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艺术家罗丹有一句名言很多人都熟悉,那就是“生活中不是没有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在艺术上要拥有发现美的眼睛,需要训练;从财政角度看一遍中华史,要能因此对历史现象知其所以然,就需要一些概念与理论。在这一章,我将交付给你一对财政的眼睛,一些从财政视角理解中国历史必不可少的概念术语与理论工具。
什么是财政?
财政是一个常见词,在前言中我说过,它跟财务相对。财务是对个人钱财的收支与管理,而财政则是对国家钱财的收支与管理。国家财政与私人财务在表面上都是对钱财的处理,可在性质上却有很大的差别。为什么这么说呢?
先从两个故事讲起。
《隋唐演义》里有一个“秦琼卖马”的故事,说的是忠义无双的山东好汉秦琼秦二哥,到潞州府出差,没有钱住旅店,只好上街去卖自己的黄骠马。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在传说中,钱的问题也同样难倒过那个治水的大禹。有一个版本的传说是这样的,说大禹在治水过程中缺乏经费,没有钱财支持导致无法继续治水。不过,跟秦琼不一样,大禹不需要卖马,他把天下划分为9个财政区域,要求每个区域内的部落根据土地出产情况缴纳贡物(税收),甚至为他们规划好上贡的路线。有一次,大禹在会稽山这个地方召集各部落首领开会,要求他们统一携带玉帛作为贡物上缴。有一位部落首领叫防风氏,没有服从大禹的要求。有人说他开会迟到,也有人说他根本就没到。总之,他后来被大禹抓住杀掉,以示惩戒。
故事和传说本身未必是真的,但在缺钱时,平民百姓和君主有不同的处理方式这肯定是真的。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秦琼没钱时只能依靠市场交换而不能靠他的武艺或用手中的金锏去抢,而大禹缺钱时却可以依靠强制手段来征收,甚至不惜杀人呢?答案一句话就能说清楚,大禹要钱是为了治水这个“公共”需要,而秦琼不是。用财政的术语来说就是,满足公共需要是财政可以运用强制手段的唯一合法理由。
此处我们已经可以看出国家财政与私人财务的差别了,财政兼具公共性与强制性,而私人财务却没有这些性质。因此,我们可以把财政界定为:为了公共需要而运用强制力量获得并运用钱财的活动。
财政的公共性有一个成长的过程
上面给财政下的定义,也许并不能立刻让人信服,比如,有人会说,财政的强制性谁都能体会得到,不缴皇粮国税要受罚甚至要掉脑袋,可怎么能看出它的公共性呢?自古以来不就是一帮“人上人”为了自己骄奢淫逸的生活,靠暴力向老百姓强制性地要钱要粮吗?
如果这么想的话,就把问题想简单了。没错,依靠暴力可以获得钱财,但暴力并不能使之合法。就像秦琼如果靠金锏去抢钱财,就会沦落为连他自己都不齿的强盗。唯一能让强制成为合法的途径,就是使被强制者自己也认同这种强制;而被强制者之所以认同,是因为强制力量的运用是为了公共的需要。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装载强制力的国家机器有多种形态,掌握这种强制力的统治者也有不同的表现。在人类发展的初期,公共性可能非常不明显,让人只看到强制性;但是,历史越是发展到现代,这样的公共性就越发凸显,强制性反而隐没在背后。换言之,强制力应该受到公共性的约束,只有到人类历史发展的后期,人们才会越来越清晰地看到这一点。具有公共性的强制力,我们称之为“公共权力”。人类的历史可以看作是一部公共权力的实现史,或者说可以看作统治权不断地走向公共化的过程,最终使人类实现自我的统治。因此,财政的公共性是逐渐成长起来的,它跟国家的发展阶段有关。
国家发展的三个阶段
以往我们考察中国的国家发展阶段,总是按不同王朝划分,再深入讨论每一个朝代从初兴到鼎盛再到衰亡的过程。这样做简单直观,当然没错,但难免有缺失。缺的是什么呢?缺的是一根金线,用它能把历史作为一个整体串联起来,并能用它来探究国家从初兴到成熟的内在逻辑,体悟公共权力在其中不断成长的过程。
