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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楷字时代性
——兼及楷字时间层次问题 *

作为贮存形态的楷字资源数据库标注,涉及楷字使用的时代属性问题。隋唐时期楷字发展调查统计表明,所谓楷字时间层次的调查,能够大致区分的只是楷字使用的下限,也就是最迟不会晚于哪个时段出现的情况。根据《原本玉篇》、《万象名义》及《宋本玉篇》(下取《原本》、《宋本》、《名义》简称)文本结构关系,数据库可以统计唐代增字数量约为5298个。《中古汉字流变》一书中,将二者各部实际所收字头、异体逐一对号排比,得到各部收字的实际出入,各部收字实际出入相加,大致得到《宋本》多出的这批字。在统计过程中逐部分类比对,找出各部唐人所增字数及具体哪些字形,揭示各部发展字量消长的分布比例。就目前统计水平而言,这些数据,可以认为大体上反映了唐代社会实际使用楷字的增长幅度。但是,现在统计所依据的字汇,为宋刻“上元本”泽存堂重刊《宋本》。 根据版本时代属性,传世字汇贮存的历史楷字,体现着若干时间层次,一般不能简单作为时间断代坐标。传世字汇未加贮存楷字,未必说明当时或此前社会生活中并没有使用过。归纳不同时期楷化特点,有助于观察分析唐代楷字发展变异情况。

本节所讨论的,是隋唐五代楷字发展时间层次的几个相关问题。调查说明尽可能结合共时楷字社会实物用例及相关数据,并尝试引入“文献用字传播水平”参考指标。

一、一般说来,字汇集合大都是历史楷字的积淀,时间层次不清。不能仅靠贮存字书,作为使用时代的上限根据。即《名义》所不见,中古字汇未存,六朝到唐宋之际却有可能成为新增字。

【佗-他】《说文》无“他”有“佗”,古文字它、也形体十分接近,“他”可以看成是“佗”形变的结果。字形表所见汉简及魏晋南北朝石刻皆已主要使用“他”形。 [79] 《名义》所抄字头有“佗”无“他”,但注音释义凡160余次使用“他”字,《宋本》并列二字头。

【旅-祣】《宋本》:“祣,力煑切。祭名。《论语》作旅。”字形表《方部》“旅”字楷书类记录,北魏《元弼墓志》“旅”作 、《于景墓志》作 ,隋唐所用楷字多从扌形。 [80] “旅祭”多见,一般使用“军旅”字,祣为后出本字。《论语·八佾》:“季氏旅于泰山。”清人刘宝楠《正义》:“《玉篇·示部》:‘祣,力煮切,祭名。《论语》作旅。’《广韵》同。此后人所增字。”《说文》、《名义》无此字,不等于反映唐人新增字量的《宋本》没有传承关系。

【訣】《宋本·言部》:“訣,古穴切。死别也。”按《说文》仅见于新附部分:“訣,别也。一曰法也。从言,決省声。古穴切。”《名义》等本不存。字形表《方部》“訣”字隶楷书类7条记录,为北魏到唐代用字实物。《敦煌俗字典》等,无此字使用记录。

【寡- 】《说文·宀部》:“ ,少也。从宀从頒。頒,分賦也,故爲少。”只是頒形作上下结构。《宋本·宀部》:“寡,古瓦切。少也。”此前字汇未见省略“分”形之 。《名义》在传抄过程中也保存了这个省形的“ ”字。如《瓦部》:“瓦,五寡反。盖屋也。”反切下字即抄作从宀从頁,为“五寡”之切音,只是頁、真抄写形近误混而已。又如《瓦部》:“ ,胡寡反。大口。”字形表《宀部》“寡”字楷书类19条记录,仅3条从分作“寡”,其中包括唐石经《尚书》作 、唐石经《五经》作 ,余“寡”下皆无“分”形,其 从“火”形者,系“大”形之近似而楷化者。敦煌本《郭象注庄子南华真经》辑影《天道品》、《达生品》、《山木品》、《田子方品》、《徐无鬼品》等皆无例外。 [81]

【釁-舋】为同一省略类型,尚有【釁-舋】、【 -虋】:《宋本·爨部》:“釁,許靳切。以血祭也,瑕隙也,动也,罪也,兆也。或作衅。”唯《名义·爨部》抄存:“舋,義(羲)镇反。罪也。动也。离也。光景也。又衅也。”《说文·爨部》:“衅,血祭也。象祭灶也。从爨省,从酉。酉,所以祭也。从分,分亦声。臣铉等曰:分,布也。虚振切。”又《宋本·艸部》“虋”、《名义·艸部》抄作“ ”。字形表《刀部》“釁”字楷书类存14条记录,仅唐石经《五经》作 ,余无一从“分”构形者,隋智永《真草千字文》“孤陋寡聞”亦作 《干禄字书》楷字整理,保存【 - 】异体、【 - 】异体,《五经文字》“寡”作

结合社会实物用字作为时代依据,字书所未存楷字,未必说明当时社会没有使用。调查涉及南北朝墓志碑刻等实物所使用的楷字,《名义》未见传抄者,无虑数百计。例如:躃,见北魏《张安姬墓志》,所用作 ;《宋本》、《名义》本部脱文。 ,见北魏《元诠墓志》,所用作 ;《名义》本部仅见于释义用字,《宋本》亦脱文。 ,见北魏《元钻远墓志》,所用作 ;《宋本》、《名义》未存。 ,见北魏《元徽墓志》,所用作 ;《宋本》、《名义》未存。鶮,见三国吴《浩宗买地券》,所用作 ;《宋本》、《名义》未存。 ,《宋本·老部》和《名义·老部》皆未收录“ ”字。【 -老】异体,北魏《元谧妃冯会苌墓志》“方当比德偕老,执敬中馈”作 ,“偕老”成词。例不备举。这表明,唐代传世字书未见贮存的形体,不等于该时期社会用字历史上就没有出现过。至于《名义》未见传抄的其他实物用字字例,可参见“楷字历史层次”部分。

