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伯驾开创的医学传教模式中,医院、诊所等固定的医疗场所是重要的平台,它们的规模与持久性直接影响传教的效果。由于美部会对广州眼科医院不提供经费扶持,因此要将眼科医院维持下去,并进而将这种医学传教模式推向中国其他地区,首先要解决的是资金问题。于是,1836年10月,伯驾、郭雷枢和裨治文联名发表了一份倡议书,希望建立一个协会组织为英美各差会派遣的医学传教士提供帮助和筹措资金。倡议书说:
鉴于医疗实践有望在中国人中产生良好效果,尤其有助于中国人与外国人之间的友好交往,从而促进欧美艺术与科学的传播,并最终使基督福音替代现在仍主宰中国人灵魂的迷信观念。我们决定建立中华医务传道会(Medical Missionary Society in China),其宗旨在于:
第一,为那些以医学传教士身份到中国来的人们,一旦抵达这个国家,就可以从这里获得所需的帮助与信息。
第二,通过这个协会使他们能够迅速开展医疗服务,同时可以安排他们学习语言,以便他们将来能够在这个国家中外国人迄今未能自由前往的地方行医。
第三,我们不准备委派个人参与这项工作,只是接收并协助那些由英国和美国的传教会派遣的医务人员。因熟悉这里的情形,我们特别希望选择具有适合素质的人员。
第四,在协会成立前,我们接受任何为帮助达到此目标而捐赠的款项,并合理使用它们,以期尽快推进这一事业的发展。
由于各种原因,这一倡议并没有引起预期的反响。直到1838年2月21日,中华医务传道会才在广州举行正式成立大会。大会决定成立一个管理委员会来履行医务传道会的职责,它包括会长、副会长、记录员、通信秘书、出纳员与审计员。郭雷枢在大会召开前已回英国,此后再未回来,但仍被公推为会长,其声望由此可见一斑。首次大会人员名单为:会长郭雷枢,副会长伯驾、裨治文,记录员安德森,通信秘书金查理,出纳员阿切尔,审计员格林。
大会对会员资格作了明确规定:每年捐款15美元者为年度会员;一次捐赠100美元者为终身会员;捐赠500美元者则可成为终身董事。结果,颠地、英格利斯、渣甸、马地臣、佩斯顿吉和怀特曼6人为终身董事;安德森、阿切尔、郭雷枢、格林、义律、马儒略、奥立芬和浩官等42人为终身会员;年度会员9位,其中3位女性捐助者中有郭雷枢夫人。为加强与英、美两国本土教会团体和医疗机构的联系,中华医务传道会计划在英、美两国设立九个代理处。其中英国伦敦两个、爱丁堡和格拉哥斯各一个;美国波士顿、纽约、费城、巴尔迪莫和华盛顿各一个。大会还决定每年9月召开年会,以选举官员和处理会务,但应管理委员会或五位以上会员请求,可以举行特别会议。在管理委员会下设置一个图书馆和一个解剖博物馆,收藏自然或病态的解剖标本以及有关奇特疾病的画像。
中华医务传道会成立后,随即以广州为中心逐渐向外扩展医疗传教活动。广州眼科医院是重点扶持对象,1838年7月经过维修后,医院不仅门诊量进一步增加,而且能够进行一些高难度的手术。据记载,1844年7月17日,伯驾成功进行了首例膀胱结石摘除术;1846年秋天,美国医生杰克逊与莫顿发明了麻醉手术,次年伯驾就将其引入中国。这从一个侧面表明,当时广州眼科医院在临床新技术的应用上,几乎与欧美的大城市医院保持一致。此外,中华医务传道会还在香港和澳门各建立了一家医院。1855年,伯驾出任美国驻中国大使,推荐嘉约翰(J.G.Kerr)掌管广州眼科医院。次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的战火将广州眼科医院夷为平地;1859年,嘉约翰择址重建,取名“广州博济医院”。以广州博济医院为依托,当时广州及周边的佛山、东莞、江门、韶关等地也相继建立了不少诊所,其中一些后来扩展为教会医院。
随着第一次鸦片战争与《南京条约》的签订,中国被迫割让香港岛,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中华医务传道会的影响,逐渐由广州及其周边地区波及其他通商口岸。据统计,1835—1845年,共有14位医学传教士相继来华,其中,雒魏林、合信、玛高温、高明、合文、戴华尔等人在澳门、香港、厦门、福州、上海、宁波等地开展的医药传教活动,或多或少与中华医务传道会相关。我们从雒魏林与中华医务传道会的合作中,可以大致了解其运作方式。
