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势渐盛,我向树林里走去。树林位于城市南部,离我家一英里远。这是一片狭长的山毛榉林,没有名字,长在一座小山上。我是步行前去的,先是沿城市边缘的街道而行,随后走上田边小径,穿过一片山楂树和榛子树的树篱。
树木上空,白嘴鸦叽叽喳喳叫着。天空是一片明亮的冰蓝,而边缘处褪成乳白色。尽管离目的地还有四分之一英里的路程,我已经能听到风中有树林的声响,一种柔软的、仿佛来自海洋的躁动。那是无数叶片与叶片、树枝与树枝摩擦所组成的无尽和声。
我从南侧进入树林。小树枝和山毛榉果实不断从晃动的树冠中掉落,啪嗒啪嗒地砸在红棕色的落叶层上。明媚的阳光欢闹地洒在地面上。我穿过树林,又沿树林北缘行走,走到一半,我找到了我的树——一棵高大的、长着灰色树皮的山毛榉,树枝舒展,易于攀爬。
这棵树我从前爬过很多次,它的各处特征我都很熟悉。在树干基部,树皮下垂,皱纹累累,像是象腿上的皮肤。在大约十英尺高的地方,有一根树枝陡然回折,朝树身盘回。在那之上有一个几年前刻在树上的字母“H”,随着树的生长而膨胀了起来。再高一些的地方,还有曾因粗枝折断而留下的节疤。
到三十英尺高处,我便接近了这棵山毛榉树的树顶。这里树皮光滑,呈现银色,在弯曲的树干下方恰好长了一条分叉的侧枝——我把这里称作我的“瞭望台”。我发现,如果我背靠树干,两只脚各踩一边枝头,我就能踏踏实实待在这儿休憩。如果几分钟内我保持不动,从下面经过的人都不会注意到我。人们一般想不到树上会有人。如果我再待久一些,鸟儿也会飞回巢中。鸟儿们一般也想不到树上会有人。乌鸫在落叶堆里扑扇羽翅;鹪鹩在小树枝间迅速跳跃,快得像是瞬间传送;还有一次,一只灰色的鹧鸪从蔽身处露头,紧张地现身。
我在瞭望台里稳住自己。我的体重与行动令树有些摇摆,风一来,摇摆更剧烈了。很快,这棵山毛榉的树顶便在风的吹拂下吱呀作响,前后划出五到十度的弧线。那天,这里不是瞭望台了,更像是桅杆顶的一只乌鸦巢,漂在海浪里。
在那样的高度俯视,大地如一张地图在我脚下铺开。地图上散落着一片片林地,其中有一些我知道名字:麦格山林、九泉森林、苦艾森林。往西越过灯芯绒一般的田野,有一条主干道,交通繁忙。正北方是医院的所在,焚化炉的三座烟囱高高耸立,比我这棵位于山顶的树还要高得多。一架厚重敦实的“大力神”飞机正朝着城市郊区的机场降落。东边的一条路缘上,我看到一只茶隼正御风飞翔,舒展的翅膀不住抖动,尾羽展开,像是握着一手纸牌。
大约三年前,我开始爬树。或者更确切地说,是重新开始爬树。在我曾经就读的学校,操场就是一片树林。我们这些孩子会爬上不同的树,给树命名(比如天蝎座、大橡树、飞马座等)。我们互相争夺领地,发展出一套复杂的规则和忠诚机制,试图赢得对树的控制权。在我们家的花园里,父亲又给我和弟弟建了一座树屋,多年来,我们屡次抵御“海盗袭击”,一直成功地守护着它。而将近而立之年,我又重新开始爬树。这样做纯粹是为了好玩,虽不做绳索保护,也不至于出现危险。
在爬树的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辨别树种。我喜欢银桦、桤木和小樱桃树,因为它们柔软而有弹性。我会避开松树以及悬铃木——因为它们树枝脆弱,树皮粗糙。我还发现,七叶树那光秃的树干下部和多刺的果实给爬树者带来了困难,但它巨大的树冠又激励着人们去一试身手。
我查阅了关于爬树的文献资料,相关著述并不丰富,但是很令人兴奋。约翰·缪尔曾经在加利福尼亚的一场风暴中爬上一棵一百英尺高的道格拉斯云杉,远眺森林,不禁感叹:“整座森林如被点燃,连成一片绵延不绝的白色天火!”在伊塔洛·卡尔维诺那本充满魔力的小说《树上的男爵》中,年轻的主人公柯西莫因为一时的少年气性爬上了父亲领地上的一棵树,发誓再也不回到地面了。尽管出言鲁莽,他最终还是说到做到,在树上生活,甚至在树上结婚,整日穿行于橄榄树、樱桃树、榆树和圣栎之间,度过了一生。在B. B. 的《小鬼丛林历险记》( Brendon Chase )里,几个男孩不愿意再回寄宿学校,跑到英格兰的一片森林里过起了野外生活。为了去够一只覆盖着山毛榉树叶的蜂鹰鹰巢,他们竟然爬上了一棵欧洲赤松。当然,不可不提的还有经典组合小熊维尼和克里斯托弗·罗宾:维尼乘天蓝色气球飞到橡树顶的蜂巢去偷蜂蜜,克里斯托弗手持气枪,准备等维尼偷到蜂蜜,就把气球射下来。
