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楷书,体现着楷字使用的定制。唐代楷字自觉定型,是唐宋之际文字传播方式由因人而异到印刷技术实现转换的内在因素。从社会实物用字来看,汉末到魏晋,简牍作为载体的文字,处于隶楷转型之间。 南北朝石刻文字,反映出楷字发展成熟的重要分期特征,该时期纸张已广泛应用于书写,作为最重要的介质转换,促使楷字发展成熟,为楷字定型打下基础。隋代墓志碑刻等场合使用的石刻文字,直接继承了南北朝楷书发展水平。
“楷”,或称“正”,或称“真”,作为书体学术语,提出的前提是试图跟狭义的“隶”得到区分。在文献传播水平尚未进入印刷时代,单纯依靠手工书写,今文字究竟规整到何种程度就算得上“正”,社会上是很难存在具体区分标准的。《汉魏六朝隋唐五代字形表》所揭示的实物用字各类对照表明,草率便化的隶变解体与楷化变异,本质上具有历史的连续性。
隋唐五代时期文字发展调查,将贮存楷字视为若干历史层次积淀的系统,需要考虑到时间层次、空间分布、材质类型以及社会使用等诸多因素。隶变发展到汉魏之际的草率简便倾向;魏晋南北朝纸张真正作为廉价的载体广泛进入书写领域,各类文体的自觉与完备以及文字使用进入民间日常生活;隋唐适应科举教育国家政府进行的字样规范;唐宋之际书籍印刷等文字传播方式的根本转变使得楷化的结果得以物化固定,文献用字传播水平不再因人而异:这些物质技术、制度文化等因素,就成为考察楷字发生发展、演变定型的基本参照系。
1.楷与正
楷书,作为汉字书体类型之一,胎息于隶变,通行至于今,成为汉字书体结构的定型体制。书体调研者比较隶、楷体势:
隶书多呈平扁,楷书则多为长方,因而隶书章法多取直行横势,楷书章法多取直行纵势。其次,楷书的结体法则要比隶书紧密,而且基本点画形态也比隶书丰富,用笔变化也多,基本笔画的个体特征都比隶书鲜明。隶书除了波磔、捺、点具有较为突出的特点外,其他笔画依然不同程度地沿用着篆书的线条形态,只不过把篆书的圆润变为方折。楷书的笔画则完全脱离了篆书的线条形态,依赖毛笔的锋芒和书法家多种用笔方法,形成各自迥然不同而又能彼此配合适宜的形态。
从字体演变的历史过程来看,虽然隶书的形成是汉字由线条结构变为点画结构的标志,但是汉字点画结构的典型不是隶书而是楷书。楷书又称正书、真书、正楷,一般认为以形体方正,笔画平直,可作楷法模式,故名楷书。其实,楷字“正书”,用于书写规整“章程”的场合,其得名或在于其用途:南朝宋代羊欣在《采古来能书人名》说钟书有三体,其二曰“章程书”,为“传秘书,教小学者也”。有人认为,“章程”两字的合音,就是“正”字(平声),后世把“章程书”读快了,就变成“正书”,又变成“真书”,也就是今天习惯上所说的楷书了。
日释空海《篆隶万象名义·木部》:“楷,法也,式也,模也。”《法书要录》为唐代张彦远书法学论著总集,其卷七引唐张怀瓘《书断·八分》:“楷者,法也,式也,模也。”唐代字样专书规整分类,或用“楷”,或用“正”,二者已成为同义语。如《干禄字书》第310组:“ 能:上通下正。”敦煌抄本《正名要录》则以“能”为“楷”,是“楷”也者,即正字之谓。又如《干禄字书》第248组:“喪 :竝上通下正。”其正字,《正名要录》以之为“楷”。唐咸通二年《田文雅墓铭并序》(《汇编》第40册第273页):“詩聯七步,筆楷二王。”所用“楷”字,仍为“取法”。
2.隶与楷
隶书,以“隶”统称隶、楷等书体类型,曾经是相当长时间存在的现象。后人往往习惯于将“隶书”作为狭义的书体专名,由此带来书体学意义上的概念混乱。在很长时间里,隶其实是一个草率便化过程,习惯上称为“隶变”。相对于古文字体制,这个漫长过程留下来的书体,因为不同使用场合、不同书写材质,草率便化存在程度上的差等,皆得以“隶”称;但以后世书体分类范畴论,又确实存在一部分跟草、楷、行并列的隶。因此,一直到隋唐以降,“隶”或同类的异名,跟“楷”或同类的异名,其义界并不是分得很清楚。 [3]
出土材料所见,北魏即有“草隶”之称,北魏延昌二年《魏故贵华夫人王普贤》(《汇编》第4册第11页):“(夫人)妙閑草隸,雅好篇什。春登秋汎,每緝辭藻。抽情揮翰,觸韻飛瑛。”北魏神龟二年《寇凭墓志铭》(《汇编》第4册第63页):“師心六藝,嘲論響應。美談咲,善草隸,文思其海,武乃標穎。”
“草隶”之名,仅唐代包括武周时期石刻记录,无虑10余处。唐乾封二年《张爽墓志铭并序》(《汇编》第15册第22页):“清辭共金石同響,草隸与松筠等茂。”唐开元八年《王庆墓碣》(《汇编》第21册第133页):“君氣局天賦,才明獨得。心□骨正,有顏孔之風。七歲能自致於[鄉]校,乃心專經,篤意儒業。過則不二,善其莫遺。操行厲節,遂究[詩]禮。若乃風雅理[亂],吉凶周旋,莫不窮幽洞微,闇於心而辯於口也。旁涉子史,兼工草隸。名聲日休,[盈]耳郡國。”唐上元三年《费智海墓志铭并序》(《汇编》第40册第53页):“遂遊志典墳,伏膺章句。追子長之絶業,連季産之遺芬。妙極九丘,精窮三礼。無来不應,有滯斯通。雅善談謔,尤工草隸。英辯莫窮,奇蹤罕測。”唐建中元年《颜惟贞庙碑》(《汇编》第28册第7页),文与字皆出自颜真卿之手:“君仁孝友悌,少孤。育舅殷仲容氏,蒙教筆法。家貧,無紙筆,與兄以黄土掃壁,木石畫而習之,故特以草隸擅名。”唐天宝四年《刘升墓志铭并序》(《汇编》第25册第89页):“周流六籍,該覽百氏。窮草隸之妙,擅詞賦之工。”其中“隶”作为书体专名,也是取广义的理解。“草隶”组合,以“草”限定“隶”,所指当系草率化的楷书即后世所谓“行楷书”。
唐天宝七载《李琚墓志铭并序》(《汇编》第25册第146页):“而百氏圖書之學,八分篆隸之能,虚中慎獨之心,秉直懷方之節,已獲重於知已,或庶幾於古人。予不佞,從事斯文,備嘗公聽。夫體者性之裁,工者分之專。故清而近者宜於詩,博而贍者長於筆。側聞雅論,公以筆推雄。洎開元廿二載,尚書考功郎孫公,天下詞伯,嘖以武庫詩備題,候群子之去就。公含毫有得,詞理甚鮮,俾孫公至今道之。其勇於效能,忽復兼擅有如是者,遂以鄉貢進士擢第。”其中“八分篆隸”,并列为称,“隶”即楷书。唐天宝十三载《卢招墓志铭并序》(《汇编》第26册第121页):“又工草隸八分書,咸得其妙。”则草隶、八分并举,隶并楷书。
唐大历十四年《河东裴适墓志铭并叙》(《汇编》第27册第185页):“典墳精究,豈唯左史之文;草隸工書,不獨右軍之體。”唐大历十四年《颜勤礼神道碑》(《汇编》第27册第193-195页):“君幼而朗晤,識量宏遠。工於篆籀,尤精詁訓。祕閣司經,史籍多所刊定。”“偃師丞杲卿,忠烈有清識吏幹,累遷太常丞,攝常山太守。殺逆賊安禄山將李欽湊。開土門,擒其心手何千年、髙邈。遷衛尉卿兼御史中丞。城守陷賊,東京遇害。楚毒參下,詈言不絶。贈太子太保,謚曰忠曜卿。工詩善草隸,十六以詞學直崇文館,淄川司馬。旭卿,善草書,胤山令。茂曾,訥言敏行,頗工篆籀,犍爲司馬。闕疑,仁孝善《詩》、《春秋》,杭州參軍。允南,工詩,人皆諷誦之。善草隸,書判頻入等第。”“顗,鳳翔參軍。頍,通悟,頗善隸書。”碑文出自作为房曾孙鲁□开国公真卿撰之手,一门所善,篆籀草隶楷各体,唯独不见“楷书”品目。当时所谓“篆隶”,实际上就是今天所说古文字、今文字的并称。
唐开元十五年《大唐□□□□□□□大高墓志铭》(《汇编》第39册第108页):“次子崇禮,以算計縣竒,拔萃得第。亦善篆隸,模榻皆能。”这里“模榻”成词,为并列结构,还是指向摹写:对“篆隶”摹写书艺,“篆隶”亦并列结构,即今天所谓古文字和今文字。石刻称其除了计算之学,还擅长篆文和楷书,摹写范本,皆称能事。
“楷书”、“行楷”之称,六朝至于隋唐五代尚未之见,五代石刻始见“楷隶之法”名目。如后唐清泰三年《张涤妻高氏墓志》(《汇编》第36册第59页):“恭胤習小學,師楷隸之法。旋入翰林院,累膺恩渥,歷職三紀。”本篇墓志,所用为行书。至于唐抄本《篆隶万象名义》,其中书名所谓的“篆”,即现存少量部首下面所描摹的篆文,尽管篆意损失,依样葫芦,仅得其仿佛,只要跟同时代唐代墓志碑额所用篆文比较,二者实为一家眷属,到眼即辨。至于所谓的“隶”,其实就是楷书,但传抄者依然沿用:是“隶”名而“楷”实之例。直到今天,古文字学界所惯用术语“隶古”,与《书序》所谓“隶古定”,为同名异指;若控名责实,其实也即以楷书笔画写定古文,谓之“楷定”,是“隶”即楷也。
两晋到唐宋之际的几种字体关系,启功曾从济用的角度作过变通性说明:“真书经过长期试用,证明它在当时最为方便,构造上可以加减。……笔画稍微活动或连写,可以成为行书,再活动可以成为草书。到了宋代以后,把它再加方整化,又成了木版刻书的印刷体。由于它具有这些优长,所以长期地被使用,成为一千多年来汉字字体的大宗。”
就基本结构属性而言,作为与古文字相对的今文字,其隶变与楷化,应该说就是发生在同一历史过程里。关于楷字的萌芽、发展、成熟、定型分期过程,历代言人人殊。阮元《南北书派论》说:“书法迁变,流派混淆,非溯其源,曷返于古?盖由隶字变为正书、行草,其转移皆在汉末、魏晋之间。”有的认为楷字始于东汉,这指的应是广义的楷书,即与古文字相对的今文字,包含主体属于狭义专名隶书的类型。有的将魏晋作为楷字过渡期,南北朝作为楷字成熟期。从用字实物调查来看,这种将魏晋南北朝时期分割的做法,其实是比较机械的。还有的将魏晋作为楷书萌芽期,隋唐五代则作为楷书的成熟定型期。分期的出入多歧,说明了影响楷字发展因素的多元化,就像我们曾经揭示的:
从字表的排列来看,战国晚期的睡虎地秦简,列在隶书前期。汉代简牍用字,隶(八分)、楷、草各书因素并存。至于三国时期像吴国出土的走马楼简其中散简部分,或散在楷书前期,或列在隶书类;该类实物用字,真实反映了隶变到楷的过渡特征。至于魏晋时期的楼兰残纸,则代表了相当的楷书水平。简纸两类材料相较,体现了传播媒介因素对书体演变的影响。南北朝时期的石刻,堪称楷书成熟类型;北齐天保六年(555)《窦泰墓志》,字表或归隶,或属楷,适为南北朝石刻所用兼有隶楷特点书体代表。隋代大量石刻尚流行隶书,这只能看作是某种“仿古”风尚。各体排列则按照出土实物年代先后为序,排在最后一栏的有唐五代石刻,其中楷体部分代表了印刷技术通行之前的楷书定型水平。
