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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明代前期福建的人口

元代末年,福建战乱数十年,明代初年,朝廷又实行海禁政策,这对明代前期的福建经济影响极大。明代前期的官营经济发达,商品经济一直到明代中叶才有较显著的发展。

明朝洪武年间进行了全国性的人口统计,对于这一时期的人口数,历史学界存在争论,何炳隶先生认为这是较为详细的户口调查,得出的数字是比较可靠的。这一观点也得到了国内部分史学家的支持;但也有人认为:明代允许百姓自报户口,所以,许多大家族利用这一政策的空子,隐报人口 。政府掌握的人口数远低于实际人口数。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明初有否进行认真的人口调查?还是如陈支平指出的那样:仅仅是令民自报人口数?以下就福建省的范围谈谈明初的人口统计数字。

明洪武年间福建人口分布图,徐晓望绘制,引自《福建省历史地图集》

一、明洪武年间福建人口数的问题

关于明朝的人口管理,如《泉州府志》所说:“国初定闽中,即令民以户口自实,至洪武十四年始颁黄册式于天下。” 这就是说,明初福建的人口管理管理相当松弛,只是让民众自报户口,承担赋役,一直到洪武十四年,才开始进行全面的人口登记,这就是黄册制度在福建执行的起始。明朝实行黄册制度的主要目的还是掌握徭役人口。而明代规定:“凡差役十年一事,男子年十六以上为成丁,丁当米一石事,其身贵者、老者、疲隆残疾者,皆复之不事” 。因此,为了保证政府的徭役不至落空,明朝每十年都要进行人口的点编,以确定服徭役的对象。龙岩县志说:“洪武十四年诏天下,始造黄册,其可考者则自二十四年也” 。由于福建黄册是十年一编,所以,明初福建留下的人口数,多是洪武十四年与洪武二十四年的普查数。在明代册籍中保留了三个福建省的全省人口数,即:

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福建人口为811369户,3840250人;

洪武二十四年为816830户,3293444人;

洪武二十六年的人口为:815527户,3916806人

那么,这些数字是否反映了明洪武年间福建省实有的人口?我们且将其与宋代的人口作一比较。

据《文献通考》的记载,南宋嘉定十六年(1223年),福建人口为1599214户,3230578口。这是我们所知南宋福建路人口的最后一个统计数字。此前四年,据刘克庄的记载,宋宁宗嘉定十二年,福建路人口总数为:1686615户,3489618口

关于宋代人口的户数与口数问题,学术界是有争议的,但若搁置这一问题,仅从宋代与明洪武年间的人口数字来看福建南宋至明初福建人口数,就会发现官府掌握的福建总人口数相当稳定:

宋宁宗嘉定十二年(1219),福建路人口总数为:1686615户,3489618口;

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福建人省总人口为811369户,3840250口;

将明初福建省的人口数与南宋的人口数相比,增长了350632口。试想,如果我们是中央政府户部的官员,面对这一增长,无论如何也是满意的,应当不会过分挑剔。但是,在表面平静的数字后面,却隐藏着巨大的起伏。

宋明福建各府州人口数比较。以下是所知洪武年间福建八府的人口数:

福州府洪武十四年人口数为:94514户,285265人

建宁府洪武十四年人口数为:140089户,537024人

邵武府洪武二十四年人口数为:56682户,236710人

汀州府洪武二十四年人口数为:60033户,290977人

兴化府洪武二十四年有64241户,口数无考

但是,有些地方洪武年间的人口数却因种种原因已不可考证。例如:泉州府在洪武年间的人口数,据说毁于倭乱时。而延平府与漳州府洪武年间的人口数也未留下。因此,此处只能比较四个州的人口数。

下列宋代福建各州的人口数:

《三山志》记载,南宋中期,福州有321284户,579177人

《建宁府志》记载,南宋前期,建州有197137户,439677人

《邵武府志》记载,宋末邵武军有212953户,558846人

《临汀志》记载,宋末汀州有223433户,534890口

《莆阳纪事》记载,绍熙年间兴化军有72363户,178784口

若将已知明初洪武年间福建各府的人口数与宋代各州军人口数比,就会发现,就已知的四个府来说,仅有建宁府明代的口数比宋代略有增长,况且,宋代建宁府的人口数来自南宋初期,其时建宁府刚经过范有为起义,人口下降很多。宋末建宁府人口无考,但是,从《建阳县志》记载该县宋末有10万人来看,宋末建宁府人口不会太少,有可能超过明初的人口数。在其他三府里,明初福州府、汀州府与邵武府的户口比之南宋末年分别减少了三分之二和二分之一;以福州府为例:她在南宋有308529户595946人,但在明洪武十四年却只剩下94514户,285265人!元明之际,福州府并无重大战役发生,人口下降这么多是不可思议的。汀州与邵武二府虽然有大战,但明初当地人口比宋代下降这么多,也不正常的。

此外,笔者要做些说明的是,众所周知,宋代的户数与口数的比例不平衡,平均每户仅有2人,因此,学者中对宋代的户数与口数有二种看法,一种认为口数较接近事实,另一种认为户数较接近事实。我赞成前一说,此处也是以口数作为比较基础;还有一些学者认为宋代的户口数,户数是正确的,而口数偏少。宋代实际的人数,应以户数乘以5;如果接受这一理论,宋代汀州、福州、邵武军的人口要比明初多出近三倍!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不用宋代的户数作为统计基础。

总的来说,将福建省明洪武年间的人口数与宋代相比,会发现十分矛盾的情况:从福建省总数看,明初洪武年间的人口数比南宋时期增长了,但就已知的汀州府、邵武府、福州府三个府的数据来看,当地的人口又下降了很厉害。看来,明初人口之所以比宋代有所增长,应是失去数字的几个府——泉州府、漳州府、延平府的人口数有较大的增长,其中也许还包括兴化府。以兴化府来说,明初当地有64000多户,比南宋的户数稍减一些,但明初的户数与口数比例,一般是1∶5,这可以得到全省人口数的验证。所以,明初的64241户,可能就是32万多人,比宋代增加14万人,增长率达到78%以上。可见,应是闽南的几个府的人口增长,弥补了福州、邵武、汀州三府的人口衰减,才有了明初福建人口数比宋代略为增长的数字。不过,了解了这一点,对福州等府人口统计的下降,感到更不可思议。尤其是福州府,历来是福建人口较多的府州,而且是一个拥有十二个县的大府,其人口数排在山区的汀州府之后,是不可想象的。最合理的解释是:明代福州、汀州、邵武三府都有大量隐瞒人口的现象,而丢失洪武年间人口数的泉州、漳州、延平、兴化等府的人口统计较为扎实。总之,这一现象表明明代洪武年间福建的人口数存在着疑点,并非像人们想象得那样无懈可击。这使我们必须重新估计明代的人口统计的可靠性。

二、明代福建人口统计的方法

在中国社会,官方的统计数据一直存在着名实不符的问题。官府为保证财政收入,力图控制更多的人口,在现存的明代黄册之上,人们看到朱元璋以死刑的威胁被调查的人口,令人对明代人口调查确信不疑。但在中国官场上,对于一些极端的措施,历来有层层打折扣的习惯,朱元璋的命令,在许多官员看来只是表面文章,他们可以这道圣旨为借口,促动惰性十足的官僚体系运转起来。但在实际实行过程中,因人口调查不实就去杀人,那就太蠢了。所以,虽然有朝廷明令在先,明代福建地方官在调查黄册人口时,并不是太认真。如《福州府志》的作者论述道:

“论曰:余尝考历代草创,井邑萧条,盖百姓新去汤火故尔。及治平日久,则未有不滋殖者也。”“其数仅胜国之半,以海内新定,皇仁大霈,禁目疏阔,不加详检也”

