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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发展的研究背景

伴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外来人口的不断涌入,急功近利的商业化建设逐渐增多。同时我们又不难发现,一座城市的商业繁华地段多是在老城区。由于老城区原有的基础设施落后,原住居民不断流失,在很多情况下,政府等相关部门由于过分注重于经济利益,为了满足城市商业的发展需求,老城区大面积改建,甚至是全部拆除,原有的历史文化街区被逐渐破坏直至毁灭。因此,许多国家和城市都将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看作是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这就需要建设者在城市的更新和建设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中找寻一个平衡点,结合现实状况和发展趋势,对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进行思考和研究,最终可以正确地处理城市发展和历史传承的关系,从而保护城市特有的历史风貌。

1.1.1 世界城市历史建筑保护的历程

欧洲对历史文化街区中建筑遗产的保护可追溯到古罗马时期,文艺复兴时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18世纪末真正开始受到重视。19世纪中叶至今的百余年间,形成了遗产保护的基本概念、理论和原则。19世纪中叶,进化论逐步成为欧洲的主流思想,人类开始摆脱“上帝造人”的桎梏,重新认识自然和人类自身的发展历史。不仅视文物为古董,而且将其作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见证。20世纪上半叶的两次世界大战,毁灭了大量文物,使得幸存的文物更加珍贵(如图1.1)。

图1.1 罗马古城区

意大利在罗马时代已出现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建筑的思想。15世纪至16世纪上半叶,罗马天主教会采取了一些保护性措施及惩治手段,保护古希腊罗马建筑遗迹,保护古建筑中的碑刻铭文,主要是保护其历史价值,参与者大多数是意大利研究古希腊罗马文化的学者。16世纪下半叶至19世纪20年代,西欧各国注重保护古典建筑遗迹,特别是具有民族特色的古典建筑遗迹,保护重点从建筑单体转向建筑群,仍注重其历史价值,认识到实物的可靠性。19世纪20年代至20世纪60年代前期,在整个欧洲,历史性建筑成为保护对象,开始重视其艺术价值,通过立法和修缮加以保护,《威尼斯宪法》就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20世纪60年代以后,保护的对象扩大,除了古建筑遗址、中世纪宗教建筑、古堡外,还包括了住宅、村落、工厂、车站、街区,形成了“世界遗产”的概念(如图1.2和图1.3)。

图1.2 梵蒂冈首都梵蒂冈城平面鸟瞰

图1.3 梵蒂冈首都梵蒂冈城——罗马教廷的所在地

在中国,“文物”一词最早见于战国初的《左传·桓公二年》:“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主要指礼乐典章制度。唐代杜牧诗:“六朝文物草连空,天淡云闲今古同”,也是指前朝遗物。

近代考古学试图用科学发掘的方法获取古代遗存,并将古代遗存变成复原人类历史和文化的工具,这些古代遗存就成为现代意义上的“文物”——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遗留下来的,由人类创造或与人类活动有关的一切有价值的物质遗存(如图1.4和图1.5)。

图1.4 秦汉栎阳城遗址

图1.5 秦朝古城遗址湖南省里耶古城

对于城市而言,英国拉斯金(John Ruskin)的《建筑的七盏明灯》(1856)和《威尼斯之石》(1897)论述了保护古城肌理的理论,认为古城也应作为一座历史建筑来保护,工业革命前的历史性小城镇是欧洲城镇发展的典范(如图1.6)。

图1.6 英国爱丁堡

奥地利西特(Camillo Sitte)的《城市规划的艺术原则》(1889),认为古城是属于过去的,应像陈列在博物馆里的展品一样受到保护,整个城市就像一座博物馆。

意大利焦万诺尼(Gustavo Giovannoni)的《城市规划和古城》(1913),《城镇规划和古城》(1931)认为环境是主要建筑(指公共建筑)和次要建筑(指住宅)的逻辑关系;破坏历史建筑周围的环境如同给历史建筑判了死刑。强调古城保护和修复应保护古城的统一,古城的每个片段都应统一于整体设计之中;应保护历史建筑的统一,历史建筑统一于当前的城市肌理之中(如图1.7)。