我也开始由衷钦佩当代那些“严肃”的攀树人,尤其是研究加利福尼亚和俄勒冈红杉的科学家们。北美红杉是一种巨大的红杉,高度可达三百多英尺。一棵成年红杉的主干几乎没有分枝,顶部则生出巨大而复杂的树冠。红杉的研究者们发展出了一种特殊的攀树技术。他们先用弓箭向上发射一条牵引绳,固定在树冠中比较坚固的树枝上,之后,他们再借助这条绳子升起并固定好一根攀登绳。一旦攀至树冠,他们便可运用精熟的攀绳技巧安全移动,无拘无束,仿佛当代蜘蛛侠。在那高处,在那天空之城里,他们发现了一个失落的王国:一个人们以往从未研究过的、令人惊叹的生态系统。
我这棵山毛榉树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攀登起来并不困难,树顶也不存在什么生物学大发现,更没有蜂蜜。但它成了我的一个思考之所,栖息之地。我很喜欢它,而它呢——好吧,它对我一点概念都没有。这棵树我爬过很多次,有时在黎明,有时在黄昏,有时在艳阳高照的正午。我曾在寒冬爬过,手指扫掉树枝上的雪,树干摸上去像石头一样冰冷,附近的树枝上架着黑色的乌鸦巢。我也曾在初夏爬过,眺望闷热的村庄,空气因炎热而凝滞,附近拖拉机慵懒的嗡嗡声隐约可闻。我还曾在季风时节的雨中爬过,大雨如注,雨线密集,清晰可见。爬上这棵树,我就获得了一种独特的视角。我可以在这里俯瞰一个通常我只能平视的城市。尽管视角的变化可能微不足道,这对于我可谓极大的安慰。尤其是,这能多少抵消城市对我的控制。
任何一个在城市生活的人都会因久居其中而产生厌倦。街道如深谷,将我们的目光幽禁,人陷入阻滞,渴望开阔的视野,而不是仅仅看到玻璃、砖块、水泥和柏油路。我住在剑桥,这座城市位于世界上人口最密集、开发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对于一个热爱高山和荒野的人来说,定居在此有些奇怪。剑桥跟欧洲其他任何一个地方一样,离传统意义上的“荒野”非常遥远。我能深切地感受到那种距离。但是有些美好的东西让我留在了这里:我的家庭,我的工作,我对这个城市本身的感情,我爱那些古老建筑的砖石,阳光在上面凝结如水。我断断续续在剑桥生活了十年,我想未来数年,我还会继续在这里生活。同时我也知道,只要我还留在这里,就免不了产生到荒野去的念头。
我说不出自己究竟是何时爱上了荒野,只能说我的确爱上了它,而且深深需要它,这种需求始终如此强烈。小时候,每当我读到这个词,它都会在我脑海中勾勒出一个广袤的空间,遥远而无形。有时是大西洋海岸之外与世隔绝的岛屿,有时是无边无际的森林,雪堆上印着狼爪,泛出冰蓝色的光。有时又是冰霜封冻的山峰和幽谷,以及其中深不可测的湖泊。我头脑中有一个萦绕不去的荒野景象:北方某地,寒冷、广袤、隔绝、原始,以其荒凉严峻考验着每一位旅行者。对于我来说,进入荒野就意味着跨出人类历史。
这片山毛榉林并不能满足我对荒野的需求。附近道路的轰响、西行列车的鸣笛声和触轨声,都清晰可闻。周围的田地都施了肥料和除草剂,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生产力。灌木树篱则是人气最高的垃圾场。有时候,一夜之间就会冒出一个垃圾堆:砖块瓦片、被水泡涨的胶合板、破破烂烂的报纸碎片。我还曾看到一个胸罩和一条蕾丝内裤挂在荆条上,像一只特大号的伯劳鸟捕猎器。我猜,这应该是随手一丢的垃圾,而不是路畔激情的遗物——毕竟,谁会在山楂树篱里行欢呢?
