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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叶宗留、邓茂七起义

明英宗正统年间,闽粤二省突然暴发了两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在广东是黄萧养起义,在福建是邓茂七起义和叶宗留起义,这两次农民起义对生产关系的调整影响极大。

一、叶宗留和闽北矿徒起义

闽北矿徒起义的核心是叶宗留起义,它的发生与明代的矿税政策有关。明代前期福建的矿冶业相当发达,但是,它一方面促进了福建经济,另一方面,由于明朝矿税政策的僵化,也带来了许多问题。

首先,固定税额制往往成为民众的负担。矿产的开采,从来没有永远兴盛的,宋朝开矿,矿税的征收,是根据矿产的有无而制定的。但明朝对白银狂热的需要,使之不愿意听臣下免税的意见。因此,一旦矿主确定了上缴税额,这一税额在官方的簿册里便不可能轻易地消失。有时,矿产开采竭尽之后,矿主无以应付,如建阳县武仙山银坑“年远湮塞,比因本县里老虚报,额办课银一千三百余两,俱是煎银夫甲陪纳” 。又如大田县的银瓶山,“旧产银铁,国初置银冶,鼓铸者拆,往往鬻妻子家室以偿国课” 。可见,固定税额制往往造成矿主的破产。然而,矿主破产后,矿税仍不得不交,于是,其额定赋税便由当地民众负担。闽北地方官的做法是:将其分摊到百姓的田赋里,由农民承担。采矿得利的是外来的矿主,他们留下的税额却要本地民众承担,这是极不合理的。

其次,官府直接办理银矿,也给民众带来了极大的负担。明代福建的银矿先是民营,官方收税。其后,官方认识到银矿的利润,将许多银矿收归官有,自己经营。这类银矿多是调发各县民夫开采,连工具也要百姓自备,宁德县的林聪说:“坑坎深远,山水泛滥,多用桔槔,昼夜更直,泄去积水,方可用工。稍有迟缓,则矿仍旧淹没,无从采取。其出矿之处,幽暗窄狭,虽在白昼,亦须松明点照。人夫才得更替,即差采打松明、柴炭、木杠等项合用杂物。加以坑坎陡峻,夫匠人等,搬运矿石,不可径出。横木作梁,攀缘而上,劳役艰难,莫甚于此。”因此,开矿成为人人畏惧的劳役 。永乐年间,沙县民陈添保联合民众捣毁龙溪银矿 。关于这件需要说明的是:按《明实录》原文为龙溪,朱维幹先生的《福建史稿》认为沙县与尤溪相邻,而远离龙溪,陈添保捣毁的银矿应是在尤溪,龙溪为尤溪之误。其实,明代的永安、漳平二县未设立之前,沙县是与龙溪相邻的,所以,沙县人陈添保会到龙溪去捣毁银矿,便是受压迫的反映。

再次,官方直接开采银矿,往往造成民营矿业矿夫的失业。据史册记载,明代初年在福建北部开矿的民营矿主与矿夫,多为浙江处州人与南直隶的徽州人。徽处二州与福建的建州,自宋代开始即为中国南方的主要银矿产地,当地民众形成以采矿为生的经济模式。徽处矿徒来福建开矿有其历史渊源。约在宋元时期,南方矿徒常有闹事受罚的,朝廷的处置办法是:将闽籍矿徒的罪犯流放浙江开矿,而将浙江矿徒的罪犯流放福建采矿,所以,浙江矿徒对福建矿产是很熟悉的。明代初年,福建北部的人口锐减,而徽处二州的人口却十分密集,其过剩人口要寻找出路,许多人便想方设法到福建开采矿产。《明实录》记载的福建矿主多为徽处二州之人,其原因在此。自明朝官府直接开矿之后,他们所用矿夫多从民间调用,这便导致徽浙矿夫的失业。本来,明代矿山动辄集聚成百上千的矿夫,他们所得工资很低,为了维持生活,经常骚扰当地民众。由于人多势众,他们在与地方民众发生矛盾时,常是大打出手,已经成为当地治安的一大问题。明朝直接开矿,进一步剥夺这些人生活的来源,于是造成徽浙矿夫盗劫福建矿产的问题。