可见,明代的福建地方官认为:作为地方官,不应该详细核检人口,过于严苛,就不能体现皇帝的仁政!这种观点并非福州府独有,又如《漳州府志》云:“论曰:海内幸承平,而户口不益于旧,民或欺隐然。而徭役重矣。……力耕不足于赋税,又增其负担何以堪?”他们要求官员“按比图籍者,第使乘除登耗之数,无大相远焉,可矣。毋务增户口,使贫民以生为桎梏也哉” !《永福县志》的作者也说:“或者徒见民不加多,乃疑有司未稽其实。顾皇恩浩荡,不察渊鱼,隐匿之弊,时容有之” 。《闽书》的作者何乔远更批评隋代严厉的户口检索法:“然余观……隋裴蕴以户口脱漏、诈注老小,奏令貌阅,一人不实,则官司解职。夫如是也,何必实数、何必不实数哉?” 显然,官府的许多官员都知道户口的统计数据不准确,但都采取宽容的态度,因为,他们认为这才能体现皇帝的仁政!

福建地方官形成这种观念有其历史原因。福建历史上以五代末期的赋税最重,入宋以后,虽说减免了一些赋税,但许多不合理的税收仍然保存下来。例如闽南一带的身丁钱,每个成年男子每年都要负担七斗三升的粮食税,号称身丁钱。这一身丁钱是北方所没有的。据史料记载,当时的许多闽人,整年佣作,仅能缴纳身丁钱,贫困一生。为了减免这一身丁钱,地方官多次上奏,都遭到驳回,反复几十年,才得到一定数量的减轻。这一教训是深刻的。宋朝统一南方,一向以行仁政自居,宋代初年,也曾下令过免除南方的身丁钱,但是,当时的地方官未能及时抓住这一机会,在免除福州一带的身丁钱的同时,也免除闽南的身丁钱。其后,朝廷的财政日益困难,再次申请减免身丁钱便遭到很大的阻力。乃至不合理的税收一直延续到宋末。福建历代重要的方志都记载这一史实,便是要地方官都记住这一教训:皇帝对民众都是仁慈的,而执政的官员往往出于种种目的便朝廷的仁政无法贯彻,地方官应在仁政的前提下,尽量实行对民众有利的政策。这是明代福建官员不愿严格调查人口的原因。

由于官府的纵容,明代吏员调查户口总数极不认真。据文献的记载,在户口统计的过程中,有许多富户向里甲长行贿,少报人口或不报人口。《长乐县志》说:“里长每贪目前之利,殷实甲首,啖之以饵,即置不报。其贫单甲首,宁十年纳银至三两之外,而不能于一时办一两之贿,里长即从而报之在册” 。据此可知,明代隐瞒人口的代价是一名一两银子,这个价钱对农民是可观的,但对一般的富户来说,还不至交不起,而且,缴纳之后,还可以免去各种人头税,所以,这是一项很有利的投资。此外,由于贫民不断逃亡,而朝廷不断加税,也使官吏们感到:如实点算人口只是给自己添麻烦而已。如长乐县,“其后贫单者或死或逃,且无亲戚,则里长不得不代为匀赔,始之自利,究适以自累矣” 。因此,明代福建官员大都主张对户口调查不可太认真。如张燮所说:

“晚近生齿日繁,官不胜载,有司者亦惟略约其大都销增一二,以补雕耗之数。俾无缺额耳。锐意求多,在己博赫赫之名,而民间之贻累也,以世虽云实数,且与虚冒等,此仁人所为搁笔也”

可见,在当时的官员看来,认真调查户口的官员实际上与贪官污吏一样坏,正确的做法应是怎样呢?林文恪记载:

“旧制,凡十载一籍其民,大抵足旧数而止,此敝政也。夫一邑之户,始衰而终盛,一族之人,始寡而终众,奈之何必因其旧也哉?是故豪宗巨家,或百余人,或数十人,县官庸调,曾不得征其寸帛、役其一夫。田夫野人,生子黄口以上,即籍于官,吏索丁银,急于星火。此所以贫者益贫,而富者益富也”

林文恪与张燮的观点相反,他批评了隐瞒人口的做法,但是,从其记载中也可知道:在明代户口调查中,有些地方官并没有一家一户去调查,而是在原有人口的基础上,根据人口变动情况作些增减,有意维持原来人口数量。以这种态度去调查,所获得的人口数当然远远低于实际人口!