在暴风雨来临前的几个星期里,我又感到那种熟悉的渴望:我渴望走出医院焚化炉投下的阴影,走出环城公路的“视界” 。那天,我站在高高的“鸦巢”里,俯视着道路、医院、田野以及夹在缝隙中的树林时,忽然产生了一种离开剑桥的迫切冲动。我想到一个遥远的地方去,那里星光清亮,人迹罕至,风从四面八方吹来。我应该去遥远的北方或西方——在我心中,那里大概会是仅存的荒野乐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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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国和爱尔兰,荒野一次又一次被宣告死亡。一九六四年,E. M.福斯特写道:“两次世界大战要求对一切事物严格管控,这种管控在战后延续,再加上科学的助力,这些岛屿上原本就算不上广阔的荒野很快就被人类的脚步踏遍,到处有人巡逻检视,建造房屋。如今已没有可以隐遁的森林或山丘,没有可以藏身的洞穴,也没有荒凉的山谷了。”对于乔纳森·拉班 来说,荒野绝迹于更早时:至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英国已经是“人口稠密,耕地密集,高度工业化和城市化。除非乘船出海,再也没有任何地方可以独处,也没有任何所在可供探险”。一九八五年,约翰·福尔斯(John Fowles)用冷峻的笔调写道:“事实就摆在眼前,我们正处在一个苍凉的时刻,即将失去大量古老的风景。我们对乡野风景的破坏难以想象。只有在某些沿海和高山区域,古老而丰富的生态才暂时得以保全。”五年后,美国作家威廉·利斯特·希特-穆恩(William Least Heat-Moon)这样描写英国:“(这是)一个玩具王国的花园,一切齐齐整整,真正的荒野已不复存在,关于荒野的记忆更是杳不可闻。森林不过是变相的种植园。英国人,欧洲人,都早已远离荒野。这是他们和我们之间的区别。”同样的悲叹,同样的蔑视,一次次重复。
荒野的灭绝有大量证据可以佐证。尤其是在二十世纪,灾难已降临在英国和爱尔兰的陆地和海洋。关于环境破坏的各项统计数据屡被提及,人们再熟悉不过。这些数据如今看来,与其说是控诉,不如说是挽歌。一九三〇年至一九九〇年间,英格兰超过一半的原始森林或被砍伐殆尽,或被人工针叶林取而代之。半数灌木篱墙被连根拔起。几乎所有低地牧场都被犁作农田、铺为马路或盖起房屋。曾经欧石南丛生的荒野,也有四分之三经历了垦殖或开发。纵观英国与爱尔兰,稀有的石灰岩路面被大量开掘,当作假山石出售。历经千年才形成的泥炭沼泽 有的被排干,有的被开掘。消失的物种已多达数十种,另有数百物种濒于毁灭。
在英国,九万三千平方英里的土地上生活着超过六千一百万人。人与人之间几乎完全丧失了距离感,这种状况,很大程度上是繁多的车辆和纵横的公路造成的。如今,距离公路超过五英里的地区已少之又少,并且仍在日益缩减。现在英国有将近三千万台车辆处于使用中,仅在大不列颠岛就有二十一万英里的道路。如果把这些道路前后相接,延展成一条连续不断的车道,它几乎可以送你去往月球。道路本身已经成为新的“移动文明”:据估计,在交通高峰期,英国全境汽车中的人口数量甚至可能超过伦敦市中心的常住人口数。
英国最常见的地图就是公路地图集。随便拿起一份地图,你就能看到覆盖全国的高速公路和城市道路网络。从这样的地图上可以看出,英国的地面景观已经被密布的公路之网笼罩,沥青和汽油则成为新景观的主要元素。
但是,此类地图集也呈现出一种缺失。图上不再有荒野地带的标记,丘陵、洞穴、突岩、森林、荒沼、河谷和湿地几乎不见踪迹。即便图上偶有标示,也只不过以背景阴影或通用符号表现。更常见的情况是,它们像旧墨迹一样褪了色,成为古老群岛被压抑的记忆。
当然,大地并不在乎自己如何被绘制,对图画和绘图者都漠不关心。然而,不同地图以不同方式组织信息,其影响是深远的。地图将景观的不同要素分门别类,并根据重要性进行选择和排序,受其影响,人们感知和对待景观的方式也会染上强烈的偏见。
