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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中古家族之变动

客观的局势将大族引进了统治阶层,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政治现象——士族政治。有关士族在政治上保持其地位的主观及客观因素,拙著《两晋南北朝士族政治之研究》中曾提出初步的分析,但该书文不及隋唐,以致不能看到全豹。士族是中古政治社会的中坚力量,如前篇所示,自汉末至唐末士族长期位居统治阶层之绝对多数,也就是说整个中古时期社会架构无甚变化,然而这并不表示中古士族全然没有盛衰升降。事实上,各士族盛衰升降与当时政治社会有密切关联,同时也直接影响到当时政治社会的内容。就以家族为单位而言,有若干大家族在政治上绵延达二十几世,然社会毕竟是动的,有的家族只兴旺一两代,有的七八代;即令长达二十几世的家族,其间亦有盛衰起伏。问题是即令某些士族衰微,继之而为统治阶层者亦是士族,所以中古家族的变动从大处看属于框框内的变动,而非社会架构的变动。

政权需要社会势力为其基础,而社会势力是会变动的,这是变动的内在要素,形之于外则是家族的变动。且以士族与地方豪族两大基层叙述之。

(一)士族

士族是已经被吸收进高级统治阶层的社会力量,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会渐渐失去其社会性,有的增减其社会力量,有的转移社会力量之地盘,各家族因其特殊的主观客观条件而有不同的发展。当士族被吸收入统治阶层以后,其社会基础的变化如下。

其一,家族中某些人至中央或他州任官,其原籍仍保留族人及退休的族人,诚如艾伯华在其大著《征服者与统治者:中古中国的社会势力》中说 [1]

一个缙绅家族通常有一个乡村家和一个城市家。乡村家即家族田产所在地,那里居住一部分族人,管理经营其财产,如向佃农收租等,乡村家是家族经济的支持骨干。当其家族有足够的资金时,则聘请教师教育其子孙,使其子孙能从事官宦生涯。……

缙绅家族中受教育的分子常常搬进城市中居住,其生活较为安逸,他们有乡村家为其经济基础。……

缙绅在城市的支族的主要活动是政治性的,其家人千方百计谋求进入官僚群中,或做中央官或做地方官,或为文官或为武官。

这种在城市与乡村皆有基业的家族较为稳固,同书说:

社会的安定与权力的诀窍基于双重意义上;如果在中央的城市支族在权力争夺时失利,则该家族乡村部分仍能继续生存与维持,政局的转移很少能够同时影响到城市及乡村两地方的族人。当城市支族当权时,彼可保护并援助居住在乡村的支族。 [2]

依社会势力的转变进而会影响其政治地位的理论而言,这种大家族很少因某一政局改变而影响其地位。

《四民月令》所述东汉博陵安平崔氏可作为这个类型的范本。又例如《隋书》卷四二《李德林传》云:

博陵安平人也。祖寿,湖州户曹从事。父敬族,历太学博士、镇远将军。……(德林)年十六,遭父艰,自驾灵舆,反葬故里。时正严冬,单衰跣足,州里人物由是敬慕之。博陵豪族有崔谌者,仆射之兄,因休假还乡,车服甚盛。将从其宅诣德林赴吊,相去十余里,从者数十骑,稍稍减留。比至德林门,才余五骑,云不得令李生怪人熏灼。

中古若干通朝大族大都属于此型,尤以北中国系统的士族为然,如赵郡平棘李氏、河南荥阳郑氏、太原王氏、弘农华阴杨氏、赵郡武城崔氏、范阳涿县卢氏等。

其二,支叶稀疏的家族,一旦加入统治阶层,常常举家迁入城市,久而久之,与其原籍断绝关系。这种家族渐渐丧失其原有的社会力量及社会性,其子孙仅能凭借才能干禄时主。若能延绵若干代,则仅为官僚家族而已,政局变动对政治地位影响至巨。最能彻底表现这种类型的是东晋南朝的侨姓,所谓侨姓当然指原籍非南方的士族(尤其是中原地区的士族),有的原本颇有声势,如琅琊临沂王氏、颍川颍阴荀氏、陈郡阳夏袁氏;有的薄具声名,如泰山平阳羊氏、沛国龙亢桓氏、陈郡阳夏谢氏、汝南安城周氏、河南阳翟褚氏、陈留尉氏阮氏等。以上所述诸士族,自随东晋司马睿侨迁南方以后,本籍似乎无甚人物出现,他们自东晋而南朝,渐渐步向官僚家族。