上述问题其实不是不可解决的,如果明代的官府能了解下情,调解矿主与本地民众的矛盾,在税制方面合理一些,及时免除停办矿产的税收,都可以大大缓和矿业与本地民众的矛盾。但是,明代的政府机构十分僵化,很小的事情都要通过中央政府的讨论。对要处理许多国家大事的政府来说,某个矿点的废置,确实是很小的事,没有理由为其花去很多时间。这样,地方的上诉往往几十年得不到处理。而且,政府为了保证财政收入,在免除税收方面十分谨慎,他们知道,许多官员都会为地方说话,想尽办法要为其家乡免除一些税收,如果都听他们的,中央政府会落到没有税收的地步。所以,他们在免除一项税收方面非常谨慎。不到迫不得已,是不会免除的。这样,便造成矿税政策方面的僵化,一个矿产的税额设置十分容易,但其免除却是十分困难的。对于当地民众来说,开矿带来的利益是一时的,因此添加的税收却是长期的,从长期利益考虑,他们情愿选择不开矿。因此,早在明代初期,福建就有不少地区实行局部的封禁政策,不许外来人在这些山区开矿,这就引起了地方势力与外来矿工、矿主之间的矛盾。正统初年,幼龄的明英宗登上政治舞台,由杨士奇、杨荣、杨溥等大学士执政。三杨中,杨荣为建安人,在他们影响下,朝廷“下诏封坑冶,民大苏息。”这反映了闽北人的利益。但是,失业的矿工又如何处置呢?朝廷在这方面却缺乏考虑。而且利润丰厚的银矿诱惑着外地的矿主,正统十年夏四月,提督福建各银场都御史王文说:“往者银场不开,诸坑首匠作纠合亡赖,千百成群盗采,甚至互相仇杀,劫掠乡村。有司捕之,辄肆拒,诛之不胜” 。例如,宁德县的宝丰场停办后,“奈何外郡有无籍顽民,往往聚集群众,偷矿煎银,甚至肆为劫掠,拒敌官军,杀伤人命,殃及无辜” 。这样,盗矿成为明初福建最大的社会问题。叶宗留起义实际上是封禁与盗矿这对矛盾激化的结果。

当时封禁与反封禁斗争最为激烈的是闽北的铜塘山地区。铜塘山绵延数百里,贯穿福建、江西、浙江三省的交界区,其最高的山峰在海拔1000~2000米之间,山深林密,矿产丰富。早在宋代,这里的采矿业即非常发达,是宋代铜、铅、锡、银的主要产区之一,据史册的记载,宋代江西铅山境内的采矿工常有十几万人。明政府宣布禁矿之后,失业的矿主与矿工潜入山区采矿,“其始托名采木,实则利于铜铁,或妄意其中有银矿也。……大抵盗首以此诱聚流民,流民不知,从而蝇集,始则各挟所有以贸易,往往相矜以利,又割取自长之菽粟,或击鲜烹肥,恣意无禁。”宣德七年(1432年),“浙江豪民项三等聚众潜入铜塘,又于四十二等都地名包公尖、五十都地名横山头、五十都地名洪水坑等处,起立炉场一十三处,聚众万余” 。正统七年(1442年)处州人王能复入掘矿,“掠广丰、崇安二县”,当时闽浙巡按派军队将其驱逐,并采用诱降的政策“抚之,许给荒地耕种,诱获至郡,斩数百人。”后来发动起义的叶宗留即为这一事件中逃出的首领之一

叶宗留逃出后,成为浙江矿工有名的首领,他干脆集聚矿工强采宁德的宝丰场银矿。不久,朝廷的政策又有很大的变化,太监福安上奏:“永乐宣德间屡下西洋收买黄金、珍珠、宝石诸物,今停止三十余年,府藏虚竭。”“永乐、宣德间,云南、福建、浙江产有银矿之所,悉令采办煎销,上纳京库。此诚国家大利。近年或采或止,国用不足,请如旧制,各遣内外官员开场煎办” 。在福安的建议下,明朝廷又恢复了在福建的采矿政策。当时的宝丰场是福建境内较为有利可图的银矿,该矿由官府恢复开采后,叶宗留手下的矿徒又失业了。官方文献记载:“时福建既开银场,贼犹侵扰不已,或投牒有司云:‘留宝丰场听我采取,不然杀人’,或以竹揭纸票题云:‘浙江马大王领五百余人,定限某日大战。’”宁德县丞颜清查出,这些“通牒”都是叶宗留所为 。据颜清的记载:叶宗留的部属有铁甲护身,武艺高强,强悍好斗,官军望风披靡。从这些史料看,叶宗留已与官府形成对抗的关系了。