图1.7 罗马尼亚古城

1.1.2 城市从建筑延伸到环境空间

城市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变和积淀,形成稳定城市的建筑特色,逐渐延伸到城市环境空间,从自然环境提升到人工环境,又由人工环境转变为人文环境,从起初的自然化的地形、地貌、地质、动植物、气候等,注入了建筑物、构筑物等,具有功能性、艺术性、科学性的人工行为。由于社会发展程度的逐渐提升,人们的生活环境关注点由物质生活上升到精神生活,社会的多方面发生了变化。人们从生活的城市当中,积累了历史文化、社会经济、习俗和艺术等物质文化的经验。因此,由保护建筑更广泛地扩展为保护城市历史环境的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城市深层次发展的基础(如图1.8)。

图1.8 山西平遥古城

城市的快速发展加速改变了城市原有的风貌,给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带来了新的问题:

①城市中大面积、大规模地拆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

②在发展中急速地、彻底地改变原有自然风貌和千百年来逐渐形成的历史人文环境;

③有的以毁灭性的方式破坏了当地最具有悠久历史性的地域传统文化;

④在城市发展中彻底改变了原有街区和建筑中的社区文化、邻里关系和人际关系。

这些问题都是现代城市发展中所遇到的现实情况,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式方法提出了新的思考方向。城市化进程中的发展阶段,促进了当地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同时也给文化遗产保护带来了机遇:

①随着人民生活文化水平的提高,对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有了新的要求,需要有欣赏、教育、休闲等需求,从中公众也逐渐意识到对文化遗产的保护;

②从国家层面到地方政府层面,对城市文化的重视,逐渐制定了越来越细致的城市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③从政府财政收入的增加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也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物质基础;

④城市人民经济水平的改善,推动了高层次文化消费的需求,逐步促进文化、商业、旅游等多方面融合发展,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新的发展思路(如图1.9)。

图1.9 上海南京路夜景

1.1.3 城市历史环境保护相关问题阐述

(1)城市空间格局与环境发展中的新与旧的关系

每个城市的空间格局与环境的关系都比较复杂,在相互间都有依存关系,只是互有侧重不同而已。在城市发展中新城往往围绕旧城的空间格局延伸发展,但旧城仍为城市中心,在过程中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可能会比较突出;另外,还有一种新城在旧城的侧面发展,形成并列的延续性,打造新的中心点。此时的新城发展所受限制较少,对旧城的破坏也较轻,但在城市的用地面积方面问题较突出;还有就是新城与旧城之间隔岸相对,新旧城的中心相互对峙,此时的空间格局比较理想。但由于实际的地理环境的情况,这种模式比较少用(如图1.10和图1.11)。

图1.10 20世纪初期的中山路街景(奉天满铁附属地街区旧照)

图1.11 如今的中山路街景

(2)关于城市改建问题

城市旧城区为了适应社会经济、技术条件、生活需求所发生的变化,需要不断地进行改建。即便是新建的城区,经过一段时期也会有改变的需求,这是城市新陈代谢必须经历的过程,城市改建的目的是要改善城市居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环境,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

在城市改建过程中主要涉及的内容:

调整城市功能结构的布局,搬迁影响城市环境的一些企事业单位,例如,污染城市市区的工业产业等。

改善居住环境条件比较恶劣的住宅区和破旧的老房屋,逐步提升居民的居住水平。

根据城市需求增进学校、幼儿园、医院等服务基础设施;调整和新建商业服务网点,提升城市生活社会化的水平。

整顿和改善城市的交通系统,提升城市交通网络的可达性,使城市交通系统更加便捷通畅。

提升城市的生态环境,增加绿地,美化环境,提升绿色人居的生活环境质量。

改善城市市政公共设施,提升城市的服务水平。

对有历史和艺术价值的旧街区建筑群、建筑物和文物遗迹等进行有效的维修和积极的保护。

城市的改建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必须在城市的总体规划之下进行有效的、有步骤的推进。在改建过程中要进行分期逐步实现城市改建的规划,分时段、分阶段进行,有重点、有侧重地执行,首先解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规划成片地的改建中,处处要综合考虑地面建筑和地下设施的合理利用,避免“堆砌式”“见缝插针式”的建设。