其三,有些家族由于其主要成员到其他州郡任官,久而久之,落籍于新住处。有的或因战乱之影响,整族迁往边区,如两晋南北朝时的凉州与东北之地,于是产生迁籍及分支现象。这种现象在隋唐时期亦甚普遍,大部分士族虽然迁移与分支,但仍然保留其原籍之称号,称之为“郡望”,于是在唐代常常出现“郡望”与居住之“籍贯”不能合一之现象 ,在感情疏隔多世,再从兄弟当然比不上亲兄弟,同族的社会地位则以家谱维系着。这是大族社会势力之新增。有些较单薄的士族,若迁移他处,其原籍的社会领袖可能因此空虚,于是次一级的家族可能渐渐取代之,而成为该地区的新社会领袖。这是社会势力之移植与新生。

其四,异族酋豪因政治及军事因素迁入中国者,有的仅在中央任官,久而久之,失去其社会力量而成为官僚的一分子;有的在某地落籍,可能形成一个新的州郡豪族,这种大族地区性之消融,直接影响到社会势力的变化,这种例子在北朝系统颇为普遍,而宇文氏关中本位政策与本类型有着更显著的关系。

(二)地方豪族

地方上次一级的家族,常被人忽略,这些小姓见诸史册中的名称如地方酋豪、县姓、洞主、豪强等。其社会力量容或小于大士族,但在地方上仍拥有许多实力。一般而论,大士族对地方豪族之顾忌远胜过对平民之顾忌,因为这些小姓随时有取代大士族的实力与资格。由于地方豪族与中央政治力的联系远不及大士族与之的联系密切,因此当政局安定或中央政治力强大之时,地方豪族的作用显得不大。而自汉朝以来,大士族运用中央政治力来压抑地方豪族的例子屡见不鲜 ,如拙文《从中正评品与官职之关系论魏晋南朝之社会架构》中所示,魏晋南朝九品官人法之演变,中正评品、族望与官职之间,都有层次性的相对关系。亦即门望高的士族,其中正评品为“门地二品”,任官由五、六、七品起家;低者依次递减。地方豪族则属“寒微士人”,至梁代别开一格,即由流外七班入官。地方豪族由低品官入仕,其上达颇受限制,士族与次一级的地方豪族间之冲突,构成中古统治阶层之中的主要事件。在魏晋南北朝门阀深严之秋,唯有政权更迭或出现大变故时,地方豪族的实力才显示出来,尤其是赤裸权力,例如永嘉之乱后,中原板荡,地方上坞堡大行其道 ;梁末侯景之乱,陈霸先集团以南方小姓、酋豪、县姓为基础,而平乱建元 ;至隋末有所谓“山东豪杰”者 ,亦属此类。总之,在变乱之余,部分地方豪族才能上升,而达到社会势力与其政治地位间相应关系之新平衡。唐代科举制度使仕进稍具弹性,致部分地方豪族得以循和平方式而上达。

本书第十二篇《敦煌唐代氏族谱残卷之商榷》一文,考证今存藏于中国国家图书馆(原北京图书馆)的《敦煌唐写姓氏录残卷》及藏于英国伦敦大英博物馆的《新集天下姓望氏族谱》两者的时代,初步结论是:前者反映唐代前半期之氏族情况,而后者反映唐代后半期的氏族情况。这对于明了唐代氏族一般分布情形及唐代前后期这些氏族的改变有所帮助,唯这两种氏族谱残卷只有郡望与族名,故不能以此了解每族族内之详情;又残卷中之氏族虽包括本书所谓之士族与若干小姓,亦无法据而分析每族之类别与强弱。所以本篇以中古时期正史资料为主,全面观察家族之动态。

