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是继七大党章之后的又一里程碑,在入党程序上明确党员条件,严把入党的门槛,提出“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既不允许用任何方式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也不要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拒于党外” 。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在吸收借鉴十二大党章入党要求的基础上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纵观党章中关于入党手续的规定,“严格”和“务实”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发展党员工作始终。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党组织吸收发展党员,要认真履行如下步骤和手续:
一是个人提出申请。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申请,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二是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党支部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时,党组织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培养联系人汇报自身的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
三是填写志愿书。待条件成熟,通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准备发展其入党时,必须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本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必须严肃认真,忠诚老实,不得有任何虚假和隐瞒。
四是要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五是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入党,必须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并作出决议。讨论前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入党志愿书》和入党介绍人的资格,听取党内外意见。发展对象应参加支部大会。讨论后表决通过形成决议,写进《入党志愿书》,及时报党委审批。支部大会一批(次)讨论几个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六是审查审批。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七是入党宣誓。发展对象被党支部大会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要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成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八是预备党员转正。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并作出决议报上级党委批准。
由上述手续不难看出,发展党员是一项程序性、规范性极强的工作,每一个步骤的完成都是下一项工作的开端,环环相扣,层层递进,保证了进入党组织的同志符合党员要求。
组织上入党和思想上入党的统一是党员一生的修炼。1929年12月,在红四军第九次党的代表大会上,毛泽东同志提出了一个问题:党员不仅要在组织上入党,还要在思想上入党。实践中,思想上入党和组织上入党并不完全同步,需要驰而不息的锤炼和磨砺,这是一个长久的、渐进的过程,是一辈子的事,来不得半点虚假。今天,在长期执政环境下,要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克服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必须要求全体党员不仅在组织上入党,更要在思想上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