叶宗留正式起义发生在正统十二年(1447年)九月。先是,该年二月起,叶宗留率众徒盗掘闽浙间的矿场三处,皆一无所得,面临破产的危险。于是,他对矿徒说:“以吾之众,即索金于市易耳,何至自废于山间,常苦不给也”。矿徒响应,于是,他出掠政和县及其村落。还浙江庆元县,处州失业矿工纷纷加入,队伍发展到1000余人。他带领这支队伍再次入闽,连克浦城、建阳两县,逼近建宁府城,闽北大震。次年的官方文献记载:“浙江处州贼叶宗留伪称大王,传写妖书,流劫金华、武义、崇安、建阳、铅山诸县” 。可见,他主要在闽浙赣三省交界的封禁山区活动。

在叶宗留起义发生后不久,又有尤溪县的炉主蒋福成起义。尤溪县是福建著名的产铁区,但这并没给当地民众带来好处,“福建尤溪县河泊所官蔡伯达言,本县原有山场铁炉十九所,常年输课人户,因致贫窘,流死者多。其所耗铁课,累及见在之人,而无藉之徒,又往往私集逋逃军囚,采矿煎炼,皆不办课,甚至劫掠人民。及官军巡捕,因而拒斗。”正统年间,官府对当地炉主加强镇压,“其私炼之户,即令补办课程,所集之人,审其从来,果隐藏军囚,惩治械发,仍逐年委官点视” 。然而,当时的官僚机构已经非常腐败,由其来整顿矿业,不过是增加一种扰民的借口而已,矿主们也无法接受。如大田县志(按,大田县原辖尤溪县)记载:“旧产银铁,国初置银冶,鼓铸者拆,往往鬻妻子家室以偿国课。故逋逃聚为盗,蜉结蚁连” 。正统十三年(1448年),“尤溪炉主蒋福成乘乱,因炉丁号集居民,村落贫人及亡赖悉归之。旬日,有众万余,遂袭尤溪,据之”

大批开矿人员最终走上暴动的道路,这在中国历史上是十分罕见的。如前所述,这与明朝廷拙劣的矿税政策有关。开矿是古代小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但明朝廷对开矿显得手足无措,拿不出一套切实可用的矿税政策,反映了在理学末流的影响下,朝廷政策的滞后性。商品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健全的法制。这是因为,商品经济使人之间的利害冲突日趋激烈,古老的道德已失去约束人类行动的功能,只有依靠法制,商品经济才能健康地成长。而中国的儒学是一种自然经济形态下产生的治国理论,与商品经济社会格格不入。在明代初期,由于大政方针未定,明朝廷对开矿问题的处理措施不力,也给各级官员留下了从中渔利的机会,于是,一场原可避免的动乱便在闽北矿区发生了。叶宗留起义之后,朝廷罢免了不少地方的银冶。“上杭银冶疲人衅盗,岁输率不当岁费,公言当塞竟塞” “倪敬,字汝敬,无锡人。正统进士。景泰中按闽。有言闽地锡坑,货足裕国。下部议。敬拜命未行,即具疏言,闽地残于寇盗,其仅完者,不宜以供亿重困之,事乃寝” 。其他地区的矿产也是开少废多。其时章懋任福建佥事,推行“听民采矿以绝盗” 。这使银矿对民众的压力锐减。