本节且以家族为单位,纵观士族之发展,自东汉至唐末,凡七百余年。东汉为源流,三国是中古社会架构之上坡面 ,依次展开分为四大阶段:① 两晋南朝;② 北朝;③ 隋至安史之乱前;④ 安史之乱至唐末。士族之标准仍以三世任官达五品者 为主,然中古时期达此项标准者为数甚多,本章取其最大或系最长之六十族,做成表3−1。表中各族之后的数字,表示该族五品以上之人数。东汉、三国、两晋南朝、北朝各期,系取材于《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周书》《北齐书》等正史列传之人物。隋唐时期系混《隋书》《新唐书》《旧唐书》及隋唐墓志拓本而成。《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有更多的人物,唯该表仅记载曾任宰相的家族,且即令有记载之家族其偏废亦不一,故表3−1不以《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作为基本材料,以免详简不同,失去比例平衡。表3−1采正史与隋唐墓志拓本为主要材料,是一种最好的自然抽样。亦以此之故,表3−1所列之数字,与其看作绝对数目,不如看作一种相对的比例,如此对于各大族兴衰起伏,庶几才有正确的了解。除此之外,对表3−1附带说明如下:

· “△”符号表示某时期是大族。

· “☆”符号表示前期曾是王朝宗室。

· 刘、萧、高、杨、李各族之数字,未含宗室人物。

· “……”符号表示汉代已有端倪。

· 表中数字,东汉为二千石以上,其他各朝为五品官以上。

· 东汉部分仅作参考,未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

· 本表上方部分,大都是某时期大族,亦即绵延不长之家族。

· 本表最后一栏(A+B+C+D)是通朝大族之总和。

表3−1中所示,自魏晋以迄唐末,延绵不绝一直维持强盛的士族,有十姓十三家,即京兆杜陵韦氏、河南开封郑氏、弘农华阴杨氏、博陵安平崔氏、赵郡武城崔氏、赵郡平棘李氏、陇西狄道李氏、太原晋阳王氏、琅琊临沂王氏、范阳涿县卢氏、渤海蓚县高氏、河东闻喜裴氏、彭城刘氏等,任官五品以上者在一百九十九人以下,一百一十六人以上。另河东解县柳氏、京兆杜陵杜氏、兰陵萧氏、河东汾阴薛氏、吴兴武康沈氏、吴郡吴县陆氏、陈郡阳夏袁氏等七姓亦属通世大族,唯任官人数略逊,在七十四人以下,四十五人以上,此二十家衣冠人物,相继不绝,凡七百年之久。还有扶风窦氏、洛阳长孙氏、洛阳于氏、洛阳源氏、渤海蓚县封氏、高阳新城许氏,外加曾为宗室的洛阳元氏、河内温县司马氏、洛阳宇文氏、颍川陈氏等,此十家列位统治阶层凡五百年之久。

再如:沛国龙亢桓氏、颍川颍阴荀氏、泰山平阳羊氏、陈郡阳夏谢氏、吴郡吴县张氏、吴郡吴县顾氏、汝南安城周氏、会稽山阴孔氏、庐江灊县何氏、河南阳翟褚氏、陈留尉氏阮氏、济阳考城江氏、陈郡长平殷氏、代郡穆氏、代郡陆氏、清河绎幕房氏、上谷沮阳张氏、陇西狄道辛氏、北秀容县尔朱氏、安定邓氏、代郡罗氏、清河武城张氏、陇西独孤氏、南阳张氏、燉煌令狐氏、乐安孙氏、并州文水武氏等家皆有三百年以上之人物。以上是中古政治社会中最重要的士族。