二、由于传世文献经过历代传抄传刻,一般传世文献用字不足为时代依据。如果有明确的文献用字说明,或出土文献有用例,则为可信时代依据。

【唐- -塘】《宋本·土部》:“塘,徒郎切。隄塘也。”唐、塘古今字,《名义》未见传抄“塘”字。按《说文》见于宋人“新附”部分:“塘,堤也。从土唐声。徒郎切。”唐前传抄楷字存“ ”字:《名义》:“堤,都奚反。限也。 也。封也。 ,同上。”《原本》:“堤,都奚、徒奚二反。《左氏传》弃诸堤下。野王案:《说文》:堤, 也。”宋本《说文》只用唐字:“ ,唐也。从 是声。都兮切。”《原本》援引《说文》“ 也”,说明六朝《说文》,已有“ ”字。《名义》抄用“ ”字,【唐- -塘】: 其中间过渡形体。字形表《土部》“塘”字楷书类存5条使用记录,其中除了南朝梁代《旧馆坛碑》作 ,其余皆系唐代用字,如唐《皇甫璧墓志》作 。《敦煌俗字典》不见唐、塘字。清人杭世骏《订讹类编·地理讹》“钱唐”条援引《七修类稿》:“钱唐之名,按《史记》始皇浮江下丹阳,至钱唐。历代地志亦有钱唐县令,至唐避国号,始加土焉。《辍耕录》谓唐字从土,误矣。至以为以钱易土,筑塘避钱湖之水等事,《杭志》已辩其讹。考之《释文》:唐,途也。杭地五代以前路止西北一带,逼近于钱湖,故谓钱唐耳。” 加土形之塘,至迟来源唐前。所谓“至唐避国号,始加土焉”,已落后尘。看来事关时间层次,即清人考订笔记,也不能轻易作为字形实际使用根据。

- -茶】关于“茶”字的使用时代问题,有关专门史认为,“这一时期‘茶’字被写作‘荼’或‘ ’字,茶字使用范围较广,《本草》、《齐民要术》等专门著作中则以茶树为木本,故从木,写为 ,至唐代中期以后,才被确定为今天的‘茶’字。但现存这一时期的文献由于经过后人传写、翻刻,已多改为今天所用的‘茶’字,不可因此而误认为当时已经使用‘茶’字,此外,槚、蔎、茗、荈等,亦被用来作茶的名字。”

按《名义·木部》:“ ,雉加反。檟也。荼字。”《宋本·木部》:“ ,丈加切。苦 也。”《宋本·艸部》:“荈,尺兖切。茶葉老者。”《名义》:“荈,蚩兖反。茶老者也,茗也。”《宋本·艸部》:“茗,冥頂切。茗荈。”《名义》:“茗,冥鼎反。荼字。”《宋本·艸部》:“荼,杜胡切。苦菜也。又《爾雅》曰:檟苦荼。注云:樹小似梔子,冬生,葉可煑作羹飲。又除加切。”《名义》:“荼,杜胡反。茅秀也。華也。萑苕也。借也。”《说文·艸部》:“荼,苦荼也。从艸余聲。同都切。臣鉉等曰:此卽今之茶字。”传抄字书表明南北朝是使用荼或 字来记录“品茶”一类词义的,分化出读舌上音的茶,在“荼”基础上分化出区别性“茶”字,属于后起。字形表《艸部》“茶”字楷书类存3条使用记录,如唐《渎庙祭器铭》作 、唐《善悟塔铭》作 、唐《玄秘塔碑》作 。联系语料库相关语境,《渎庙祭器铭》名物为“荼锅子”即“茶锅”,仍以“荼”记录“茶”词。隋唐五代石刻语料凡二百几十条用例,荼、茶二形率混用。《敦煌俗字典》“茶”字2条使用记录,其记录“茶饭”词语作 、记录《茶酒论》作 。所谓“认为当时已经使用‘茶’字”即属“误”者,正复所见不广。

字形表和语料库统计表明,迄今所见南北朝时期石刻等用字实物,没有使用记录分化“饮茶”类词语功能的“茶”字,但上举传抄字书已经在解释过程中使用“茶”字。可能就是为了明确已经分化的语音,在荼字的基础上加以部分楷化改造而形成茶。 [86]

如果有明确的文献用字说明,可以跟实物用字互相印证。

【桑-桒】魏晋南北朝石刻《元光基墓志》用字作 ,与三国《走马楼吴简·嘉禾四年·文书》所用字从桒作 相近,唐抄《名义》也如此构造。《宋本》以桒为俗字:“桑,思郎切。蚕所食叶。俗作桒。”字形表《木部》“桑”字楷书类凡18条记录,除了像唐石经《周易》作 等之外,其余凡14条作“桒”形。《敦煌俗字典》“桑”字存8条记录,除了所录《正名要录》或作 ,其余皆作“桒”形。其实,桑字由三又即三手形的叒,变异为草木化的三十形即接近卉形,汉代隶碑《韩勅造孔庙礼器碑》所用“桑”字已经隶变为上从三十下从木形。 [87]

【并】【州】《晋书》卷127《慕容德》时谣曰:“大风蓬勃扬尘埃,八井三刀卒起来。四海鼎沸中山颓,唯有德人据三台。” 其中“八井三刀”指并州,描述了“并州”地理用字的楷化情形。且见诸正史,当为社会所盛行,而初非尽出流俗之偶然。至于“州”字变形为“三刀”,由来已久,参见秦汉简牍石刻用字(字形表《丶部》“州“字隶书类较著者,诸如东汉《从事冯君碑》、东汉《胊忍令碑》、东汉《鲜于璜碑》、北齐《感孝颂碑》、北魏《寇臻墓志》、北魏《寇治墓志》(作 )、北魏《李遵志盖》、北魏《温泉颂额》(作 )等)。至于楷书类15条使用记录,已趋定型,无从“三刀”者。“并”字见字形表《八部》“并”字隶书类如三国魏钟繇《贺捷表》“并”字作 、北周《华岳颂》碑文作 ,楷书类已无从所谓“八井”者。《敦煌俗字典》“并”字存3条使用记录,作 、作

【習】北魏杨衒之《洛阳伽蓝记》卷三记载高祖出字谜,考验群臣反映之徐疾,题目就是将“習”字记号化的分析:“髙祖大笑,因举酒曰:‘三三横,两两纵——谁能辨之?赐金钟。’御史中丞李彪曰:‘沽酒老妪瓮注瓨,屠儿割肉与秤同。’尚书右丞甄琛曰:‘吴人浮水自云工,妓儿掷绳在虚空。’彭城王勰曰:‘臣始解此字是“習”字。髙祖即以金钟赐彪。朝廷服彪聪明有智,甄琛和之亦速。”只有“習”字结构在当时被楷化过程中分解成上部为二彐,下部为曰形的记号,才有可能包容相并列的三三九横笔和上下两组两两相对的四竖笔。所给出的答案,自然既包含了这些笔画数量和组合关系,又关合了“習”字所具熟能生巧的基本意义。字形表《羽部》“習”字楷书类6条使用记录,除了北魏《高珪墓志》作 ,其余像唐石经《周易》作 ,皆从二彐形。南北朝楷化已经变上部为二彐形,下部为曰形。隶书类诸如北魏《杨范墓志》“習”字就作 、《李君妻墓志》作 、《东方朔画赞》作 等,已经楷化上部为二彐形、下部为曰形。《敦煌俗字典》“習”字存4条使用记录,除了其一从木作 ,其余上部皆从二彐形。墓志、画赞作为社会实物用字,与北魏杨衒之《洛阳伽蓝记》所反映的自然属共时社会用字现象。

