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简文可以得知,战国时期楚国可能已在迁陵设县。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王翦遂定荆江南地”(《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第246页),于是置洞庭郡和苍梧郡,大致应如《里耶秦简(壹)》编著者所说,“迁陵设县与此同时”(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里耶秦简(壹)》,文物出版社,2012年,第5页)。
“里耶秦简”出现公文传递“以邮行”的形式。如第五层简牍:“酉阳以邮行」洞庭”(三四),“迁陵洞庭」以邮行”(三五)等。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简文中出现了“邮人”称谓。例如第八层简牍可见如下三枚简牍:
(1)廿八年七月戊戌朔辛酉启陵乡赵敢言之令曰二月壹上人臣治酉名·问之毋当令者敢言之(正)
七月丙寅水下五刻邮人敞以来/敬手贝手(背)(七六七)
(2)卅二年正月戊寅朔甲午启陵乡夫敢言之成里典启陵邮人缺除士五成里匄成=为典匄为邮人谒令尉以从事敢言之(正)
正月戊寅朔丁酉迁陵丞昌卻之启陵廿七户已有一典今又除成为典何律令应尉已除成匄为启陵邮人其以律令/气手/正月戊戌日中守府快行
正月丁酉旦食时隶妾冉以来/欣发壬手(背)(一五七)
(3)卅三年二月壬寅朔=日迁陵守丞都敢言之令曰恒以朔日上所买徒隶数已达问之毋当令者敢言之(正)
二月壬寅水十一刻=二邮人得行圂手(背)(一五四)
这三枚简都出现了“邮人”字样,简(2)出现三次。从简(2)的内容看,“启陵邮人”即“启陵乡”充任“邮人”的身份,需要“乡”的长官的推荐和上级“迁陵丞”的认可。通过简(1)和简(3)的简文记录,可知“邮人”执行公务有严格的效率检查的制度,如简(1)“七月丙寅水下五刻邮人敞以来”,简(3)“二月壬寅水十一刻=二邮人得行”,时刻记录具体明确。简(2)从事公文传递的不是“邮人”,而是“隶妾冉”,这可能与“启陵邮人”职任正在确定与未确定之间有关。而“隶妾”即女性官奴婢承担了“邮人”的工作,体现出比较特别的行政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