那么,明初福建人口数究竟有多少?可以肯定的是,它在明初福建省人口最高统计数即——洪武二十六年数字:815527户、3916806人之上,保守地估计:福建隐瞒的人口数约在户数与口数的四分之一,那么,明初福建的人口约为1000000户,5000000人。这个数字仅供参考。

三、明代中叶福建纳税户口的下降

如前所述,明初福建的人口数少于实际人口数,然而,到了明中叶以后,朝廷掌握的福建省人口数仍在下降。例如邵武府,洪武二十四年的人口为:56682户,235710口,迄至正德七年,当地人口为:39904户,135376人 ,户数与口数分别下降了16778户与100334人。又如兴化府,在洪武年间有64241户,但弘治五年只剩下29010户 。查各府中,人口比洪武年间有所增长的只有一个福州府,迄至正德七年(1512年),经过131年的休养生息后,官方掌握的福州府人口数仅有少许增长,为:99140户,289646人 。《福州府志》的作者说:“旧志载正德时户口,视洪武间不能增十之二三,顷视正德,又无所增矣” 。福州府的人口数在明代中叶还有增长,是因为明初福州府隐瞒人口的情况最为严重,所以,它有所增长只是将隐占的人口吐出一些而已。它为数很少的增长,根本无法弥补其他地区的重大损失。从福建省的总数来看,如果说洪武十四年福建人口为384万人,弘治年间则只有2106060人,万历六年为1738793人 ,几乎减少了55%的人口!这与明代其他省份人口的增长形成明显的对照。

明代朝廷所掌握的全国户口大致保持稳定,从洪武年间的5832万口到弘治年间的5115万口,再到隆庆年间的6259万口乃至万历年间的5631万口 ,上下浮动不超过5%,人们估计:实际上这一时期全国的人口比明代初年有大幅度的增长,在这一背景下看福建户口的大幅度下降,确实有许多不可解之处。

对于明代官方史册上福建人口的大幅度下降,有人认为反映了历史的事实,例如,陈景盛的《福建历代人口论考》便说:“明代福建人口发展呈现上升——下降——再下降趋势” 。所以,有必要进行较为详细的分析。实际上,这个问题是两面性的。首先,确实有些县的人口在减少。同时,从长远观点看,多县人口减少只是暂时的,或是因为人口外迁,福建总体人口并未减少。此处试图分析明代前期福建一些地区人口减少的原因。

从官府册籍上看,明代人口下降的直接原因是瘟疫、自然灾害、战争等因素。

瘟疫。明代发生的多次瘟疫直接造成福建人口的损失。例如,成化二十二年与正德二年,宁德境内发生二次大疫,“民多死亡” 。大疫造成许多地方人口数量下降,永乐年间,福建官员上报,“光泽、泰宁二县民,五年、六年疫死四千四百八十余户” 。正统八年有人说:“古田县自去冬十一月至今夏四月,境内疫疠,民男妇死者一千四百四十余口” 。永乐十七年五月,“建安县张准言:建宁、延平二府自永乐以来屡大疫,民死七十七万四千六百余口” 。看到这些惊心动魄的数字,让人感到瘟疫对明初福建下降是有相当关系的。这些数字很认真地记载到官府的典籍上,是明代官府所掌握人口数直接下降的原因之一。