二、租佃矛盾与邓茂七起义
1.邓茂其人及邓茂七起义的原因

邓茂七起义是中国历史上头一次由租佃关系直接引起的农民起义。它的出现,与城居地主的发展很有关系。这是明代的特殊现象。租佃关系原是农村的阶级关系,而城市主要是工商业者的地盘,宋元福建城市的繁荣主要是商品经济的繁荣,这是毫无疑问的。明初商品经济的倒退,使工商城市面临生存的困境,在传统工商业中获得利润的财主们。要考虑资金的再投入对象。由于明初工商业的不景气,而土地却是永远获利的财产,所以许多工商财主将资金投入农村购地;由于战乱的影响,许多农村的地主也进入设有围墙的城市避难。这样,明初城居地主多,便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例如,正统十四年(1449年)建阳县民言:“本县盐粮市民折钞,乡民纳米,缘乡民多耕市民田土,收成还租之余,仅足食用,盐粮不能办纳” 。福建是一个多山的地区,山多田少,田散布于城外的乡村,少则十几里路,多则几十里路。在这一背景下,传统的主佃关系便很难维持了。对传统的乡居地主来说,佃户是其收入的来源。他们在春天将粮种与耕牛出借佃农,秋天收成时折收粮食。佃农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他们也要相应减租或是放债。这一种主佃关系形成后,往往会使佃户对主人形成依附关系,佃户在农闲时要为主人做活打工。但是,一旦地主迁往城市,这种关系便瓦解了。城居地主对几十里外的农田经营情况根本一无所知,他们只知道在收成的时候收回自己的定额租。而对农民来说,只要缴纳了一定的租额,佃主对他无可奈何。在这一情况下,佃农是较自由的。他们可以决定在地里种什么庄稼,可以决定种一季还是二季。但是,由于与地主的关系淡化,他们也很难从地主那里得到资金与救济。而且,城居地主不像乡居地主,乡居地主与农民生活在一起,耳闻目睹农民的生活情况,对农民受灾多少有点恻隐之心;而城居地主根本做不到。连明代官员也说:“甚矣,贫民之须恤也。夫贫民者,去年一人之食,今年二人之所种也,今年二人之食,明年四人之所种也。何以知之,彼指青苗而求借于富民也,及其秋成,则必倍而偿之。夫故曰:一人之食,二人之所种也。二人之食,四人之所种也。是以贫民终岁勤劳而与富民营其财利,尚不无饥寒也。富民犹且奴视之,伤哉,贫乎!为民父母者,富民之民皆吾子也。吾不能均齐之。而又纵强以凌弱,是诚何心哉?” 。明代官府在回顾农民起义时也不得不承认:“时郡邑长吏受富民贿,纵其多取田租,倍征债息,小民赴愬无所,茂七因扇怵之为盗,劫其富民尽杀之。复拒捕,杀巡检及其县官,遂大肆劫掠,伪称铲平王” 。可见,邓茂七在起义后自称铲平王,便是代表着农民对富户们的愤怒。永福县人回顾邓茂七起义时说:“先时尤溪县贫民,佣于永邑,永人奴隶遇之。至是率众侵轶我邑,所过屠戮,邑里为墟” 。还在邓茂七起义之前,福建主佃之间的矛盾便很激烈了,在佃农看来:田里的收入有限,为什么要将农田的收入一半分给那些不管他们死活的城居地主?当他们在赤日炎炎如火烧的日子里耕田时,当他们在青黄不接的日子里挨饿的时候,这些上等人又在做什么?因此,他们对地主阶级早已怀着极大的不满,而邓茂七起义,便是这一矛盾发展的结果

