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前教育中,音乐教育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音乐教育在幼儿身心发展、人格培养和潜能开发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因此,幼儿教师的音乐素养直接制约着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水平和质量。音乐的基本素养集中体现在音乐核心能力方面,包括音乐感受力、节奏感和表现力。本章从学前教育师范生音乐感受力展开分析讲解,提供切实有效的理论参考和实践训练。
音高;音色;音值;音强;曲式;调式
音乐是通过人的听觉感受,经过音乐认知和音乐表象活动,不断生成音乐情绪和音乐情感的。是否拥有一对灵敏的“音乐耳朵”,直接决定能否比较准确地感知音乐、理解音乐和把握音乐形象。拥有良好的音乐听觉是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叩开音乐之门必不可少的敲门砖,是在幼儿园音乐实践活动中不可或缺的基本能力。
在师范生的实践教学中我们发现,由于学前专业师范生未经过音乐素质加试(比如视唱练耳音准水平测试),因而存在部分新入学的学生音准不佳的情况,也就是俗称的“五音不全”。这种情况就是未经过开发训练的“非音乐耳朵”,对音乐的各种表现要素(如音高、音色、音值、音强、曲式和调式)的捕捉和反应不够敏锐,这就需要在教学中通过大量的、系统的、有针对性的训练,将“非音乐耳朵”逐渐变成“音乐耳朵”。提高音乐听觉能力,从而不断提升音乐审美能力,真正感受到音乐传递的愉悦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