基于这个原因,我对中国的国家发展阶段的划分,并不按王朝,而是按国家组成要素,将其分成了三个大的发展阶段,这三个阶段也代表了国家的三种类型。
在我看来,中国国家发展的第一个阶段是城邦。从国家这个形态刚刚出现直到春秋战国之前,都属于城邦时代。第二个阶段是帝国,从战国到清代,中国属于帝国时代。第三个阶段是现代国家,自1840年之后,中国逐渐走向的就是现代国家。
这样的阶段划分,依据的是国家组成的必备要素以及支撑点的不同。国家组成的必备要素有人口、土地、公共权力三个,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这三个要素的重要性不同,其中发挥最重要的支撑作用的要素可以称为“支撑点”。依据支撑点的不同,我将国家分为城邦(以人口为支撑点)、帝国(以土地为支撑点)、现代国家(以公共权力为支撑点)这三个阶段或三种类型。
先来看城邦。这是国家发展的早期阶段,此时的国家基本上是一个个散落的人口聚居点。此时,土地有的是,相比之下人口就显得特别稀缺。所以,城邦国家的支撑点就是人口。谁能笼络住更多的人口,谁就掌握了最宝贵的资源,谁就能发展得更好。而所谓发展得更好,标志就是人口能够不断地生存繁衍。城邦的领袖都是什么人呢?是宗教领袖、家族长辈、军事首领、特殊贡献者或者具有特别管理才能的人,总之是一个人群中最具有人格魅力的人在行使公共权力。这样的公共权力结合了统治权和个人魅力,我们一般把它称为权威。那自然而然地,城邦时代的公共权力就具有高度的私人性。
再来看帝国。到了城邦后期,随着人口繁衍,土地相对于人口来说开始变得稀缺,于是对外夺取更多的土地,对内更有效率地使用土地,就成了国家发展的内在需要。这样,就出现了以土地为支撑点的新国家阶段,这就是帝国。这个时候,君主的统治权实际上来自对土地的所有权,中国古人的说法是“打天下者坐天下”,即占有天下土地的人(家族)拥有统治天下的权力。此时统治权和统治者家族对土地的所有权结合在一起,公共权力已开始表现出一定的公共性。我把帝国时期结合了(土地)财产所有权与统治权的公共权力,称为君权。
最后来看现代国家。到了帝国晚期,事情又开始起变化了。经过长年累月争夺土地的战争,国家和国家之间的领土边界逐渐确立,土地上附着的人也相对固定了下来。此时帝国很难再依靠向外扩张来获取土地,于是就用制度来更有效地配置人口与资源,从内部寻求国家的发展成了应有之义。工商业经济就是以此为背景开始大发展的,这让整个共同体慢慢超越了农耕经济的层次。工商业经济活动高度依赖于个人的努力,这就需要国家用公共权力来确立并保护私人产权关系和自愿交易行为,而由君主来行使公共权力的帝国制度显然无法承担这样的使命。于是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就要求,成立一个经过公众同意后形成的组织(代议制机构),来行使公共权力。这样,公共权力就逐渐脱离了统治者个人(家族),转而由一个经民众选举确认的组织来承载,现代国家就出现了。这种结合了代议制组织的公共权力,我把它叫作主权。
以上就是我对国家发展(以及国家类型)的三个阶段的划分,从这三个阶段你能看出统治权是怎么一步一步走向公共化的;从结合个人魅力、家族财产权最终发展到结合代议制组织,从权威、君权发展到主权。统治权的公共化,体现在财政中,就是我前面说的财政权强制性背后的公共性的不断成长。
从世界范围看,帝国这一国家类型在中国这个地理空间中构建得极为成功、发展得最为成熟,在中国历史中,帝国阶段延续的时间也因此非常长。在这本书中,我要为你展示,财政各个要素(收入、支出、管理)在中华史中的帝国期间的变化过程,以及财政权在这个阶段如何一步步凸显出公共性,以至于到最后推动国家从帝国走向现代国家。
税柄的三种形式
前面说了这么多财政、财政权的事情,貌似有点高深。接下来我换一个更简单、一般人更熟悉的词汇,那就是“税收”。税收似乎无人不知,就像美国开国元勋富兰克林说的,税收和死亡是人世间无可避免的两件大事。
