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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血亲至上观念

血亲(consanguinity),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也就是以具有共同祖先为特征的亲属关系。血亲体系又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两种,所涉范围并不狭小,直系血亲是指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从自身往上数的亲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均为长辈直系血亲,从自身往下数的亲生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均为晚辈直系血亲,是与自己具有同一血缘的亲属;而兄弟姐妹、叔伯、姨舅和侄甥等平辈、长辈、晚辈,则属于旁系血亲的范畴。在社会生活中,人们需要寻找到一种归属感,而最重要的归属感便来自血缘亲族。“血亲信仰是人类血缘范畴的精神崇拜和道德构架” ,适用于整个人类社会,不过对于中国人来说,这种信仰表现得更加明确而坚定。

一、血亲观念是宗法社会的本根基础

古代中国是宗法社会,由家而生国,因此整个社会的指导思想不外是家庭理念的扩大化。宗法社会对血缘关系是极度重视的,特别强调血缘关系的唯一性,认为血缘关系是维系家族关系的根本力量。因此,当有血缘关系的人受到伤害时,为之复仇是必然的选择,是一种为人们所普遍认可和接受的行为准则和道德习俗。有学者指出:“以血缘亲情原则作为伦理规范体系的至上本根基础,构成了儒家伦理区别于墨家伦理、道家伦理、佛教伦理的独特本质。” 儒家伦理的主要构成因素基本都来自血缘亲情和家族观念。首先,它特别注重宗法家族关系的伦理道德意义。其次,它以血缘亲情作为确立宗法伦理规范的内在依据。再次,它认为这些血亲伦理规范是一切道德行为的本根基础。最后,它赋予血缘亲情原则以天经地义的至上意蕴。 因此,作为国家主流意识的儒家伦理也就确立了血亲复仇的正义性。儒家伦理讲究“孝亲”,把“孝”作为维系家庭关系的前提和根本,《论语·学而》云:“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孝亲”观念也是以儒家思想为立国之本的封建社会的道德基础,为亲族复仇正是仁孝思想的一种体现。“儒家思想所确立的复仇原则深入人心,催动后人在人生变故面前做出毋庸置疑的反应,这种反应来自以孝为核心的儒家纲常系统发出的不容抗拒的指令,也是个体情感冲动的内在理性基础。”

在体现复仇文化的元杂剧中,“血亲至上”堪称最为重要的复仇观念,也被广泛地接受认同和坚定地贯彻执行。但凡亲属受到他人伤害,特别是直系血亲,被害者的亲人都会毫不犹豫地向施恶者寻仇,而且往往都意志坚定,即使力量悬殊,甚至要以牺牲自己的性命为代价,也不能影响其复仇的决心。其中,为父母报仇是最常见的血亲复仇现象,也是元杂剧中表现最多的复仇情节之一。

《蝴蝶梦》中的王父无故被葛彪打死,王氏兄弟听说后立刻寻到葛彪,也将他打死。《陈州粜米》中的张撇古因为揭穿了小衙内和杨金吾名为赈灾实为敛财的卑劣行径,在与其理论的过程中被小衙内用紫金锤打死,小撇古发誓要为父亲复仇:“此生不是空桑出,不报冤仇不姓张。”后直奔京师,找包拯告状,为父报仇。《昊天塔》中的杨六郎,于梦中见到父亲和兄弟的鬼魂,才知道父亲已被杀害,痛苦地表示“我今不报冤仇去,枉做英雄一世人”,誓要为父亲报仇。