按《三国志补注》卷一:“卫恒《四体书势序》曰:上谷王次仲善隶书,始为楷法,至灵帝好书,世多能者。”同样的记载,也见于《晋书》卷三十六。“楷”或“楷法”,是楷模、法则之谓,无关书体。是善书而为天下法,仍取“隶书”品目。出土三国吴地走马楼竹简,整体上已经处于由隶向楷过渡而主体接近行楷的倾向。经过魏晋南北朝石刻、简、纸等载体使用,隶变解体之后的汉字,不断传承变异,使得楷书获得空前发展,作为书体类型真正成熟。不过,隋唐以前,楷书亦兼指八分书与隶书,因为相当数量的楷书,还是处于隶楷之间的形态。不仅用字过程隶楷并行,即碑刻用字,记号过程,构件使用,正俗取舍,楷体选择,基本尚处过渡阶段。汉代史岑《出师颂》:“允文允武,明诗悦礼,宪章百揆,为世作楷。”《汉隶分韵》卷一首次提出“分”、“隶”在秦汉时已兼有之:“今之言汉字者则谓之隶,言唐字者则谓之分,殆不知在秦汉时分、隶已兼有之。唐张怀瓘《书断》云:蔡邕八分入神,隶入妙。又云张昶八分碑在华阴。今华山所存汉碑凡四,华亭一碑乃昶分书也。又云八分者,秦羽人上谷王次仲所作。”《法书要录》卷二引南朝陶弘景《与梁武帝论书启》之二:“此书虽不在法例,而致用理均,背间细楷,兼复两玩。”宋代黄伯思《东观余论·跋汉太尉刘文饶碑后》:“想文饶之高风,玩中郎之妙楷。”已经将东汉蔡邕的书法作品作为“妙楷”进行玩味了,不过从现存东汉碑刻实物来看,这里所谓的“楷”,仍然是广义的理解,而还是指隶书。
东汉末年,蔡邕工于书法,篆隶俱佳,尤能事八分,并创飞白。而张芝创真草,亦工隶书,世称草圣。三国魏人钟繇、胡昭,皆曾师事汉末刘德升,俱善行、草、隶书。张怀瓘《书断》称钟繇“真书绝世”,“秦汉以来,一人而已”。唐人孙过庭《书谱》称:“自古之善书者,汉魏有钟、张之绝,晋末称二王之妙。”这是目前有文献记载所知道的最早的楷字书法家。关于钟繇所善三种书体,《采古来能书人名》所说“钟书有三体:一曰铭石之书,最妙者也。二曰章程书,传秘书,教小学者也。三曰行狎书,相闻者也。”行狎书也作行押书,就是今天所说的行书。可见钟繇善作楷书与行书,钟繇的行书较之他人有所不同,卫恒《隶书势》说钟繇、胡昭两家的行书“俱学之于刘德升,而钟氏小异”,这里所言的小异应该就是指钟氏的行书比较接近于楷书。启功分析字体名实、体用关系提到:“按‘隶书’、‘左书’、‘史书’和‘八分’,都是同体的异名。”又提到:“汉碑字体的特点,在于规矩整齐,所以称为楷法。楷是‘标准’、‘整齐’,可为‘楷模’的意思,这也即是它得升为雅体的一种资格。后来这一形容词当作书体的专名,则是晋代以后的事。所以在汉魏之际八分与旧隶体的分别,只是称呼不同而已。”而“后世隶、八分的内容也随时代有所发展:羊欣在《采古来能书人名》中杂述晋人王洽、王珉‘能隶行’,王羲之‘善草隶’,王献之‘善隶藁’等等。现在看到这些名家的字迹,多是今草、真书和行书,只有一少部分是章草,并没有汉隶的字。可知这时所谓的隶,即是真书。”
3.隶楷字
传世文献记载,跟我们现在看到的出土的汉代简牍用字、三国吴地走马楼简用字、魏晋南北朝简纸用字、魏晋南北朝石刻用字,以及敦煌残纸等社会实物用字,可以互相印证。 魏晋南北朝时期楷字书体发展,有其物质因素和社会因素,并与当时的社会教育体制密切关联。西晋时曾置书博士,设弟子员。教习书法,即用钟繇、胡昭的书法为准则。唐垂拱四年《王林墓志》(《汇编》第37册第142页)铭文:“弓稱衛、霍,筆号鍾、蕭。東南竹箭,西北琨瑶。”可见对唐代有一定身份地位阶层的影响者,有锺氏、萧氏等。
《北史·乐逊传》:“逊舆榇诣朝堂,陈周宣帝八失。其七曰:诏上书字误者,即科其罪。”先秦史学家吕思勉特别注意到,当时人士,于小学多疏。他提到的根据是当时有些著名学者,对于古文字已经了解甚少。如王僧虔善识字体,已不能真识竹简古书。有的人士甚至连秦汉间字体亦非常陌生。 这类现象,反过来也说明,两晋南北朝社会用字的转型期已经基本完成,即今文字已经完全取代古文字,楷书为主体的今文字已经完备且趋于定型。古文字作为社会用字的主体,早已退出书写领域。
书写载体的转换,往往是促使书体发展最为直接的物质因素。书体风格,可能首先取决于载体物理性质。上举唐颜真卿撰文并书写《颜惟贞庙碑》中提到“以黄土掃壁,木石畫而習之,故特以草隸擅名”,作者特别交待书写材料工具对书体便宜关联,不啻书法名家经验认知。同样,楼兰汉文简纸文书所集有关形体,其楷正水平,不但大大高于差不多同时期的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即置于隋唐之际石刻楷字字样亦略不逊色。
从流沙坠简、楼兰汉文简纸文书、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嘉禾吏民田家莂》与《竹简[壹]》等简牍文字来看,该时期上承汉代八分阶段而下启在隶变中产生的楷书、行书、草书字体,是今文字系统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书写载体由简牍向纸质过渡的交替时期。由于简牍作为“合符”等特殊使用场合和使用功能,在晋南北朝时期,简牍是与纸张并用的最后一段时期。该时期简牍的使用者多为中下层官吏、武士,书写工具采用毛笔,可以反映出社会用字情况的真实面貌:
调查统计表明,魏晋南北朝简牍文字正是获得迅速发展的楷字,其笔画系统已经形成,但还不完善,笔画的形态和数量还不固定;楷化构件系统也已经构建起来,但还不成熟,构件的形态、数量和位置也不确定。从字体风格来看,是处于由隶书向楷书过渡阶段的文字,即“隶楷字”。这批简牍的总用字量有26万左右。走马楼简牍的字体介于隶、楷、行之间,从整体上看,书风具有隶意,但在许多字样中又杂有带楷意的笔画。这批简牍文字,也许将它们定位为带隶意的楷字或是带楷化进程中的隶书更为恰当,因为很难判断整体是隶书或是楷书。
除此之外,其他碑刻文字,像稍后的晋代“司马芳残碑”所见书体,也同样处于隶楷之间。笔画的产生,始于古文字解体的隶书。从战国晚期开始的隶变过程,实际上就是笔画的孕育过程。但与南北朝特别是隋唐楷字相比,隶书初期阶段的笔画系统还很不成熟。如最基础的横笔,在隶书阶段仍旧带有明显的波势挑法,掺杂着曲线的成分,不便于书写;点笔也没有完全从其他笔画中独立出来,许多点还停留在短横或短竖的阶段;钩笔和提笔也没有形成。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汉字虽然较隶书阶段的笔画系统而言已经成熟,但与唐楷阶段相比,还尚未定型。如横笔,虽然已经去掉了波势挑法,摒弃了曲线的成分,但在一些字形中却写作类似提笔的左低右高或左高右低的线条,在有的字形中还与撇笔混用。启功在评价这一时期的文字时曾说,魏晋南北朝时期“究竟距离用隶书的时间尚近,人们的手写习惯以及书写工具的制作方法上,都存留前代的影响较深,所以虽然是写真书,而这种真书字际中往往自然地含有隶书的涩重味道,甚至还有意无意地保存着某些隶书笔画”。从构件层次来看,隶书与楷书时期的构件写法大致相同,只有少量的构件采用了不同的写法,如楷书中写作“ ”的构件在隶书中多写作“尓”等。在魏晋南北朝简牍材料用字中,很多字形使用了楷化后的构件,但是整字仍然保留着隶书的笔势,还有一些字形使用隶书的构件,但整字已经使用楷法。这一时期的实物用字已经很难确切地判断是接近八分的隶书还是楷书,将它们统称为带有隶意的楷书或者是楷化过程中的隶书,可能更确切一些。凡此种种,充分体现出魏晋南北朝时期简牍字体的渐变属性。该时期社会简牍实物用字,除了上具走马楼吴简之外,出土发现零散的简纸用字,也都体现出这样的书体特性。从笔画单位到构件层次,均处于向成熟楷书演化的过渡阶段。基于此,调查者曾将这一时期的简牍字体描述为“隶楷字”。
“书写自觉”时代,为两晋南北朝时期。该时期社会各阶层用字,主要文字载体已经实现了由竹木石帛到纸张介质的转换。书刀,书写过程中与笔配合使用工具,即在竹木简上刻字或削改刀具,古称削,汉人称书刀。《释名·释兵》:“书刀,给书简札有所刊削之刀也。”《隶释·汉国三老袁良碑》:“今特賜錢十萬,雜繒卅匹,玉具、劍佩、書刀、繡文印衣、無極手巾各一。”南北朝隋唐五代,作为文具的书刀已不经见,可见当时书写载体的流转。纸张成为普遍书写介质,直接促进书体趋于完备,使楷书获得空前发展,最终趋于成熟。《汉魏六朝隋唐五代字形表》书体分栏,即将魏晋时期的楼兰残纸所用字归置楷书类。书写媒介属性,对书体发展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敦煌传抄文献所使用楷字,已呈现统一楷法。像敦煌本《郭象注庄子南华真经辑影》作为纸质用字,楷法精美,字形结构特点都可以从魏晋南北朝石刻楷化结果找到联系。
由于魏晋南北朝社会佛教传播等文化生活因素,该时期墓志、墓碑、碑表、庙堂碑、造塔铭、井栏题记、造像记、道路题字、摩崖题字、神道题字、棺椁题字、界石刻字、买地券、山石刻字和摩崖刻字、释典刻石以及书法笔迹石刻等,应有尽有,几乎涉及社会生活所有领域。石刻文字用途既如此之广,体随用施,也促进了各种书体的完备。由于石刻材质属性等因素,方正劲拙的楷法则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地。 魏晋南北朝石刻,根据使用场合的规定,存在书面语和口语化两个鲜明特点:一是书面语特点,像赞颂碑文、墓志、表铭、文告、经典等石刻文献类,书面语特征体现为典雅凝重、多用成语典故、踵事增华、虚美夸饰;二是口语化特点,如契券、造像题记等,大多是平民化的语言,是反映有关时代汉语发展特点的真实语料;墓志反映各个社会阶层身份特点,体现当时用字习惯。
晋代石刻楷书笔画结构中,仍蕴含着涩重的隶意。上举《司马芳残碑》(晋265—420)等,称为代表。南北朝时期石刻代表了楷字成熟的水准,像北魏太和二十年(496)《元桢墓志》、太和二十三年(499)《元建墓志》等,用笔沉重,质朴有力,就是后世所谓“魏碑体”的代表作品。北朝造像记等碑刻文字,体现出楷字发展的分期段落。有的研究者根据北朝碑刻楷书发展阶段及其碑刻标志,曾作过如下划分:
⒈ 北朝早期——造像多粗犷豪放之作,其造像记的书体也多稚拙古朴、粗犷豪放,无拘无束,字体草率,多变形和异体字。
⒉ 北魏迁都洛阳后——当时佛教传播极盛,造像者虔诚慷慨,雕刻者精心巧制,使得这一时期的造像记的文字书写端庄严谨,刚劲有力。其书写与同时期的北魏墓志十分相近。北魏正光五年(524)《刘根等四十一人造像记》,文字结构成正方形或略扁,横画平直,撇捺舒展开放。笔法上既保留了汉隶逆势起笔、藏头护尾的特点,又能大胆露锋取势,显出雄峻爽利的骠悍之气。北魏景明至正光年间,这种书体在造像记中较为流行。
⒊ 北魏晚期——石刻文字的书体逐渐转向用笔含蓄内敛、运转圆浑、结构紧凑,显示一种平和宁静的稳重感。