一幅实用有效的地图难免引起使用者的偏见,要想摆脱,无疑将耗时耗力。而最易扭曲使用者认知的地图,莫过于公路地图。一六七五年,约翰·奥格尔比(John Ogilby)绘制了英国第一本公路地图集。这套地图集共有六卷,号称是当时唯一的“英格兰和威尔士主要道路平面图及历史记录图”。奥格尔比的地图一丝不苟地描绘了地面景观的种种细节,不仅包括道路,还包括这些道路所缠绕、穿梭、跨越的景观——山丘、河流和森林。
自奥氏地图出现以来,几百年里,公路地图集日益普及,影响越来越大。在英国和爱尔兰,这类地图册每年的销售量超过一百万份,流通量则估计在两千万份左右。现代公路地图的信息重点非常明确,往往是在卫星照片的基础上,由计算机绘制而成,主要呈现交通运输及位移信息。这类地图鼓励我们把脚下的土地仅仅想象成一个行车环境,将使用者从自然世界抽离。
当我想起这样的地图——或者说当我 在这样的地图中 想象时——眼前似乎出现了模糊的监控视频画面,显示着方向、目的地与路线计划。暮色中的刹车灯,热烘烘的尾气。公路地图很容易让人忘记大地的实体,忘记在我们称作英格兰、爱尔兰、苏格兰和威尔士的土地上,分布着五千多个岛屿、五百多座山丘和三百多条河流。公路地图不愿承认:远在被加上政治、文化和经济的属性之前,构成这些国土的无非是岩石、树木和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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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过后,我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何不收拾行装,去探寻英国和爱尔兰尚存的荒野?我并不相信,或者说不愿意相信荒野已死。现在就做那样的断言似乎为时尚早,而且有些危险。就像哀悼一个尚未去世之人,这种想法带有欲求一了百了的意味,实属自暴自弃。英国和爱尔兰的荒野的确已遭受不可忽视的损失,环境污染、气候变化等诸多威胁也在规模与程度上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严峻。然而我知道,荒野并没有完全消失。
我开始做旅行计划。我写信询问朋友们,打听何时何地最适合探寻荒野。“伯明翰市中心,周五晚上,商店打烊后。”其中一个人回复。另一个人则告诉我,在设得兰群岛的内维尔海角,春季涨潮时,高达一百英尺的巨浪会将大石抛到距海边四分之一英里的内陆,由此在望不到海之处形成一片风暴海滩。后来,我的朋友罗杰·迪金来电,向我推荐了位于朱拉岛西北部偏僻海岸上的布雷切岩洞,以及位于南方高地奥湖上的一方半岛。据他所言,那里有一座荒废的城堡,常年被乌鸦包围,有异常诱人的魅力。他还曾在岛上遇到一位脾气糟糕的房地产经理,那段邂逅倒不失有趣。讲到这里,他建议说:“不如你过来一趟,咱们坐下好好聊聊?”
罗杰是共同探讨荒野的不二人选。作为“地球之友”协会的创始人之一,他一生都对大自然及其景观十分着迷。九十年代末是他的迷恋之情最为高涨之时,于是他开始了游泳穿越英国之旅。一连数月,罗杰游遍了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大大小小的河流、湖泊、池沼、峡湾、溪流和海洋。他让自己沉浸在不熟悉的环境中,立志以前人未有的视角重新观看这片国土,即建立一种“蛙眼视角”。他将这段经历写成了书,题为《野泳去》( Waterlog ),如今已成经典之作。这本书写得诙谐又优美,既是对残存荒野水域的捍卫,又是对消失之境的挽歌。书如其人:活力充沛,散漫自由,热情奔放。有一次,我和罗杰的一个共同朋友对我说:“他已经六十多岁了,还像只小狐狸一样精力旺盛!”
