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突发事件时,电力企业应进行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在电力突发事件发生后,电力企业需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在信息没有完全掌握的情况下,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级别,按照“分级响应”的要求,依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迅速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对灾害地区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
根据突发事件的场景不同,应急响应会涉及电力企业源、网、荷、储等业务区块,以及发、输、变、配、服务等专业分工,并需要与政府社会相关部门协同工作,需要电力企业按照外部横向企事业协同、内部纵向各专业联动的原则,立即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置措施,控制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具体来说,首先需要防止电网系统性崩溃,再按照优先级别,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的运行,对重要电力用户、重要城市、重点地区进行供电保障,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期间,电力企业发电厂、变电站运行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应立即采取停运发电机组和输变配电设备等应急处置措施。造成电力设备、设施损坏的,应立即组织抢修恢复供电。
电力企业调控部门积极开展电网先期处置工作,针对可能导致破坏电力系统稳定和电网大面积停电的因素,调整电网运行方式,做好电网故障处理,限制事故发展,防止电网大范围故障解列,解除事故对人身和电网的威胁;按照电网调度运行应急预案(包括大面积停电、重要输电线路故障停电、系统出力不足引起系统频率或电压降低等各种系统事故处理的预案),发布开启或关停发电机组、调整发电机组有功(无功)负荷、调整电网运行方式、调整供电调度计划等电力调度命令,要求发电企业、电力用户执行预案,必要时采取拉限负荷、应急解列局域电网、应急解列部分发电机组等紧急措施,并接受上级调度机构领导,根据网架结构,及时开展灾害地区的负荷转供和跨区电网调度工作;掌握电网故障处置进展,向专项处置办公室和上级调度机构汇报处置情况;指挥或配合开展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的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停电用户供电,优先恢复厂(站)自用电和重要客户的保安负荷;及时向营销部门提供电网停电的范围和相关信息;做好电网黑启动准备。
针对变电站全停、任一电压等级全停、变压器等主设备故障、变电站主设备接头过热等危害变电站安全运行的缺陷,电力企业主网运检部门应进行隔离处置,组织制定设备抢修方案,迅速组织力量,开展电网恢复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并在电力修复后,将异常应急运行方式恢复为正常运行接线。
电力企业各基层部门根据所管辖范围内设备和供电情况,针对线路污闪、设备故障、倒塔(杆)、接头过热、电缆或电缆沟被破坏、安全距离不够、存在隐患、受到外力破坏造成大面积停电等异常情况,组织制定设备抢修方案,调集应急抢修队伍、物资,开展设备抢修和跨区支援,及时向现场派出人员,指导现场抢修工作,迅速组织力量开展电网恢复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例如,通过可移动的中低压电源设备、UPS设备,以及带电作业斗臂车、移动箱变车、移动开关车、移动布缆车、移动环网柜车等特种机械化车辆(组网设备),依托存量市电网或独立的临时移动电源、分布式电源,开展针对重要负荷的快速灵活组网,进行应急供电保障。
电力企业服务部门根据“全面、及时、准确、可靠”的原则,了解应急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基本经过、初步原因和性质、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受影响的用户情况(包括负荷、电源、自备应急电源等)、应急供电保障措施等,并及时跟踪收集供电服务事件的最新进展情况,上报至电力企业应急指挥机构进行分析决策。
电力企业营销管理部门迅速组织、协调、走访重要及受停电影响严重的客户,并帮助客户正确处理用电侧问题;做好客户投诉受理、处理、营销服务等相关工作,取得客户的谅解。宣传部门组织做好信访接待、舆情应对和向政府部门的沟通汇报工作。
突发事件造成重要电力用户供电中断的,由于重要用户及场所多有配置自备应急电源,重要电力用户首先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当自备应急电源无法维持应急处置和救援过渡期使用或处于失能状态时,电力企业优先对如下停电后易引起重大影响和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重要场所和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处理:
(1)事件灾害地区人民政府、党政军机关、重要军事设施等重要机构。
(2)广播电视设施、机场、重要港口、铁路及车站等重要交通设施。
(3)城市核心商业圈或人员密集区域的重要标志性建筑和广场。
(4)大型居民社区、重要供水、供气、供暖企业、地铁、大型综合医院。
针对上述重要场所和公共基础设施,首先采取应急供电措施,提供用于保障用电场所人身与财产安全所需的基本电力负荷,即保安负荷供应,再逐步恢复重要用户的其他功能性设备设施供电。特别说明,若地铁、机场、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停电,则电力企业除对场所设备设施进行应急供电外,还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协助人员有组织、有序地集中和疏散,并根据现场需要,提供必要的应急排水、应急通风排气等支援,确保应急救援人员和受灾人员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