作为复仇者的王氏兄弟和小撇古,就力量对比来说与施恶者差别甚大,前者不过是普通百姓,而后者葛彪、小衙内和杨金吾都是权豪势要,占有绝对意义上的优势。杨六郎要单枪匹马闯入番营为父亲取回骨殖,再向辽国大将韩延寿寻仇,其危险程度更是可以想见的。可见复仇是他们在父亲受到伤害后做出的直接反应,并不是经过反复思量、左右权衡后做出的决定。血亲复仇的强大伦理感召甚至可以超越宗教信仰,《昊天塔》中已经皈依佛门的杨五郎,在与兄弟意外重逢时得知父亲被害后,也不再是四大皆空的出家人,而只是一个一心要为父亲复仇的伤心儿子:“休怪俺出家人没的这慈悲性,怒轰轰恶向胆边生,兀良只要你偿还那令公爹爹命。”“非是咱不修行,见仇人分外明。若不打死您泼残生,这冤恨几时平!”可见即便是主张脱离俗世的佛教也不能抹杀“血亲至上”的儒家伦理观念的合理性,更见出“血亲至上”复仇思想之深入人心。

二、血亲关系使个人找到血缘归属

由于血亲观念在宗法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对血缘归属的找寻成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最为重要的存在价值之一。血亲关系正是给予人们血缘归属的根本所在,对血缘归属的探求也正是对血亲关系的寻找,这种找寻是终其一生的,甚至可以让人罔顾时间的跨度和养育之情。血亲关系的变化导致了血缘归属的改变,即使是从小被养父母抚养长大,已经得到了一个合理的社会身份,可一旦知道并非亲生,感情也会立即发生转移,甚至连于己有恩的养父母也从亲人变成了仇人。

《合汗衫》中,张孝友一家被陈虎暗算,李玉娥为保全肚子里的孩子,不得不含屈忍辱地与陈虎生活,陈豹在陈虎的打骂下长到十八岁时,才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一直对陈虎隐忍是因为后者是自己的父亲,如今得知他不仅不是自己的生父,反而是害死生父的仇人,当时便气得昏死过去,醒来就骂道:“这贼汉原来不是我的亲爷!”并立即决定要去窝弓峪里,“拿贼汉报父冤仇”。

《认父归朝》中的尉迟保林,在知道自己被收养的实情后也立刻丢弃了“刘无敌”的身份,甚至决定要捉了养父刘季真向亲生父亲尉迟敬德献礼。他毫不念及刘季真二十年的养育之恩,转眼便将父子亲情全部转移至二十年未曾谋面、也从未尽过抚养义务的尉迟敬德身上,就连当年刘季真的收养,也变成了造成“父子分离二十年”的根由。在他看来,“我本是尉迟保林,直被你瞒到如今。执缚去权为投献,请看道那个欺心”,因此表示要“竭力报冤仇,在意的驱兵众”。一切都在说明真相后变得理所当然,刘季真也只好慨叹“罢、罢、罢,他本是尉迟公的孩儿,没来由养的他长大成人”,无奈接受“倒将我来做降唐的礼物”这样的结果,可见血亲之情的感召高于一切。

《赵氏孤儿》更是血亲复仇的典型代表,突出表现了血缘亲情不可撼动、不能转移,更不可改变。赵孤依靠多位仁人义士的帮助侥幸得活,却以程婴之子的身份被养在屠岸贾身边,被其认作养子。从剧中我们得知,屠岸贾待赵孤甚厚,对其倾囊相授,教得他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屠岸贾甚至打算将来弑了灵公,夺了晋国,再将这些好处都传与他。对于这一点,程婴也是认同的,知道屠岸贾对赵孤非常喜爱,可见这二十年的时光中,并无子嗣的屠岸贾待赵孤如同亲生。但是赵孤知道自己的身世后,还是毅然决然地表示要向屠岸贾复仇,态度刚硬明确,完全没有犹豫思量,毫无回转余地,并对自己不知内情地与仇人生活了这么多年悔恨无比。第四折中赵孤的几段唱词旗帜鲜明地表明了他的立场,充满了对亲生父母的愧疚、对程婴和各位义士的感激,以及对屠岸贾的仇恨:

【普天乐】听的你说从初,才使我知缘故,空长了我这二十年的岁月,生了我这七尺的身躯。元来自刎的是父亲,自缢的咱老母。说到凄凉伤心处,便是那铁石人也放声啼哭。我拼着生擒那个老匹夫,只要他偿还俺一朝的臣宰,更和那合宅的家属。

【上小楼】若不是爹爹照觑,把你孩儿抬举,可不的二十年前早撄锋刃,久丧沟渠。恨只恨屠岸贾那匹夫寻根拔树,险送的俺一家儿灭门绝户。

【幺篇】他他他把俺一姓戮,我我我也还他九族屠。……哪怕他牵着神獒,拥着家兵,使着权术,你只看这一个那一个,都是为谁而卒?岂可我做儿的倒安然如故?

【耍孩儿】到明朝若与仇人遇,我迎头儿把他挡住。也不须别用军和卒,只将咱猿臂轻舒,早提番玉勒雕鞍辔,扯下金花皂盖车,死狗似拖将去。我只问他人心安在,天理何如?

【二煞】谁着你使英雄忒使过,做冤仇能做毒,少不的一还一报无虚误。你当初屈勘公孙老,今日犹存赵氏孤。再休想咱容恕,我将他轻轻掷下,慢慢开除。

【一煞】摘了他斗来大印一颗,剥了他花来簇几套服,把麻绳背绑在将军柱。把铁钳拔出他斓斑舌,把锥子生挑他贼眼珠,把尖刀细剐他浑身肉,把钢锤敲残他骨髓,把铜铡切掉他头颅。

【煞尾】尚兀自勃腾腾怒怎消?黑沉沉怨未复。也只为二十年的逆子妄认他人父,到今日三百口的冤魂方才家自有主。

……

二十年的时间并不算短,何况赵氏一族被害之时赵孤还只是个婴儿,对父母亲友完全没有任何概念,真正陪伴、照顾他的是他的“父亲”程婴;再有便是“义父”屠岸贾,可以说是朝夕相对,日夜相伴。不过在赵孤看来,虽然屠岸贾对他有二十年的养育之恩,但是这并不足以也不可能抚平让他“一家儿灭门绝户”的恨;相反,还增加了这二十年认贼作父的仇恨。因此,他对于向屠岸贾复仇是没有一点犹疑的。

也正是因为有这些现象的存在,养父母们往往刻意隐瞒实情,就是害怕一旦被养子知道真实身份,自己也就失去了这个孩子。《五侯宴》中李嗣源引述“鸡鸭论”告诫世人:“劝君莫养他人子,长大成人意不留。养育恩临全不报,这的是养别人儿女下场头。”这一方面说明了养父养母的难处,希望为人养子者不要一朝得以认亲,就将养父母抛弃;但另一方面也印证了血亲关系的强大。李嗣源受这种理念的影响而不肯将实情告诉李从珂,怕他知道了,便要去认亲娘,而自己这十八年来的养育之情很有可能就烟消云散了。可对于李从珂来说,与亲生母亲骨肉分离十八年,如今得见生母,却不能相认,情何以堪?他对养父说的一段话表明了自己的痛苦心情:“可怜见您孩儿,怕不在这里一身荣华;我那亲娘在那里与人家担水运浆,吃打吃骂,千辛万苦,看着至死,不久身亡,你孩儿争忍在此不去认母也?我说罢也雨泪千行,恰便似刀搅我心肠。做娘的忍饥受饿,为子的富贵荣昌。可怜见看看至死,可来报答你这养育亲娘。”李从珂对养父母的抚养之情固然心存感激,但亲生父母的血亲纽带是个人身份得以存在的初始因由。其面对亲生母亲遭遇欺凌的痛楚和誓要为之报仇的坚定心意,恰恰说明了血亲大于养亲的观念认知,这也正是血亲关系的强大之处。

