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叙事”(narrative)一词源于拉丁文的nar-ratio,它的本意指的是行为和具有连续性的体验。叙事伴随着人类历史和文化的发展而不断演进,从钻木取火的远古时代对神话故事的讲述,到有文字记载以来历史学家对历史事件进行的编撰、解释,凡是有人类的地方,就存在着叙事。叙事渗透在人类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一段对话、一段独白、一个手势、一个眼神……实际上都在讲述某些东西,这些是宽泛意义上的叙事。
叙事学就是以叙事这一现象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叙事学家对叙事有清楚的界定。叙事“是人们将各种经验组织成为有现实意义的事件的基本方式……叙事既是一种推理模式,也是一种表达模式。人们可以通过叙事‘理解’世界,也可以通过叙事‘讲述’世界。” 美国叙事学家普林顿用了这样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约翰很快乐,后来,他遇到了彼得,于是他就不高兴了。” 这个例子涉及一个由事件导致的状态变化,包含因果关系。杨义在《中国叙事学》中指出,“叙”与“序”相通,叙事常常称作“序事”。“序”又可以与“绪”同音假借,这就赋予叙事之“叙”以丰富的内涵,不仅字面上有讲述的意思,而且暗示了时间、空间的顺序以及故事线索的头绪。罗钢认为:“一些意味隽永的句子,如‘河海不择细流,方能成其大。’‘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都不能称为叙事,因为它们没有表现任何事件……而一些乏味的句子,如‘一个男人打开门。’‘玻璃杯落到地板上。’却应当看作叙事,因为它通过话语表现了一个事件,一个以上的事件通过某种关系联结起来就构成了故事。” 由此看来,叙事,应该有“事”可叙。这个“事”,指的就是事件,一件过去发生、现在正在发生,或者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就叙事而言,可以是真实意义、事实意义上的叙事,也可以是在虚构意义上的叙事。
叙事学是研究各种叙事文本的综合学科。罗兰·巴特在他的《叙事作品结构分析导论》一开头作了以下论述:“世界上叙事作品之多,不可胜数;种类繁多,题材各异。对人来说,似乎什么手段都可以用来进行叙事:叙事可以用口头或书面的有声语言、用固定的或活动的画面、用手势,以及有条不紊地交替使用这些手段。叙事存在于神话里、传说里、寓言里、童话里、小说里、史诗里、历史里、悲剧里、正剧里、喜剧里、哑剧里、绘画里……彩绘玻璃窗上、电影里、连环画里、社会新闻里、会话里。” “叙事理论的基本研究对象是叙事文本,它可以是一篇小说、一首叙事诗、一个童话……或是含有叙事因素、以其他媒介出现的‘文本’,如一本连环画、一部电影、一部电视剧……” ,“任何叙事作品,都可以用叙述学理论来进行分析研究,并得出与过去的分析绝不雷同的结论。” 由此,叙事发展出各种形态的叙事,如历史叙事、小说叙事、音乐叙事、绘画叙事、哲学叙事、舞蹈叙事,等等。
叙事学对叙事的研究,在不同的发展时期有不同的聚焦。叙事学研究初期,深受结构主义思潮的影响,将研究领域局限于文学领域,将叙事作品视为一个内在自足的体系,强调研究对象的静态、共时性。叙事学分析、描述的并不是个别的、具体的叙事作品,而是存在于这些作品之中的抽象的叙述结构。结构主义叙事学研究对象忽视历史、传记、图像叙事作品等,在不同程度上隔断了作品与社会、历史、文化语境的关联。20世纪90年代以来“后经典叙事学”或“新叙事理论”开始在西方(主要是美国)兴起。“后经典叙事学”或“新叙事理论”在分析文本时,更为注重读者和社会历史语境的作用,注重叙事学的跨学科、跨媒介研究,越来越重视非文字媒介叙事(如电影、喜剧、绘画等)的研究。
近年来,对个体叙事的研究越来越受到心理学领域的重视。叙事心理学是在后现代心理学思潮影响下兴起的一种新的研究取向。
叙事心理学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心理学家萨宾于1986年第一次提出此概念。萨宾认为心理学应该回归人类的日常生活,应该用叙事范式取代传统心理学的实证主义范式,人们的生活叙事应该成为心理学的主要研究对象。以科学主义为基础的现代心理学往往把人从其特殊的文化背景,即社会和历史的文本中抽离出来,使得对人的理解失去了应有的丰富性和历史时代感。而个体的叙事反映了个体心理发展与变化的过程,人格与自我是在述说生活故事的过程中得以存在的。