⒋ 东、西魏时期——石刻文字的书体有了明显的变化,风格多样。既有朴拙笃厚,且在“拙厚中皆有妍态”一派,也有圆劲遒厚,“古意精劲不肯作一姿媚之笔”的典雅之作。如东魏武定元年(543)《道俗九十人造像碑记》,文字结体疏朗明快,幼稚粗放,然而却透露出一种天然的稚趣。东魏兴和二年(540)《敬史君造像碑记》,则字体扁而匀称,用笔圆劲遒厚,实乃唐代楷书之先驱。
⒌ 北朝晚期的北齐北周——楷书发展逐渐成熟,但同时也有复古风气。在楷字中夹杂隶书、篆书。在行笔结体中夹杂篆意,是北齐造像记中经常见到的现象。如《刘碑寺造像碑记》一类,笔法中多含篆意,使得文字平正和美,气势圆浑,具有端庄秀美的风韵。它既继承了北魏碑刻中雄健的开阔气势,又吸收了南朝书法中的柔媚绵丽之风,汇为一体。章法上疏密得当,表现出错落有致的节奏美,开隋代书法之先河。与此同时,隶书也成为造像题记的主要书体,但它与东汉魏晋隶书明显不同,表现的是隶书向楷书过渡中的典型书风,笔画中已没有明显的波折挑捺,而变为平稳匀称。书体极为整齐,而且含有篆书意韵,使得这类作品具有很强的艺术魅力。如北齐天保九年(558)《鲁思明造像碑记》、《周荣祖造像碑记》之类,均为隶体写就,书法方雅端正,疏朗开放。行笔多用中锋,于雄健中稳含柔美,结体匀称而雍容大方,笔法流畅,给人以和谐平稳的艺术感受。
石刻字体,存在空间上的差异。南北朝时期,楷书就已成社会普遍使用的书体。魏晋南北朝石刻资源库1473条记录,其中“正书”类可大约筛选到916条,占到大约62%以上。 正是由于存在这样的社会用字基础,才出现了奉敕编撰于梁武帝时、进呈于简文帝的聚合字形、楷定古文的《原本玉篇》。也正基于此,调查唐代字样“正字”、敦煌抄本等,就会发现当时社会用字实际,其基本结构及其变体一般都是来源于南北朝。像隋唐五代的石刻用字,其楷化特点、正俗比例、通用频率,跟南北朝石刻用字是一脉相承的。
石刻用字材料调查,还会发现北朝、隋代乃至唐时不少场合下仍然使用隶书,参见北齐《感孝颂碑》、北齐《窦泰墓志》、隋《刘多墓志》、隋《张俭及妻墓志》、隋《尔朱端墓志》、隋《郭休墓志》、隋《苏恒墓志》、隋《刘多墓志》、隋《苏恒墓志》、隋《刘宝及妻墓志》、唐《崔泰之墓志》、唐《史思礼墓志》、唐《高元珪墓志》、唐《尹尊师碑》,等等。有的所用隶书,甚至不失汉隶八分书风。从断代描写的立场上,恐怕很难由此遽断这些时期所用字仍处在隶书阶段。“有人从实际出发把这些字体现象说成是由篆到隶或到隶到真的过渡,其实这些碑志的书写时代,篆、隶、真早已过渡完成。至多可以说是沿用了过渡体,或说是向前追摹,而不是这时才开始过渡。”文字学书家启功关于楷书字体发展的看法是:“真书的体势姿态,到了唐初,才算具足完成。这虽属于艺术风格的问题,但从隶到真字体变化的曲折,至此始告结束。”真正将楷书作为从隶书演变而来的自足书体类型、与隶书相并列、作为狭义书体类型进行定型整理的,还是南北朝到隋唐之际的事情。
隋大业三年《魏故开府长兼行参军王昞墓志铭》(《汇编》第37册第108页)铭文:“行以學逹,官由才舉。懷我好音,言刈其楚。”其中“官由才舉”,实际上揭示了汉魏六朝一直到隋唐历史时期中国社会价值的核心评价体系。从晋南北朝开始,到隋唐五代大量墓志碑刻语料中,作为“艺能”的“工书”专门,往往勒石标榜,作为当时“盖棺定论”性的评价。
“书写自觉”,较早见于北魏《元悌墓志》记载“学冠书林、尤好八体”:“王諱悌,字孝睦,河南洛陽人也。折彩麗天,凍源帶地。鴻光昭晣,清爤自遠。祖重華迭曜,握天鏡以臨萬國;考蹈德齊劄,揔三事以調四氣。王資靈川岳,居貞若性。博覽文史,學冠書林。妙善音藝,尤好八體。器宇淹凝,風韻閑逺。麗藻雲浮,髙談回應。”北魏《元钦墓志铭》铭刻墓主“筆下雲飛,紙上風起”,似乎生前尤工草书:“君諱欽,字思若,河南洛陽人也。恭宗景穆皇帝之孫,陽平哀王之季子也。長源與積石分流,崇峯共升極齊峻。丹書寫其深玄,緑圖窮其妙跡。固以備諸篆素磬于金石者矣。……君資五行之秀質,稟七耀之涥精。生而環奇,任維國秘,職司王言。筆下雲飛,紙上風起。忠規良謀,內外稱焉。”北魏普泰二年《郑黑墓志》也浓墨重彩地提到墓主对北魏一代文化学术有重要影响:“閉門負心,講誦魯詩,朝書八體,采李斯曹憘筆法,前人垂今,今人識古。又書三字石經,襲爵詔京師太學,書立三體石碑,教諸皇子書三字石經,又注《字林》韻集六卷”。而北魏永熙二年《张宁墓志》獨稱墓主“書學之能”:“書學之能,風標千刃,衿帶萬頃,自以桂林一枝,昆山斤玉,學歲不群,冠年獨立,容豫鄉國。”
唐贞观五年《李立言墓志铭》(《汇编》第40册第17页):“藝兼刀筆,學綜經史。”可见唐代关于刀笔即书写与所倡导“艺能”关联。正因为“书艺”在“艺能”当中,尤为社会习尚所重,隋唐五代以来,仍相沿南北朝月旦标准,“艺能”仍为品评人物的关键词。隋大业九年《萧球墓志》(《汇编》第10册第74页):“博通墳素,傍曉藝能。”隋大业九年《张虔墓志》(《汇编》第10册第89页):“君不恒出處,幼標俊傑。藝能非由積習,禮度得自家風。”唐开元十四年《王晓故夫人崔氏墓志》(《汇编》第22册第111页):“柔令罕匹,艺能无双。”唐永淳元年《临川郡长公主李孟姜墓志铭并序》(《汇编》第39册第81页):“公主随傅京邑,載懷温清,有切晨昏,乃自□表起居,兼手繕寫。聖皇覽之,欣然以示元舅長孫無忌曰:朕女年小,未多習學,詞迹如此,足以□人。朕聞王羲之女字孟姜,頗工書藝,慕之爲字,庶可齊蹤。因字曰孟姜,大加恩賞。”“所撰文筆及手寫諸經,又畫佛像等,並流行於代。可謂九族婦德,千載女師者乎。”课题组所研制隋唐五代石刻语料库,关于“艺能”使用记录大约可查询到20余条。在中国文化艺术史上,六朝到唐代所发展书艺,其影响之广泛,远远超过其他艺术样式。魏晋以来,书法日益受到重视。历史上出现过许多著名的书法家,对汉字的书写风格产生过很大的影响。《颜氏家训》有所谓“书疏尺牍,千里面目”即“字如其人”之说,与历代流行的“文如其人”的评判是统一的。唐咸通八年《何遂墓志铭并序》(《汇编》第40册第292页):“有詞藻,廣知識,諷詠鼓琴,盡善盡美。人間之藝,靡不歷知。札得妙於鍾張,文不後於孟謝。釋道二典,奥入其趣。”其中札、文对文,札者书札,代书艺。隋唐所见语料中,“书手”就定型为一词。隋唐五代石刻语料库,数处显示“书手”记录。隋开皇五年《惠郁等造像记》(《汇编》第9册第25页):“素像匠形洪濵、趙文逺、蘇奉仁;柒匠劉松栢、路元和;大殿木匠王□、李孝威、孟君英;銘文王良預;書手劉雅;銘石匠楊静巖、郭恱;都當維那東方景冲、劉洪遵。”“书手”与“铭文”作者、“铭石匠”并列,显系书法者。唐开元二年《思言禅师塔铭》(《汇编》第21册第17页):“造塔匠左思仁,書手王玄貞。”“书手”与“造塔匠”并列,即所谓刻工。“好手”,即用于指称书手(唐开元廿四年《御制令长新诫》:“敕旨中書門下奏聖恩,以《令長新誡》賜新除縣令等。特垂光寵,載深誡勒。即合人□一本,奉以周旋。望令集賢院簡好手寫一百六十三本,仍令吏部連牒各賜一本,仍望頒示天下縣令者宜依。”御制诫令所谓“簡好手”者,意为选择工于抄写者。见《汇编》第24册第1页)。唐咸通十二年《阎肇墓志》(《汇编》第37册第88页):“公訓承祖考,心慕虚玄。書造右軍之奇,學精北海之奥。”唐开元九年《李嗣庄墓志铭并序》(《汇编》第40册第80页)“幼而明惠,長而聰善”,也是体现为“書學一覽而便通,劍術纔經而即妙”。唐永徽二年《王顺孙墓志铭并序》(《汇编》第12册第21页):“在路逾見其静,處憂不改其樂。嚴萼千仞,仰之者無階;波瀾万頃,泳之者莫測。猶衢罇之待酌,等虚舟之不繋。觸景斯應,洽藝多能。洞八解於情端,究六書於筆杪。”流风所被,往往见于盖棺定论。
唐代设有“书判”专门。唐大历六年《张倜墓志并序》(《汇编》第27册第109页):“於前年冬十月銓授筆硯書判,高出万人,拭目于時。吏部簡闕,制命俟行。”所谓“笔砚书判”,即系书法专门。唐元和十二年(817)《秦朝俭墓志铭并序》(《汇编》第40册第216页),视为有唐一代行书代表,似亦无不可。其刻石表明系“应书判拔萃朝散大夫前太子通事舍人上柱国孙藏器书”,体现了当时“书判”专业水准。“书判”,指书法和文理。《新唐书·选举志下》:“凡择人之法有四: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辩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韩愈《李君墓志铭》也提到:“进士及第,试书判入等。补秘书正字。”“身”、“言”来自先天条件,“书”、“判”取决于后天修养。
唐代楷字“定型自觉”,主要体现在国家文教体制的规定和由此带来的社会用字标准分级以及社会用字者的自觉追求。
唐承隋制,按“明经”一科,设于隋代。隋大业十二年《唐直墓志》:“君幼含岐嶷,早播英猷,文德有門,無墜斯在,起家大學生,尋以明經被薦,蒙授越王府記室,仍加內史,治都督。”(《汇编》第10册第156页)起家大学生,明經被举荐,本地风光,无待远征。《新唐书》卷44《选举志》(上)记载:“凡进士,试时务策五道,帖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策通四、帖过四以上为一第。”唐代石经,还有石刻《干禄字书》、《五经文字》、《九经字样》等字样类型,对楷字的规范功能,超过现存经过传刻的字样专书。石经字样,直接出自唐代楷书大家手笔。
唐代盛行“明经帖试”的教育方式,直接促进了社会上对于字样之学的普遍重视,影响的结果是经典文字的整理。按《封氏闻见记》卷2所载《石经》,天宝年间,诏儒官校定经本,撰《五经字样》。唐代石经及五代雕版九经,都是为了统一应试教科书。
隋代石刻用字,还可见到蕴涵隶意的楷书。如隋开皇二年《李和墓志》,用字横平竖直,但隶书的气势和笔意依然到眼可辨。从《隋代墓志铭汇考》等有关著录来看,隋代用字和字形特点,承袭南北朝结体风格,以为唐代楷书定型的过渡张本。而还有一部分隋代石刻,像《董美人墓志铭》、《龙藏寺碑》、《苏慈墓志铭》等,楷法高古,即置唐人楷书,亦难分辨。
