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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学传教制度化

18世纪60年代,率先开展工业化、城市化运动的英国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为适应海外殖民扩张与基督教新教传教事业的需要,英国国内纷纷设立海外传教机构,例如1792年成立的浸礼会、1795年成立的伦敦传教会、1796年成立的苏格兰传教会、1800年成立的基督教公会、1804年成立的圣公会等。它们募捐资金、开办学校、招揽培养海外传教士,并将他们派往非洲、亚洲地区的一些国家。1807年9月8日,英国伦敦传教会的马礼逊(Robert Morrison)抵达广州,迈出新教进入中国的第一步。

马礼逊1782年出生于英国北部诺森勃莱郡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家庭,童年时期接受了良好的教育。1798年马礼逊受洗加入长老会;1803年进入达霍克斯顿神学院开始正规学习神学课程,并显示出到海外传教的强烈意向。次年,他向伦敦传教会申请去海外当传教士,并获批准到中国传教。此后近两年,马礼逊在伦敦传教会传教学院接受培训,除学习医学与天文学知识外,还学习中文,以期能尽快适应到中国后的生活与传教工作。马礼逊到达广州时,清政府禁教国策丝毫没有松动,严禁商人之外的其他外国人居留。因此,他根本无法立足,只好移居至葡萄牙人占据的中国领土澳门,委身英国东印度公司,担任公司译员兼中文教师。

英国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0年,并获伊丽莎白女王颁发的东方贸易特许状。此后,它以印度为大本营,在远东地区进行垄断贸易,获利极丰。但由于葡萄牙人阻挠,直到1773年,英国东印度公司才在澳门正式成立商馆,开始对华直接贸易。当时,英国东印度公司为保障员工及其家属的健康,除在商船上配备专职医生外,也在一些重要的贸易港口聘有专任医生。据统计,从1778至1834年,安诺特(Thomas Arnot)、哥顿(Gordon)、霍顿(Thomas Hutton)、皮尔逊(Alexander Pearson)、李文斯敦(John Livingston)、郭雷枢(Thomas Richardson Colledge)和柯克斯(Coxe)等十余人先后在英国东印度公司澳门商馆担任医生。 他们除本职工作外,间或也为本土民众提供医疗服务,成为近代早期西医在中国传播的重要媒介。

1805年,皮尔逊在澳门尝试接种牛痘,并撰写了一本宣传牛痘术的小册子《新订种痘奇法详悉》。该书由英国东印度公司译员斯坦顿翻译成中文,于同年刊行。 [1] 由于中国本土有接种人痘预防天花的传统,加之皮尔逊雇用中国人梁辉、邱?等人担任助手,因此接种牛痘术迅速获得了中国人的认同与响应。1815年,皮尔逊在广州十三行行商赞助下,于行商公所开设诊所,免费为儿童接种牛痘。1817年,邱?在皮尔逊著作基础上撰写了《引痘略》一书,促成接种牛痘术在中国的全面传播。可以说,接种牛痘术是近代西医传入中国后的首次重大突破,也是西医以中国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定点医疗活动的开端。

作为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译员兼中文教师,马礼逊与皮尔逊、李文斯敦、郭雷枢等医生打得火热。或许是受皮尔逊成功接种牛痘的启示,1820年,马礼逊与李文斯敦在澳门开设了一家诊所。此前,马礼逊曾受英国爱丁堡大学和伦敦一家园艺公司委托,调查中国的生活习俗、疾病分类、中医药疗效等情况。因此,他俩在诊所内配备了一些中草药,陈列了800多种中医书籍,还专门聘请了一位中医生到诊所服务。诊所的日常工作主要由中医生负责,马礼逊、李文斯敦和皮尔逊则轮流坐诊。李文斯敦曾在一份有关他与马礼逊开办医疗诊所的报告中,有如是感想:

我们和中国人的贸易往来,在人际关系上并非都有思想感情上的融合。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或者很少有机会与中国人建立慈善事业上的交流,而这种交流却可能成为与中国社会友好交往最可靠的保证。这种努力,看来可能迅速地产生最佳效果。这乃是基督教徒的规划,它必定会获得成功。