关于邓茂七的来历,史册上有各种说法,高岱的《鸿猷录》与张楷的《监军纪略》都说邓茂七是江西建昌人,本名邓云,因杀人逃亡福建宁化县,后于宁化起义。张楷是朝廷派来镇压邓茂七起义的京军统帅,对邓茂七应当是了解的,所以谷应泰的《明史纪史本末》及近人著作多用张楷说。但是,这里有两个错误:其一,邓茂七起义最早发生于沙县,这可求证于方志与《明史》;其二,邓茂七其实不是江西人。关于这一点,《福建史稿》的作者朱维幹先生有过辨析。他的理由有二:首先,邓茂七的家乡在沙县夏茂,此地有许多姓邓的人,邓氏家族并不违言邓茂七是当地人;其次,据《明史》、《闽书》记载,邓茂七起义是从沙县开始的,而不是在宁化。我们认为朱维幹先生的考证是有道理的,首先,起义的核心一直是在沙县与尤溪一带。邓茂七起义后,驻于南平县的王台镇称王,王台,又称越王台,相传此处原为汉代闽越王的行宫,邓茂七据此称王,有模仿古人之意,但这是闽人的观念。其次,邓茂七的家族都卷入了起义,例如,他的弟弟邓茂八,他的侄儿邓伯孙,都出现于朝廷的史册中。如果邓茂七是江西人,他逃难来闽,应是单身汉,不可能那么多邓氏家族的人都参与起义。再次,《延平府志》记载邓茂七起义爆发的核心地区是沙县、尤溪两县,说邓茂七为沙县人 。这是可信的。“沙民有邓茂七者,及弟茂八,时编为二十四都总甲”

此外,关于邓茂七的身份也有多种说法,《龙岩县志》说:“沙尤之俗信鬼,茂七者,沙县之舆皂也。因以左道惑众,愚民从之者数十万人。伪称罗平王” 。这条材料有二点是与其他材料不同的。其一,它认为邓茂七是沙县吏员;其二,邓茂七组织了某种秘密宗教。就第一点而言,邓茂七起义是从乡村发起的,它的领导者应是农民而不是县城的吏员,所以,谓邓茂七为县衙门舆皂的说法可能是误传。至于邓茂七是否是某种秘密宗教的组织者,值得考虑。福建历来是秘密宗教传播的区域,而邓茂七起义后,发展极为迅速,数月之间,席卷全省,如果不是宗教的作用,一般是不可能的。但是,这方面还需要更多的史料证明。

2.邓茂七起义的发生

正统年间(1436~1449年),以叶宗留为首的矿盗横行于闽北。为了抵御“强盗”,巡闽御史柳华下令福建“诸郡县严守城郭,乡巷里门创栅立隘,重叠合还为复屋,各置金鼓,钩刀凶器具有。村落无大小各立望高楼,小者立其中间,大者立于四维。乡民各设总小甲统率之,夜则番直鸣鼓击柝,以备不虞,不从者听总小甲惩治” 。这样,总小甲便成为在民间很有权力的要职。后人记述:柳华允许总小甲掌管乡民,“况所编总小甲,率多强梗狡猾之徒。往往别生枝节,以侵夺于民。沙有邓茂七时编为总甲,乡例佃人田者,岁还谷外有鸡鸭馈田主,曰冬牲,茂七倡革之。又倡议其合还租谷令田主自备脚力担回。田主不堪,诉于县” 。县官欲审邓茂七,而邓茂七不予理睬,县官便令巡检司派人去逮茂七。茂七拒捕,杀死几名官兵。县官又增派300名官军下乡剿捕。茂七率乡民设伏,将这批官军杀伤殆尽。于是,邓茂七一不做,二不休,于正统十三年(1448年)二月,“刑白马,歃血誓众,兴兵反。他县游民皆举金鼓器械应之,乌合至十余万人” 。如诗人所咏:“闽南初置千夫长,邓贼乘机潜聚党。一朝变起沙尤间,山谷群蛮应如响。竹枪纸甲锐且坚,白昼横行争扰攘” 。邓茂七自称“刬平王,伪设官属” ,一说邓茂七自称“闽王” ,一时震动明朝廷。

在邓茂七起义之前,福建全省恰似布满干柴等易燃物的地方,一旦有星星之火,便有燎原之势,《宁德县志》记载:“本朝正统十四年七月,沙寇邓茂七叛,贼党四起,流劫乡村,侵掠城郭。人民子女被驱掳、遭杀伤者众,官民外窜” 。建安县“正统间,沙尤盗起,民避而奔山。遂相攘略” 。起义的中心在沙县、尤溪两县,由于受迫害的福建农民纷纷起兵响应,起义像波浪一样向四方各州县扩展。并与矿工首领叶宗留、蒋福成相互呼应,造成全闽震动之势。