唐代政府各部门均置楷书写手,公府文书即以楷书抄具。据《旧唐书》卷43所载:门下省,楷书手三人;弘文馆,楷书手三十人,从九品上;史馆,楷书手二十五人;秘书省,楷书手八十人;著作局,楷书手五人;司天台,五官楷书手五人。相当一批书写者有身份有地位,同时具有很高的书艺修养,所留传下来的大量作品,构成了唐代规范正字的字样基础。国学传承,艺能培养,历代往往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完成的。 颜氏家族,堪为代表。颜真卿(709—785年),作为唐代书法集大成者,据上举出自其手笔的《颜惟贞庙碑》等记载,上到曾祖,下至祖、父辈,蔚为望族,家学渊源,工于篆籀、草书、草隶,代不乏人。同时,受唐代文化教育体制影响,一般社会阶层“正书”广泛使用,深入体现在日常生活各个领域。隋唐五代石刻语料库部分筛选,“正书”类型记录大体显示4000余条。唐代书家辈出,流派众多,名碑墨迹,体现的楷法既有继承又有创新。根据当时社会使用情况,对楷字进行等级分类,定制加工。唐代楷书是继魏碑之后,中国书法史上又一大楷书体系,长久以来成为楷书的正规范式。
初唐石刻所使用楷字,可以看出“魏碑体”的渊源。例如唐武德九年(626)《孔子庙堂碑》,虞世南楷法含蓄生动;唐贞观六年(632)《九成宫醴泉铭》,则系欧阳询所书;唐贞观年间(627—649)《皇甫诞碑》,亦系“欧体”楷书;唐贞观五年(631)《李寿墓志》、唐上元二年(675)《李凤墓册文刻石五种之一》等;其楷法允称清秀、劲拔,开有唐一代书法艺术风骨神韵,达到楷法书艺极致,奠定后世不易楷则。是时书家辈出,研习者各取所钟,效法模仿,不遗余力。
中唐时期,继承南北朝隋代初唐楷书风格,并有所创新。石刻用字如唐开元十五年(727)《杨执一墓志》、唐天宝十一年(752)《南川县主墓志》……佳作纷呈,万千气象。至于纸张用字,如敦煌抄本,从笔画、构件到结体特点,都可以从南北朝石刻楷字找到来源。
唐代行书使用,亦臻于书艺极致。如上面提到的晚唐书判之作《秦朝俭墓志》,运笔自如,出新意于楷则之外,寓豪放于法度之内。关于行书的使用,同样是放在唐代楷字定型过程中来看待的。单纯从这个角度来看,行书是楷字的一种潦草写法,只不过它是楷书的草写,且“草化”程度不深,适合日常使用。精书艺,即有“德”,体现着唐人关于书学的本体理解。如唐大和七年《李稷墓志铭并序》(《汇编》第40册第228页):“幼通五經,善聯綿書,弈棊在第二品。當時名公重德,多以此親之。”联绵书,又作“连锦书”,大体为草隶之类。《新唐书·吕向传》记载唐吕向工草隶,能一笔环写百字,状若萦发,世号连锦书。
唐代以降,楷书定型之后,文字只是受书家影响,书写风格有所不同。但此时刻书之风渐盛,尤其宋代的活字印刷使印刷技术大大提高,印刷体文字因此产生。印刷技术等文字传播方式的革命使得楷化的结果得以随时物化固定、文献用字传播水平基本不再因人因时因地而异,这是楷字最终定型定制的基本技术因素。由此,宋元明清留下了许多刻本文献,历来受到藏书家和收藏家的关注。宋本、宋刻元修本及元本风格不同,皆有时代的烙印。楷字调查,自不可忽视刻本文献。就媒体技术和传播水平而言,五代以降汉字发展,纳入专门应用领域考察,似更为方便。
《汉魏六朝隋唐五代字形表》字头共7742条(包含部分异体),统摄近10万实物用字图形,尝试为构建汉字上千年发展历程中篆、隶、楷等主要书体类型实物使用坐标作准备。根据前后对照的需要,涉及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简牍、石刻和残纸等类型出土文字。具体呈现形式则按照篆、隶、楷三种书体分栏,各栏内又以时代先后排列;所列字形标明出处。如此编排,书体发展,字形演变,其时代坐标,皆一目了然。从字形表的排列来看,战国晚期的睡虎地秦简,基本排列在隶书的最前期。至于三国时期像吴国出土的走马楼简其中的散简部分,或散在楷书前期,或列在隶书类;看来该类实物用字,真实反映了由隶到楷的过渡特征。南北朝时期的石刻,堪称楷书成熟的代表;北齐天保六年《窦泰墓志》(《汇编》第7册第46页),字表或归隶,或属楷,适为南北朝石刻所用兼有隶楷特点书体代表。隋代大量石刻尚流行隶书,这只能看作是某种“仿古”风尚。各体排列则按照出土实物年代先后为序。排在最后一栏的有唐五代石刻,其中楷体部分代表了印刷技术通行之前的楷书定型水平。
⒈ 楷书到西汉中期显示出部分特征。王国维在《流沙坠简》中考证《神爵四年简》“与二爨碑相近,为今楷之滥觞”。东汉时期的简牍楷书趋于成熟,但往往和今隶、行书、草书混杂,如敦煌汉简《汉亭吏逮进言》,三国时代走马楼吴简,就其书法整体而言,有人认为主要为楷书和行书,其实就是上面所提到的“隶楷字”。
⒉ 简牍中已见楷书早期写法。它继承隶书结构,笔画更趋平直。罗振玉《流沙坠简·简牍遗文考释》六十七后按语云:“神爵四年简(《屯戍丛残·烽燧类》第二十二)与二爨碑颇相似,为今楷之滥觞。至永和二年简(《屯戍丛残·簿书类》第二十三)则楷七而隶三矣。魏景元四年简(《屯戍丛残·杂事类》第五十六)则全为楷书。此卷魏晋以后诸书楷法亦大备。”简牍所见楷书,大部分就是这种楷七而隶三的“隶楷字”。
⒊ 汉代到魏晋以简牍作为载体的实物用字,大部分处于隶楷之间。北朝造像记等碑刻文字,反映出楷字发展成熟的重要阶段和分期。两晋南北朝时期已经广泛使用的纸张,作为最重要的介质转换,促使楷字发展由成熟到打下定型的基础。时代上属于魏晋时期的楼兰残纸所存字形,《汉魏六朝隋唐五代字形表》分栏基本归类到楷书类。
⒋ 如同魏晋南北朝时期书体发展与当时的社会教育制度宛密关联,隋唐教育体制对于字样规范同样发生过直接的影响。隋唐五代时期的主要官学教育机构是国子监,这种教育体制对于文字使用的重大影响,突出反映在“明经”帖试的考试方式上面。这种考试方法,直接促进了儒学经典集大成式的统一整理。一是国家政府组织制定字样规范,如天宝年间(751)诏儒官校定经本,撰写《五经字样》,开成石经包括五代时期的雕版九经,都是为统一教科书而制定的。 二是具有家学传承的某些学者,总结历代社会使用楷字的发展规律,进行规整工作。《新唐书·艺文志一·小学类》所载有:张参《五经文字》三卷,唐玄度《九经字样》一卷,颜元孙《干禄字书》一卷,欧阳融《经典分毫正字》一卷。《日本国见在书目十·小学类》,则包括颜师古《字样》等10余种。 总之,有唐一代,楷字使用规范总结,字样学空前繁荣,并由此确立了楷字使用至今的固定体制。基于此,可以说有唐为楷字定型时期。
⒌ 唐代楷化分级整理,其标准基本呈现为两个类型:一是《五经文字》、《九经字样》等所代表的“为经”类字样,一是《干禄字书》所代表的“为字”类字样。前者规整标准注重结构分析,祖述《说文》,标注经典使用属性;后者反映当时社会用字实际水平,比较变通。需要注意的是,后世字样书又经过了传刻,可靠的楷字标准是唐代所保存的石刻字样。
⒍ 从抄本楷字定型实物来看,唐代敦煌写卷所使用的楷字,体现出定型的统一书风,反映当时社会书写实际。黄征所编《敦煌俗字典》收字总数为3545个,每字下列使用图片记录,如“愛”下凡列体现一定结构差异的11条记录、“座”下列具存在明显差异的3条记录: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敦煌写卷所用俗体变异实际。作为该类材质楷字代表,我们以出自一人之手、风格统一、时代明确的敦煌抄本《郭象注庄子南华真经辑影》作为对照楷字传承定型时间层次的纸质文献用字,统计发现两个特点:一是该时期所有定型的楷字结构都来源于南北朝时期的楷字;二是在笔画、构件和结体层次呈现某些变异特点的楷字,也都是传承南北朝时期的楷化结果。敦煌残卷书写整体楷化水平,与南北朝时期相当。
⒎ 隶变发展到汉魏之际的草率简便倾向,晋南北朝纸张真正作为廉价的载体广泛进入书写领域、各类文体的自觉与完备以及石刻等文字进入民间日常生活,隋唐适应科举教育国家政府进行的字样规范,唐宋之际印刷技术等文字传播方式的革命使得楷化的结果得以物化固定、文献用字传播水平基本不再因人而异:这些技术、物质、文化、制度等因素,就成为楷字发生发展演变定型分期的基本坐标。
魏晋南北朝到唐宋之际,社会用字实物和传世字书贮存了历史汉字形音义系统发展演变的丰富信息。根据相关书目著录及传播情况,主要有如下两种类型:
⒈ 仅有存目,实际亡失类,像《字样》一卷等100余种(包括隋代20余种)。
⒉ 贮存完整,代有传承类,像《干禄字书》一卷等近80种。
根据贮存情况,主要也有三类情况:
⒈ 以存古传承为目的,主要像《钟鼎款识》一卷、《汗简》七卷、《古文四声韵》五卷、《汉隶字原》六卷等;
⒉ 以总结反映新增字形字量为目的,主要像宋代大徐本《说文解字》《大广益会玉篇》、《类篇》等;
⒊ 规范字样区分文字使用等级为目的,主要像《干禄字书》、《五经文字》、《九经字样》、《正名要录》、《佩觹》等。
唐宋之际楷字现成资源,主要就是这样几种以楷字为字头的字汇:《原本玉篇》唐写残卷、《篆隶万象名义》等唐抄本(包括《正名要录》、《时要字样》等敦煌残卷本),《宋本玉篇》唐宋之际增广传刻本,《干禄字书》、《五经文字》、《九经字样》(《新加九经字样》)、《佩觹》等传世字样,《说文解字》大徐本宋人所新附部分和《类篇》等。另外,《广韵》、《集韵》虽系韵书类,但集合整理当时所见楷字,亦属其重要功能,可看作是按韵编排的字书。魏晋南北朝到隋唐五代的石刻简纸,是区分字书所存楷字历史发展层次的社会使用楷字实物,既是楷字的重要资源,也是开展调查比较的基本坐标。
南北朝楷字发展使用已经完全成熟,根据楷化变异整理的社会需要,楷字的整理研究工作也就提到日程。准确地说,南北朝楷字发展的成熟,正反映了当时楷字使用讲究的水准。这主要体现在:晋南北朝开始,规范楷字使用范围,进行水平分级,整理楷字汇集,种类繁多,直接影响了隋唐字样学的成熟以及唐宋楷字贮存字书的总结。
反映晋南北朝社会文字使用研究水平的,为颜之推所著《颜氏家训》。《四库提要》将其归子部“杂家类”:“案《颜氏家训》二卷,旧本题北齐黄门侍郎颜之推撰。考陆法言《切韵·序》,作于隋仁寿中,所列同定八人,之推与焉,则实终于隋代。旧本所题,盖据作书之时也。……晁公武《读书志》云:之推本梁人,所著凡二十篇,述立身治家之法,辨正时俗之谬,以训子孙。今观其书,大抵于世故人情,深明利害,而能文之以经训,故《唐志》、《宋志》俱列之儒家,然其中《归心》等篇,深明因果,不出当时好佛之习,又兼论字画音训,并考正典故,品第文艺,曼衍旁涉,不专为一家之言,今特退之杂家,从其类焉。”其中《杂艺篇》第十九强调文字使用的意义:“真草书迹,微须留意。江南谚云:‘尺牍书疏,千里面目’也。”这是针对南北各个时期文字发展、使用过程中所存在问题需要辩证而发的。