【洛-雒】晋人张华《博物志》“地理考”洛阳条:旧“洛阳”字作“水边各”。[汉]火行也,忌水,故去水而加隹。又魏于行次为土,水得土而流,土得水而柔,故复加水:变雒为洛焉。 《说文》、《宋本》所录两字各有所司,《说文·隹部》以为鸟名:“雒,鵋 也。从隹各聲。”《宋本·隹部》同。只是到唐抄本《名义》,始将二字使用关联起来:《隹部》:“雒,於各反。洛字。”《水部》:“洛,闾各反。泽也。”唐抄本所传抄根据为南北朝《玉篇》,再对照南北朝石刻楷字的实际使用情况,可以推知晋人所编《博物志》所记载二字使用于汉魏时代是可信的。

字形表“洛”归《水部》,“雒”归《隹部》。北魏永安三年《元维墓志》“河南洛阳”作 ,北魏太和二十三年《元简墓志残石》“洛阳”作 ,北魏永平五年《王蕃墓志》“薨于雒阳”作 :是南北朝楷字两形并用之例。

【華-花】《字形表·艸部》“花”字楷书类:北魏《王翊墓志》作 ,北齐《优婆姨造像阴》作 ;至于隋唐始多见,如隋《李元墓志》作 ,唐至德二载《明希晋志文并序》(《汇编》第27册第2页):“花灼紈綺,童歲而削黜之;瑶煥典謨,次歲而服行之。”《名义·艸部》:“花,花,暉瓜反。華也。”其余反切释义凡8处使用。《宋本·艸部》:“花,呼瓜切。今爲華荂字。”其余反切、释义“花”字使用凡33处。如此,则南北朝“花”字已不罕见;而王念孙《广雅疏证》“释草”王引之按:“《广雅》释花为華,《字诂》又云蘤古花字。则魏时已行此字,不始于后魏矣。”

【互- 】《广韵·暮部》:“互,差互。俗作 ,餘倣此。胡誤切。” 《字形表·一部》“互”条楷书类,分别有 (北齐娄黑女墓志)、 (北齐司马遵业墓志)、 (唐刘浚墓志)、 (唐唐嘉会墓志)、 (唐赵令则墓志)等。以唐代使用为多,然唐人所用变体,又有来源,见于北朝,几成序列。宋人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四“辨误”:“《劉貢父詩話》謂:‘今人謂駔儈為牙,謂之互郎,主互市事也。唐人書互作 似牙字,因轉為牙。’予考《肅宗實錄》:‘安祿山為互市牙郎盜羊事。’然則以 為牙,唐已然矣。畫短為樂,畫長為牙。”

【綿- -棉】《宋本·木部》:“棉,彌羶切。木名。 ,同上。 ,亦同上。”《广韵·僊部》:“棉,屋聮棉。又木棉,樹名。《吳録》云:‘其實如酒杯,中有棉如蠶綿,可作布。又名曰緤。’《羅浮山記》曰:‘正月花如芙蓉,結子方生葉,子内綿至蠶成即熟。’《廣州記》云:‘枝似桐枝,葉如胡桃葉而稍大也。’武延切。”而《名义》不见“棉”字传抄,大体可推知《宋本》记载为唐宋之际所增字。中古使用过 字,《名义·木部》:“ ,弥鞭反。綿木名也。” [92] 字形表汉魏六朝隋唐五代简牍石刻未见棉字,所用綿緜字形,结构位置尚未定型,且未见用于“棉花”相关词义记录。

【傘- -繖- 】《宋本·糸部》:“繖,思但切。繖蓋也。”《 部》:“傘,音散。蓋也。”《宋本》将“傘”的下半部分 即乖设为部首,而唐抄《名义》未见傘字,敦煌俗字所用 ,疑即唐人新增字符。《原本·糸部》:“繖,思蘭反。《東觀漢記》時大雨,上騎持繖盖從百余騎。野王案:繖即盖也。《諸葛亮集》不得持鳥育及慢,但持繖是也。”《名义·糸部》:“繖,思爛反。蓋。”《广韵·旱部》:“繖,絲綾。今作繖蓋字。蘇旱切。”本部:“傘,傘蓋。蘇旱切。”《集韵》:“ 傘,先旰切。蓋也。或作傘。”《说文》新附:“ ,蓋也。从糸 聲。穌旱切。”

三、传世文献记载,不等于所记时代社会实际用字。

【謎】《宋本·言部》:“謎,米閉切。隱言也。”《说文》见于新附部分:“謎,隐语也。从言、迷,迷亦声。莫计切。” 但字汇如唐抄《名义》无此字,字形表无同时期实物使用记录。各本无贮存,殆唐代以降新增字。传世文献,不足为字形使用依据。

【佋】《说文》:“佋,庙佋穆。父为佋,南面;子为穆,北面。从人召声。市招切。”《名义》:“佋,时招反。昭也。”《宋本·人部》:“佋,时昭切。《说文》云:庙佋穆。父为佋,南面;子为穆,北面。”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昭”下:“自晋避司马昭讳,不敢正读,《一切》读‘上饶反’,而陆氏乃以入《经典释文》,陋矣,又别制‘佋’字……无识者又取以窜入《说文·人部》中。”段氏以为“佋”字为唐人“别制”,对照《名义》所传抄贮存的时代关系,显然为臆断。《字形表·人部》“佋”字楷书类存使用记录两条,《敦煌俗字典》未之见。

【村】《宋本·木部》:“村,千昆切。聚坊也。”《名义》:“村,且昆反。邨聚落也。”《集韵》魂部:“村:麤尊切。援也。聚也。通作邨。”“邨:《說文》地名。”“ :鄉名。”《类篇·木部》:“村:麤尊切。援也。聚也。”字形表《木部》“村”字楷书类存4条记录,其中村、邨异体,南北朝尚并用:北魏《卫和墓志》作 ,北魏《元袭墓志》作 。《敦煌俗字典》“村”字存1条使用记录,字形作 。传世文献用字较早见于晋人陶渊明《桃花源记》,并非说明晋人已使用“村”字。

【爺】《宋本·父部》:“爺,以遮切。俗为父爺字。”《名义》本部未见传抄,字形表亦未见记录。但《乐府诗集·横吹曲辞·木兰诗》“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不闻爷娘唤女声”,不一而足。梁绍壬《两般秋雨酓随笔》援引《玉篇》、《木兰诗》为说,以父为爺,而今北人呼祖为爺爺。 《类篇》、《集韵》等传世字汇皆未记录,此为词汇发展,而文字未及时调整反映之例。

【罇】《集韵·魂部》:“ 尊罇墫 :租昆切。《說文》酒器也。从酋,廾以奉之,《周禮》六尊以待祭祀賔客之禮。或从寸从缶从土从瓦。通作樽尊。一曰髙稱。” 尊罇墫 异体,字形表分属《寸部》、《缶部》,其中《缶部》“罇”字隶书楷书类凡8条使用记录,皆不出隋唐时期,中古未之见。《敦煌俗字典》“尊”字存7条记录,或作 ,为从缶之变。