在福建东部,永福县志记载:“正统十三年,邓茂七煽乱沙县,其党东击永福,所过无少长尽屠之。邑遂残破。景泰二年,户仅一千二一十八,口亦止于三千三百七十三” 。(按,永福之所以遭受这么大的破坏,是因为当地佃户多为尤溪县人,他们受压迫之久,反抗也非常激烈,破坏性也大)。“余珍,正统间知闽清。沙尤寇犯境,珍率民兵御却之,民颂其功” 。又如古田的方志所述:“正统戊辰、己巳间,沙尤寇邓茂七为乱,邑无所御,士女以长途阻水,舟楫虽通,不能奔省府。唯窜伏嶻嵲之墺,墟墓之穴,勿恤豺虎蛇虺也。稚弱号啼,辄弃去,或壅其口而绝。贼至居县庭,分徒大掠,民庐焚燔殆尽” 。据载,邓茂七的部下攻下永福、古田、闽清、罗源诸县,并在连江、长乐境内活动 ,官府大惊,“福郡城中起编户守城,盛为之备。村落居民皆扶老携幼入城,日以千计,号啼载道”

在福建西部,邓茂七的主力一部由宁化入闽西,攻下闽赣交界处的杉关,然后顺流而下,攻克建宁、光泽、邵武、顺昌诸县,据《明一统志》的记载,建宁县因“沙寇犯境,民多被胁从” 。可见,有大量的农民加入了义军。正统十四年(1449年)春,闽西义军在陈政景的率领下进入汀州境内,攻克清流,围攻汀州府城四旬,不幸失利,陈政景被俘送京师。但其余部四处游击,一部分进攻宁化县,被汀州官军所败 ,另一部分进入江西境内,攻下瑞金县城,大闹宁都、石城、广昌,正统十四年二月,江西巡抚胡渊等奏:“福建流贼转劫赣州府宁都县,抢掳人畜,远近动摇。以致吉安府泰和县居民亦仿效,聚众强劫人财” 。可见,邓茂七起义影响到江西省。在福建南部,邓茂七之众直指龙岩,“岩民有为之响导者,遂大求贿于岩,且令协众,不尔,且屠邑。邑人骚动,时王源、刘囗谋薄贿,以缓其锋,而急求救于郡。茂七怒,遣贼将杨福、姜京五以数万众压岩。时府卫官兵亦至,遂迎战于铁石洋,我师败绩。福等乘胜追至岩山之阳,官民死者甚众。贼遂入城,官民居储焚掠殆尽” 。这是明朝官府的记载。其后,杨福率义军连下漳浦、南靖、长泰,又围攻漳州府城,当时漳州大部已落入义军手里,城内官兵人心惶惶,几有崩溃之势。但明朝沿海卫所的大将顾斌及时率精锐部队赶到,经过一番苦战,击败了义军。然而,义军余部围攻南诏镇(今诏安)八个月,直到外省官军赶来后才溃败

在福建的东南部,邓茂七派出的大将陈敬德“由德化寇永春,永春民郭荣六击破之。余贼吴都总等分寇诸县,远近望风降附,将攻郡城(泉州),郡守熊尚初请调卫军,未下,自提民兵与晋江簿史孟常、阴阳正术杨仕洪拒于城南古陵坡,被执,皆死之” 。农民军分兵抄掠泉州的惠安、安溪、同安、永春等县,泉南大震

在福建的北部,早有叶宗留的矿军在活动,其著名领袖,除了叶宗留之外,尚有陈鉴胡等人。叶宗留的事迹如前所述。而陈鉴胡,也是矿军中十分剽悍的一部。史册记载,他曾去见邓茂七:“及邓茂七称铲平王,鉴胡集陈唐其等四百余人,俱以红帕首往附之。散掠福建、浙江、江西诸县境,都指挥吴刚死于建阳书坊,都督陈荣死于铅山祝公桥,知县邓 死于永丰,指挥龚礼死于遂昌,皆其所杀。徒党至二千余,于是,自称大王,国号太平,建元泰定,立统兵元帅、都指挥诸官名,编成什伍,攻围处州” 。从各方面记载来看,闽北七县里,建阳、浦城、松溪、政和都在义军控制之中,而建安县与瓯宁县的义军也很活跃。正统十三年(1448年)十二月庚午,邓茂七一部2000余人,“逼城结寨”,围攻建宁府城,但被知府张瑛击败

