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联要切实做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包括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利),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2.妇女维权的五项机制包括:
(1)妇女儿童侵权案件发现报告机制。
(2)建立和完善与综治、教育、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情况通报、研判会商多部门联防联动机制。
(3)重点人群和家庭关爱服务机制。重点了解掌握贫困、残疾、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和单亲、失亲、矛盾多的家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摸清底数,建好台账,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
(4)上下联动妇女儿童舆情应对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尽早发现、科学研判、及时处置、适时发声,做到事件处置与舆情处置同步同效。
(5)妇女儿童侵权案件工作督查制度。
3.本案中,基层妇联干部在日常走访中搜集问题线索,发现侵害妇女儿童权益事件,第一时间报警,与检察部门联动,做到了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切实维护了未成年受害人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