《书证篇》第十七,进一步提出文字标准观念。根据文字发展实际,进行文字整理:“吾尝笑许纯儒,不达文章之体,如此之流,不足凭信。大抵服其为书隠括有条例,剖析穷根源。郑玄注书,往往引其为证。若不信其说,则冥冥不知一点一画,有何意焉。世间小学者,不通古今,必依小篆,是正书记。凡《尔雅》、《三苍》、《说文》,岂能悉得苍颉本指哉?亦是随代损益,各有同异。西晋已往,字书何可全非!但令体例成就,不为专辄耳。考校是非,特须消息……吾昔初看《说文》,蚩薄世字。从正则惧人不识,随俗则意嫌其非,略是不得下笔也。所见渐广,更知通变,救前之执,将欲半焉。若文章著述,犹择微相影响者行之,官曹文书,世间尺牍,幸不违俗也。”
颜氏披露个中文字使用消息,至少提到了这样两个观念:一、文字有发展。使用者应通变救执,依违斟酌于正、俗之间。二、使用分等级。根据使用场合,选择文字使用范围,等于区别文字使用规范水平:文章著述、官曹文书、世间尺牍等,或选择用字,或从俗用字。
适应南北朝楷字社会规范使用需要,反映楷字整理贮存水平,则体现为该时期字汇整理编写空前发达。根据唐人封演《封氏闻见记》卷二《文字》所列书目,即唐代尚能见到的字书就有:“魏时有李登者撰《声类》十卷,凡一万一千五百二十字,以五声命字,不立诸部。晋有吕忱,更按群典,搜求异字,复撰《字林》七卷,亦五百四十部,凡一万二千八百二十四字,诸部皆依《说文》。《说文》所无者,是忱所益。后魏杨承庆者,复撰《字统》二十卷,凡一万三千七百三十四字,亦凭《说文》为本。其论字体,时复有异。梁朝顾野王撰《原本玉篇》三十卷,凡一万六千九百一十七字。此复有《埤苍》、《广苍》、《字指》、《字诂》、《字苑》、《字训》、《文字志》、《文字谱》之类,互相祖述,名目渐多。”
由于传抄亡失,该时期现存字书,并不多见。影响后世楷字字汇整理,也就是南朝梁代的《千字文》和《原本玉篇》两种而已。实际上,这两种也仅是残存。梁代周兴嗣所次《千字文》业已散失,《西安碑林全集》(第三卷第292页—341页)著录有隋代(581—618)智永《真草千字文》,宋人有《续千文》一卷。梁代顾野王撰《原本玉篇》(以下简称《原本》)30卷,分置542部,也仅存八分之一左右,原件现存日本。相对于《宋本玉篇》(简称《宋本》),世称《原本》。“玉篇”之称,最早见于相传为晋代王羲之所撰《黄庭内景经》:“《黄庭内景经》者,一名太上琴心文,一名太上金书,一名东华玉篇。”(《汇编》第2册第104页)“东华”,仙人东王公即东华帝君之省称,从三个比列的同指异名来看,“玉篇”得名,即神圣之、灵异之。现存石刻材料,像唐天宝二年《石仙宮銘并序》(《汇编》第25册第32页)所谓“當字引玉篇名書金格發揮之要,用述銘云”,虽也使用“玉篇”之名,但跟道家“玉书”等说法相当。
下面即以《原本》所录楷字处理情况,作为南北朝楷字整理水平,进行简单调查分析。
现存《原本》残卷有以下几部分内容:卷八——心部残卷,卷九——言部、幸部,卷十八之后——放部—方部,卷十九——水部残卷,卷二十二——山部—厽部,卷二十四——鱼部残卷,卷二十七——糸部—索部。罗振玉拍照残卷,并有跋云:“《原本》残卷起言部讫幸部,为部二十有三。日本田中伯光显所藏,今赠早稻田大学文库。遵义黎氏已刊入《古佚丛书》中。乙卯秋予始因小川简斋翁得见原本,展卷不数行,已惊其书法之劲妙,洵出初唐人手。”从残卷所抄“俗写字”来观察,楷法精美。与南北朝唐代石刻楷字相较,如出一辙。
对照东汉《说文》收字情况,《原本》对不见于《说文》而当时社会流俗使用的楷字进行了汇集整理,调查者将其称为《原本》“新增字”。即使仅据残卷调查统计,也发现新增字已经占了相当比重,调查者所得主要数据如下具。
日人马渊和夫《玉篇佚文补正》(《东京文理科大学国语国文学会纪要》第三号)统计,《原本》残卷现存63部,2087字。对这2087字进行考察统计,发现其中符合上述新增字定义的有714字,包括《原本》残卷提到的引自《说文》,但今本《说文》并没有出现的几个字,如崇字(实际是上宗声下山符。《玉篇·山部》:《说文》崇字,山或在宗下。按今本《说文》无山或在下的字形结构。还有从石覃声的字也是这一类)。还包括今本《说文》虽有,而《原本》另有来源的几个字,如诮字(今本《说文》:诮,古文谯,从肖。而《原本》:诮,《声类》亦谯字也)。在《原本》残卷中,新增字的数量占总字数的35%。
《原本》新增字,可以《原本》残卷新增字训释过程中所引文献资料为依据,寻找来源。《原本》新增字所引小学类字书有(含引用次数):《尔雅》37、《方言》43、《释名》5、《字书》240、《声类》67、《苍颉篇》47、《埤苍》182、《广苍》11、《广雅》126、《字指》18、《古文奇字》1、《汉书音义》8,等等。其中,《尔雅》、《方言》、《苍颉篇》出《说文》前,《释名》稍后,其他则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的。《原本》新增字所引小学以外的文献典籍有《毛诗》、《韩诗》、《韩诗外传》、《尚书》、《尚书大传》、《周书》、《周礼》、《仪礼》、《礼记》、《周易》等,凡50余种,上至先秦,下到六朝,经史子集,无所不包。
为什么会在先秦典籍中出现所谓新增字呢?首先《原本》新增字并非都是秦汉以后出现的后起字。调研者所说新增字,是《说文》未收而出现在《原本》的字。《说文》未收的字不一定是后起字,因为《说文》所收并非汉代以前的所有文字。像在战国楚简文字中所见到的各种异体,金文所见大量《说文》所无的字。从文献学史的角度来说,先秦文献经过了汉代及汉代以降的重新整理。重新整理过的文献,从字体而言用隶书写成,也发生了转换。因此在所引用的上述典籍中出现新增字是不足为奇的。上述小学类专书和文献,就是《原本》新增字的存在环境。《原本》引用字书或典籍的过程中有一个特点,就是比较集中引用。
关于《原本》新增字的类型。在714个新增字中,可以分为:1.先秦业已出现,而《说文》未载——依靠出土文献用字对照;2.后起新字——包括新生字、异体字、分化字。
关于新增字结构分析。新增字中形声结构的字共有676个,占新增字总数的94.7%。其中左右结构的字有553个,占形声字总数的82%。左右结构的字又以左形右声者居多(右形左声者较少,除了一个左边声符为永、右边形符为舟的结构即“泳”字异体外,其余的全部在欠部)。这反映了文字的书写日趋规范化和定型化,规范稳定的文字在交际中具有重要的意义。调查表明,这个比例,与社会实物用字所反映的南北朝楷字选择使用情况是一致的。形声之外的结构只有38个,占新增字总数的5.3%。这类结构比较复杂,难以分析。
关于新增字的使用情况。《原本》新增字中现在还使用的字,仅占1/3左右,其中2/3的新增字现在已经废弃不用了。这反映了当时楷化变异的程度,以及文字使用的传承性原则。
关于《原本》反切用字与六朝时期常用字的关系。《原本》中的反切用字是否为六朝时期的常用字?反切出现于东汉末年,六朝已经非常盛行了。《原本》中的注音大都采用这种方法(“××反”,同《名义》)。反切是一种注音方法,目的是让人能读出被切字的音。因此,人们在选择反切上下字的时候,就尽量选择那些常用字。尤其是六朝时期,反切用字受前人影响较少,尚未定型化和程序化。事实上,从传抄《原本》的唐代《名义》反切用字来看,贯彻“常用常见”的原则,尚不成熟,有的拿被注音字去作为反切用字,有的反切用字比被切字还要生僻复杂,具见“《名义》比较”部分。
《原本》现存单字2000余个,将每个单字下面标注的反切用字汇集起来,去掉重复的及一些模糊不清的,共得到904字。这批字在《说文》到现代汉字常用字中的贮存情况是:904字在《说文》收录了863个,占总数的95.6%。未收的只有40个(板、迸、逼、池、倒、的、唅、逅、笏、壃、燼、廊、烙、劉、漫、秘、免、妙、朋、乞、迄、鏹、睢、他、太、悌、退、巷、懸、兗、曜、耶、蟻、影、由、喻、悅、陣、佐、赩)。这些字大都是战国末期秦汉以后产生的新字,其中有些是当时的俗字。904个新出楷字当中,真正秦汉以后出现的仅占4%左右。904字在现代汉字常用的3500字中出现了766字,约占总数的85%(包含有繁简及异体对应关系的);不见于现代汉字常用部分的为138个,占总数的15%。904字在《说文》和现代汉字常用部分中都出现的为740个,占总数的81.8%。
《原本》异体字的处理和贮存,反映了南北朝关于楷字整理的研究水平。首先,从《原本》所著录异体字来源类型来看,包括:1.《说文》中的重文—《说文》中的文字,《原本》几乎全部收录了(少量部类,也存在漏收的情况。具体著录情况,参见《中古汉字流变》各部字量统计及其呈现)。《说文》中的各种重文类型,《原本》都作了全面反映,并有明确的分类表述。2.其他字书中的古文或或体。3.此前不一定是意义相同的字,现在当作意义相同的字来使用的类型;《原本》表述为“今亦某”、“今为某”、“今或为某”等。《原本》编者加按语的这部分异体字,可以看作是反映六朝时期文字分化、用字混乱的形体。
从异体字所占比重来看,东汉《说文》收字10516,重文1163,占总数的11%。《原本》的欠部和食部都是完整的,对这两部类的异体字进行彻底测查,有助于认识《原本》反映的异体字情况。其中欠部共收字103个,异体字有47个,约占总收字的48%;食部共收字144个,异体字有69个,约占总收字的48%。可见异体字在整部《原本》中所占比例是很高的。另外,《原本》残卷中共有新增字714个,其中包含了异体字251个,占新增字总数的35%。这些调查统计数据,跟南北朝时期楷字发展过程中,如共时的石刻用字,楷字的变异程度,俗体被广泛使用的频率,选择扬弃和有待定型的情况,都是一致的。
另外,据史书记载,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十分注重整理专门的常用字工具书,如三国时吴国朱育《幼学篇》、晋王义《小学篇》、葛洪《要用字苑》、宋谢康乐《要字苑》、邹里《要用杂字》等,而东晋殷仲堪《常用字训》更是直接以常用字为名,可惜这些字书都已亡佚了。现在流传下来的一部与常用字有关的字书,是梁代周兴嗣编次的《千字文》。