在财政学中,一般认为税收是一个现代事物,它的首要特征是纳税人的同意。纳税人为什么会同意缴税呢?这是因为在现代国家中,税收具有公共性,征税权是公共权力,表现如下:在征收前,会向纳税人说明钱款用在公共事业上,并请求纳税人代表的批准;在征收和使用过程中,会受到纳税人代表的严格监督;在事后,会有审计和问责机制追究税款的使用。不过这样的现代税收,显然是从古代的雏形成长起来的,所以在研究古代财政时,我按照财政史的习惯把所有的财政收入都称为“税收”,把所有的财政征收行为都称为“征税”。
国家要征税,就需要有一个“把手”。靠门把手我们可以打开沉重的大门,征税依靠的把手,我称它为“税柄”。依靠税柄,国家才能方便地征税。在征税过程中能够运用的“把手”大致有三个,即人口、土地、工商业活动。用这三种税柄获取财政收入的活动,我分别称之为税人、税地、税商。税人以人口为税柄,表现为让人亲身服役,或者按人头征税;税地以土地为税柄,表现为按土地的面积和等级来征收粮食或货币;税商以工商业活动为税柄,表现为针对商品交易额、商人财产、商业活动收益征税(征税制),或者政府参与商业活动谋取利润(官营制),或者政府通过设置许可来向寻求许可的人索取特许费(许可制)。
在中国历史中,以上三种税柄实际上都在使用。不过,在不同的国家发展阶段,有各自侧重的主体方式。
拿城邦时代来说,国家以人口为支撑点,运用税柄的方式主要是税人。西周时期的周天子,主要的财政收入就来自千里王畿内民众的亲身服役。这种亲身服役有很多种形式,在财政史上通常统称为徭役。比如,民众自备武器为周天子打仗,就是服军役;民众为周天子耕种公田,是服劳役;民众为周天子建造公共工程,就是服力役等。当然,周天子还会向诸侯国或臣服部落集体性地收取贡物,这实际上也是税人的一种方式。
到了帝国时代,税柄的主要运用方式就是以土地为支撑点来税地,比如依照土地面积,在区分土地等级的基础上,以实物或货币形式征收田亩税。中华帝国时期的税地,将是这本书的主要内容。
到了现代国家,税柄运用的主要方式显然是以公共权力为支撑点来税商,尤其是实行其中的征税制。中国走向现代国家的过程,在财政上就是确立以工商税收为主体收入形式的过程。
不过我要提醒的一点是,以上说的国家发展阶段与税柄运用形式只是大致对应,不是唯一的。在接下来的章节会说到,中华帝国以税地为主要的收入形式,但有时也会严重地依赖税人或者税商,或者采用某种混合的形式。只不过,税地在理念上,始终是中华帝国的正统财政收入形式。
小结
本章的内容是为你安装一双财政之眼,用来考察中华帝国的兴衰史。在接下来的章节中,我将运用这些概念和理论,帮你从财政视角再看一遍中华国家史上的帝国阶段。你会看到,税人、税地、税商在历史上是怎么变迁的,以及其中财政权的公共性如何表现。在每一个发展阶段,各路历史人物都在不断地寻找合适的财政形式,他们的行为脱不开财政奠定的基本格局,由此也注定了中华帝国在历史上的各种高光与晦暗时刻。
本章有以下内容值得重点关注:
一、公共性和强制性是国家财政区别于私人财务的两个性质。满足公共需要是财政可以运用强制手段的唯一合法理由。
二、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公共权力的实现史,统治权不断地走向公共化就是人类最终实现自我统治的历史。运行在财政领域的公共权力就是财政权,统治权的公共化表现在财政上就是财政权的公共化。
三、国家由三个必备要素(人口、土地、公共权力)组成,在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这三个要素的重要性不同。按起最重要支撑作用的要素(支撑点)的不同,国家的发展阶段可分为城邦(支撑点为人口)、帝国(支撑点为土地)、现代国家(支撑点为公共权力)。
四、按税柄来划分,国家财政获取收入的方式有税人、税地、税商三种,分别形成城邦、帝国、现代国家的主体收入形式。但在国家的某一个特定发展阶段,可能会有多种形式的混用。比如在中华帝国时期,以税地为主体且形成正统收入形式,但税人、税商也在运用甚至有时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