双方战斗最为激烈的是福建中部的延平府。邓茂七正式起兵后,八闽震动,其时,朝廷派出的御史丁宣与福建最高级长官都云集延平城,他们派出“邓洪等统官军两千讨贼”,结果全军覆没,义军占领沙县。用武力不行,丁宣又试图招安邓茂七,他下令义军解散免死。但邓茂七豪迈地说道:“吾岂畏死求免者!吾取延平,据建宁,塞二关,传檄南下,八闽谁敢窥焉!” 其后,明军又派出都司能张指挥率官军4000余人进剿。邓茂七在双溪口设伏,待明军大部队过去后,率二三十名勇士出击,义军以木栅拦住隘口,使官军的前后失去联系,并将其后卫部队及指挥官全部歼灭。随即,邓茂七部登上道路两旁的山上大呼,官军惊慌失措,全部溃散 。邓茂七大获全胜。正统十三年(1448年)八月,邓茂七乘胜围攻延平府城,大败延平府官军。延平府城即今南平市,是东南有名的山城,她坐山面水,城墙高厚,仅有东西两个山口与外部联系,易守难攻,自古有“铜延平”之称。邓茂七驻兵于南平郊区的王台镇,指挥义军多次攻打延平府城,与官军有胜有负。九月,邓茂七余部攻将乐县城,“围城周历凡七重,十月一日,造吕公车成,与南门大楼齐高,中垒四层,藏贼百数”,猛攻将乐县城,失利溃退 。正统十四年(1449年)正月,邓茂七部下大将林宗政在南平城外山道中伏,被延平府官军所败。当时延平府五县除了延平府城与将乐县之外,都在邓茂七的控制之下。

综上所述,在邓茂七起义后的一二年内,福建境内有20个县被义军攻克,延平、建宁、邵武、汀州、泉州、漳州等六个府州被义军围攻,其中邵武被攻克。官方感叹:“福建所属州县,除光泽、莆田、闽县、长乐、福清、惠安六县外,余皆被贼劫掠罢弊敝” 。在福建历史上还从来没有过这么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其发展之迅猛,参加群众之多,也是福建历史上罕见的。

三、京军入闽与邓茂七的失败

大规模的农民起义震撼了明朝廷。当时的福建卫所军极为腐朽,福建左布政使宋彰承认:“所属愚民啸聚作耗,都指挥、千百户等官率兵剿捕,每战辄北者,盖由平昔不能记诵武经,操习武艺” 。在福建卫所军队屡战屡败的背景下,朝廷开始调集外省军队,正统十三年八月,朝廷命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楷率南京官军到福建作战;十月,朝廷又派出装备火器的京军二万前来福建镇压;增援张楷部官军军队27000人 ,并由宁阳侯陈懋为其统帅。十一月,明军前部张楷大军来到江西的广信府,这里与福建交界,而叶宗留部活动于闽赣交界处,挡住了张楷的前进之路。张楷派指挥戴礼率500人为先锋,都督陈荣率兵2000继进。在黄柏铺,戴礼与叶宗留部相遇,一场大战,死伤过半,叶宗留中流矢而死,叶部退往深山,拥叶宗留之侄为主;而戴礼得到陈荣的支援,继续前进,在玉山县十二都中伏,被叶希八的矿兵击败,戴礼与陈荣皆战死山中。叶希八获胜后,掠浦城,退往浙江,拥众数万人,屯兵云和、丽水一带,浙江其他的矿兵首领陶得二、陈鉴胡皆附于叶希八。张楷闻知叶部退兵,方从江西小路进入浦城。此时,江西方面的官军已打通通往分水关的入闽大道,并在建阳击败邓茂七部义军,二路官军会师于建宁府城。建宁府距延平仅有百余里路,这样,驻扎延平的明军摆脱了四面被围的危机。