一般认为,《千字文》中的1000字应该都是当时的“常用”字。在佛经传播史上,这1000字曾经被作为文献卷帙编号检索用字。楷字研究者也认为,这部分常用字,是研究魏晋南北朝时期常用字的最好材料。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所谓“常用”的问题。首先,时有变迁,字有因革,当时习见,未必就为后世所惯用。从现在能见到的敦煌残卷来看,其中署为“敕员外散骑侍郎周兴嗣次韵”《千字文》,内容上包罗自然节序、社会历史和日常生活诸多方面,为社会生活文化“基本常识”;形式上四字成韵,以便世俗记诵传播。编写者未必有自觉串联起社会“常用字”的意识。即便具备这种意识,当时客观上也未必有条件进行“常用”字频调查统计。《太平御览·文部著书》:“《梁书》曰:武帝取锺王真迹,授周兴嗣,令选不重复者千字,韵而文之。兴嗣一宿即上,鬓发皆白,大被赏遇。”可见,《千字文》选字的范围是有限的“锺王真迹”。其功能特点,大体类似于差不多同时的《开蒙要训》。以是,说其字须“常记”则可,若说其字一定为社会所“常用”则未必。比如“高冠陪輦,駈穀辰纓。 祿侈富,車駕肥輕。策功茂實,勒碑刻銘。磻石伊尹,佐時阿衡。奄宅曲阜,微旦熟營。桓公匡合,濟弱扶傾。綺迴漢惠,悅感武丁。俊乂密物,多士寔寧。晋楚更霸,趙魏困横。假途滅虢,踐土會盟”,其中駈、 字,分别见于唐代石刻,或异体字,或避讳字;至于辇、磻、奄、乂、寔、虢等字,可能当时就说不上“常用”;至于现代的2500常用字范围,也皆没有进入。只有奄字,进入了次常用的1000字范围。敦煌文献整理者认为,《千字文》是跟敦煌写卷《开蒙要训》并行的古代童蒙读物之一。从形式和功能而言,自可归为同类。其实在内容上,后者更加切近生活器物利用。现在看来已经非常陌生的名物用字,作为儿童启蒙教材简直有些不可思议。但当时既为切身经济,也就变得习以为常,所用之字作为童子基本课业也就须“常记”了,所谓“筆現(硯)紙墨,記錄文章。童[蒙]習學,易解難忘”, 也就理不足怪了。要之,所谓“常用字”,各个时代都是一个大致相对的范围。
由于传抄时代关系,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唐抄本《篆隶万象名义》(该字汇数据库记录15291字,简作《名义》)。传抄者为日本僧人空海,生当中土唐代。《名义》所抄存形音义信息,可以拿来对《原本》残卷进行补充。在南北朝顾野王《原本》不完整的情况下,对照补充《名义》,可以认为是基本反映了唐代所见《原本》收字。由于《原本》书证繁复,使用不便,可能当时就有这类“钞本”,成为《名义》传抄依据。《南史·齐豫章文献王嶷传》:“先是太学博士顾野王奉令撰《玉篇》,简文嫌其书详略未当,以恺(萧恺)博学……使更与学士删改。”作为系统内部证明,我们现在看到的传抄本《名义》,一是删除了书证,只存义项用字;二是所有义项后面作为语已词的“也”字,也悉被删除干净。“《名义》比较”部分表明,日释空海传抄的内容,跟《原本》基本属于同一楷字贮存系统;但基本可以肯定不是现在所见《原本》残卷的抄本。《原本》、《名义》二者之间明显存在异文、脱文等差异,仅是两者在反切用字方面就存在210余处明显的用字差异。就反切用字差异类型及所占比例来看,使用存在相同声符或不存在声符结构关系的同音近音字,占了用字差异的主体部分(近78%),说明差异存在的主体部分是客观的。使用音同音近字,《名义》用字体现出抄从结构简单形体的趋势,约占23%的比例。这个趋势,说明《名义》所传抄的《原本》,较之现存《原本》残卷更加合乎反切用字常用性基本原则。《名义》所传抄,跟现在所见《原本》至少不会是同一底本。
被敦煌文献整理者题为《玉篇抄》的三片残纸,庶乎有一斑之窥、一脔之尝的功效。较之《名义》义项仅仅抄取一字者,《玉篇抄》抄存相对完整。但较之《原本》所存,则业已基本删除了有关书证来源标记。从仅存数字字序来看,《玉篇抄》“須”下次 、下次頿、下次 、下次 ,跟《名义·須部》以下所次一致:
須→ →頿→ →
唯“ ”字《名义》作 形,二抄本抄存异体字。另一残纸抄存,在《名义》属《彡部》,《名义》本部所传抄字序为:
彡→彬→形→ →修→彰→ → →彫→耏→弱→彧→影→彣→彦《玉篇抄》残纸本部所存字序为:
彬(原抄字阙,据释义及《名义》所存当系“彬”字,《玉篇抄》该条所阙“或为”字,当系“斌”字)→彫(整理者据释义所补,是)→耏(整理者据释义所补,是)→弱(整理者据释义所补,是)→彧(整理者据释义所补,是)→影(整理者据释义所补,是)
两相对照,字序一致,唯《玉篇抄》该残纸中间脱文。《玉篇抄》另一残纸属《髟部》,所存相联鬌、鬝二字字序为鬌-鬝,亦与《名义·髟部》次第一致。《玉篇抄》该残纸本部字头“髟”下注音为直音,且存二音,而《名义》“髟”下注音为“所銜反”,只抄存一音,这与《名义》传抄《原本》过程中的处理,也是一致的。《玉篇抄》“髟”下释义抄混且残缺为“長髟□□也”,对照《名义》可补正为“長髮髟髟也”。
关于楷字整理,该抄本有如下几个特点:
(1)整部楷字抄存,《原本》到《宋本》,经过了大规模增改。人们往往只是感觉《宋本》增加了贮存字量,不再考虑这个过程出现的损失。在这方面,《万象名义》构成仅存的对照线索。如《宋本》“牀部第四百七十四”,凡1字,《宋本》存字头1个,而《名义》本部抄存6楷字。
(2)所抄存楷字,或影响某些部类的分合。
(3)所传抄字形结构,体现出来的楷化变异规律,跟魏晋南北朝用字对应;由此对于历史楷字发展过程的调查,提供社会用字实物的和传抄贮存的完整坐标。
(4)所传抄楷字,保存南北朝去隶古不远结构形体。
(5)所传抄楷字,订正《宋本》传刻用字错误。
(6)所传抄楷字,对照宋代《说文》脱文、异体等。
具见“《名义》比较”部分。
唐代最终完成了楷字自觉定型化过程,确立了现代汉字基本体制。该时期社会用字,呈现出这样两个基本特点:一是随着楷字定型化的最终完成,文字使用的社会规范程度空前提高;二是随着文献传播方式趋于规整化,文字传承总结性工作空前重视。因此,唐宋时期字书(包括一部分韵书)这一汉字历史贮存形式空前发达,集中反映了当时社会用字的流通量和规范水平。欧阳修撰《唐书》卷五十七《艺文志》第四十七,录小学类六十九家,一百三部,七百二十一卷。包括王氏《八体书范》四卷、王氏《工书状》十五卷、玄宗开元《文字音义》三十卷、张参《五经文字》三卷、唐玄度《九经字样》一卷、颜元孙《干禄字书》一卷、欧阳融《经典分毫正字》一卷、僧慧力《像文玉篇》三十卷等。据日本学者藤原佐世所作《日本国见在书目录》第十“小学类”记载有11种:《异体同音议字》一卷、杜延业等撰《定字》一卷、司马知羊撰《正名要录》二卷、张参撰《五经文字》三卷、《敕定字样》一卷、颜真卿撰《字样》一卷、戴行方撰《字样》一卷、颜师古撰《字样》一卷、《东台字样》一卷、《干禄字样》一卷、《波斯国字样》一卷。从传播方式来看,分四种类型:1.传世类:《干禄字书》、《五经文字》、《九经字样》;2.后世辑佚类:《颜氏字样》;3.专书附录类:《宋本》附录《分毫字样》;4.敦煌写卷《正名要指》、《群书新定字样》、《时要字样》。
现存该时期的楷字整理研究水平,可以唐代的石刻经典文字以及《五经文字》《九经字样》、《干禄字书》等字样专书为代表。具见第三章“唐代楷字字样”。
石刻字样,《石经考异》卷上“张参五经文字”条记载:“《书录解题》云:《五经文字》三卷,唐国子司业张参撰,大历中刻石长安太学。张参《五经文字·序》云:凡一百六十部三千二百三十五字分为三卷。……朱彝尊五经文字跋云:然参所定《五经文字》与唐元度《九经字样》同刻石,附九经之后。……顾炎武《日知录》云:大历中,张参作《五经文字》,据《说文》、《字林》刋正谬失,甚有功于学者。开成中,唐玄度増补复作《九经字样》,石刻在关中。”
《干禄字书》一卷,唐人颜元孙撰。就其功用性质而言,所存字样,只是唐代楷字的断代整理。而整理的标准,在于当时社会使用情况。基于此,该字样书只能反映当时楷字的社会使用标准,而不能解决楷字异体关系的整理问题。例如为《四库全书提要》所诟病的《干禄字书》关联“啇商:上俗下正”,实际上南北朝石刻,亦多见此类记号轮廓相近而楷化混淆现象。在一个时间断层上,世俗社会将这两个形体轮廓接近而混用,是确实曾经被接受的。但是,从字形发展演变的历史来看,大部分时间里还是形成鲜明区别,各有所用而不能容许混淆的。有些楷字使用,所使用范围仅存在部分外延重合,《干禄字书》也注意到这一点,像“瘡創:下亦創造”。大量情况下则未加注明,如《干禄字书》“殺”条下关联“煞”字,二字仅存部分外延重合;又如“兔菟”,亦属部分外延重合;又如“槎查:上通下正”,查、槎,仅是外延部分重合,只是“槎楂”相同。这些字例说明,《干禄字书》整体而言是从用字角度进行字样整理的。正基于此,《干禄字书》关联的字形,不能简单作为历史“异体”看待。另外,《干禄字书》有的字际关系,显系误会。如“惚”条下关联“ ”字:“惚 :上俗下正。”其实, 、惱才构成异体。基于此,我们说《干禄字书》所贮存楷字字样,有关字际关系的界定,只是唐代楷字的断代整理。整理的标准,在于当时社会使用情况。将断代的楷字使用情况,笼统视为楷字异体整理,并不符合实际。该书的济用功能,一是根据楷字使用实际,区别等级,确立地位。这类情况,所及字际关系,也是根据文字使用实际,确定其等级,不一定符合历史异体字实际。二是根据楷字使用实际,辨析形近字。这类情况,非关字级,如第235组“場塲埸”:“上音長,中音傷,下音亦。”具见“字样标准Ⅰ、Ⅱ”。
至于《干禄字书》编纂者将楷字所分的三种类型,分类界限也是比较模糊的。颜元孙在《干禄字书》中说:“所谓正者,并有凭据,可以施著述、文章、对策、碑碣,将为允当。”什么样的字是“并有凭据”的?颜元孙没有直接说明,不过从他所选的正字来看,应该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具有可靠的来历,二是构形有理据。所谓可靠的来历,是指来源于《说文》等权威性的字书或魏《三体石经》等官方颁布的文献。而其中最主要的依据就是《说文》。颜元孙的祖上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书证篇》中的话可以作为注脚:“吾昔初看《说文》,蚩薄世字。从正则惧人不识,随俗则意嫌其非,略是不得下笔也。”在颜之推看来,《说文》中的字就是与俗字对立的正字。所谓构形有理据,就是符合“六书”的原则。其次所谓“俗字”。正字以外的字是否都是俗字?颜元孙似乎不这样看。他在正字和俗字中间又列“通字”一类。“所谓通者,相承久远,可以施表奏、牋启、尺牍、判状,固免诋诃。”“相承久远”了,俗字也可以“扶正”,这是古人崇古思想在作怪。颜元孙说俗字是“例皆浅近”的字,所谓“浅”,是指粗浅而无内涵,也就是那些不合“六书”标准的字;“近”,指时间短。
关于“字样”名称的含义,根据上具字样学专书,对照敦煌写本《新商略古今字样》残卷,除了音义的界定,都主要着眼于正、俗,以及通、古等字形分类。 可以说,所谓“字样”,实际就是当时关于文字的标准,即有关区别分类的原则。参见第三章第二节“字样分类标准Ⅱ”。
