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事业的本质在于它的公共性、公益性、服务性和非营利性,它包括传统上称为事业单位的文化艺术机构和部门,但它也包括一切服务于公众的设计产品和设计服务,这些服务于公众的设计创意、设计活动以及设计过程也有可能是由企业、个人提供的,与国家事业部门无关。广义的设计事业应当是从宏观上将设计活动和设计创造提高到民族精神、国家意识高度来考量的宏大的战略行为。设计事业自古有之,虽然当时可能没有被称为“事业”,但其公共性和社会性的特征还是非常明显的。无论在古代东方还是在古代西方,设计事业都是以统治阶级、权力阶层浓厚的政治意识为导向而存在的,唯有广泛流传在人民中间的民间艺术才形成了更为公共性的设计生存形态,但这些民间艺术为了躲避政权的收编,不得不以“草根”的方式蔓延在最底层的劳动人民当中。设计天生就是一种事业,因为从远古到当代,被称得上是设计艺术的创造没有一件不是对生活、人性、生命、社会和民族命运的真挚感悟,或占其一,或得其全,设计最终必将属于人民、公众,乃至属于全人类,无论从情感还是从所有权上来说,只有被民众欣赏和追随了,才能成为永远不败的设计艺术。诚如我们踏入今天的博物馆,尽情欣赏着那些曾经专属于皇家独享的稀世珍品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