两汉虽不能被称为士族时期,然两汉给予以后士族早期萌芽与发展的时空条件,许多大士族在汉代已渐露曙光。表中所示,中古最兴旺悠长的二十姓,大都可推自汉代,如韦氏、郑氏、杨氏、崔氏(博陵)、崔氏(赵郡)、李氏(赵郡)、王氏(太原)、王氏(琅琊)、卢氏、高氏、裴氏、刘氏;李氏(陇西)、柳氏似乎在汉以后发展而成。其中韦氏、郑氏、杨氏、崔氏(博陵)等在东汉时期尚属较大的士族。大部分的中古士族,在曹魏西晋时期(三世纪)已渐次凝成,与表3−1对照看,曹魏西晋正是士族社会架构的上坡面,自此以迄唐末,士族居统治阶层之绝对多数,历久而不衰。东汉末期(二世纪)的党锢之祸,加速强化士族的同类感,这种内在精神之养成与维持,陈寅恪与钱穆两位先生皆有深论,乃是使士族能够超越朝代更迭、政潮起伏的凝固力。这并不意味着追随这股精神的家族必然延绵不绝,一个家族欲长期高官厚禄,仍需具备许许多多主观客观因素,这需从个案研究中发现 [3] 。然而就其大趋势而言,大部分的大士族在这漫长的七百年之中,皆能维持其政治社会地位,已非偶然因素可以解释。

表3-1 中古家族发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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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较大的士族有南阳新野邓氏、扶风茂陵窦氏、扶风茂陵马氏、扶风平陵耿氏、安定乌氏梁氏。邓禹、马援、耿弇为开国元勋,窦融、梁统率河西之地归汉,时皆在东汉开创之际。他们在西汉时已非泛泛之辈,梁氏在西汉以赀千万徙茂陵 ,耿氏在武帝时以吏二千石自巨鹿徙焉 ,窦融七世祖广国乃汉孝文皇后之弟,封章武侯,融高祖父宣帝时以吏二千石自常山徙焉 。邓氏、马氏、窦氏、耿氏、梁氏在东汉复具外戚身份,与宗室关系甚为密切。除耿弇之父耿况曾“学《老子》于安丘先生” ,似有学,以及邓禹是太学生外,其余未闻在经学上有特殊声名。故他们皆属官僚类型,可评为政治性家族,政治性家族随政局的变动而盛衰,脱离不了朝代更迭与政潮起伏之影响,故在魏晋以后已非大族矣!以经业闻名的袁、杨二族,袁氏自袁良、袁安习孟氏《易》 ,至东汉后期有四世三公,汉魏之际与曹操争天下失败,自此衰落。另一支陈郡阳夏袁氏,盛兴于中古 。弘农华阴杨氏习欧阳《尚书》,杨震有“关西孔子”之称 ,至唐不衰。京兆杜陵韦氏 、河南开封郑氏 、博陵安平崔氏 ,亦属东汉大族,由北朝而隋唐,成中古名族。泰山平阳羊氏 、颍川颍阴荀氏 、沛国龙亢桓氏 ,在东汉亦以经术传家,享盛名于魏晋,衰于南朝。

西晋司马氏政权对士族政治之完成,起到了关键作用。这又可以推溯到曹魏时期颍泗士族集团与谯沛地方豪族集团之斗争 ,魏齐王芳嘉平元年(249)司马懿胜曹爽,稳替曹氏政权,是因为司马氏本身是士族之一,同时又得到士族支持之故,本书第五篇《三国政权的社会基础》将有讨论。