唐代楷字自觉定型,成为文字传播方式转型的前提;文字通过版刻方式定型使用,由此而具有了现实基础。唐宋之际通行的雕版印刷技术,实际上结束了楷字传播水平因人而异的局面,从而具有使楷字定型化成果得到固定、规定着现代汉字使用的划时代意义。
宋代楷字整理研究,可以《宋本》为例。清人朱彝尊《重刊〈玉篇〉序》称:“顾氏《原本》,本诸许氏,稍有升降损益。逮唐上元之末,处士孙强稍增多其字。既而释慧力撰《象文》,道士赵利正撰《解疑》,至宋陈彭年吴锐丘雍辈又重修之,于是广益者众而《原本》又非顾氏之旧矣。”《原本》作为代表历史汉字从古文字到今文字的第一部汉字总汇,成为研究魏晋南北朝到唐宋之际历史楷字的基本坐标。问题在于,现存《宋本》在唐宋之际到底存在着怎样的传承关系,还无法说清楚。现在依托有关数据库,可以就大致的时间层次,作些初步调查分析。
在南朝《原本》主体不存的情况下,唐抄《名义》所存楷字,不妨姑且认为是反映南北朝时期的基本楷字。但由于当时楷字发展由过渡期到成熟期,社会用字呈现复杂局面,当时石刻使用的楷字,也有相当部分不见于《名义》的传抄。《原本》经过唐人孙强增广,反映出隋唐时期楷字使用量的增加。问题是到底新增加了多少?按楷字语料库统计,《宋本》22795记录,较之《名义》15291条记录,多出7504条记录。还有,这批新增楷字,是否悉出自唐人之手,而不存在宋人在整理过程中增广的成分?如果确有宋人的增广,那么以《宋本》作为隋唐时期的基本社会楷字使用量就不够准确。这属于历史楷字发展时间层次分析问题,作为楷字发展断代研究,也要依赖楷字资源库进行调查统计。
调查数据初步分析表明,即以前具唐人封演《封氏闻见记》现成数据而言,《原本》共收16917字,《名义》数据库查询到15291条记录,如果连“同上”标识的494条记录,“古文”标识199条记录,“上文”标识61条记录(“上文”在《名义》体例当中,有时属于“释义”的说明,并不完全是字际的关联)统计在内,要是再考虑所抄存种种异体字际关系等因素,二本所存字量原本相去不远。《名义》抄存字量,较之《宋本》22795字,二者字量上的差异,所反映的应该就是唐人孙强增字的基本来源。
从有关韵书贮存楷字情况来看,宋人陈彭年似乎是在重修《广韵》之后才着手《宋本》修订工作的。《广韵》有3000多字,且绝大部分并非异体,是在《宋本》所找不到的。如果宋人同一批编者要对《玉篇》大规模增广,这部分字量不可能没有反映。从切语用字变动趋势来看,《玉篇》注音明显受到《字林》注音的影响,而与《广韵》注音不存在密切关系,有的甚至相违,可以排除宋人陈氏辈根据《广韵》修改《玉篇》的可能性。从二本修订时间关系来看,《广韵》是大中祥符元年修订完成的,祥符六年陈彭年等人又完成了对《宋本玉篇》的校订。对《广韵》称引的《玉篇》与今传《宋本》进行比较,发现二者存在相似性:《广韵》称引《玉篇》71次,或注明“《玉篇》云”,或注明“出《玉篇》”,其中65次的释义完全相同,占总数93%。这说明《广韵》所引《玉篇》,与《宋本》并无大的差异。另外,宋代集大成的韵书和字汇分别是《集韵》和《类篇》,据相关课题组初步统计,其中《类篇》专书数据库记录各部原本统计之和大约为30944字,实际所著录字数大约为30844个,存在100个字的出入。相对于《宋本》,《类篇》新增字量为大约9557个(这只是简单的数量对应关系,《宋本》正文亦有大约1735字系《类篇》所未收录者)。即扣除字汇中的重出字,《类篇》收字也比《宋本》多出大约8041字。其中,增幅明显的大部像《艸部》新增409字,视该部1443字总量,增长比例达28%;《水部》新增346字,视该部1274字总量,增长比例达27%;《木部》新增337字,视该部1142字总量,增长比例达29%;《手部》新增268字,视该部896字总量,增长比例近30%;《女部》新增267字,视该部688字总量,增长比例达38%;《疒部》新增158字,视该部426字总量,增长比例近37%;《石部》新增141字,视该部430字总量,增长比例逾32%;等等。若干部类,均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上揭《类篇》实际所著录字数为30844个,《集韵》字量,专书资料库统计则得到53872条记录(包括大量“重音字”)。基于上述数据,假如《宋本》果系出自宋人增广的话;那么,其收字范围应比现在所见《宋本》广得多。
在其他领域调查统计平台尚不具备的情况下,通过上述对比调查,目前大体上可以这样认为:《宋本》专书资料库现有22795条记录规模(含各类异体),基本就是来自汉魏六朝到隋唐的积累。对应统计,《宋本》资料库较之《名义》资料库15291条记录增出7504条记录。但由于《名义》抄本存在大量舛分误并误混的舛乱情况(具见第五章“楷字传承变异”第三节“《名义》比较”),记录增加部分并非就是新出字量。《中古汉字流变》一书,曾将二者各部实际所收字头、异体逐一对号排比,得到各部收字的实际出入,各部收字实际出入相加,共得到《宋本》多出大约5298字,《中古汉字流变》将这5298字逐个列具各部小序里,揭示出各部发展字量消长的分布比例。就目前的统计水平而言,这些数据,大致上反映了隋唐社会实际使用楷字的增长幅度。
《宋本》的贮存特点,在于将历代传抄的历史汉字各种古文字类型赋予一定的楷书形式,并界定由此带来的各种字类关系。在楷字资源库研制过程中,基本标识原则为:“古文”、“籀文”、“或体”、“同上”等,凡是《宋本》用以上术语描述的,就认为是编者界定该字与所贮存字头的关系。绝大部分情况下,该层次贮存的字形下面既没有反切注音,也没有给出释义信息,只是现存版本对相当数量的重文异体也采取了跟字头地位相同的字体排列方式,这种排列方式聚合的楷字形体共有22795个。对历史汉字古文字到楷字进行定型聚合,《宋本》不再仿效《说文》侧重进行结构类型的分析,这种功能定位是符合楷字发展实际的。
《宋本》在楷字聚合整理、编排处理过程中,所增广的楷字,从数量上反映了唐代楷字发展的情况。由于《原本》残缺,而《名义》传抄《原本》的关系,拿《名义》对照《宋本》,即可大体分出《宋本》所存楷字的基本时间层次。通过逐部分类对照的结果,属于唐宋之际《宋本》新增楷字5298,分布于139部,其中增字在100字以上的部首有14部,分别是水部、艹部、竹部、口部、心部、手部、虫部、木部、山部、石部、人部、鸟部、目部、犬部。可以看出,与日常生活关系密切而且区别度较高的偏旁部首,其构字能力明显强于其他各部。调查报告从增长比例观测分布,分别统计出超过30%的部类,具见“《宋本》新增字形”。
在《宋本》5000多个新增楷字当中,有511字为异体字,接近新增字总量10%。上述统计结果,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唐宋之际楷字使用变化的某些趋势。
楷字发展及资源调查,属于历史汉字书体类型发展断代定量研究。在楷字发展调查过程中,必须考虑到时间层次、空间分布、材质类型以及社会生活等诸多因素。书写介质的转换,对楷书发展而言,影响直接,关系密切。基于此,将汉魏两晋南北朝时期当中某一时期作为楷字发展过渡,某一时段作为完全发展成熟坐标,这种此疆彼界、判若泾渭的简单化做法,并不符合历史汉字各种书体发展的实际情况,也无法真正揭示清楚楷字发展层次。在没有开展具体文字介质类型调查对照的情况下,概括笼统,尤其在没有取得具体数据的支持下,结论含糊。这在当时楷字调查的历史条件下,也是不得已的事情。
根据书写材质类型,大致分类描述如下:
1.简牍用字。三国吴简已经明显体现出从隶到楷的过渡特征。魏晋南北朝时期简牍,使用者多为中下层官吏、武士,书写工具采用毛笔,使用场合主要就是“合符”标签一类特殊情况,除了书写材料质地属性无法跟纸张相比之外,可以反映出社会生活用字情况的真实面貌。调查统计表明,汉魏六朝简牍文字是过渡阶段的楷字,其基本笔画系统已经形成定制。参见《汉魏六朝隋唐五代字形表》。
2.石刻用字。石刻社会用途广泛,由于石刻书写程序、材料密度等物理属性,石刻楷字规整化程度,整体大大高于同时期的简牍楷化水平。碑版所施字体,是文家、书家与工匠合作的产物。一般程序先由文家撰写稿本,经书家笔之于碑碣,再由工匠镌刻流传(隋开皇五年即公元585年《惠郁等造像记》,其后记明确记录造像分工:素像匠、漆匠、木匠、铭文、书手、铭石匠等,其中铭文、书写、铭石者分工明确。《诸葛亮祠堂碑》作于唐代元和四年,系裴度撰文、柳公绰书法、鲁建镌字。刻石流程,完整如此。当然,也存在撰、书出自一人之手的情况)。纸张不能阅世长存,而石刻用字实物,书法家先以纸笔撰文的程序,现存类型丰富繁多,真实保存了楷书的发展演变轨迹。
北魏向隋代转型书体的代表作品,是北魏神龟三年(520)《元孟晖墓志》。该墓志文字,已经显示出由苍劲转向清丽的趋势。楷书的发展,魏晋时期和南北朝时期存在程度上的差等,即魏晋时期直承汉隶书风隶楷相间,南北朝楷书则已经完全成熟。但是,即使魏晋时期的隶楷相间,也要考虑有的其实是根据使用场合的规定,刻意仿古的结果。否则,就无法解释与共时的其他书写材质楷书水平参差不齐现象。像三国时期《浩宗买地券》的字体基本就是楷书,可见民间用字已经开始使用楷书了,而此时官方石刻的场合则还是偏重隶的成分。另外,南北朝石刻楷书,南北空间分布,也存在着一定楷化程度差异。北朝整体属于楷书成熟时期,而且跟隋唐定型楷字也已经相差无几;而南朝由于社会对碑刻文字使用场合的限定,并未得到像北朝石刻楷书那样的充分发展。基于此,以南北朝到隋唐石刻作为楷字成熟代表是符合实际的。虽然也出现像北齐的石刻间或恢复隶书笔画的情况,但那只能算是偶然的复古现象。
3.纸张用字。可以说,在所有书写载体当中,纸张才是得心应手最能体现书写个性的介质。两晋南北朝时期,纸张作为便利书写的载体,始真正进入日常社会生活领域,较之其他载体,最大限度地拓展了书写自由空间,真正体现书法水准,代表书家真实面貌。或者说,书法风格,名家辈出,规定影响后世的各种风范,才成为可能。所以,这个物质因素的出现,是两晋南北朝楷字发展最为直接的基础。从现存实物来看,纸张方便书写,而相当长时间里依然存在简、纸并用的局面。但这主要是限于某些特定的场合和功能需要,比如简牍用作“合符”标签,而不适合使用纸张的情况。由于材料属性的关系,现存纸张用字实物并不多见。从现存敦煌写卷来看,真实体现了当时社会基层世俗用字混乱局面,而像中唐时期敦煌抄本《郭象注庄子南华真经》辑影等,则又呈现出精美的定型结构楷法。
