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比较调皮,记得有一次,我在院子里踢一个带毛绒的小球,有点像网球。当时踢得很开心,这时我们院子里一位姓杜的组长走过来训斥我,不准我踢。我回她话说:“我又不会踢到你。”她恼羞成怒,甩了我一个耳光,即刻我的右半边脸就有了 5 个鲜红的手指印。养父晚上回来立刻找组长理论,还告到了居委会,后经过调解也就算了。还有一次,我跟“金狗”(赖景亮的小名)为了一点小事在追打,当时追不上他。而我手里正握着一个用螺帽和手绢做的降落伞,快追到他的时候我就用螺帽摔打他的头。他的头被我打起了一个大包,还出了一点血。我吓得要命,连忙说对不起。我和他一起回到他们家,是他姐姐找了止血的“金鸡毛”掩覆在头上,好在没有出什么大事。
我们家住的地方靠近河边,到河里游泳是家常便饭、轻而易举的事。可能因为我还小,养父自己也不会游泳,所以,家里不准我下河去游泳。但一江清澈河水的诱惑是挡不住的。尤其,我们这些天真、活泼、调皮又不懂生死的孩子,一定要去蹚蹚这江河水。一个赤日炎炎的夏日中午,院子里几个小伙伴,偷偷约好下河游泳。我们走过建春门的浮桥,来到沙滩上,相互追逐、嬉闹,非常开心。我还不会游泳,只会“潜水”,或扶住木头练习打水。不知不觉到了下午,我们担心家长知道,怕挨打,上岸后赶快穿好衣服往家里走。为了不让家长看出我们泡过水,就想了一个伪装的办法,用路边的灰土抹到脚上,看上去像在地里玩耍,弄得很脏的样子。可是,当我一回到家,养父就气势汹汹地走过来,二话没说把我抱起按在一条板凳上,还用打水用的草绳绑住我,用竹鞭子打我的屁股。打得真狠,屁股上的红印好久才消去。
经过几次历险,我慢慢地学会了游泳,养父母也就不再管我下河游泳的事了。我们院子里的小伙伴,在夏天最开心的事就是去河里(贡江)游泳。我们尤其喜欢爬上航行中的木船,被拖船拉到快到东河大桥的地方,再从船上跳入水中,顺着江水漂游下来。仰泳在江面上时别有一种惬意感。有时,河里涨了大水,我们就到涌金门码头趸船上的最高处,大概有 10 来米高,从上面跳下来,比谁炸起的浪花大。
小时候的我虽然比较调皮,但还是比较勤快的,也会帮家里做一点事,如挑水、劈柴、煮饭、扫地、做煤饼等。我们院子里住了两户江西樟树人,他们是两兄弟,但不知道什么原因,彼此从来不讲话。两家的男人都在国药店上班,一个是在解放路的国药店,另一个是在中山路的国药店。每年国药店都会收购一些草药,他们的家属知道后就会到郊区采集。我们看见了有时会跟着大人去,有时会约好几个同龄的伙伴去挖草药,例如车前草、槐花、麦冬、何首乌等,我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的这些草药。挖回的草药,洗干净卖给国药店。虽然钱不多,但还是很开心,因为这是用自己的劳动换来的。此外,养父还在赣州冶金修造厂上班时,每到暑假的时候,我就要去给他送午饭。我们家离工厂(三康庙)很远,从解放路走到西郊外,也就是现在的西河大桥,大概要 40 来分钟。养父还是很关爱我的,常常会剩一口饭、一点好菜留给我,有时还给我钱买冰棍。
我们大院邻里之间的关系,应该说在“文革”以前还是不错的。每年的春节,大家会互相串门、拜年,哪家做了一点什么好吃的都会给邻居分享,哪家出了什么事都会相互关心、问候。特别是晚上 10 点后,大院的大门就会上栓关起来。这时,不论谁夜归敲门,也不论有多晚,不管是夏天还是冬天,只要听见有人敲门,都会有邻居自觉起来帮助把门打开。但“文革”以后,尤其新搬入的 3 家住户,他们像鲇鱼一样搅乱了整个大院。以前大院人多,免不了有些磕磕碰碰、吵吵闹闹,但相互之间关系没有那么紧张。他们 3 家入住后,带来了更为浓厚的世俗风气,从而大院就开始不宁静了。