雒魏林(William Lockhart)1811年出生于英国利物浦一个基督教家庭。1827年,成为药剂师学徒,此后相继在都柏林米斯医院和伦敦盖依医院深造;1833年、1834年,分别通过药剂师公会与皇家外科医师协会考试,获外科医师与药剂师开业资格。1838年,雒魏林被伦敦传教会任命为对华医学传教士,1939年初到达澳门,成为继伯驾后进入中国的第二位医学传教士。此后不久,雒魏林参加中华医务传道会,并在其直接资助下在澳门、舟山、香港等地断断续续开展医学传教活动。中华医务传道会为雒魏林提供医院、住所以及必要药品与医疗器材的开销,他的年薪及从事传教的相关费用则由伦敦会负责。1844年初,雒魏林转赴上海行医传教,一手创办上海首家西式医院——仁济医院。尽管他仍然拥有中华医务传道会聘任医生的身份,甚至以中华医务传道会上海委员会的名义为仁济医院募集资金,但仁济医院的所有权并不属于中华医务传道会。 用今天的话语,仁济医院是借中华医务传道会之壳上市,独立运作。
从中华医务传道会产生的历史背景、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及实际开展的活动看,它具有如下显著特征。
其一,它是一个以传教为根本目的的医疗慈善组织。中华医务传道会成立时,清王朝的禁教国策依然十分严厉,因此,新教传教士选择免费医疗救助活动作为传教手段。形象地说,就是把传教的目的隐藏在柳叶刀下。熊月之认为,尽管西医传入之初,免不了会遭到人们的怀疑与猜忌,但有两种人会前来就诊,一是无力求医买药的贫民;二是中医无法医治、生命垂危的病人(即使是富裕家庭出身)。在许多地方,传教士都是通过免费施医,树立自己的慈善形象,建立西医的信誉。
但免费医疗服务,终归需要有人来买单。伯驾开办的广州眼科医院,虽然也有少数自愿付费的病人,但并不足以支撑它的日常运转。伯驾说:“每个月的情况都确实说明,迅速组建医务传道会是合乎时宜的;通过它及在这里和欧洲的朋友们发挥作用,才有可能满足这种需求。” 这成为中华医务传道会产生的直接动因。为了筹集资金,中华医务传道会的会员制度带有明显的功利性色彩,首批6位终身董事都是清一色的英美商人或英国商馆官员,42位终身会员与9位年度会员,绝大多数都不具备医学专业素质。事实上,当时广州的英国怡和洋行、美国旗昌公司等是中华医务传道会最重要的经济后援。 就中华医务传道会的事业而言,这种会员资格设计当然无可厚非,但会员资格的“捐款”色彩,对中华医务传道会向真正医学社团转变产生了阻滞作用。
1840年7月,广州眼科医院因第一次鸦片战争而暂时关闭。此后两年,伯驾以中华医务传道会的名义游历欧美,在华盛顿、纽约、费城、波士顿、伦敦、爱丁堡、巴黎等大城市巡回演说,大力宣传他在中国的成功经验,为中华医务传道会筹集资金和医药器材。伯驾的传奇打动了欧美的达官显要和成千上万的善男信女,他们不仅捐赠了5000多美元现金和大量医药器械,而且在纽约、费城、波士顿、伦敦等地建立了中华医务传道会后援会。这些海外慈善捐款虽然支撑了中华医务传道会的早期活动,但显然难以让其扩大规模,成为名副其实的区域性或全国性的医疗组织。
其二,它是早期来华医学传教士的中介服务机构。中华医务传道会的章程写得很清楚,它不为自己聘请的来华医学传教士提供任何物质报酬,只为他们提供医院、药品、器械以及学习中国语言、适应生存环境等方面的服务;这些医学传教士的薪水由派遣他们的英美教会负责,继续维持与所属教会的关系。显而易见,这是一种互惠互利的双赢格局,派遣医学传教士的教会免除了开办医院和医药设备的负担,而中华医务传道会则获得了无须支付薪水的医生。在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前后一段时期,新教的传教空间仅局限于广东、福建一隅的广州、澳门、香港和厦门等地,对初来乍到的医学传教士,中华医务传道会提供的服务无疑是十分有价值的。合信、雒魏林、玛高温、高明、合文、戴华尔等人开展的医药传教活动,的确一度接受过中华医务传道会的领导与管理。但随着新教传教空间的逐渐扩大,以当时的交通与通讯条件,这种所谓领导与管理的效果当然也就不难想象。事实上,中华医务传道会的财力并不足以为来华的医学传教士提供源源不断的支持。雒魏林在上海开展的医疗活动从一个侧面表明,一旦医学传教士对中华医务传道会无经济上的依赖,两者的关系也就渐行渐远。