四、字书所贮存,对照社会用字实物,反映出唐代楷化的时代因素。

首先,字书保存楷化变异线索,形体变异反映在归部分类上面。

【弔-吊】《宋本·人部》:“弔,丁叫切。弔生曰唁,弔死曰弔。又音的,至也。”《名义》:“吊(弔),都叫反。伤也。恤也。问也。死也。”《说文》:“ ,问终也。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从人持弓,会驱禽。多啸切。”《名义》字形抄作“吊”,由弔到吊,《汉魏六朝隋唐五代字形表》排列呈现出南北朝实际用字已经形体相近,如北魏《元彦墓志》作 、《张安姬墓志》作 、《卫和墓志》作 :隶变的关键是“人”符记号的破坏;楷化的关键则是弓符记号破坏成两个部分,并参见北魏 《元弘嫔侯墓志》、北魏《元绪墓志》等。虽然形体被破坏,但《名义》归类依然入《人部》,说明时代联系线索依然存在。该例属于字书归部分类尚未来得及反映的类型。

【之-山】字形楷化变异,已影响到字书归部分类例。《宋本·土部》:“封,甫龙切, ,古文封。或作 。”《说文·土部》:“ ,爵诸矦之土也。从之从土从寸,守其制度也。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徐锴曰:各之其土也。会意。府容切。 ,古文封省。 ,籒文从 。”《宋本》关联【 -封】异体, 为封字声符,《说文》分析“封”字结构为“从之从土从寸”,不胜支离。魏晋南北朝时期对于 字构形认识已失其溯,如《名义》即将 字归《山部》:“ ,甫庸反。古封字。界也。厚也。”《说文》仍归《之部》:“ ,艸木妄生也。从之在土上。读若皇。徐锴曰:妄生谓非所宜生。《传》曰:门上生莠。从之,在土上。土上益高,非所宜也。户光切。”按《名义》归部分类,反映了魏晋南北朝隋唐之际基本构件已经混淆情况。

其次,字汇贮存集合,反映出楷化过程的时代特征。例如:

【氿- 】《宋本》:“氿,居洧切。仄出曰氿泉。”《说文》:“氿,水厓枯土也。从水九声。《尔雅》曰:水醮曰氿。居洧切。”《集韵·尤部》:“氿:水厓也。渠尤切。”《旨部》:“氿:《說文》水厓枯土也,引《爾雅》水點曰氿。矩鮪切。”《名义》:“氿,君(居)洧反。”《名义》重见:“ ,居洧反。泉也。”《名义》所存【 -氿】,为一字异体, 就是氿字九符传写小变者。字形表《水部》“氿”字楷书类,隋《萧氿墓志》作 ,唐石经《五经》作 。《龙龛手鉴·水部》以从几之形为从九之形的“俗”字。从字书楷字贮存情况来看,魏晋南北朝时期就有此字,《名义》所存为中古实际使用形体。

【膝- 】《宋本·肉部》:“膝,思疾切。脛頭也。亦作 。”《名义》:“ 疾反。胫头也。”南北朝石刻用字如此,《公孙猗墓志》作 ,《无量义经之一》作 。《敦煌俗字典》“膝”字存6条记录,大率作 等形。《名义》抄存为中古实际使用形体。

【商-啇】字形表“商”、“啇”独立使用,大体清楚。作为构件使用,则大量混淆。凡从啇构形之字,皆可联类。如適,北魏永平元年《赵超宗墓志》结构作 如镝,北周《寿安妃卢兰墓志》“锋镝交横,死生离别”楷书作 ,《元天穆墓志》作 ;如敵,东魏《李宪墓志》“迥顾敵齿,傍望肩随”作 ,北魏《元颢墓志》作 。南北朝石刻啻、商楷化丧失区别性。唐代字样学专著《干禄字书》整理,仍然混淆。从现存有关楷字使用实物来看,这种混淆,即使到了中唐时期仍旧存在,像敦煌本《郭象注庄子南华真经》“適”字,即同南北朝《郭显墓志》所用 形。

五、大量楷字使用,体现出构件与变异构件在某个时段共存的局面,表现出中古到隋唐之际所用楷字带有过渡性时代特征。

-次】《宋本》:“ ,徐仙切。《说文》曰:慕欲口液也。亦作涎、 ,籀文。”《名义》:“次( ),囚仙反。慕也。欲也。口液也。”《原本》:“次( ),囚仙反。《说文》:慕也,欲也,亦口依(液)也。或为 字,在水部。 ,《字书》籀文次字也。”按《说文》:“ ,慕欲口液也。从欠从水。 或从侃。 ,籒文 。”字形从水从欠形,《原本》《名义》抄为“次”。字形表有关结构,次、 构件皆用:北魏《元熙墓志》作 ,《元仙墓志》作 。次、 记号丧失区别,构件混用,影响联类者,尚有【盗-盜】,如《宋本》:“盜,徒到切。逃也。《说文》曰:私利物也。”《名义》:“盗,徒到反。逃也,偷也。”《原本》:“盗,往到反。”按《说文》:“盜,私利物也。从 欲皿者。徒到切。”字形所从 ,《名义》抄从次,《原本》抄同;字形表所见中古实物,二形兼用:北魏《元爽墓志》作 ,而北魏《元延明墓志》写作

【誕-這】《宋本》:“誕,徒旱、徒旦二切。大也,天子生曰降誕。這,籀文。”《名义》:“誕,达怛反。欺也。大也。”《原本》:“誕,逹垣反。《说文》:词誕也。 ,《说文》籀文誕字。”按《说文》:“ ,词誕也。从言延声。徒旱切。 ,籒文誕省正。”《原本》抄存字形变异过程:這、誕异体,魏晋南北朝不省,而《说文》籀文省“正”符为“這”。《名义·辵部》:“這,宜箭反。迎也。唁轹失国也。”字形表所见有关结构,如北魏《高淯墓志》作 ,《慈庆墓志》作 ,《元湛墓志之一》作 :标明辵、廴记号丧失区别,中古尚处混用阶段。誕→這,楷字传抄变异过程是:省略中间的“正”符,廴、辵构件同类替换为辵部。