三、血亲复仇的正义性表现

受儒家孝亲思想的影响,为受到伤害的血缘亲族复仇表现出强烈的正义性,这种正义性不仅深受家族成员的肯定,也得到社会大众的普遍认同,甚至包括执法官吏和统治者的认同。在他们看来,血亲复仇所带有的孝义性质弥补了其对权力尊严和法律制度的侵害,是值得保护和嘉许的伦理行为。

(一)血亲复仇的正义性得到家族认同

血亲复仇的正义性首先为被伤害的父母所认同,他们认为子女为之报仇是天经地义的,即使要付出巨大代价也应在所不惜。《蝴蝶梦》中王家兄弟因为打死了葛彪,被告到官府,需要一人为葛彪抵命。王母对此表现得义无反顾:“虽道是杀人公事,也落个孝顺名儿。”“你为亲爷雪恨当如是,便相次赴阴司,我也甘心做郭巨埋儿。”可见在王母看来,为父报仇乃是“孝亲”的表现,即便丢了性命,最起码满足了伦理上的要求——“落个孝顺名儿”,在道德上是不亏欠的。《昊天塔》中杨令公死后魂显,托梦给儿子杨六郎,告之自己的悲惨遭遇后要求六郎为其复仇:“您若是和番家忘了戴天仇,可不俺望乡台枉做下还家梦。”“嘱咐您个杨家业种,须念着子父每情重,休使俺幽魂愁杀这座梵王宫。”《陈州粜米》中的张撇古在临死前也要求小撇古为其复仇。在他们看来,让儿子为自己复仇乃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的,血缘关系的延续和承继使得儿子们负有为父亲报仇的义务和责任。

不只是父亲,若是母亲受到欺辱或伤害,子女为其复仇的心意也是一样的。《谢金吾》中,为拆清风楼之事,谢金吾与佘太君起了冲突,将佘太君推下阶基,使其跌破了头。杨六郎得知此事后,气愤无比,深感此恨痛入骨髓,不可不报,因此,明知私下从边关返家探母有可能中了奸臣的圈套,还是坚持要回家探望母亲。面对佘太君的询问,他坦承:“您孩儿一见了书,就恨不得飞到家来看我母亲,怎么还有工夫去请圣旨?是瞒着众将,私自回来的。”看到母亲果然受了伤,杨六郎急火攻心,竟然昏了过去,醒来后悲愤交加:“这父母之仇,几时得报?活活的气杀孩儿也。”他虽然听了母亲的劝告准备返回边关,但终究还是中了王枢密的诡计,未及离开便被抓住了。王枢密也正是看准了杨六郎的孝亲之念,知道母亲受伤他定会有这样的做法,才能阴谋得逞。这更可见出血亲观念在人们心目中的重要地位。

人们依靠血亲寻求自己的身份认同,不弄清血缘关系便在社会上没有家庭归属感,因此人们对血亲关系的重视要远远超过对其他关系。具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即使从未得见,一旦相遇也会觉得亲切,而且亲人之间的血统身份在无形中就会表现出来。《合汗衫》中的陈豹接受张文秀老夫妻的行礼时,就感觉“兀那老的拜将下去,我背后恰便似有人推起我来一般,莫不这老的他福分倒大似我?”这是因为张文秀是他的祖父。《五侯宴》中王氏向李从珂行礼,李从珂也觉得诧异:“这个婆婆儿刚拜我一拜,恰似有人推起我来的一般。这婆婆儿的福气倒敢大似我么?”因王氏是李从珂的生母。《货郎旦》中的春郎在屋里感叹与父亲不得相逢,李彦和就在外面打喷嚏,不知谁在说他……这些情况固然是剧作家的巧妙安排,但也确实表现出了血亲关系纽带的牢不可破。