永嘉之乱,西晋中央政府破碎,司马睿在南方建立政权,是为东晋。东晋元帝原无实力,由大士族拥戴下而俨有半壁江山 ,士族得到充分发展 ,当时,其政权支柱为侨姓与吴姓。侨姓依地理之远近又有区别,大凡距离南方较近者,较易举宗南迁,此类如琅琊临沂王氏、兰陵萧氏、陈郡袁氏、陈郡阳夏谢氏、沛国龙亢桓氏、颍川颍阴荀氏、泰山平阳羊氏、汝南安城周氏、河南阳翟褚氏、陈留尉氏阮氏、济阳考城江氏、陈郡长平殷氏;这些士族的主要房支与南方政权密切结合,是东晋南朝政府中之重要人物。另一类距离南方较远,或房支甚多的大族,有一部分南奔,有一部分留在北方原籍,就该家族而言,形成南北二支平衡发展的现象,如京兆杜陵韦氏、太原晋阳王氏、河东闻喜裴氏、河东解县柳氏等。自晋室南渡,建康成为首府,三吴犹如三辅,吴郡吴县张氏、顾氏、陆氏,原本东南地望,甚少机会参与西晋中央政府 ,如今在侨吴结合的政策之下 ,成为中央级士族,其他环绕此枢纽地区的大族如吴兴武康沈氏、会稽山阴孔氏、庐江灊县何氏等,亦皆借地缘之影响力,盛行于东晋南朝朝中。东晋优渥士族,士族军权甚盛,皇室居于平衡地位 ,士族间多次势力之平衡及平衡之破坏,使若干士族败亡与没落,桓氏、殷氏、褚氏、周氏,以及未见于表3−1的次级大族如太原祁县温氏、颍川鄢陵庾氏、高平金乡郗氏、义兴阳羡周氏等皆因与军权过于密切而卒致衰落。自此以后,南朝士族不喜军旅。宋、齐、梁、陈之军权大都掌握在皇帝与宗室手中 ,大士族子弟以任文职官吏为主,集中在王、谢、袁、沈、张、顾、陆、孔氏之中。而其中尤以琅琊王氏一枝独秀,本书第十篇《中古大士族之个案研究——琅琊王氏》有专文讨论。

距离南方愈远,举宗南下愈为困难,此理甚明,故诸如赵郡武城崔氏、博陵安平崔氏、赵郡平棘李氏、陇西狄道李氏、范阳涿县卢氏、渤海蓚县高氏、河东汾阴薛氏、京兆杜陵杜氏等,皆在原籍谋求发展;太原晋阳王氏、京兆杜陵韦氏、河东闻喜裴氏、河东解县柳氏等,虽有一支南下,但大部分仍居原籍。而弘农华阴杨氏、河南开封郑氏,则是世代长居中原的重要家族。

在北魏安定中国北部之前,中原政局极为紊乱。失去保护的士族们只有聚坞集堡,以求自卫。拓跋氏统一北方,渐采与汉人合作之政策,然胡汉相处,涉及文化之差距,其困难远甚于侨姓吴姓之地域差异。北方士族之生存与成长,包含着许许多多血泪 。所以北方士族有其坚毅的生存力,表现在盘根错节的社会基础之上,这项因素是其与拓跋氏共同维系中原政治社会安定的最大资本。北朝较大的士族有:京兆杜陵韦氏、河南开封郑氏、弘农华阴杨氏、博陵安平崔氏、赵郡武城崔氏、赵郡平棘李氏、陇西狄道李氏、太原晋阳王氏、范阳涿县卢氏、渤海蓚县高氏、河东闻喜裴氏、彭城刘氏、河东解县柳氏、京兆杜陵杜氏、河东汾阴薛氏、河内温县司马氏、渤海蓚县封氏、高阳新城许氏、清河绎幕房氏、上谷沮阳张氏、陇西狄道辛氏、安定邓氏。胡姓亦甚多,其最盛者除元氏外,有:穆氏、陆氏、长孙氏、于氏、窦氏、源氏、尔朱氏、罗氏等。一般而论,北朝大族之数量较多,分布地域亦较广,西自陇西,东至渤海,北起代郡,南临彭城,皆平衡分布,此与拓跋氏吸收各地地方势力之政策有关。

北朝系统最后统一中国,建立隋唐帝国,奠定北方士族在统治阶层中占有较优势的地位。兴盛于南朝的陈郡阳夏谢氏、吴郡吴县张氏在隋唐两朝鲜有人物,更遑论沛国龙亢桓氏、颍川颍阴荀氏、泰山平阳羊氏、吴郡吴县顾氏、汝南安城周氏、会稽山阴孔氏、庐江灊县何氏、河南阳翟褚氏、陈留尉氏阮氏、济阳考城江氏、陈郡长平殷氏。然吴兴武康沈氏、吴郡吴县陆氏、陈郡阳夏袁氏虽趋衰微,仍有十余人任官五品以上,保持递减衰退速度。盛极一时的琅琊临沂王氏,在隋至安史乱前这两个世纪之中,略可与其他北朝大士族媲美,族望尚高,然至安史乱后以迄唐末,则急速下降而趋没落。南齐与梁代的宗室兰陵萧氏稍为幸运,在隋唐颇有人物,本书第十一篇《隋唐政权中的兰陵萧氏》有详细的分析。