-幸】《宋本》:“ ,女涉切。盜不止也。今作幸。”《名义》:“ ,如涉反。大声也。惊人也。”《原本》:“幸,如涉反。”按《说文》:“ ,所以惊人也。从大从 。”《名义》抄为 ,《原本》抄为“幸”,记号区别性降低,《名义》抄从仌下羊形,以仌、大、土形近抄混, 、羊形近抄混。字形表“幸”字楷书类,凡11条使用记录,作 者4条、作幸者7条。其中北魏《元宥墓志》作 、《叔孙固墓志》作 。唐石经《五经》正字为 。《敦煌俗字典》存2条记录,无从大构形者。【 -幸】记号区别性丧失,还影响到【 -執】之类:《宋本》:“ ,之入切。持也,守也,结也。”《名义》:“執,之入反。拘结也。”《原本》:“執,□入反。”按《说文》:“ ,捕罪人也。从丮从 亦声。之入切。”《原本》字形楷化作“執”,《名义》亦如此,是魏晋南北朝楷化,大、士记号区别性降低,作为构件已通用。如北魏《元诱墓志》作 ,唐石经《五经》作 。整体而言,从幸符构造者,已占绝对地位。【 -幸】记号区别性丧失,还可联类诸如【 -報】:《宋本》:“ ,补到切。酬也,荅也。”《名义》:“報,补到反。荅也。”《说文》:“ ,当罪人也。从 ,服罪也。”《原本》残缺,《名义》字形已抄用幸符,字形表“報”字,隶书楷书类,皆已不见从 构形者。《敦煌俗字典》“報”存8条记录,亦无从 之例。

【夰】如《宋本·夰部》:“昦,乎老切。昦天。昊,同上。”《名义》:“昊,朝老反。旴也。皓也。”《宋本·日部》:“昊,胡老切。昊昊,元氣廣大也。”《名义》:“昊,胡老反。天(元)氣大。”《名义》所抄下部从“天”形。《说文》:“昦,春为昦天,元气昦昦。从日、夰,夰亦声。” “昦”演变为“昊”,涉及整个部类。字形表所见中古用字,数形皆用。如北魏《元端墓志》作 、《元思墓志》作 ,唐石经《尚书》作 、《九经》作 。中古到隋唐之际,夰、天作为构件共存并用,但从天构形,已占绝对优势。

六、魏晋南北朝隋唐之际,楷化定型过程中,产生一批变异特征明显的记号性构件,这批记号性构件的构形结果影响相关部类的构字整体,可以作为楷字使用时代标志。此前汉末时期所用接近隶书的楷化字,由于是直接汉隶,尚未形成可以作为断代标志的楷化变异构件。

【氐-互】组:

字形表所揭魏晋南北朝隋唐用字,共时的《原本》、《名义》传抄字书,遇到“氐”符或由氐符构成形体,一般抄近“互”形,几无例外。氐、氏记号形成区别,氐则楷化变异为互,但氏决不有混于互,原因在于,隶变过程中篆文构造氐、互接近,而氏、互并不接近。【氐-互】,成为魏晋南北朝隋唐楷字使用时代分期标志性构件,参见“石刻新增字形”部分有关“氐”组,这里先看几个相同声符例字:

【低】字形表《人部》“低”字楷书类,所有魏晋南北朝到隋唐用字记录,皆从“互”构形,如北魏《元延明墓志》作 、《元谭妻司马氏墓志》作 、《元均之墓志》作 ,唯唐《李孟姜墓志》作 ,差近似之。《敦煌俗字典》“低”字存7条记录,大部作 。《名义》:“闅,妄震反。仾目视人也。”其中“低目”作“仾目”。《宋本》所关联俗字作近伭形,已发生变异:“低,丁泥切。垂也。伭,同上。俗。”

【邸】《名义》:“ ,都礼反。舍也。本也。”字形表“邸”字楷书类,中古皆从互形,唐代从氐声构造,已呈现楷化定型趋势,如唐《颜惟贞庙碑(阳)》作 ,唐石经《五经》作 。《敦煌俗字典》“邸”字存2条记录,作 ;其“砥”字存1条记录作 。字形表“砥”字楷书类存7字形,除了唐《石经尚书》字样作 ,余皆从互。

【呧】《宋本》【呧-詆】异体,《名义》:“ ,都礼反。诃也。呰也。”字从互形。

【抵】《名义》:“排,薄階反。 也。推也。”《名义》:“ ,都礼反。摧也。刾也。挤也。”《宋本》:“抵,多礼切。掷也。《说文》云:挤也。”字形表“抵”字楷书类5条记录,除了唐石经《五经》等作 ,其余皆从互构造。《敦煌俗字典》“抵”字存4条使用记录,分别作 ,其末者,与《名义》抄写水平庶乎近之。

【底】字形表“底”字楷书类10条使用记录,除了2条使用从互构形之外,余皆从氐声。其中唐石经《尚书》作 、《五经》作 ,《五经》字形为氐、氏形近混淆。《敦煌俗字典》“底”字存5条使用记录,无一从互形者,如或作

【氏≠互】组:

构件楷化特征,亦为楷字使用时代特征标志。【氏≠互】《宋本》:“扺,之是切。”《说文》:“扺,侧击也。从手氏声。”《名义》:“扺,之是反。机也。侧击也。”《名义》字形从氐者抄作互、从氏者仍从氏:井然不混,犁然有别。

《名义·土部》:“坁,都礼反。坂也。”《说文》:“ ,箸也。从土氏声。诸氏切。”《左传·昭公二十九年》:“物乃坁伏,郁湮不育。”杜预注:“坁,止也。”或以为自开成石经讹作“坻”,尔后传刻《左传》、《释文》等皆作“坻”。如果从氐形,《名义》必抄作互形,说明中古尚不混。字形表《土部》“坻”字下记录,皆见于唐代,如唐石经《五经》作 、唐《张去奢墓志》作 ,唐《北狱庙碑》作 、唐《独孤开远墓志》作 :说明从氐构造者,不止开成石经;混淆从氐者,确实从有唐始。《敦煌俗字典》“坻”字存1条记录,用作

【卒-卆】组:

记号形成变异区别,影响所构字的相关部类,亦成为中古楷字使用构件时代分期标志。“杂”形是“雑”字的构成部分,而雑、雜异体。“雜”为从衣从集形,《说文》:“ ,五彩相会。从衣集声。”卒亦从衣形,《说文》:“ ,隶人给事者衣为卒。卒,衣有题识者。”从杂之倅字跟从卒或卆之倅字,在基本平面构造层次上,由于楷化变异而衣卒卆杂记号化构件功能相同,从而形成一系列异构形式,如【綷-紣】,猶【翠-翆】、【倅-伜】、【瘁-疩】之比。

【雜-雑】《名义》:“哤,麦江反。雑语也。异言也。乱也。”释义用“雑”字。字形表中古石刻用字已二形杂用,如《洛神十三行》作 ,《元彝墓志》作 由雜到雑,变异的构件是局部的,即“卒”的衣形变为九符。由此带来的,却是整个部类的变异。例如: ,《名义》:“ ,子律反。鯈。”字形所从卒声,《名义》抄为卆形。伜,《名义》:“伜,会愦反。副也。盈也。” ,《名义》:“ ,存沒反。击也。持头发也。奉也。”