1825年,李文斯敦意外身亡,由郭雷枢接替其职位。郭雷枢1797年出生于英国北安普顿郡,曾在莱塞斯特医院学习五年,毕业后进入著名的伦敦圣托马斯医院深造。1819年,郭雷枢闯荡广州,意外获英国东印度公司聘任,担任商船“哈里斯将军号”船医,1926年升任公司驻广州办事处外科助理医生,贸易淡季常驻澳门。1827年,郭雷枢在澳门租赁两所平房开设一所免费眼科诊所。当时广东地区眼病的发病率特别高,沙眼与白内障尤为普遍,而中医对此束手无策。因此,郭雷枢的眼科诊所一时门庭若市,获得了巨大成功。1828年,东印度公司澳门商馆整体搬迁至广州,郭雷枢在同事布拉德福医生的帮助下另设广州诊所,业务范围较澳门眼科诊所有所扩大,主要治疗眼疾、脚病及各种症候患者。1834年东印度公司澳门商馆解散后,郭雷枢成为英国驻广州商馆总监医生,并参与创办了英国海员之友医院。他在中国的长期经历,尤其是在澳门、广州两地开办诊所的经验,使他对西方人如何获得异邦文明接纳,有超出一般外国人的见解,这为他日后在医学传教制度化与中华医务传道会建立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埋下了伏笔。

英国伦敦传教会最初指派给马礼逊的任务是将《圣经》翻译成中文,并伺机开展传教活动。但他比远在伦敦传教会总部的那些人清楚,要想传教,首先得有靠近中国人的机会。马礼逊对医学有助于中国人改变对基督教的态度有切身体会,在请求伦敦传教会增派一名传教士到广州协助他工作时,特别强调此人最好接受过医学培训。但这一请求并未获得伦敦传教会总部的积极回应。

马礼逊当初前往中国传教时,本想搭乘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商船,但遭到拒绝。无奈之下,他只好绕道美国寻求帮助,从而结识了美国基督教的许多头面人物;居住广州期间,他和奥立芬等美国商人建立了很好的私谊。因此,马礼逊在中国的传教工作引起了1910年成立的美国跨教派的海外传教部(以下简称“美部会”)的高度关注。1820年,美部会接纳他为驻广州的永久通讯会员。 1827年,奥立芬和马礼逊拟定了一份请愿书,请求美国教会立即派两名传教士到中国,一名协助马礼逊工作,另一名为黄埔港口的英国海员和商人布道。奥立芬在请愿书中承诺:任何接受挑战的传教士都可以免费搭乘他公司的轮船来中国,并为他们在广州提供临时食宿。 当时,美部会已在锡兰、夏威夷群岛、巴基斯坦、马耳他和叙利亚等地区建立了传教站,正急切想进入幅员辽阔的中国,对奥立芬、马礼逊主动伸出的橄榄枝自然是喜出望外。于是,1830年,美部会与美国海员之友会联合派遣的裨治文、雅裨理同船抵达广州。

裨治文(Bridgman)1801年4月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中部的贝尔切城,1822年进入阿默斯特学院,1826年毕业后升入安多弗神学院。当时,美国重要地区的宗教报刊都极力鼓动美国迅速开展海外传教活动。在时代感召下,裨治文进入安多弗神学院后不久就萌生了做一名海外传教士的想法。尽管裨治文向往的海外传教地是南欧或西亚,但奥立芬和马礼逊的请愿书却把他送到了中国。作为马礼逊的助手,裨治文最初的工作是编译、印发宗教读物。1832年,他创办《中国丛报》(Chinese Repository),并亲自担任主编。虽然裨治文本人无医学背景,从事的工作也几乎与医疗无关。但与马礼逊朝夕相处的几年,他或多或少会受马礼逊医学传教观念的影响。因此,裨治文建议美部会再派遣一名受过良好训练的医生来华。在1833年12月26日致美部会秘书安德森的一封信中,他写道:

从10月的《中国丛报》中,您会看到我们这里多么需要医务人员。我在以前的信中已经谈到过这个问题,现在大家都希望派一位医生来。最好是个一流的眼科医生,并且会治疗所有的皮肤病。当他治好病人,让盲人重见光明时,他会发现有无数的机会向人们散发宗教书籍。

毋庸置疑,把行医作为一种传教手段绝非马礼逊、裨治文等基督教新教传教士首创。历史上,世界范围内许多宗教的起源与发展都与医学有千丝万缕的关联,这是早期人类试图调解灵魂与肉体关系的反映。宗教以拯救人的灵魂为目的,但纯洁的灵魂依附并影响肉身,因此,拯救灵魂与治疗身体并行不悖、相辅相成。在基督教《圣经》中,耶和华的神迹大多涉及医疗活动,他也被誉为医疗灵魂与肉体的医生。英国历史学者卡特赖特等认为,罗马帝国灭亡后基督教能够成为欧洲的主流宗教,与中世纪历次瘟疫流行时基督教大力开展医疗救助活动不无关系,它促使成千上万贫病交加的人皈依基督教。