罗杰和我几年前见过面,对大自然的热爱让我们有了交集。我写了一本关于山岳的书,他写了一本关于河流和湖泊的书。尽管他的年纪比我的两倍还大,我们还是很快就成了挚友。我女儿莉莉出生时,他主动当起了我女儿的叔祖父。莉莉一岁生日那天,他送给她一架木制蒸汽机作为礼物,用西克莫槭树叶包装、草丝捆扎。在莉莉第一次去他家做客之前,罗杰告诉我他又给莉莉做了一件礼物:一个树叶迷宫——他收集了千万枚黄澄澄的桑叶,给莉莉搭了一个符合她身高体型的小迷宫。
在我们通话后一周左右,我挑了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开车穿过萨福克郡的梅里斯公共自然保护区去见罗杰。经过一个自然截顶的硕大柳树墩后,我便转了个弯,这是通往他农场的小路的起点。
罗杰的家是我所见过的最不寻常的家。一九六九年,他二十六岁,买下了这座伊丽莎白时代遗留下来的破败农场,以及周围十二英亩的草场。当时,这座原建于十六世纪的建筑几乎已成废墟,仅留下灌满泉水的壕沟和一座大壁炉。于是他就在那壁炉旁边放了个睡袋,就此住下,并围着自己的落脚点慢慢盖起了一座房子。
罗杰将自己的家命名为“胡桃木农场”,大部分以原木建造,恰如其名。主结构由橡木、栗木和白蜡木构成,三百多根大梁支撑在房子的屋顶和地板之间,确保其不会倒塌。每当劲风东来,房屋的木头便吱吱嘎嘎响声不绝,用罗杰的话说,听上去像“一只风暴中的船”,或是“一头正在游动的鲸鱼”。这房子虽是建筑,却似有生命。他把门和窗户都开着,便于空气流通,也方便动物出入。大风将树叶从一扇门送入,又从另一扇门送出,蝙蝠扑扇翅膀,在窗间穿进穿出,整座房子如同在呼吸。蜘蛛在屋子每一个角落拉丝结网,燕子在主烟囱里筑巢,椋鸟在茅草屋顶中栖息。常春藤和玫瑰爬满了外墙,从木板的节孔和缝隙中悄悄伸出刺探的卷须。房子前面种着胡桃树,农场的名称便由此而来。每到初秋时节,胡桃树结出坚硬的绿色果实,哗啦啦落在谷仓的房顶上和访客的头上。此前所提的壕沟就位于屋后,夏季数月,大部分日子他都会下水小游。那里被几千只蜗牛清理得很干净——毕竟,它们是天然的湿地保洁员。
我经常去看望罗杰,对他的家和农场很了解。他的土地虽然没有耕种,却受到了精心的照料,显得生机勃勃。雀鹰在头顶的天空巡游,刺猬在波纹钢板下安眠,茶色的猫头鹰在他手植的鹅耳枥和橡树林间啼鸣不绝。几十年来,他在自己的草场上建了不少设施,包括一间牧羊人小屋,里面置了一张床、一台带烟囱管的炉子、一辆窗户破损的老式木质大篷车,以及一节漆成普尔曼紫色的火车车厢。每逢狂风暴雨之夜,他总喜欢睡在这车厢里。一次夏季暴风雨过后,他写信说道:“昨夜我在这儿卧听雷雨,实在不可思议,如身在铜鼓中,周围奏起交响乐,雷鸣如四声道环绕立体声在耳边播放。”又一天早上,他在牧羊人小屋里醒来,发觉整座房子不住地摇晃。是地震吗?不,原来竟是一只狍子,正在挨着墙角一下一下地蹭痒,对房主人的存在浑然不觉。
我去拜访他的那天,我们一边用黏土烧制的大杯子喝茶,一边坐谈荒野,聊了好几小时。我们不时从他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或者一张地图,交换各自的想法和经验。罗杰给我推荐了几个地方:东安格利亚 的布雷克兰、莱姆里吉斯断崖、埃塞克斯的坎维岛。在他看来,这些都是英格兰最古怪荒凉之地。我则跟他讲起费希河谷深处的一个瀑布潭,潭水呈马背棕色,上空常年有游隼盘旋。此外,在凯恩戈姆山脉中心有一块松动的巨石,叫“庇护石”,石下空间温暖宽阔,即便冬天也可以过夜。
