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易》曰:“先王以明罚饬法。”此其所长也。及刻者为之,则无教化,去仁爱,专任刑法而欲以致治,至于残害至亲,伤恩薄厚。
——《汉书·艺文志》
战火纷飞的春秋战国时代,有这么一个流派:它思变求新,力图富国强兵,掀起了春秋战国的改革浪潮;它尚法重信,主张法无贵贱,开启了以法治国的新时代;它注重实践,讲究实际效用,被人们称为积极入世的行动派。它,就是法家。
前770年,周平王迁都洛邑。自此,周王室衰微,诸侯崛起,政由方伯,从此开启了春秋时代。春秋时代的第一位雄主,出现在姜太公的封地齐国,也就是春秋五霸之首——齐桓公。虽然继位有点突如其来,但齐桓公却有着宏伟的目标,他要成为天下霸主。恰好,法家先驱管仲,有成就霸业的方法。在鲍叔牙的穿针引线下,二人一见面,便生出相见恨晚的感慨,而法家也逐渐登上历史舞台。
“欲为天下者,必重用其国;欲为其国者,必重用其民;欲为其民者,必重尽其民力。”在管仲看来,想要成为天下霸主,必须走富国强兵之路,必须善于“牧民”。
“凡举事,令先必出。”在管仲看来,“牧民”之要,在于尚法令。为此,他在每个乡派一个人来指导人民落实法令。
虽然看重法治,但管仲也不忽视礼教。对内,他主张进行“礼、义、廉、耻”教育;对外,主张做事也有“礼”。
前656年,齐国打败蔡国后,顺势攻打楚国,以此提升自己的影响力。楚成王质问齐国为何要侵犯楚国,管仲却以“礼”来使这次行动合法化:“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周室。’赐我先君履: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征;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你们不按规定给周王室进贡,所以我要征伐你们。
其实,周天子根本就没有说过要攻打楚国。管仲之法,出于“礼”,又不想囿于“礼”,正是法家慢慢从其他学派中分离的表现。近百年过去了,郑国的一个人,进一步发展了管仲的“申之以宪令”的主张。这个人就是子产。
以前,“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是大家的共识。因此,法律条文都是保密的,有没有罪,得看贵族阶层怎么说。子产打破了这个惯例。他铸刑鼎,将法律公布出来,让人们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子产此举,开启了我国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
子产的做法遭到了贵族们的强烈反对,他们甚至扬言要买凶杀人。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铸刑鼎的好处日益显现。郑国犯罪案件日益减少,国力迅速恢复。连晋国,也学郑国铸造了刑鼎。
“礼崩乐坏”,旧的社会秩序失衡,新的又未建立,国家纷乱不堪,子产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能够重新建立秩序。每一个新思想的产生,都有它的现实基础。
到春秋晚期至战国初期,法家的继承者们在借鉴前人思想的情况下,又提出了许多新思想。
首先登上历史舞台的,是魏国国相李悝。李悝认为“法”应当“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并在总结各诸侯国立法司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魏国实际,制定了《法经》。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李悝还提出,赏罚分明,废除世袭为官制度。一次,魏文侯问李悝:“我赏罚得当,为什么老百姓还不归附于我?”李悝回答:“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
李悝在《法经》中的主张,在继任者商鞅手中得到了发扬光大。前361年,秦孝公继位不久,便向天下发出《求贤令》,招揽四方贤能,以图恢复秦穆公时候的霸业。三十多岁的商鞅得到这个消息后,兴奋异常,怀揣李悝的《法经》投奔秦国。经过三次试探,商鞅与秦孝公达成合作共识。从此,秦国的变法图强之路正式启程。
在变法前,商鞅曾和杜挚有过一场激烈的辩论。
杜挚说:“没有百倍的利益,就不能改变成法;没有十倍的功效,就不能更换旧器。仿效成法没有过失,遵循旧礼不会出偏差。”
商鞅坚决反对:“汤武不沿袭旧法度能王天下,而夏殷不更换旧礼制却灭亡。因此,治理国家没有定法,只要于国家有利就行!”他还进一步打破世袭制,提出“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并将严刑酷法放到国家治理的首位。
“刑生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刑。”他认为,刑法能产生实力,实力能产生强大,强大能产生威力,威力能产生恩惠。他直接否定礼教的作用,说:“礼乐,淫佚之徵也;慈仁,过之母也。”在商鞅的严刑酷法下,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
但也正如司马迁在《史记》中对法家的评价那样,商鞅的做法过于“严而少恩”。因此,在他失势时,竟无一人敢帮他,只得感叹“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
与商鞅同时期的慎到,因其吸收了众多道家思想,较商鞅而言,他的主张明显温和多了,他更看重权势。他打过一个比喻:就算西施、毛嫱这样的美人,如果穿得不好看,大家都不会多看一眼,如果穿得漂亮,大家都会驻足观看;像尧这样的贤人,在没有权势的时候,都不能够指使他的邻居,但是一旦南面称王,就能做到令行禁止。因此,对国君而言,定君臣名分、“握法重势”才是最重要的。
慎子的主张,即使在当今社会,也很有启发性:很多时候,别人尊敬你、奉承你,你头脑清醒地想一想,是自己真的厉害呢,还是别人看在你所处平台的分上,给你说的恭维话。
经过几百年的发展,战国末期,法家思想日趋成熟,这时候,法家出了一个集大成者。这个人,就是韩非子。
韩非子结合诸子百家思想,提出了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他继承了商鞅不法古的思想,更加鲜明地提出时代变了,制度也应随之而变的想法。
“时移而治不易者乱,能治众而禁不变者削。故圣人之治民也,法与时移而禁与能变。”他恶礼仪,甚至认为“民者固服于势,寡能怀于义”。不仅如此,韩非子还认为人都是唯利是图的,因此,统治者要善于用人性的弱点来治理人民。
“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在人都是唯利是图的基础上,韩非子更加激进地提出夫妇、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都只是一个“利”字。
他曾说,作为君主,将喜爱的儿子立为太子,太子就会感激君主吗?不一定。太子可能会盼望着君主早死,自己好早早登基,以免产生变数。君主立太子后,还会毫无防备地喜爱太子吗?不一定。因为君主,会担心太子篡位。
因此,韩非子认为,治理国家,一定要彰明法律禁令,要严格执行赏罚规定。只有这样,人民才会服从管教。
正因如此,韩非子比法家前辈们更加注重驭臣之术。他说:“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只可惜,韩非子因得不到重用,只能著书立说,他的理论没有用于实践。
韩非子的遗憾,李斯帮他完成了,并最终帮助秦国统一了六国。正因为后期的法家过于激进,司马迁才说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也,故曰‘严而少恩’。”也许正是因为秦始皇和李斯基于法家思想的社会改革过于激进,秦朝只存在了十四年,就被人民推翻了。
虽然秦朝灭亡了,但发展了几百年的法家思想并没有随之消亡,只是以一种更加隐秘的方式存在,连汉宣帝都承认,汉朝是“霸王道杂之”。一个民族最稳定的因素,莫过于世代相传的思想根基。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