虎灾。当老虎已成为珍稀动物予以保护的今天,人们很难想象历史上虎灾对福建人口产生过多大影响!据载,永春县,“国初户口消耗,本县二十五都,并为十四” 。造成永春县撤销十一个建制都的原因在于虎灾。县志记载:“国朝洪武二十年以后,虎为灾,群虎四出,有白昼噬人于牖下者,或夜阖门以尽,缘是死亡转徙相续,户口耗,田以荒,始并都分屯” 。可见,明初虎灾造成永春县人口下降,类似的县还有几个。明代中叶,莆田山区也有虎灾。“天顺三年,莆田北山诸村落虎为害,伤人畜以数百计。白昼数十人同行,亦有被伤者。山中数月绝人迹。成化八年,伤人畜不减天顺三年之数”

战争。明代的福建山区陆续发生一些战争,这些战争也影响了福建各地的人口。例如永福县有这种说法:“正统十三年,邓茂七煽乱沙县,其党西击永福,所过无少长尽屠之,邑遂残破。景泰二年,户仅一千二百一十八,口仅三千三百七十三” 。此外,《古田县志》也记载:在邓茂七起义之前的正统七年,当地人口有7062户、20112人,在邓茂七起义之中,不少人死于战乱。战乱结束几十年之后,迄至成化八年,古田的人口才只有6845户、19313人

有些地方几种因素交织,人口下降十分显著:例如福宁州:“州邑负山阻海,民业耕渔,户口萧然,不足与他方之巨镇比。国家休养生息二百余年,而竟不能追宋元之旧,其登耗之故,盖可稽焉。闻之父老,一耗于瓯越之争界,再耗于屿民之内徙,三耗于倭变之创残。其大较也。”福宁州区域在宋代是46324户,96496口,元代是21111户,明初洪武二十四年是20277户,嘉靖十一年降至6138户、18365人,万历年间为6529户19235人 ,当地父老常叹“地博民稀”

不过,以上瘟疫战争等因素发生于所有的时代,并非明代所独有的,它往往造成各地人口暂时的减少,而后又会进入增长模式,人口逐渐恢复。所以,要说它造成明代中叶福建户口总体下降,总叫人觉得勉强。

那么,当时的人是怎么看待这一问题的呢?首先,大家都认为明中叶福建官府点算人口是不认真的。《顺昌邑志》的作者说:“重民数所以重垂国本也。民之盛衰,国本以之。前史载户口增则有庆,户口减者则有罚,良有以也。后之牧民者,视其盛衰而恝然不加之意,类委之曰气数,是何不思之甚耶” ?对于福建纳税人口的损失,许多人都表示不以为然,“国初龙岩户口一万三千三百有奇,成化间开置漳平,版籍所分,十不及五,而户口之存额,不追半,由是而来,又八十余年矣。休养生聚,固宜其数之日滋也。户之增者,不盈五百,而口之蚀已千有奇,其故何哉?岂贫乏之转徙日多,抑巧滑之隐避日众邪” ?如前文所述,明代福建的户口统计极不准确。事实上,有许多证据表明明中叶以后福建人口是增长的。

长乐县志说:“民之生也,约三十年一倍,国朝承平三百年,户口之滋,当且数十倍,乃载于籍者不耗减为幸,何欤?增口则增赋,惧累民也”

建阳县:“建邑生齿渐蕃,版章亦孔,固矣”

沙县:“以沙言之,负山阻溪,生齿既繁,开垦日益,惟加增可耳”

安溪县:“今也承平日久,户口繁多,种物不及其成,食物不及其长,欲如往时李森以千章木浮海入三山施浮屠,何可得也。而山几童矣”

泉州府:“按户口之数,至于今日盛矣,小民家兄弟多,则争于衣食……多男子则多忧,子庶民者,可以取譬”

王慎中的《晋江县题名记》提到晋江的繁荣:“常忧邑之繁巨,而惧其不敏。问地于图,而田之以顷计者五千;问民于版,而男女之以万数者余三十;问士于学于塾,而弟子之以业名艺占者至数千,可谓地大人众”

