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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二十年前

在民国初年,过阳历年是件新鲜事儿,尤其北京城圈子里,那种过旧历年气氛最浓厚的地方,对于这种年反映得最有趣味。一方面老百姓是全不买账,一方面政府又必铺张一番。也有人说,起什么哄?那份儿热闹,也只在衙门口凑付凑付罢了。那意思是说,机关放了假,毫无动静,只有门口的松柏牌坊与国旗,表现了与平常不同。在民国三四年间,警察厅却勒令着商家悬旗,以免外国人看了不顺眼。于是诗人又打趣他们:“新旧桃符都不用,国旗只要挂三天。”终于有人代拟了一副春联:“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你过你的年,我过我的年。”这个现象,一直到民国十年以后,才比较协调一点。新年戏馆和电影院,也闹客满了。这当然不足以形容过年,然而就是这点成绩,已有十年训练了。

北京政府这块料,于今回首一看,真是什么都不干了,糊里糊涂的,也不知他当年怎么居然生存着。“九一八”若提前发生,我想只有准备亡国而已。虽然在北京政府时代,我们就常骂满清政府昏庸腐败透顶。北京政府中人,他可没想到“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我们抗战五年,正在迎接着胜利,可是回想当年,也不啻过了烂索桥,回头向万丈深谷一望吧?

原载1942年1月2日重庆《新民报》 2yW9JLykbsidqs+Cq0TZHS2sU511VuwODmyItTgQM69POGDcIxKyOo5K6HhK6Ho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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