敦煌残卷《时要字样》用字情形,亦可印证,如顇抄作从卆形,萃抄作从卆形。 《流沙坠简》古文书部分所用隶书“杂”字形,尚去古不远。

七、唐宋字汇间贮存及变异,反映出版本依据及时代关系。

【塔-墖】《宋本·土部》:“塔,他盍切。《字书》:塔,物声。《说文》云:西域浮屠也。”《名义》:“塔,物声。”但今本《说文·土部》仅见于宋人新附部分:“塔,西域浮屠也。从土荅声。土盍切。”《宋本》援引《说文》全同《新附》。

佛塔为汉魏六朝常见事物,塔字亦为石刻高频用字。如《灵山寺塔下铭额》额作 ,从土畣声,畣从合得声。《灵山寺塔下铭》铭文作 ,《张世宝三十余人造塔记》作 等等。字形表《土部》“塔”字存15条使用记录,中古使用4条。《敦煌俗字典》“塔”字仅存1条记录作 。宋本《说文》新附,亦来源有自。

八、共时的诸类字体之间,往往浸染互相影响。

六朝到隋唐之际,处于各体共存、体随用施阶段。即使成熟的石刻楷字,也往往受到其他各体的影响。如果将石刻异体字放在文字发展序列观察,就不难发现在楷书的发展定型过程中,其他几种字体对楷书的影响痕迹。其中隶书和草书,影响尤巨。调查者从形近表义构件的换用角度观察统计,发现超过44%的石刻用字构件,来源于狭义隶书,也有一部分形近表义构件的换用是草书楷化的结果,还有少数构件的换用最早可追溯到篆文。

九、从两晋南北朝纸张广泛运用,到书写构成石刻施字必经程序乃至形成唐石经规范,唐宋书籍印刷,是结束“文献用字传播水平”因人而异局面的划时代因素。

“文献用字传播水平”,是调查楷字发展过程中,在条件成熟情况下,应当考虑引入的一个考核指标。正是唐代楷字定型达到标准化水平,才为接下来的版刻传播真正奠定了文字体式基础。或者说,没有唐代楷字的定型,版刻便无法在唐宋之际通行。 调查六朝到隋唐之际楷字传抄变异过程,尤其需要注意到这个关系。比如经典文献,有相当部分就是唐石经定型的基础上传承下来的文本。如果是在没有经过整理定型的文本基础上进行阅读或者引用,很难设想会出现怎样的局面。

南北朝《原本玉篇》贮存了这方面的一些情况:引文存在异文借用、脱文衍文、引用不直接、甚至破句失读,往往而有。这一方面是作者和传抄者的问题,但作为共性的因素,则是出在当时文献传播的水平上面。下面是调查唐抄《原本玉篇》残卷、《名义》等所得到的部分例子:

【洎】《原本》:“洎,居器、渠器二反。《周礼》王師之軄祀五帝則沃尸及王盥洎鑊水。鄭玄曰:增其沃汁也。野王案:《说文》灌釜也。《呂氏春秋》多洎之則浓少洎之則焦是也。《史記》中水而洎之。徐廣曰:肉汁也。至也。野王案:《左氏傳》去其肉而以其洎饋是也。”

按《史记》卷十二《孝武本纪第十二》:“其牛色白,鹿居其中,彘在鹿中,水而洎之。《集解》:徐广曰:洎,一作酒。灌水于釜中曰洎,音冀。”《原本》援引《史记》,破句失读。《名义》:“湏(洎),居器反。肉汁也。”

】《原本》:“溲,所流反。《毛詩》釋之溲溲。《傳》曰:淅米溲溲聲也。《说文》漬汰也。野王案:《儀礼》明齊溲酒是也。《國語》:太妊娠文王不變,少溲于豕牢而得文王。賈逵曰:豕牢,廁也。野王案:少溲謂小便尿(从尾从水)也,亦謂之前溲;大便屎(从尸从矢)謂之大溲,亦謂之後溲。《史記》:其病難大小溲,飲之湯即前後溲是□。”

按《原本》援引《史记》,破句失读。《史记》卷一百五《扁鹊仓公列传第四十五》:“齐王太后病,召臣意入诊脉曰:风瘅客脬,难于大小溲,溺赤。臣意饮以火齐汤,一饮即前后溲,再饮病已,溺如故。”《原本》援引《史记》文献句读有误。

【欽】《原本》:“欽,去金反。《尚書》放勛欽明。孔安囯曰:欽,敬也。《毛詩》皷鍾欽欽。《傳》曰:言使人欽樂進也。又曰憂心欽欽。《傳》曰:思望中心欽欽然也。《尔雅》:欽欽,憂也。郭璞曰:謂賢人歌事以詠心憂也。《说文》曰:欠皃也。《廣雅》:欽欽,聲也。謚法:威儀備恙曰欽欽。恭莭用曰欽。”

按《原本》援引《尔雅》,多所出入;《原本》援引《尚书》抄为“放勋钦明”,破句失读。《尚书注疏》:“曰若稽古帝尧。《传》:若,顺。稽,考也。能顺考古道而行之者。帝尧曰放勲,钦明、文思、安安。《传》:勲,功。钦,敬也。言尧放上世之功,化而以敬明文思之四徳,安天下之当安者。”其余亦多所出入:《尔雅注疏》:“殷殷惸惸忉忉慱慱钦钦京京忡忡惙惙怲怲弈弈,忧也。《注》:此皆作者歌事以咏心忧。”

【欯】《原本》:“欯,太(火)一反。《说文》:欯欯,喜也。《廣雅》:欯欯,吉也。”

按《原本》释义抄误。《名义》:“欯,火一反。憙也。”《广雅》:“欣欣、忥忥、欯欯,喜也。”“婰悦怤愉忔欯謳娎歡欣休禔紛怡,喜也。”《原本》援引《广雅》抄为“吉也”,当为抄误。

【款】《原本》:“欸,口緩反。《楚辞》欸咚而生。王逸曰:欸, 也。野王案:謂 擊之也。《史記》由余聞之欸關請見是。《楚辞》又曰:吾寧 欸欸朴以異忠乎。王逸曰:志純一也。《西京賦》繞黃山而欸牛首。 綜曰:欸,至也。《说文》意有所欲也。《蒼頡萹(篇)》:欸,誠重也。《廣雅》:欸,愛也。歀,《说文》或欸字也。”

按《原本》引文次序紊乱。《名义》:“欸,口缓反。至也。诚也。重也。叩也。爱忽也。”《楚辞》:“款冬而生兮,雕彼叶柯。《注》:物叩盛阴不滋育也。”“屈原曰:吾宁悃悃款款,朴以忠乎?将送往劳来,斯无穷乎?《注》:志纯一也。”《史记》:“八戎来服,由余闻之,款闗请见。《集解》:韦昭曰:欵,叩也。”以《楚辞》为例,第二次援引省略书名,《原本》援引文献次序紊乱。