基于书写工具材料和书写用途考虑,像石刻材料中,相当部分所施对象具有社会地位,书写者一般也都具有较高的专业修养,代表了当时社会相对高雅文化层次用字水准,他们所留传下来的大量作品,不妨视为唐代规范正字的字样基础。敦煌写卷等实物用字材料,则基本上体现了世俗社会基层楷字实际使用水平。
唐宋之际楷字发展,最终完成了楷字定型过程,确立了现代汉字基础。该时期社会用字,呈现出这样两个基本特点:一是随着楷字定型化的最终完成,文字使用的社会规范程度空前提高;二是随着文献传播方式趋于规整化,文字传承总结性工作受到重视。因此,唐宋时期字书(包括一部分韵书)这一历史汉字贮存形式空前发达,集中反映了当时社会用字的流通量和规范水平;社会用字形式规整化程度达到空前水平,相应的书籍和载体形态主要有刻本、纸卷和石刻等,规定了后世楷字长期使用的格局。
楷字发展资源丰富,调研领域广泛。唐代是社会用字规范意识走向全面自觉的历史阶段,其规范程度集中体现在字书总结和社会用字实物上面。因此,在现实实践层面,通过唐宋字书系列贮存的历史汉字所呈现时间层次的调查分析,在量化调查研究基础上真实呈现历史楷字传承变化情况、社会通用字量的新增趋势,为现代汉字繁简关系的理解和整理、为现代汉字学奠定基础,并为规范标准整理工作提供依据。在学术价值层面,上述研究规定,要在汉魏六朝各个时段社会用字调查基础上进行,相关时段研究要相互衔接,这是由楷字的发展历程决定的。
定型楷字为楷化变异选择结果,文字渊薮,层次丰富。楷字积累形式主要有字汇专书和用字实物,开展两种载体类型的楷字对照,能够考察楷字发展的基本事实即基本时间层次,从而揭示传承变异、增长发展的字频字量。进行“共时”与“历时”结合的调查对比研究,可以揭示楷字发展趋势。对于楷字资源调查而言,首要的工作就是恢复联系,分析层次,辨章字际关系,揭示楷化变异、楷字选择使用认知规律。
楷字自觉定型,“六书”代表的结构模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楷字构形情况。偏旁混淆以至于互换,“笔画”成为重要的字体结构“区别”单位等,都是楷化过程影响到结构模式的反映。现代楷书的表意度及在楷字发展过程中的认知规律性体现,更加强调楷字结构的整体性。
(1)臧克和主编:《汉魏六朝隋唐五代字形表》(简称“字形表”),南方日报出版社,2011年。
唐代封演《封氏闻见记》卷二“文字”条:“善長注《水經》云:‘臨淄人發古塚得銅棺,前和外外隱起為隸字,言齊太公六代孫胡公之棺。惟三字是古,餘同今書。故知隸書非始于秦世也。’按此,書隸在春秋之前,但諸國或用或不用。程邈觀其省易有便於時,故脩改而獻,非創造也。”(中华书局,1958年,第5页)
宋代《太平广记》卷九十三《宣律师》:“故《玉篇·序》云,有開春申君墓得其銘文,皆是隸字。檢春申君是周武、六國同時,隸文則非吞併之日也。”(辑自《法苑珠林》,中华书局,1961年)
清代学者袁枚,尝假托三国曹操分辨草书先于楷书关系:“(操)謂曰:‘聞汝好學書,可知楷書先乎?草書先乎?’曰‘楷書先。’操搖首曰:‘不然。先有草書,後有楷書。所以召汝者,正謂將此義告知,以便轉語世人也。’”(《新齐谐》卷八第168页“见曹操称晚生”条,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
唐垂拱元年《丁范墓志铭并序》(《汇编》第17册第30页):“對日之齡,雅好柔翰;觀檻之歲,頗獵群書。至於墨化圓池,縑濡健筆;起騰猿於札杪,驚反鵲於毫端。既窮雲露之姿,用極蟲魚之勢。弱冠知名,召補蘭臺書手。不唯草聖,獨許張芝;孰云善隸,見推程邈。”草书、隶书对举,各有所主。
书体学意义上的“隶楷”特点描述,参见郑婕《魏晋南北朝简牍文字研究》,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2007届博士学位论文。
“章程”之于“正书”,见唐兰:《中国文字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54页。启功:《古代字体论稿》,文物出版社,1999年,第35页。
例如,六朝乃至更加早期楷化的结果,就已经使得像“ ”这类隶古文,无法实现跟“由”字的区别。马王堆汉墓帛书《五十二病方》等篇所习见“祝由”词,其“由”字往往写成“ ”;战国郭店楚墓竹简《成之闻之》第28号简所用“由”字作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第一册《缁衣》第15号简援引《吕刑》作 。 → → 由,是“由”楷之所由来,即存乎隶变过程之中。今存大徐本《说文解字》已无由呈现“由”形,徐锴就认为《说文解字》无“由”字。
(2)《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年)66篇中,北朝时代属性和隶书书体类型较为明确的拓片就有57篇,可得到15693个字样,与古隶阶段的“睡虎地秦简”和处于隶书极致的汉代碑刻作类型学上的历时比对,隶书意味相对完足,到眼即辨。北朝石刻隶书,处于楷字作为社会主体用字环境里,因而体现出受其影响、带有演进过渡的阶段特征:一是笔画系统处于动态演变之中,有的尚保留隶书的痕迹,而有的已经接近楷书;二是结构趋向简化,符号化进程加快。
(3)楼兰残纸集字,来源于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所研制“楷书资源库”。郑婕:《魏晋南北朝简牍文字研究》,第六章“魏晋南北朝简牍文字的历史地位”,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2007届博士学位论文。论文调研统计该时期的简牍文字材料相对比较零散,具体包含下列材料种类:
这批简牍的总用字量有26万左右。走马楼简牍的字体介于隶、楷、行之间,从整体上看,书风饶有隶意,但在字样中又多间杂有带楷意的笔画。
隶楷碑刻见高峡主编:《西安碑林全集》第二卷,晋(265—420)《司马芳残碑》,广东经济出版社,1999年,第139页。
(4)日本寺冈龙含辑敦煌本:《郭象注庄子南华真经辑影》,福井汉文学会1960年11月影印。德国波恩大学汉学系图书馆藏本。
(5)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研制“石刻资源库”。该资源库包含魏晋南北朝到隋唐五代石刻文字资料,如《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新中国出土墓志》、《中国历代石刻史料汇编》、《汉魏晋南北朝墓志汇编》等拓片资料。下出同,不重注。
(6)王景荃:《试论北朝佛教造像碑》第四部分“造像题记及其书法艺术”,《中原文物》2000年第6期。高峡主编:《西安碑林全集》,广东经济出版社,1999年。
参见郭瑞:《魏晋南北朝石刻文字研究·绪论》,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2008届博士学位论文。所谓“隶书笔画比例”是指和汉隶笔形一致的笔画数占该石刻汉字总笔画的比例;“楷书笔画数”是指和唐楷笔形一致的笔画数占该石刻汉字总笔画的比例。
(7)日人寺冈龙含辑敦煌本《郭象注庄子南华真经辑影》天运品第十四。福井汉文学会1960年11月影印,德国波恩大学汉学系图书馆藏本。
周亮工《因树屋书影》第3卷第72页:“古人如颜鲁公辈,自书碑,间自镌之,故神采不失。今之能为书,多不能自镌;自书自镌者,独印章一道耳。然其人皆不善书,落墨已缪,安望其佳!予在江南,见其人能行楷、能篆籀者,所为印多妙;不能者,类不可观。执此求之,百不一爽也。”民俗用字,情况就复杂得多。丁文隽《书法精论》:“庸夫愚妇造像之记,武夫悍卒志墓之文,……亦不过由田夫石匠,率尔操觚而已。”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8月第1版。
经书即世俗所谓“黄金屋”的最早表述:“重一经”,超过“黄金满赢”。隋大业四年《吴严墓志》(《汇编》第10册第22页):“但川流易往,晷運難停。人之云亡,事同過隙。臨終誡其子曰:黃金滿贏,不如一經。汝等遵之,勿得墜失。”辞章“每为先觉”,但反映落后,至唐代“黄金屋”尚未与“经书”结缘。唐开元九年《骞思泰墓志铭并序》(《汇编》第40册第79页):“孝行爲立身之本,明經爲取位之資。”也明确提到“明经”与“取位”关系。
(8)隋智永:《真草千字文》,见高峡主编:《西安碑林全集》第三卷,广东经济出版社,1999年,第292—341页。书者智永,陈隋间僧人,俗姓王氏,为晋王羲之七世孙,工楷、草书,传家法。其真本现存日本,《全集》所著录系摹刻本。与敦煌抄本对照存在异文明显之处,注于()之内,便于符验——
——按两种材质对照,差异明显,可资比勘。《西安碑林全集》第三卷第291页所作题解,以为“周興嗣撰文,智永書,□方綱摹刻,李壽永,李壽明刊立”,以□为残缺或不清字,编者题解尚含混言之。细审石刻拓片所记“大觀己丑二月十一日樂安薛嗣昌記,姪方綱摹,李壽永,李壽明刊立”(《全集》卷三第347页),所缺字形作 ,即系“姪”形稍残者。如此,则所记者薛嗣昌与书写者亲疏关系既明,也就大体可以推断摹刻年代。“大观”为宋徽宗年号(1107—1110),大观己丑即公元1109年。另外,石刻凡涉“玄”字及构件,皆避讳省末笔,为避唐人讳。如“天地玄黄”字作 ,“絃歌酒讌”作 。而《合集》所见敦煌残纸,缩印不清。编者所作整理文字跟智永所书用字实际出入,无由区辨。
(9)有关《类篇》等字汇统计数据,见沈祖春《〈类篇〉〈集韵〉〈玉篇〉比较研究》,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2010届博士学位论文。蔡梦麒:《从注音变动看〈宋本玉篇〉的来源》,《中国文字研究》,2006年总第7期。
(10)臧克和:《结构的整体性》,《语言文字应用》,2006年第3期。两宋文字资源主要集中于《集韵》、《类篇》等字汇韵书里。这方面的对比调查,可以参见沈祖春博士论文《〈类篇〉〈集韵〉〈玉篇〉比较研究》(华东师范大学2010届)。宋代由于雕版印刷技术的成熟并广泛使用于政府和民间,由此带来文字传播水平的革命性改变,故两宋以降使用情况似宜纳入近现代汉字应用考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