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政党,领导人民建立的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由此构成的中国共产党、中国工人阶级以及社会主义中国的政治逻辑,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的历史必然性、理论合理性和现实合法性。
中国共产党建立了社会主义新中国,社会主义新中国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来组织构成。相较资本主义国家,在社会主义中国,作为国家的领导阶级和领导力量,不是分裂的,而是一体的。改革开放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作为领导阶级的工人阶级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相反,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资产阶级围绕资本利益而展开恶性竞争,必然导致全社会层面的阶级阶层的对立和对抗。于是,政治上多党竞争政治在成为这种对立和对抗的直接体现的同时,也成为协调和平衡这种对立和对抗的制度安排和政治形态。所以,正如生产资料私有制必然导致资本主义国家政党竞争政治一样,生产资料公有制则必然要求占有生产资料的工人阶级及其领导力量,必须以集中统一的方式领导和组织国家。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自信的不断增强,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明确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首先要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 同时,在制度上明确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这两个方面是统一的”。
集中统一领导的根本落脚点,还是在于确保党的有效领导和国家治理的内在统一,因而,集中统一不是靠权力集中来实现的,而是通过科学的制度安排来运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强调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是说不要民主集中制了,不要发扬党内民主,把这两者对立起来是不对的。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发扬党内民主和实行集中统一领导是一致的,并不矛盾。我们党实行的民主集中制,是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制度,是民主和集中紧密结合的制度。” 对于中国这么大国家的治理和发展来说,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其具有的政治和制度优势。而对于集中统一领导来说,其最大的风险隐患不是集中统一本身,而是党的领导力量和人民力量脱离,从领导核心异化为人民驾驭者。要消除这种风险隐患,必须在党自身中找办法。中国共产党为此而进行的长期努力是积极有效的,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进行,并且日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第一,与时俱进强化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理论。从当年的“为人民服务”到今天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当年的“群众路线”到今天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一以贯之的主题和主线就是党和人民群众必须保持血肉联系,必须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利益,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幸福。
第二,与时俱进发展人民民主、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政体,是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经济发展事务的重要机关。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益的途径和机制更加全面、健全,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人民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也不断拓展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空间和制度保障力度。
第三,与时俱进完善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规范党内权力运行。经过长期实践探索,中国共产党形成了完备的党的规章制度,并将其纳入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中,使得党的制度规划和国家制度规范保持内在协调。同时,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和党内自我教育的定期化,也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变革、自我提高提供了制度规划和运行机制,大大提高了党内自我监督的能力、力度、广度和深度。
第四,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基本工作方法,随着时代变化和现实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随着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能力的愿望和能力不断提升,落实群众路线的能力已成为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
总之,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必然,是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历史必然。历史必然性不等于历史长期性,要在历史必然性基础上形成历史长期性,最根本也是最关键的就是时刻保持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只有做到党在人民中间、人民在党心间,社会主义制度的先进性和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长期性才能得到根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