(3)关于城市更新

在现代化城市推进的过程中,从整个城市方面考虑要对其进行有计划的改造,使其具有现代化城市的本质,能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从环境、经济、社会等方面取得有益的成效。

在城市改造过程中,城市环境的更新提升尤为明显。城市更新会改善老化地区的实质不良现象,提供更多完善的公共设施,美化城市环境,营造适宜市民居住、工作、休息的大环境。城市更新虽然在资金方面需要大量的投入,但其经济效益也不难预见,可以促使经济复兴。根据国外的实践经验,通常不到十年的时间就可以收回甚至得到更多的经济效益,综合提升各方面的经济收入。因此,城市更新可以增加就业率,改善社区环境,增加教育和发展的机会,改善城市卫生环境,从而降低城市的犯罪率,促进社会安定。

从城市更新的方式上看,可分为重建、改建、维护。重建是将一定区域内的建筑物全部拆除后,再对此地区做合理的使用,增加新的城市功能;改建是对建筑、城市环境等进行维修、改造或更换新的设备,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使用并满足新的使用需求;维护是对目前能够满足使用需求的建筑物或空间环境采取有效的维护措施,使其延续使用功能。

在城市更新实施的过程中,往往会简化更新的内涵,采用拆旧建新的方式对城市进行改造,使得一些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坏或毁灭。

在20世纪50至60年代,西方城市更新运动实践的结果表明,大规模改造无论解决居民住房的问题,还是在改善城市环境方面都没有取得很好的成效,反而给许多历史城市留下了诸多难以挽回的巨大损失,加剧了历史城市的衰退现象。“城市更新”运动后来被许多学者称作是继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对城市的“第二次破坏”。美国于1973年废止了“城市更新”法案,改为推进中小规模的社区开发计划。欧洲等地也出现了“历史文化街区修复”“老建筑有选择地再利用”“社区建筑”“住区自建”等一系列新的规划概念和方法。

(4)“有机更新”的理论

20世纪60年代以后,西方学者刘易斯·芒福德的《城市发展史——起源、演变和前景》以及简·雅各布斯的《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为代表的学术言论,批判以大规模改造为主要形式的“城市更新”运动,指出了以大规模计划和形体规划来处理城市复杂的社会经济和文化问题的缺陷,强调城市规划应以人为中心,反对追求那些庞大且宏伟的城市改造计划,主张从追求“翻天覆地的大变化”转向追求“连续的、逐渐的、复杂的和精致的变化”。

我国吴良镛先生针对北京菊儿胡同提出的旧城更新理论是以“采用适当规模、合适尺度,依据改造的内容与要求,妥善处理目前与将来的关系,不断提高规划设计的质量,使每一片的发展达到相对的完整性,这样集无数相对完整之和,即能促进北京旧城的整体环境得到改善,达到有机更新的目的”。因此,更新改造时对街区原有居住建筑应根据其现状而区别对待。第一,对质量较好的,具有文物价值的建筑应予以保留;部分完整的建筑加以修缮;已经破败的建筑拆除更新,各类的比例根据调查结果确定。第二,居住区内的道路保留胡同式街坊体系。第三,新建住宅将单元式住宅与四合院住宅形式相结合,探索“新四合院”体系(如图1.12和图1.13)。

图1.12 吴良镛先生设计的菊儿胡同模型

图1.13 吴良镛先生设计的菊儿胡同院儿内景

城市更新本来就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但现在常见的激进式更新必然导致出现大拆大建的问题,致使城市建筑平均寿命缩短至30年。在大拆大建的背景之下,除了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之外,更是割断了城市文化的血脉。这种简单粗暴的所谓“更新”对于城市所造成的破坏已成为人们心中的伤痛和遗憾。城市原有的历史文脉被割断了,看不到原有的景象,也就看不到城市发展过程中的时间累积过程了,这才是我们说的城市所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无论历史的街区,还是历史的城市,到底怎样来看待它的新和旧之间的关系,或者说“渐变”与“突变”的更新模式,是如今讨论的主要内容。 2uvUI4MpkP2vdMkhyU0CkJ1nkmepRF5d0D62c9e8SCRkN/YjajvkOPCOFvD1Oj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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