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研究实践的历史社会学已经积累丰富的研究成果,但少数对历史社会学的研究视野和理论方法做出探讨的学者,对历史社会学的内涵做出了不同的界定。
一些学者从历史社会学与历史学关系的角度界定历史社会学,认为历史社会学是运用社会学理论和方法研究历史现象的学科。根据这个定义,完全或部分接受一种社会理论,并运用理论对历史现象的研究属于历史社会学;那些对社会理论深感兴趣,但并不受制于理论,而只是运用理论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的研究,也属于历史社会学。 实际上,上述两类研究中的优秀成果,均被视为历史社会学的典范。前者如自称为“马克思主义的实证主义者”的汤普森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对英国工人的研究、尼尔·斯梅尔瑟运用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对工业革命时期社会变迁的研究,都被视为历史社会学的经典研究。 后者如费尔南·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虽然借用了“结构”、“模式”等概念,但他并未接受结构功能理论给予“结构”等术语的定义以及相应的理论体系,相反,他的研究焦点在于经验研究,在于“真实的事物”,而不是建构理论,他甚至怀疑复杂的理论的可靠性,认为理论容易脱离社会现实。因而,布罗代尔对运用社会理论抱着谨慎态度,只是借助相对简单的理论模型。 这类研究也被视为历史社会学的典范成果。这种强调(程度不同地)运用社会学概念和理论研究历史,并从这个视角加以界定的历史社会学可称之为历史学取向的历史社会学。
与这种立足于历史学的历史社会学研究不同,另一些历史社会学研究成果关注的重点是社会理论,只不过他们在构建理论时,较其他社会理论家更多强调时间和空间因素。一些社会学家在研究宏观社会理论时,特别关注社会以及社会理论的历史维度,运用经验例证阐释社会理论。 更有一些历史社会学研究,不是运用历史经验“阐释”社会理论,而是依赖历史现象(资料)提供的个案,发展乃至建立新的社会理论。迈克尔·曼(Michael Mann)的《社会权力的来源》是从史前直至18世纪人类社会权力关系历史的经验研究入手,归纳人类社会权力的理论。 蒂利的研究主要包括两个主题:其一是近代欧洲国家的强化,其二是商业化和劳动者的无产阶级化的增长。他认为,这两个过程创造了现代世界,先是欧洲,而后是欧洲之外的其他地方。不管蒂利研究的具体课题是什么,每一个课题都与上述两个主题有关。从蒂利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出,社会学与历史学可以相互促进。蒂利的研究说明,通过考察历史如何在过去五百年间创造了这两个主要趋势,历史学能够帮助社会学理解现代世界。例如,法国国家如何在17世纪扩展了它征税的权力?法国的地主和农民保持他们固有生活方式的努力何以失败?国家的胜利怎样促进资本主义的成长?这些并非抽象的理论问题,而是实际问题。寻找这些问题的答案能够使社会学家以不同于理论抽象的方式理解“现代化”。由于社会学研究仍然需要面对蒂利曾经关注的问题,即国家权力的增长和不断扩展的无产阶级化,熟悉一系列实际的历史案例或许有助于社会学家洞悉当代社会变迁和社会问题。反过来,蒂利认为,社会学对历史学的帮助较小,社会学能够提供给历史学的不过是一些有用的类比和理论导向。蒂利的研究似乎证明了这种关系。不管他研究的是法国17世纪的减税运动,还是19世纪发生在英国的反抗,在理解社会变迁时,没有什么方法能够替代细致的历史研究。不愿或不能实施此类研究的社会学家将无法充分地理解社会以形成相关概念(理论)。 [1] 可见,成功的历史社会学研究同时也是社会理论研究。这样的历史社会学可以看作从个别现象归纳社会学的一般理论的学科,“是一个新的国家理论、新的社会变迁理论以及新的微观和宏观现象关系理论得以产生的研究领域” [2] 。这种立足于社会学,尝试通过史学的经验研究阐释、修正、建构社会理论的历史社会学,可视之为社会学取向的历史社会学。
历史社会学的历史学取向和社会学取向只是研究视角的差异,并不意味着研究方法在这一学科内部的对立。相反,这两种取向在历史社会学中构成互补关系。历史社会学既是运用社会理论研究历史的学科领域,也是运用历史经验建立社会理论的研究领域。 [3]
由社会理论到历史事实的研究取向和由历史事实到社会理论的研究取向,处于历史社会学学科特征的两端,分别代表历史社会学的社会(学)理论研究取向和历史研究取向,在这两个“端点”之间的是一些理论取向并不明显的研究,这些研究不是要检验一般理论,也无意于创新社会理论,而是尝试解决个别问题,这些以“问题为中心”的研究,因其对历史学和社会学理论方法的运用,同样属于历史社会学的学科范畴。 [4] 这些历史社会学研究成果或者涉及宏观历史变革进程问题,诸如民主与专制的形成、近代革命、现代世界体系的确立 [5] 、规训社会的兴起 、资本主义的扩张、民族国家、现代社会的制度特征等;或者借助中观研究或微观社区研究探讨观念、文化、社会结构、经济等的互动,乃至阶级冲突等问题 。另外,还有诸多关注权力、社会公正、阶级文化、集体行动等“问题”的研究成果,它们与历史社会学两种“端点”取向的研究,以及处于历史社会学两个“端点”取向之间的研究,共同组成了历史社会学学科的谱系:
图0-1 历史社会学学科谱系
在这个谱系中,理论取向的历史社会学侧重于对人类社会结构和社会发展理论的演绎与归纳,历史取向的历史社会学侧重于研究人类社会之间的差别和各个社会内部随着时间流逝而发生的变化,处于两者之间的“问题”研究,其理论性或强或弱,都是对历史经验与社会理论的“中和”研究。这些研究取向相互补充,共同构成历史社会学的学科范畴。 这个范畴提供了一个广义的历史社会学的定义,即有意识地联系社会(学)理论研究历史现象,或者联系历史经验阐释、构建社会(学)理论的学科。
学科互动与融合是上个世纪中期以来历史学与社会学共同的基本趋势,历史学对包括社会学在内的其他学科理论和方法的运用,深刻影响着历史学研究。新的研究成果的积累和研究范式的创新,使历史学处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社会学中也存在类似的借鉴历史学方法的研究。按照广义的历史社会学概念,这些兼具历史学与社会学学科特征的研究都可归入历史社会学的成果范畴。不过,广义的历史社会学内涵的界定过于宽泛,无法清晰划分处于变化中的历史学和社会学的学科界限。
广义的历史社会学定义侧重于研究方法特质的界定,对研究对象的界定只是模糊的“历史”、“社会理论”。另外一些学者提出的可称之为狭义的历史社会学定义,缩小了历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范畴。丹尼斯·史密斯(Dennis Smith)认为历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不仅包括社会变迁或社会的自我再生,还应包括对两种现象具有决定性作用的机制。 [6] 因为因子和因果机制共同构成世界的本体,一个社会实体不仅是由因子构成的,还是由因果机制构成的(尽管前者可被观察,后者不可被观察)。历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既包括因子,还包括因果机制。 [7] 因此狭义的历史社会学可以定义为研究社会变迁及其机制的学科。
“社会变迁”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在狭义历史社会学定义中,这一概念也需要重新界定。社会现象随着时间迁移周流不居,无时无刻都在发生“变化”(历史学重视对“变化”的个别研究,“变化”堪称为历史学的关节点),其中一些“变化”会固化成为相对稳定的、反复呈现的“结构”,即“变化结构化”。同时,“结构”(社会学重视对一般“结构”的研究,“结构”可以说是社会学的关节点)也不是永世不变的,“结构”的“变化”可称之为“结构性变化”。历史社会学研究的“社会变迁”具体指的就是“变化”的“结构化进程”和“结构性变化”。 所以,狭义的历史社会学又可以定义为以人类社会“进程结构化”和“结构性变化”及其机制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依照彼得·伯克(Peter Burke)的区分,其中的人类社会可以是单数,也可以是复数。
值得说明的是,历史社会学是仍在发展中的学科,随着研究成果的积累和研究范式的创新,历史社会学的概念内涵与外延仍会发生变化,需要放在学术发展的背景中加以更新。
[1] Daniel Chirot. Sociology and history:A review essay. Historical Methods ,1983,16(3):123.
[2] Jack A. Goldstone. How to study history:the view from sociology. Historical Methods ,1986,19(2):82-84.
[3] 对于历史社会学来说,好的理论不是“适用”于历史研究的理论,而是在历史过程的细节研究中产生的理论。Jack A. Goldstone. How to study history:the view from sociology. Historical Methods ,1986,19(2):82-84.
[4] Jack A. Goldstone. How to study history:the view from sociology. Historical Methods ,1986,19(2):82-83.
[5] Philip Abrams. History,Sociology,Historical sociology. Past and Present society ,1980,87(1):3.
[6] Fatma Müge Göçek. Wither historical sociology? A view essays. Historical Methods ,1995,28(2):107.
[7] James Mahoney,Revisiting general theory in historical sociology. Social Forces ,2004,83(2):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