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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电力企业应急供电技术

电力企业应急供电技术是指以受灾地区用户快速复电为目的,采用停电、不停电检修、移动电源供电保障、负荷转供等手段,电力企业对失电用户进行的临时性市电接入、微网组网接入或市电微网混合组网接入等应急供电。

供电保障是指电能提供者遵循一定的标准和规范,以特定的方式和手段,提供安全、合格的供电产品,实现用户现实或潜在用电需求的活动过程,是一种提前被告知和进行预先安排的供电保障活动。

应急供电是指通过临时供电设备(设施),对电力突发事件影响区域或单位进行供电的活动。这里的电力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电力设备(设施)损坏、大面积停电、环境破坏等危及电力行业及社会公共安全稳定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这些事件在发生或发展过程中,往往还会诱发对人身、电力设备(设施)安全等造成影响的次生灾害和衍生灾害事件。因此,应急供电是一种提前没有预知的,只有事前预警,或未经预警突然发生灾害引起的临时性供电活动。

因此,应急供电技术不仅存在于主供设备异常失电时的应急供电保障中,也存在于对受事件灾害影响区域或单位进行供电的活动中。

前者是在供电保障主供设备异常失电、市电或其自备应急电源无法维持正常用电、应急处置和救援过渡期使用或处于失能状态时,对用户的应急供电活动。例如,在大型重大标志性活动的供电保障过程中,需要按用户重要等级和供电保障时段重要等级,分别制定在主供电源突发异常失电时,临时应急供电设备的快速接入应急预案,并予以落实。

后者是根据电力企业突发事件管理中,随着应急响应启动而采取的通过应急电源及组网装备等临时设备,对事故区域、受灾地区的设备和用户应急恢复供电的活动。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明确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应急救援人员提供必需的后勤保障,并组织通信、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气象、水文、地质、电力、供水等单位协助应急救援。”当这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的市电设施可正常使用时,电力企业应及时开展风险监测评估、设备特巡检查和缺陷修复,保持市电基础设施正常电能供应,同时根据现场其他协助单位需要,随时开展临时增量电能供应。

这里的增量电能供应是以快速进行电能恢复为目的。一方面,可以采用新设变压器、开关、架空或电缆线路等具备长期运行条件的装备,进行受灾地区和用户的电能增量和恢复。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存量市电、具备长期运行条件的电网装备和临时移动组网装备[如中(低)压移动电源车、移动箱变车、移动环网柜车、移动开关车、中(低)压布缆车、柔性电缆、快速接口及连接、转接、分接装置等快速组网设备]进行长期运行存量设备和短期运行临时设备的混合组网,对突发事件和事故引起的电能损失进行增量和恢复,并在事件和事故处置修复完毕后,恢复市电原有接线方式,最终逐步有序撤离临时设备。

当市电设施受损且无法正常供电时,电力企业应及时使用中(低)压移动电源车、移动箱变车、移动环网柜车、移动开关车、中(低)压布缆车、柔性电缆、快速接口及连接、转接、分接装置等快速组网设备和组件,在事件灾害地区处置现场快速灵活地组建微网或进行分布式发电,为通信、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气象、水文、地质、供水等现场其他协助单位提供基础电能供应,保证各专业应急救援人员使用各类救援设备、仪器等,同时使用应急照明设备、应急强排水及通风系统、应急充电方舱、应急通信车辆设备等,为受灾人员有序疏散提供照明、排水、通风排气、电子电器产品的应急充电和应急通信服务,积极组织市电设施的抢修重建,并在市电网架恢复后,逐步退出临时组网装备,恢复市电正常接线方式。 0u+pYt6vRCTs97SMoqyr1wsj1q53z/4+YDSXI25g09NCm9jH/t2YutGuDNKPhc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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