【岑】《原本》:“岑,仕金反。《尔雅》山小而髙曰岑。郭璞曰:言岑岑然也。方岑,大也。郭璞曰:岑,崟峻皃也。《漢書》:我頭岑岑,无有毒耶?野王案:岑岑,痒痺之意也。”

按《原本》意引而非直接引用。《汉书》本作“衍取附子并合大医大丸以饮皇后。有顷,曰:我头岑岑也,药中得无有毒?对曰:无有。遂加烦懑,崩”,编者引用,但撮取其要而已。

【譽】《原本》:“譽,餘庶、与舒二反。《尚書》罔違道以于(干)百姓之譽。孔安囯曰:不違道求名。《毛詩》以永終譽。《笺》云:譽,聲美也。《囯語》王叔子譽諸朝廷。賈逵曰:譽,稱也。《礼記》:孔子曰:君子不曰譽人,則民作怨。鄭玄曰:譽,繩也。”

按《原本》所援引文适反。《礼记注疏》:“子曰:君子不以口誉人,则民作忠。《注》:誉,绳也。”视《原本》所引,肝胆成胡越,大抵《原本》引误。怨字,《原本》抄用从死从心结构,且影印本重抄本皆如此结构,说明六朝已使用该字,《名义》:“誉,余鹿反。美也。绳也。”

】《原本》:“ ,於題反。《毛詩》自詒 阻。《笺》云: ,猶是也。《左氏傳》 伯舅是。杜預曰: ,發聲也。又曰尔有母遺 。杜預曰:語助也。《方言》: ,然也。南楚凡言然或曰 。今或為 (繄)字,在系部。”

按《原本》若非传抄脱文,则说明《原本》对所援引文献既不理解,也不完整。《春秋左传注疏》:“公曰:尔有母遗,繄我独无。《注》:繄,语助。”“王室之不壊,繄伯舅是赖。《注》:繄,发声。”

【譒】《原本》:“譒,補佐反。《说文》:譒,敷也。《商書》曰王譒告之是也。野王案:此亦播字同,在手部。”

按《原本》引文破句失读。《原本》抄引《尚书》句读作“王譒告之”,《尚书文字校诂》:今文《尚书·盘庚》作“王播告之修”,为“修播告”语序之倒置。看来,《尚书》句读问题,不独唐代为然,《说文》:“譒, 也。从言番声。《商书》曰:王譒告之。补过切。”

楷字时代属性,实质就是将历代积累的楷字系统区分为不同时间层次。如前所述,《名义》传抄反映的,大体可以认为是中古所见字量;《宋本》已经贮存的,除了《名义》重合的部分,基本就是唐宋之际新增字量。根据专书数据库关联统计以及《中古汉字流变》逐部逐字数据分析、比对甄别所得5000余字。该层次楷字数据分析,参见第四章第一节《〈宋本〉新增字形》。任何一部历史字汇,都不可能固定当时社会用字全体,比如《名义》传抄字头不见者,往往大量用于释义注音之字。因此,调查统计中古到隋唐用字实物媒介如石刻残纸等,还发现一批并不见于《宋本》的楷字。这批楷字,历史跨度较大,有的来源于六朝,有的属于隋唐社会实际用字。该层次统计,参见第二章第三节“石刻新增字形”。

比较而言,作为贮存形态楷字的时代属性,不同于出土文字那样单纯明确。调查表明,隋唐楷字时间层次的调查,所能区分的只是楷字使用的大致下限,也就是最迟不会晚于隋唐时期使用的情况。传世字汇贮存的历史楷字,经过了若干历史时段的积淀,一般不能简单作为断代坐标。传世字汇未贮存的楷字,未必说明当时或此前就没有使用过。

楷字使用断代,首先是看有无出土或其他一次性书写文献用字,其次是看有无出现新的字形,再次是看在相关结构中,有无使用具有时代性特征的构件要素。楷字使用时代属性,是具体观察楷字发展的基础。隋唐五代调查统计,尤其注重字汇时间层次、比对共时实物用字、观察中介性过渡形体,原因也就在这里。第二章关于“石刻过渡字形”与“石刻新增字形”、第三章关于“字样分类标准”、第四章关于“《宋本》新增字形”、第五章关于“字际关系”以及第六章附录各节等考察,都具有某些时代分期意义。

参考文献及数据:

*本项调查统计报告,最初发表于《中国文字研究》2007年第1辑,后续有刪改增补。

(1)泽存堂重刊序中所称“复上元本而古之小学存焉”,中国书店1983年影印。有关传世字书资料数据,均参见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研制“传世字汇语料库”。

(2)周祖谟:《洛阳伽蓝记校释》,卷三,北京,科学出版社,1958年,第63—64页。张华《博物志》,见范宁:《博物志校证》,台北明文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81年,第73页。校本将“隹”混淆为“佳”,系形近讹误。“[汉]”系据校注补。

(3)清人俞正燮《癸巳类稿》卷七“吉貝木棉字义”条:“又木棉字,本止作木綿,謂木中之綿。袁文《饔牖閑評》云:‘木綿止合作此綿字,今字書又出一棉字為木棉。’是綿字(按:当系棉字之误)亦始于宋。此字可云新增,不可云俗。於六書從木從綿省,即聲即義也。”商务印书馆,1957年。

关于武则天改字,见《新唐书》卷七二所载:载初中,又享万象神宫,以太穆、文德二皇后配皇,地祗引周忠孝太后从配。作 ,十有二文。太后自名曌,改诏书为制书。


[3] 隶书,传世文献记载往往跟秦代程邈狱吏乃至秦代徒隶发生关联。其实秦代徒隶所关联的甚至包括行草书,《玉篇·竹部》:“ ,士洽切。行書。”《集韵·洽部》:“ 箑,實洽切。行書也。秦使徒隸助官書,艸 以爲行事,謂艸行之間,取其疾速,不留意楷法也。从筆从辵。或作箑。”《类篇·竹部》:“箑,疾葉切。竹扇也。又色輙切。又實洽切。行書也。秦使徒隷助官書,艸箑以爲行事,謂艸行之間,取其疾速不留意。又色甲切。扇也。”迅捷、捷径字,亦从疌得声构造。

[37] 关于【 -壬】等组区别,见本节参考文献及数据(3)。

[38] 《敦煌俗字典》“斂”条下凡录3形,一从殳,一从攴,一草简作

[40] 《敦煌俗字典》“夭”条录存2形,作 :所赖以区别者,增加丿与丶笔。

[45] 如“釆”,“古者謂之釆真之逰”,辑影抄作“釆真”,传世刻本作“采真”。又如“播”,魏晋南北朝《元宏充華趙氏墓志》作 ,辑影抄同。又如“釋”,魏晋南北朝《元湛墓志之一》作 ,辑影抄同。又如“審”,魏晋南北朝《元湛妻薛慧命墓志》作 ,辑影抄同。《敦煌俗字典》“番”条下录 形。