我问罗杰是否愿意陪我完成部分旅行,他欣然同意,并表示对英格兰和爱尔兰的荒野之行尤其感兴趣,而且格外盼望我们能一起私闯某些区域。他坦言想去麦当娜的威尔特郡庄园走一遭,自认有权在那片美丽的林地中漫游。我略有迟疑,咕哝着发表异议,说担心私人领地上有陷阱和猎场看守什么的。不过,我早已对于双人探险期待不已。当时,我还并不知道罗杰将在这趟旅程中成为多么重要的存在,也不知道在他的影响之下,我对荒野的理解将产生多么大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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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罗杰后的几个星期,我继续完善我的计划。我找了一些专业地图(包括地质图、气象图和自然历史地图),有些是买的,有些是找人借的。我一边看地图,一边任思绪游荡,寻找可能的旅行地,并试图想象地图上简单的标记将展开怎样的风景。我沿河一路追踪,直至断崖落水处,不禁猜测飞瀑将把岩石雕刻成什么形状。我圈出苏格兰和爱尔兰湖区那些草木繁盛的无名小岛,想象自己向岛游去,爬上那些树,在树上入眠。我标出那些不通道路、地势开阔的地区:兰诺克沼泽和费希菲尔德荒野。我还辨认出不同类型的岩石——辉长岩、角闪石、蛇纹石、鲕粒岩、泥砾土等——这些岩石带有时沉入地下,穿过大地,又在另一处重回地表。我把登山探险家W. H.默里 的一段话钉在了书桌上。默里曾仅凭老式“一英寸”地图前往本奥尔德山考察,考察途中,他如此写道:“即便仅凭彩色地图,也可以看出这片国土不可磨灭的荒野印记。荒野隐藏于巨壑深谷中,而谷壑背后仍有更神秘的要塞,无穷的秘密等待人们探寻。你可能想问,究竟是什么秘密?当然,我自己也尚未知晓。”
我列出了威尔士边境和西南各郡的高山堡垒、古冢和墓穴,并标出它们之间的路线。我还标记下一些悬崖:位于北哈里斯的传奇绝壁乌拉戴尔峭壁,马尔岛西南部砾石海滩上近千英尺高的落崖,拉斯角附近的克洛莫悬崖,以及凯恩戈姆山脉的布雷里厄赫山北坡的雪墙——那里终年积雪,慢慢融结成了冰墙。另外,我也记录了某些飞禽走兽以及它们的栖息地:金雕、小嘴鸻、青足鹬、水獭、雪兔、雷鸟,甚至还有鬼魅般的雪鸮,它们偶尔会飞出北极圈猎食。
我选定的地方几乎全部位于极北或极西之地,即苏格兰和威尔士高耸的山峦和边远的海岸。但这种地域上的偏异似乎也为我的旅行勾勒出了一个大致的轮廓。我会从自己所熟悉的、钟爱的地方开始,再慢慢登高涉远,走向被福尔斯称为“古自然”最后飞地的群山和海岸,去往我心目中的荒野圣地。北上至某处,我会转而南下,穿过爱尔兰,最终回到英格兰城市——在这里,荒野是最濒危、最隐秘,对我来说也最陌生的土地。
同时,我还决心一边旅行,一边绘制出一张文学地图,以与公路地图抗衡。它将重现英伦群岛残存的荒野,或至少留存它们消失之前的痕迹。这张地图,我希望它连接的不再是城市、村镇、旅馆和机场,而是岬角、悬崖、海滩、山峰、突岩、森林、河口和瀑布。
这本书就是那张地图。作为开篇,我沿着北威尔士的利恩半岛西行,来到一个偏远的小岛。在这里,我发现了荒野之心的第一缕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