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早上8点多,李梅乘坐地铁去单位上班。由于正赶上早高峰,车厢内比较拥挤。这时,李梅发现一名男子有意无意紧贴并实施触摸行为,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李梅挪动位置以躲避,但该男子仍然继续紧贴。
到站后,李梅急忙下车,当她准备出闸机时,突然感到有人在身后抚摸并顶了自己臀部几下。一转身,发现正是在车上做出“咸猪手”行为的男子,正慌张地整理裤子拉链,李梅一把抓住该男子并立即报警。
在派出所,该男子交代,他叫高强,现年45岁,看到李梅长得漂亮便动了“歪脑筋”,为了寻求刺激,趁人多拥挤,实施“下流”行为。在公安机关对高强的审讯中,其称“咸猪手”只是道德问题,伸伸手只是占点便宜。
“咸猪手”行为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