有一个很明显的现象,即北朝胡姓大族至隋唐时急速衰微,如穆氏、陆氏、尔朱氏、罗氏等,甚少官宦;长孙氏、于氏亦急速衰落,然尚保有十余人居官五品以上;窦氏在隋唐全期颇为幸运;源氏在唐代前半期亦甚幸运,似乎颇为特殊;北朝的宗室元氏及宇文氏与源氏的情况很类似,在安史乱后一蹶不振。北朝关东、关中地区的士族在隋唐的盛况,远非南朝士族与北朝胡姓可比。京兆杜陵韦氏、河南开封郑氏、弘农华阴杨氏、博陵安平崔氏、赵郡武城崔氏、赵郡平棘李氏、陇西狄道李氏、太原晋阳王氏、范阳涿县卢氏、渤海蓚县高氏、河东闻喜裴氏、彭城刘氏、河东解县柳氏、京兆杜陵杜氏、河东汾阴薛氏等,此十五家是隋唐全期三百余年的宠儿,子孙有极高的任官率。

以上是以每个大士族为单位而观其盛衰。由于许多大士族源于两汉或魏晋,若干代以后,昭穆疏远,分支分房的现象常常发生,例如以王祥、王览为共同祖先的琅琊临沂王氏,至南朝初有所谓乌衣巷王氏及马粪巷王氏之分。及至唐代,各大士族分房分支现象更为普遍。然而,士族内部官宦形态是否像周朝“宗法式”现象?抑或是没有主系旁支之分,各房支在族内所享的机会平等?或者另有方式?这个问题的答案无法从有形的律令中获得。各房支的变动原因极多,各族的情况又不尽相同,故这是一个具有高度弹性的问题,需要完整的资料才能圆满地解释,本文仅能依现今所能看到的资料为基础,先观察各族内部官宦变化的通性,然后以典型的例子深入分析与讨论。

大士族随时会发生分房分支现象,有的房支因年久失宦,其地位亦随之下降,故多代失宦或多世低品的支系,其政治社会地位与主房的地位无法相比,《新唐书》卷九五《高俭传》中亦谓:“每姓第其房望,虽一姓中,高下县隔。”本书第七篇《中古山东大族著房之研究》,就当时盛族五姓七望十家四十四子做详细讨论。至唐代时大士族房望高者往往不止一个,有的有十几个著房,从各族的例子观察,著房不一定是各族的长房,这一点与周朝“宗法式”有别,宗法制度下大宗(主支)占优势,所谓百世不迁,小宗(旁系)则逐代下降。从南北朝以迄唐代而观之,房支的兴衰与该支子孙官宦显赫与否有密切关系,而所谓官宦显赫实由许多偶然因素造成,没有一定的规则。因唐代大士族的著支不只有一个,故唐代大士族并非单一主系的官宦形态,各大族有许多主系并列,这些主系在社会政治上被共认门第地位,当然这些主系又复有盛衰之变化。从《新唐书·宰相世系表》看,这些主系的盛衰跳动不定。第一代若是甲主系兴盛,至第二代可能是另一主系兴盛,有时亦有轮换的现象。兹举《新唐书》卷七十一上《宰相世系表一上》裴氏为例,其著房有五,即西眷裴、洗马裴、南来吴裴、中眷裴、东眷裴。实际上其后南来吴裴又分为叔业支及令宝支;中眷裴又分为万虎、双虎、三虎、苞支;东眷又分出道护支。故唐代裴氏著房共有十个主支。若以上品(一、二、三品)为其兴盛的标记,则各主支盛衰变动如表3−2(未计者表示三品以下或未仕者)。

表3-2 唐代裴氏各主支盛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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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第三世有二十人,第八世仅有两人以外,其他各世任官三品以上者在十人上下。这并非由一支构成,而是由十支合成,其形态是跳动的。