在这个大院里,我很怀念一位老人,她就是肖家婆婆。她本人并不姓肖,我也不知道她姓什么,可能因为她家能做主理事的男人姓肖,所以大家就管她叫肖家婆婆。她们家好像是赣县田村人,儿子、媳妇都在饮食服务行业工作,很会做菜、做早点,每当过年,都会帮我们家做冻米糖、炸油果等。肖家有 6个孩子,其中一个孙子,是她二儿子英年早逝后留下的男孩。肖家婆婆对我特别好,每次挨打她都会来救我。有时我挨饿了,她会把我拉到她家给我饭吃。养父母上班时,常常把饭菜热在锅里,有时因为炉里的火熄灭,锅里的饭就凉了。肖婆婆就会叫我用她家的炉子热饭菜。我上大学时,她还亲自给我煮面、煮鸡蛋。感觉得出来她很喜欢我,是想把她的孙女说给我,但我没有那个意思。不管怎样,她是我一生中难忘的好人。她去世很多年后,有一次我回到赣州,找到那被拆去一半、显得那么破烂不堪,酷似贫民窟的解放路 38 号(原先的大院)。想不到还见到了肖家婆婆的媳妇和她的大孙女。我给老人上了一炷香,以表达我的哀思和悼念。
1965 年底,家里的生活发生了新的变化。养父在冶金机械修造厂的一个很要好的同事严师傅,他有一位朋友在江西冶金学院实习工厂工作,厂里需要一位做铸造的工人。严师傅和他的朋友,把养父介绍到了江西冶金学院实习工厂上班。从此后,我们家告别了做小生意的日子,也就彻底地割掉了“资本主义的尾巴”,堂堂正正地成了所谓工人阶级队伍中的一员。我也不再怕人家讲所谓的“二贩子”了,真是有一种翻身解放的感觉。
那时,养母主要在家做家务,帮院子里的邻居带小孩。虽然,养父、养母没有生孩子,但他们给别人带孩子非常认真,视如己出。带的第一个孩子,叫江峰,他是我们邻居的孩子。江峰大概 3 个月大就在我们家带。他父母是双职工,奶奶年纪大了。江峰小时候长得很黑,但很结实,身体不错。养父母对他就像对我们家自己的孩子一样,甚至对他的关爱还胜过我。他提出要什么,养父是百依百顺。我们家卖花生、卖水果时,他可以随便吃,我就做不到。有时还得常常“曲线救国”,通过他去给我搞吃的。他对养父、养母也非常亲,都管他们叫爸爸、妈妈。有时甚至不要他的爸妈,一见到我们家的人就不肯上幼儿园,搞得他的父母也很无奈。后来,他们家搬到虎岗赣州电机厂后才离开了我们家。养母带的第二个孩子,叫侯岩。他的父亲是赣州军分区的参谋,名字叫侯美仁,是兴国人,个子很高大,有一米八左右,宽宽的肩膀,很厚实,皮肤稍黑,两眼炯炯有神,很有军人的气质和风度。孩子的母亲叫朱兰茹,是南昌人。她是从事航空滑翔的,长得很漂亮,留着长长的辫子,一双乌亮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白净的皮肤,转业后到赣州市贸易公司做了一名干部。养母开始是上军分区照看他们的孩子,早出晚归。后来,侯美仁调到赣州市东郊外的独立营当副营长,养母也跟着去了。这就离家更远了,每天来回花在路上的时间也更多了。原来独立营那个地方是一个坟墓区,到了晚上萤火虫像钢花一样四处飞舞,怪吓人的。他们夫妻间的年龄差异较大,夫妻感情很是一般。但不管怎样,他们夫妇对我养母都不错,不会歧视她,而是尊重她的劳动。
1966 年,我即将小学毕业的时候,不知为何社会上猛刮起了一股政治旋风。学校突然出现一些骂老师的和老师之间互相攻击的大字报。即使这样,同学们仍然还在坚持备考。我们这一届是“文化大革命”前最后一届通过小学毕业考入中学的,以后的小学毕业生就直升中学。我的升中考在中山路小学举行,那次考得还是比较顺手的,尤其是作文,跟我们写过的某一篇作文非常相似。升学考完后,学校就放假了,我的小学生活从此画上一个句号。后来接到升学通知,我被赣州第五中学录取了。
一生可短,惟有少年华。骢马跨,辞柳灞。冶游花,暮归霞,酒醉烟楼下。吴娥驾,西施话,颜黛谢,金钗罢,奏琵琶。歌舞乐平,寒月初升夜,坠影歧斜。步芳蹊曲径,拂面柳青纱,得意天涯,忘回家。
正风流暇,英姿夸;才气炙,战尘沙。情旧舍。仁道化,献忠嘉,弃污邪。莫道青春嫁,时秋夏,倚奇葩。无傲诈,荣枯卸,似流花。忆少年狂,不识何为怕,缚住龙蛇。后波推前浪,自古概无差,世代弥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