受传统社会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古代女子的社会地位一向低于男性,因此在承担复仇大业一事上,也多以男子为主力。但当家中男子因种种原因不能担此重任时,女子也一样自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把复仇当作人生头等大事来看待。《冯玉兰》中,冯玉兰只是一个年仅十二岁的青春少女,但在遭遇父亲被害、母亲被霸占的家庭变故时也能挺身而出,为父母复仇。“好着我独自嚎啕,这杀人恨何日才消?怎得个清耿耿的官员厮撞着,劈头儿把冤情披告。告他将父亲杀死,兄弟亏图,娘亲来占了。”虽然自己只是一介弱质女流,无依无靠,但冯玉兰仍认为为父母报仇是责无旁贷的:“我见他怎恕饶,他见我难推调,怕不来一问一承招。只俺那山海般仇恨须当报。再不用荆条细拷,拼的亲手儿也还上一千刀!”可见,在为血缘亲族复仇一事上,女子和男子的态度并无两样。

(二)血亲复仇的正义性超越等级界限

“中国古代宗法伦理关系以父为核心,父权至上,家族之内以父的利益、身份为基础,父为子天,子无时无刻不体现对父的崇敬和热爱,无条件地服从父权,放弃自己的利益,甚至悖逆国法而牺牲自己的生命。” 对君主的忠和对朋友的义都是在“孝”的基础上生发出来的,因此“孝亲”成为历代统治者强调的伦理基础,为“孝亲”而复仇也会受到尊重和礼遇,即使是君主也可能会成为被复仇的对象,这更加体现出血亲至上的复仇原则。

《伍员吹箫》中伍子胥父兄无辜受戮,除使奸进谗的费无忌外,楚平王也成为伍子胥的复仇对象,并没有因为其楚国国君的身份而受到特殊待遇,可见在为血亲复仇这个问题上,是不存在君臣关系、身份约束的。据《孟子·离娄下》载,孟子曾对齐宣王说:“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晏子春秋·内篇谏上》中晏子也曾对齐景公说过:“今君临民若寇仇,见善若避热,乱政而危贤,必逆于众,而诛虐于下,恐及于身。” 可见如果君主处于一个非正义的位置之上,臣子是可以向不义之君复仇的。剧中,伍子胥明确表示,“自古道父母之仇不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报仇之事便是他的终生事业。为了复仇,他历尽艰辛,隐忍混迹于市井,吹箫度日,十八年后才终于等到报仇的机会。他不仅要抓住费无忌,“直着那厮摘胆剜心,做俺祭卓儿上的礼”,还要向楚平王寻仇,丝毫不因其国君的身份而有所忌惮。可当时楚平王已死,他为此感到不甘心,因此要“将他坟墓掘开,取出尸首,待我亲鞭三百,以报父兄之仇”。

另一部有相关内容的剧目《疏者下船》也充分肯定了伍子胥复仇的正义性。在剧中的楚昭王看来,伍子胥乃“忠义人,英雄汉”,是当世难寻的奇才,若不是受费无忌谗害,现在应该还在为楚国尽忠辅佐,如今却“怀着那几年的怨恨,倚着这盖世的才名,来寻问俺往日的根由”,因此对费无忌多有埋怨:“你每做的来不周,结下了父兄仇,抵多少不是冤家不聚头。今日在杀场上面争驰骤,费无忌你索担忧。他只待摘了你心肝标了你首,可兀的便肯干休。”可见他对于伍子胥为父兄复仇一事也是认同的,而他的这种观念其实也代表了普通大众对伍子胥复仇一事的普遍看法。

总之,血亲关系是古代宗法社会最重要和最基础的社会关系,也是封建国家的立国之本,维护血缘亲族的利益是人们必然会做出的选择,这不是单纯的个人行为,而是伦理道德层面对个人的必然要求。在历史久远的宗法社会里,血亲至上是纷繁复杂的复仇事件中最主要的一种复仇观念。 2hSQEyjsMdslP5pLKIZ+x8gG1oHtosGPUsSh5QdNW4wOdlq62RpgoxNY0BZfqRh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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