其三,它是广州眼科医院(博济医院)的经济支柱与实际管理者。1838年中华医务传道会正式成立时,宣称它的宗旨是推动医药传教在整个中华大地的开展。但从实际运作看,它的工作重点始终是广州眼科医院。中华医务传道会既是它的业主与信托人,又是它日常工作的管理者。从创办到1935年归入岭南大学,广州眼科医院运作资金主要来自中华医务传道会,因此,它也称为医务传道会医院。例如,嘉约翰的墓志铭上分明写着:执掌医务传道会医院凡四十五年。同期,凡是与博济医院相关的法律文本,均以中华医务传道会名义签署。事实上,中华医务传道会与博济医院是会院一体,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这为1845年中华医务传道会的内部分裂埋下了隐患。
中华医务传道会成立后,获得了居住广州的英、美两国商人及侨民的经济支持,这些人也是会员主体。但随着1842年《南京条约》的签订,香港成为英国殖民地,不少英国公司和侨民由广州移居香港。由于居住在香港的会员(主要是英国人)逐渐增多,他们要求学会会址迁移香港,年会轮流在广州和香港举办,并对伯驾在欧美募集到的资金的归属和使用产生了质疑。在他们看来,如果以中华医务传道会的名义募集到的资金与医药器材仅仅用于广州眼科医院的话,它就配不上“中华医务传道会”这一名称。由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结果中华医务传道会一分为二,广州医务传道会与香港医务传道会均以郭雷枢为会长,并宣称自己为正宗。 这一分裂使广州医务传道会逐渐成了一个以美国人为主的组织,而香港医务传道会则以英国人为主。这一事件削弱了中华医务传道会原本就算不上强大的团队力量,对它的未来发展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按理,中华医务传道会应把医学传教士作为会员的主体,并明确他们应有的义务和权利。但自打成立后,它在组织制度建设方面乏善可陈。虽然中华医务传道会每年都举行年会,但参与者只是博济医院管理委员会的几位成员,而非会员代表。年会的议题大多围绕资金的募集与医院的管理方面,很少涉及纯学术问题。至于中华医务传道会领导层的正常选举与更替,更是根本谈不上。众所周知,郭雷枢作为中华医务传道会的主要发起人,1838年被公推为首任会长,这应该说是众望所归。但他在会长位置上一坐四十多年,直到1879年逝世,这就极为不正常。要知道,这四十多年,郭雷枢一直住在英国,几乎没有参与中华医务传道会的任何实际事务。如果连学会的会长都不参与学会的实际事务的话,那就很难指望一个学会能发展壮大。
与近代欧美的医学社团相比,中华医务传道会最大的短板在于一直未能创办一本供医学传教士们进行医学交流的医学期刊。创办之初,中华医务传道会对在中国发展医疗事业可能给医学本身带来的好处还是有清醒认识的。在伯驾、郭雷枢等人看来,不同国家在某些疾病的流行以及民众免疫力方面的差异,并不亚于国家之间土壤与物产的差异。因此,对中国的疾病分布与流行状况进行调查研究,本身有重大医学价值。为此,他们希望与中华医务传道会有关系的各地医院与诊所,积累疾病的文献。但这一学术研究取向基本没有得到落实,它始终缺少一条联系全国各地医学传教士的纽带。不可否认,中华医务传道会有一年一度的年会制度,并形成了每年的年度报告,这也是后来者了解、研究它的重要史料。但这种年度会议主要讨论的是医院管理事务问题,年度报告主要是提供给美部会等传教机构的工作总结,很少涉及学术问题。
综上所述,中华医务传道会只是一个介于宗教与医学之间的社会慈善机构,而非严格意义上的医学社团。这种现象的出现有历史必然性:一方面,近代西医在中国的传播,并非中国人的主动选择,而是由西方殖民势力与新教传教机构合力推动。在清政府严禁外国人自由传教的背景下,行医的确是传教的最佳途径,这直接促成了中华医务传道会的产生。另一方面,尽管中华医务传道会大力鼓动,但1860年前来华的医学传教士毕竟很少。据统计,1805—1860年,来华的新教传教士不足100人,其中医学传教士也就20人。 虽然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来华的医学传教士有了大幅增加,但中华医务传道会的内部分裂、组织制度的欠缺,以及1860年后上海取代广州成为中西文化交流中心等错综复杂的因素,使中华医务传道会终究未能转变为一个全国性、学术性的医学社团。但无论如何,中华医务传道会对鸦片战争前后西医在中国传播起了积极推动作用。它对医疗卫生资源的整合与管理,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近代西医活动的社会化与组织化特征,也为后来博医会的建立作了必要的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