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统一事业的成功,秦始皇自称“德并诸侯”,“烹灭强暴”(《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对于实现“天下一统”的因素,《史记》有“是善用兵,又有天命”(《史记》卷四《周本纪》)的说法。秦据西北僻陋之地迅速崛起,能够“强殆中国”(《荀子·强国》),最终实现一统,自有重要的原因。以往曾有学者将商鞅变法解释为由奴隶制走向封建制的社会形态进步的标志,以为秦的统一在于改革彻底,使得先进的制度战胜了落后的制度。然而许多迹象告诉我们,历史真实显然要复杂得多。正如李学勤所指出的:“近年有关秦的考古发现……特别是涉及奴隶制方面的,使我们感到必须重新描绘晚周到秦社会阶级结构的图景。”“睡虎地竹简秦律的发现和研究,展示了相当典型的奴隶制关系的景象”,“有的著作认为秦的社会制度比六国先进,笔者不能同意这一看法,从秦人相当普遍地保留野蛮的奴隶制关系来看,事实毋宁说是相反。”(《东周与秦代文明》,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290—291页)就这一历史文化主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对于通过中国历史走向说明社会发展的若干规律是必要的。
对于秦富国强兵,终于一统的具体的条件,可以进行必要的分析。研究者注意到秦国在水利经营、交通建设、机械发明、动力革命等方面体现的优势,实现了国家综合实力的上升,成为在军事竞争中势不可当的重要因素(王子今:《秦统一原因的技术层面考察》,《社会科学战线》2009年第9期)。而管理方式的进步与铁质工具的普及,也表现出对东方六国的某种意义上的超越。秦的学术文化倾向特别注重实用之学的特点(王子今:《秦文化的实用之风》,《光明日报》2013年7月15日),与这一历史现象有关。秦在技术层次的优胜,使得秦人在兼并战争中能够“追亡逐北”,“宰割天下”,最终“振长策而御宇内”,“履至尊而制六合”(贾谊:《过秦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