叙事的范式在心理学领域被广泛应用,产生了诸如叙事心理治疗、写作治疗、读书治疗等一系列心理咨询与治疗新方法、新技术。儿童的绘画治疗即叙事范式的运用,在绘画治疗过程中,治疗师通过解释绘画的象征意义和倾听绘画者自己的解释来进行心理分析。“通过绘画作品和创作的过程,更易于洞察来访者的内心世界。” 治疗师对研究对象常常提出这样的问题:“跟我讲讲你的画。”“这幅画上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可以看出,心理学视角下的叙事是个体故事的积累、浓缩和整合。作为内容的叙事,它反映着人过去所经历的事情,投射着人的情感、态度、动机、观点等;作为过程的叙事,既是回忆,也是反思,还有意义的组织、再组织。它既是意义的建构过程,也是人格的建构过程。心理学对叙事解读的目的是理解,理解人的行为,理解每个人的生命故事。
布鲁纳将叙事视为一种思维模式。他出身于实验心理学研究,后半生却表现出对社会和文化现象的高度关心。他针对逻辑抽象范式研究的局限,革命性地提出了文化心理学。在建构此学说的过程中,他从人类学、文学、哲学等角度,深刻探讨了人类的叙事活动。布鲁纳认为在人的心理生活中存在着两种本质上不同的思维模式:例证性思维和叙事性思维。例证性思维又叫作命题思维,是哲学、逻辑学、数学和物理学等科学的思维方式。叙事性思维需要想象力,呈现的是具体的人和人际场景。两种思维模式产生两种精神世界:严格的定义明确的例证世界和朦胧的富于挑战性的叙事世界。“例证模式依赖于对命题的验证”,“是存在判断的”,“叙事模式是规范的,它的方法是虚构”。 布鲁纳的研究有助于剖析教育研究中的叙事。
20世纪80年代,加拿大的课程学者将叙事研究引入了教育领域。在教育领域,“叙事”这一概念常常与其他概念结合在一起,如“教育叙事”“教育叙事研究”“德育叙事”等。
丁钢针对教育学科实践性的特点提出了教育叙事理论,“教育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必须用适当的方式去呈现它。” 他认为:“教育叙事是表达人们在教育生活实践中所获得的教育经验、体验、知识和意义的有效方式。” 刘良华则将教育叙事视为一种研究态度:“所谓教育叙事就是以叙事、讲故事的方式表达作者对教育的解释和理解。” 郑金洲认为教育叙事还可以是教育研究成果的表述形式:“作为行动研究成果表述形式的教育叙事,既指教师在研究过程中用叙事的方法所做的某些简短的记录,也指教师在研究中采用叙事方法呈现的研究成果。” 以上对教育叙事的界定中可以看出,教育叙事中的叙事仍然包含着叙述、讲故事等内涵,即教师为了呈现教育研究成果,以讲故事的方式告诉读者自己对教育的理解和体验。
教育叙事研究将叙事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和研究活动,“运用叙事研究方法研究教育问题的研究都可以称之为教育叙事研究。”“教育叙事研究是研究者通过描述个体教育生活,搜集和讲述个体教育故事,在解构和重构教育叙事材料过程中对个体行为和经验建构获得解释性理解的一种活动。”“教育叙事研究在其展开过程中是一种有关个体教育生活故事文本的分析研究。个体的教育生活故事是教育叙事研究的基础,它们的叙事形式多种多样,诸如个体的自传、传记、个人叙事、叙事访谈、个人档案、生活故事、口述历史、有关的论文集等。” 教育研究中不能把叙事仅理解为讲故事,研究者要善于挖掘故事中存在的教育意义。叙事是对许多故事的重新建构,通过意义串联,形成意义之网,研究者需要理解经验叙事的意义对他人及社会问题的意义。
教育叙事研究的兴起是基于教育科学化追求中研究方法的反思。从17世纪起,“教育研究就在科学化的道路上蹒跚前进,试图去寻求客观的、普遍的和中立的标准,主张采用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用数据来分析世界,以精确化的教育语言来描述教育事实。目的在于确立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并把教育科学理论演变成为一套技术原则与操作规程。然而这种过度追求科学化的研究范式在教育实践中陷入困境。” 叙事研究的兴起是通过经验与故事对教育科学研究中人文精神缺失的一种补充和发展。教育叙事研究中的叙事与叙事学视角下的叙事有联系也有区别。叙事学研究各种叙事文本和叙事题材,包括虚构性的文学作品。教育叙事研究中叙述的事件是真实的,真实性是教育叙事研究的一个重要特征。文学中的叙事,既可以是真实的事件,也可以是虚构的故事,也就是说,文学中的叙事既可以面向过去,也可以面向未来。教育叙事研究有着文学叙事的基本要素、过程,但所叙之事是教育生活中已经发生的事件,是面向过去的叙事。
通过以上梳理可以看出,叙事学理论主要研究的是虚构的文本,如神话、民间故事、小说等。叙事学家在研究这些文本时,更多的是从内在结构入手,往往忽视叙述主体的经验、感悟等;叙事心理学注重叙事与人格发展之间的联系;教育领域中的叙事既是研究内容,也是研究方法和途径。本研究借鉴叙事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的研究成果,将儿童的叙事界定为:儿童用自己的方式(语言、绘画、游戏等)讲述自己或他人的故事,这些故事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虚构的,从而呈现儿童的外在生活与精神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