[47] 如餪、儒、鱬、擩等字形结构构件使用情形:《宋本》:“餪,奴管切。馈女也。”唐抄本《名义》:“ ,以管反。馈女也。”《原本》:“ ,奴管反。《苍颉萹(篇)》馈女也。”《宋本》:“鱬,而朱切。鸟似鱼。”《名义》:“鱬,如殊反。如鱼,人面。”《原本》:“ ,如珠反。《山海经》□泽多赤 ,状如鱼人。”字形所从需声,《原本》抄从双“而”相叠形。《宋本》:“擩,而专、而谁、而主三切。《说文》云:染也。《周礼》九祭,六曰擩祭。郑司农云:擩祭,以肝肺菹擩盐醢中以祭也。”《名义》抄擩字从双“而”上下相叠形。

[49] 为古霸字,马王堆汉墓帛书《经法·论》用为“霸王”字,传世字书见于《龙龛手鉴》等。

[50] 《敦煌俗字典》“霸”条下录5形,除了个别从革省便,余皆同 。“朔”条下录2形,其一作 ,其一作

[51] 《敦煌俗字典》“場”条下录2形,一从傷省作 ,一作

[52] 个别如唐《姚存古墓志》从亡得声构造作 ,属于因笔势而改造的类型。《敦煌俗字典》“武”条仅一见,从山作

[54] 《敦煌俗字典》“幻”条,有作 者,可以看作是保存由“倒反予”之“ ”,到合体之“幻”过渡性形体。

[55] 《敦煌俗字典》“乞”条,仍有混用的记录,如作 者。

[57] 《敦煌俗字典》“驾”下仅1条记录作

[58] 唯唐《郑仁泰墓志》作 ,突出石符,盖“橐”声核心所在即“石”符( 为橐之初文,从囗石声)。《敦煌俗字典》“蠹”字存记录2条,分别作 ,亦无从简取木符者。

[59] 如“悳”字所从构件有乚笔,郭店楚墓竹简《老子》(甲)第33号作 ,已省此笔画。《敦煌俗字典》“隠”字9条记录,亦皆作形声结构,唯一形从人作

[60] 《敦煌俗字典》“岡”字仅1条记录,为上下结构的 ,“剛”字存9条记录,从岡结体者仅2条,该种材料,以便书写为取舍。其中1条记录作 ,即“鎠”字,为现代所用“钢铁”字之基本同形者。

[61] 《敦煌俗字典》“氣”字存13条记录,贪图书写简便者有

[65] 《敦煌俗字典》“晉”字仅存一条记录,写作

[67] 《敦煌俗字典》“星”字存3条记录,2条从白作 ,1条为所谓武周新字

[68] 《敦煌俗字典》“叅”字存2条记录,分别作

[69] 《敦煌俗字典》“辰”字存3条记录,草简作

[70] 《敦煌俗字典》“泉”字存2条记录,皆从简;其尤草简者作

[71] 其实战国楚简文字草率简化程度即如此。如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写作 ,将左右结构变化为上下结构,下半部分所从的力符还是清楚的,只是上半部分换成了声符虍。有的研究者释为从力从垂,遂导致了该字的无法释读。参见臧克和:《简帛与学术·楚简所见异文》,大象出版社,2010年,第207—208页“服与 ”条。

[74] “打包”机制,就是要找到整个部类当中所包蕴的共同结构模式,即以“橐”字为例:《名义·囗部》:“ ,挞各反。橐字。”据此联系,可以找到《说文》:“ ,囊也。从 省,石声。” 实为从束圂声结构。据篆文,橐则从束 声, 实为橐字初文,也属形声结构,即从囗石声,变换声符为乇,即得到从囗乇声结构,见《郭店楚墓竹简》之《老子》甲作 。据此联系,可以分析《宋本》 部第四百六十七整个部类。该部收录凡10字,其中属于《宋本》新增字有“ )、 ”。通过具体分析,可知所统摄8字,皆可归《束部》:部首 字,从束圂声;櫜,从束圂省,咎声; ,从束囗,厷声; ,从束,匋省声;橐,从束 声;囊,从束圂省形,襄省声; ,从束 声; ,从束从 非声。

[79] 分别见于: 西汉居新简 西汉西简 汉晋流简纸 东汉芗他君记 三国吴简 楼兰古文书 晋郭休碑 北魏元谧墓志等。

[80] 《敦煌俗字典》“旅”字存6条使用记录,或作 ,多从扌作 ,方、扌区别性降低,构件混用;旅之“从”形,混为衣形。

[81] 《敦煌俗字典》“寡”字存6条记录,或作 ,无一下从“分”形者。按出土文献用字,如战国郭店楚墓竹简《老子》甲“少厶寡欲”作 ,主体即大頁形;《语丛三》“寡謀”作 ,雨、宀符互换。睡虎地秦简《日书》乙种第99号、第255号所用“寡”字,頁符下部接近“大”形,为“寡”字分化为从“分”结构基础。

[86] 《镜花缘》假托才女品茶,表现作者对于“茶茗”来源的认识:“六经无茶字,……茶即古荼字,就是《尔雅》‘荼苦檟’的荼字,《诗经》虽多此字,并非茶类。至荼转茶音,颜师古谓汉时已有此音,后人因荼有两音,故缺一笔为茶,多一笔为荼:其实一字。”作者所谓“茶即古荼字”,就字形的古今关系而言,可能正好翻了个。使用 字,表明所记录为木本植物;使用茶字,只是楷化过程中为了与荼形成区别而职能分工的结果。精绘《全图足本镜花缘》第八卷第61回第1页,李松石撰,上海启新书局1924年仲春月印行本。《茶经》卷上“一之源”:“其字或从草,或从木,或草木并。(原)注:从草,当作茶,其字出《开元文字音义》。”

[87] 若进一步追溯,睡虎地秦简《日书乙种》第124,桑字已作 。中古社会生活史曾提到《三国志·蜀书》卷11《杨洪传》注引《益部耆旧传杂记》三国人赵直能梦占寿夭,蜀国何祗“尝梦井中生桑,以问占梦赵直。直曰:‘桑非井中之物,会当移植。然桑字四十下八,君寿恐不过此。’”说解虽出附会,但至少表明三国时“桑”字必早已解体为桒形。

[92] 《集韵·僊部》:“棉 ,彌延切。木名。出交阯,可爲布。或作 。”《类篇·木部》:“棉 ,彌延切。木名,出交阯可爲布,或作 。”最有资格作为记录“棉花”本字的,似为“ ”,但实际用字并未如此选择,见《类篇·木部》:“ ,彌延切。木名,有子似栗。又眠見切。屋篢。” OxWrLfvj2kMUgBnPnIsNdesruBeTud+lNUyTvDc/mnh+/8XLGs0XJx7v4ZGU6b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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