站在宗教的立场,医疗既是一种重要的慈善活动,也是最有效的传教手段之一。美国学者伯恩斯认为,从16世纪下半叶开始,罗马天主教掀起了大规模的海外传教风潮,许多耶稣会传教士特意选择西方科学尤其是医学作为最重要的传教工具。在18世纪欧洲科学社团组织普遍建立之前,天主教耶稣会传教网络是把西方科学传播到全球的一支重要力量。 我国学者董少新的专著对天主教耶稣会在华医药传教有详细论述,他认为明清之际天主教在中国开展的行医传教活动已具有普遍性与广泛性,甚至把樊继训、罗怀中、罗启明等人视为来华医学传教士的先驱,比新教传教士早一个多世纪。

但把行医作为一种传教手段,只是行医传教制度化的前提,并不等同于行医传教制度化。从社会学视角看,任何一种社会活动的制度化意味着这种活动的价值获得了社会普遍认同,它不再是一种业余爱好或个人行为,而是一种组织化、职业化的行为,从事该活动的职业角色有一种集体身份认同感。因此,说明清之际已有医学传教士这一制度化角色多少有些牵强附会。事实上,无论是天主教还是新教在中国的传播,所借助的手段绝非仅仅限于医疗,慈善、教育、新闻出版等都曾是传教的重要手段。19世纪以后来华的新教传教士数以千计,但只有医学传教士建立了相对独立的组织。一般认为,医学传教的制度化由新教传教士促成,1836年郭雷枢公开发表的《关于任用医生作为对华传教士商榷书》是一个转折点,特摘录如下:

中国人对影响他们现世和个人利益的一切,比对那些试图改善他们伦理和智力状况的任何努力都更为关心;在使中国人领会基督教义的博大与崇高之前,首先必须使他们相信其有用。从这个角度看,再没有任何一种造福人类的方法比解除人身体的痛苦更能收到直接的效果;也没有任何人像医学职业者那样能迅速赢得中国人的信任与尊重……我建议,凡派遣海外传教士的差会,同样应该派遣一些具有医学专长的传教士。他们到达中国的第一件事是学习当地的语言,发挥医学特长,满足病人需要,而不是像普通传教士那样传经布道。我呼吁,基督教的所有派别为共同的伟大目标团结起来,通过派遣具有医学专长的人员改善中国人的世俗环境,进而为中国人逐渐接受基督教及其纯洁美好的教义铺平道路。

几乎在郭雷枢撰写倡议书的同时,美部会接受了裨治文的建议,向中国派出了第一位医学传教士伯驾(Peter Parker)。伯驾1804年6月18日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弗雷明汉的一个农民家庭,从小在严格的新教环境中长大,内心充满着宗教的狂热,梦想有朝一日成为上帝的使者,把基督福音传递到“异教徒之地”。高中毕业后,伯驾相继进入戴伊学院(大学预科)、阿默斯特学院和耶鲁大学神学院,十年寒窗,顺利获得神学与医学博士学位,并被吸纳为长老会牧师。美部会自成立以来,已有45名成员因病死于他乡,在53名回国的成员中,也有多达31名是因为本人或家属身体健康不佳。因此,当时美部会在海外传教点均派驻具备医学背景的传教士,他们在传教的同时兼顾其他传教士的医疗保健。美部会最初给伯驾的使命,是让他在从事传教活动的同时,负责美部会广州传教团成员的医疗保健。 这多少说明,美部会对利用行医在中国人中间传教所能产生的效果,并没有太多的奢望。也许,它最初也未必把伯驾看成一名严格意义上的医学传教士。

1834年10月26日,伯驾经澳门进入广州,在十三行美国商馆居住下来。所谓美部会广州传教团,其实只有裨治文、史蒂芬(Edwin Stevens)和畏三卫(S.Wells Williams)三人。其中,裨治文是伯驾在阿默斯特学院的师兄,史蒂芬是他在耶鲁的同学,大家一见如故,相处得十分融洽。不久,伯驾向总部报告了他们的健康状况:史蒂芬很健康;畏三卫精力充沛,也比较健康;裨治文的身体状况欠佳。 同年11月,因气候不适,伯驾本人患了严重痢疾,加之无法找到合适的中文教师,因此,郭雷枢等人建议他转赴新加坡学习中文。1834年底,伯驾抵达新加坡。他在学习中文之余,开设了一家诊所免费为当地华人治病,这为他融入华人社会积累了经验。