为了进一步说明这种现象的典型状况,且举唐代范阳涿县卢氏阳乌房为例(唐代著姓房支之一),并作世系表如下(《新唐书》卷七三上《宰相世系表三上》范阳卢氏阳乌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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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将该房视为一个整体,则其各世居官三品以上者统计为:

表3-3 范阳卢氏阳乌房唐代居官三品以上者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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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居官三品以上者每世平均一人以上。以阳乌房的例子而言,虽然每代皆有一人官拜上品,但没有两人是父子关系,只是从父或再从父的关系。入唐第二世卢庄,第三世的卢承庆是其二从侄。第四世的卢正言是卢承庆的四从侄。第五世的卢绚是卢正言的二从侄。第六世的卢屈是卢绚的六从侄。第七世的卢玄卿是卢屈的六从侄;另一位卢士玟是卢屈的七从侄。第八世的卢弘宣是卢士玟的五从侄,另一位卢群则是卢士玟的六从侄。唐代并非没有父子相袭为上品官者,但为例不多,至于能沿袭三四世为三品者,更属罕见。

若以两晋南北朝时朝与唐代做一比较,前者似乎有主干房支的形态,例如两晋南朝琅琊临沂王氏各房支之中最显赫的一支,其世系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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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现象在唐代各著姓中从未出现过,而两晋南北朝累世数代居官上品者比比皆是。

在亲疏关系上,再从当然不如父子叔侄,但地域也有影响,河北重视同宗,“三二十世,犹呼为从伯从叔” 。亲疏关系在两晋南北朝时对任官影响较大,因为九品官人法士族化以后,主支子孙的起家官及升迁机会可能较优,于是有类似循环现象。隋代废九品官人法,士族由中品官起家的特权不复出现。唐代除举行科举以外,仕出多途,大士族子弟任官由低品入仕,至于能否升至上品,要靠其他因素配合。族望在唐代对于仕进由绝对因素变成相对因素。士族在政治社会中有两大支柱——官宦与婚姻,官宦特权虽然被冲淡,但其对婚嫁关系仍然努力维护。唐代族谱已非吏部按谱任官之簿牒,其作用显然是维护阶级婚姻 ,同族同宗感仍然强烈,尤其是著姓盛支,因为他们不但企图在社会上保有其高等地位,又可以社会领袖的地位与皇室分庭抗礼,如《新唐书》卷一七二《杜兼传·附杜中立传》云:

开成初,文宗欲以真源、临真二公主降士族,谓宰相曰:“民间修昏姻,不计官品而上阀阅。我家二百年天子,顾不及崔、卢耶?”诏宗正卿取世家子以闻。

时已唐代末叶矣!

维持社会地位及维系疏远昭穆的法宝,是各士族的谱牒,唐末乱起,许多士族损毁家谱与丧失生命 同具社会意义。


[1] Wolfram Eberhard, Conquerors and Rulers: Social Forces in Medieval China , E. J. Brill, 1965, pp. 44-45.

[2] Wolfram Eberhard, Conquerors and Rulers: Social Forces in Medieval China , p.46.

[3] 竹田龙儿:《門閥としての弘農楊氏についての一考察》,《史学》31(1−4),1958。守屋美部雄:《六朝門閥の一研究——太原王氏系譜考》,《法制史研究》4,1951。矢野主税:《韋氏研究》,长崎大学学艺学部研究报告临时增刊号,1962。矢野主税:《鄭氏研究》,《社会科学论丛》8,1958。矢野主税:《裴氏研究》,《社会科学论丛》14,1965。本书第十篇《中古大士族之个案研究——琅琊王氏》。Ch'en Ch'i-yün, “The Rise and Decline of the Hsün Family (ca.100-300 A.D.): A Case Study of One of the Aristocratic Families in the Six Dynasties,”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Asian Histor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1964. hEk3wY6My/WhanKVCTeog1cfucGQKVmh3/HrpSjhJVFReiHjUGVZpyw/OZxTnf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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