时至正统十四年二月,延平府之外的各地义军大都失利,邓茂七的部下也发生分化,张繇孙、罗汝先叛投官军,并为其诱惑邓茂七再次攻打延平府城。福建山区的消息闭塞,邓茂七部并不知道外省官军已由北部通道进入延平,于是,他率领4000义军出击。官府以屡战屡败的延平卫的官军迎战,而以外省军队设伏。乘义军半渡之际以火器猛攻,邓茂七中流矢而死。义军退回沙县后,集结于陈山寨一带,拥邓茂七之侄邓伯孙为主,在沙县与尤溪一带仍有很强的势力 。三月,尤溪义军郑永祖部4000人再次进攻延平,失利 。四月,北来的官军在古田水口击败义军所部千余人,舟200艘,打通了延平府与福州府的联系。

在宁阳侯陈懋主持下,明朝廷对参加叛乱的义军采取招抚与镇压两手并行的策略。“明年春,师次建宁,有欲屠沙尤二县者。公曰:‘如此则益坚贼心矣’。乃下令谕之,俾各复业,能斩贼首者官赏与王师同。于是降者日众” 。尤溪县起义民众失去首领后,有解体之势,明官军千户龚遂荣乘机招抚万余人。邓茂七部下有大将张留孙,剽悍善战,所向无敌,邓茂七死后,他仍为邓伯孙部下,是起义军的中坚力量。龚遂荣使反间计,故作答允张留孙投降书,而误投于邓伯孙寨。邓伯孙见信,果真以为张留孙叛变,竟将张留孙杀害。于是,起义军内部相互猜疑,人心瓦解。正统十四年五月,官军乘机攻打陈山寨等要地,“擒获贼首邓茂七家属并伪都督黄宗富等一百五十五人,”邓伯孙等人也被俘虏 。在这一形势下,朝廷更以宽大的政策招抚起义的民众。正统十四年六月初八,朝廷专为福建起义的农民颁诏:“其胁从为盗人等畏避罪犯,逃散山林,或奔遁海澳,及递年结聚出没为盗,势不能散者,不分首从轻重,悉赦前罪。诏书到日,各安生业。所司照例加意优恤,仍免粮差三年,凡递年但系拖欠公私债负,悉皆蠲免” 。在这一背景下,起义农民军大多解体。另一种说法是:邓茂七在顺昌被俘。“己巳六月,神机之兵扼顺昌,俘茂七以献,沙冦平”

但是,起义军的余波所及,各地仍有不少反抗斗争。就在朝廷颁布诏书的六月,已提升为右参政的前建宁府知府张瑛在镇压农民军的战斗中被杀。景泰元年(1450年)正月,“福安等县贼首陈严四等集徒千余,竖立旗号,伪称大王,劫掠乡村,烧毁房屋” 。正月癸巳,“沙县流贼二千余突入清流县,杀死民人,烧毁房屋” 。景泰元年闰正月丁未“福建贼首罗丕于沙、尤诸县肆杀掠” 。为了镇压义军,“宁阳侯官军驻郡城中,分处居民,率一家供二军月余,剿其余党,福建始平” 。实际上,直到景泰五年(1454年)十月,在朝中执政的于谦还说:“福建、浙江正统年间,贼首邓茂七、叶宗留等作耗,杀害生灵,不可胜计。其后贼首虽已就擒,而余党窜伏山林者尚多” 。可见邓茂七起义影响之深远。其时汀州一带的官军滥杀平民,引起更激烈的斗争。如吴宽所咏:“贼徒失计渐诛夷,流血成川归洗荡。守帅何曽论胁从,刻日搜山当不爽。军门有令谁敢违,汀州推官独称枉。……纷纷总作邀功计,道路所获皆牵连。下车解缚焚簿籍,似此活人知几千。” 其后,汀州反抗运动连续多年,应当也是邓茂七起义的影响吧。

明代中叶,全国各地都爆发了多次大规模的起义,如广东的黄萧养起义,荆襄流民起义,以及横贯中原的刘六、刘七起义。邓茂七起义与叶宗留起义,与以上起义并列,它的发生,反映了明代中叶的统治危机。面对危机,明官府进行了多项政策调整,大致维持了主要经济区的安定,因此,当时民众的生活尚可维持。 +jAWEvRIU/nw25PQsYNv0dbkDHiJHCUkcCgNC8eZR8eega6Cw5Fignnc/unoAWy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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