1835年11月4日,伯驾重返广州,以年租金500美元从十三行行商领袖浩官处租得新豆栏街丰泰行第7号商馆,建立了“广州眼科医院”(俗称“新豆栏医院”)。伯驾此举并非美部会的指示,纯属个人行为。虽然开业之初门庭冷落,但他以精湛的医疗技艺很快打开了局面,第一季度门诊量就达925人次。广州眼科医院不仅收视门诊病人,而且率先引进病人“住院”制度。据伯驾写给美部会的第一份季度报告:“该房屋的二楼有一个大厅,可以提供200个舒适的座位,让患者候诊。此外,这座房屋还可以为40多位患者提供临时住处。” 医院内部有明确的功能划分,例如设有接待处、诊断室、配药室、手术室、观察室与住院护理室。为使医疗活动有序化,伯驾在病人入院后先发放以竹片制成的长方形号牌,按号码次序进行诊疗。“门卫配备了竹牌,上面用中文和英文写有号码,一个竹牌就是一张通往医院二楼的通行证,在二楼的大厅中,患者们按到达的先后顺序接受治疗。” 这种方式以后被在华教会医院广泛使用,形成了我们今日熟知的“挂号制度”。此外,它对住院病人和门诊病人有详细的病案记录,对重要的病例有专门报告,由此形成了对疾病的分类和分析。这不仅有利于对病人的管理和跟踪,而且也是临床医学教育规范化的基础。因此,广州眼科医院被公认为中国近代首家西式医院。

当然,美部会未必关心上述医疗活动的具体细节,它最关心的是传教是如何进行的,效果如何。在同期写给美部会的报告中,伯驾提到他如何利用与病人接触的机会向他们传播基督福音,如何把治疗的成功或奇迹归功于上帝的力量或仁慈,如何把病人对医生的感激转变为对上帝的感恩。即便远在美国,美部会总部的管理者也能想象这样的画面:在拥挤的伯驾眼科医院,一群无助的病人感恩地接受了基督福音。如果一切真如伯驾描述的那样,这种行医传教模式无疑是值得大力推广的。

伯驾开创的医学传教模式,简单地说就是医疗搭台,传教士唱戏。最初,搭台与唱戏的可能都是医学传教士本人,但渐渐地,医学传教士主要负责搭台,而唱戏者却是专门的传教士。爱德华·V.吉利克对伯驾有十分中肯的评价:他并非世界范围内第一位严格意义上的医学传教士,却是最早的先驱者之一和最有影响力的一位,充当了其他医学传教士的典范。正是由于他们的成功推动,行医传教成为19世纪新教在全球范围内普遍采用的一种独特的传教手段。

郭雷枢的倡议书和伯驾的成功实践终于打动了欧美海外传教机构,从而使医学传教士(Medical Missionary)成为一种制度化角色:“由差会派遣或雇佣的医生,他们领取差会工资,自愿将医疗工作和差会利益联系在一起。” 通俗地说,医学传教士就是端教会饭碗的医生,扮演医生和传教士双重角色,在医治病人肉体的同时拯救他们的灵魂。从某种意义上说,医学传教士职业是医生职业的一个亚类,从事这一职业的人认为自己首先是一位专业医生,这是他们有别于一般传教士的根本所在。事实上,当时欧美海外传教机构在挑选医学传教士时,首先考虑的是候选人的医学专业背景以及行医经历,一些入选的医学传教士甚至曾在欧美的著名医疗机构工作过。

伯驾之后,亚洲的中国、印度、日本、朝鲜、印度尼西亚以及非洲、南美洲、大洋洲的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出现了医学传教士的身影。他们在教会的支持下,开办医院、诊所,甚至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开展医学教育与研究工作。据1907年的统计,全球已有781名医学传教士,其中英国派遣395人,美国和加拿大派遣386人;在华医学传教士398人。 中国聚集了全球半数以上的医学传教士,成为最壮观的医学传教舞台。

[1] 张大庆.《 国新出种痘奇书》考[J].中国科技史料,2002 (3):209-213. ilD2QWnR/7/irVxKUbKq/mTLlKCf7hS806FBFASfKE4L39Mvngql1LRWcngiOTz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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