龙溪县,“我国家休养生息,版图视宋额有赢无缩,近岁以来,吏有以版籍渔猎者,遂为病政。呜呼,厘而正之,劳来安辑,使病民者无所施其智,岂不在于良牧乎”

永安县,“大抵闽地……分治以来,承平日久,生齿渐繁,地不足以居,田不足于食,庶而未富,方惧其将来也”

“福清僻在海隅,户口最繁,食土之毛,十才给二三,故其民半逐工商为生”

这些材料都表明,明代中叶福建人口实际上是在增长中,而官府册籍上的人口之所以下降,完全是由于官吏未能认真点算人口的缘故。

实际人口在增长中,但官府所掌握的人口却在减少,那么,官府掌握的福建总人口减少,就只有一个原因,老百姓隐瞒人口。

四、明代闽人隐瞒人口的现实原因

明代福建的“人头税”与盐赋。明朝统计各地的户口数,主要着眼于赋税的征收及徭役的调发。人头税是中国的一种古老的赋税形式,例如在汉代,每一个人都要缴纳一定的口赋与丁税。由于口税征及没有生产能力的少年,所以,汉代一些人家为了减少负担,将新生婴儿溺死。在儒家看来,这种制度极为不人道,所以,历代儒者都猛力批评口赋丁税,而且,这一制度也影响了朝廷人口的增加,因此,唐宋以后,都不征收人头税。这是儒家思想对中国社会的贡献。然而,正像中国的许多制度在落实时总要打折扣一样,所谓不征人头税,在后世也只是部分实行而已。实际上存在着许多变相的人头税,以福建来说,宋元以来,一直存在着以人头为征收单位的“盐赋”。明代立国之后,可能是由于财政方面的关系,盐赋在福建仍然完整地保留着。《漳州府志》说:“本朝天下郡县所在有盐粮,又有盐课……凡盐皆食于官,若男子以丁计,妇人以口计,岁各纳米入官,支与盐。每丁口纳米八升,支与食盐三斤。后盐不支,民纳米如故” 。如其所言,所谓盐赋原来不过是官府与民间的一种贸易,官府运盐卖给百姓,而百姓缴纳粮食,得到食盐。不管价格如何,这在原先总是一种平等的贸易,然而,后来朝廷“忘记”要给民众食盐,而盐价却照收不误,于是“平等”的食盐买卖就转化为盐赋了。古人收丁银,对象多为成年男人,而福建的盐赋收及妇女,这就难怪后人称之为弊政了。早在明初就有人说:“福建户口食盐,每引收银十两,或钱一万二千。民艰于办纳” 。由于盐赋是根据人口数量征纳的,所以,明代福建人需要隐瞒人口,以求少纳税。

明代福建的徭役。明代徭役的差派是和户种有关的,匠户要为官府服役若干时间,盐户要承担盐场的一些职务。这类职务并不是荣誉性的,而是要承担相关的支出。明代地方的开支,大多通过徭役分担给民众。而应役的百姓,必须负起专项开支,这是很沉重的负担。《沙县志》论及徭役问题:“百余年来,蠲免未闻,而州县之征,则日趋于繁且重焉。自沙言之,粮出于田,差本乎丁,固矣。而又有军与匠焉,鱼课、盐粮焉,六分丁料焉,纲银、秋祭焉,驿传、水夫、民快工食焉,府县之流差焉,计其一岁之所出,为粮五千八百余石,为银一万四千九百两余,而官吏之侵剖,科纳之加添,额外之镝补,无碍之科派不与焉。司以是责之府,府以是责之县,县以是责之里甲,杂然而并至,卒然而取应。里甲之中,夫长有奸良,丁户有逃移,里地有近远,粮长有虚浮,天时有旱潦,固不能一律以备也” 。所以,明代中叶福建徭役之重是各部县志、府志共同的苦经,《政和县志》的作者车鸣时曾说:“古者税民不过十一,役民不过三日,今不啻数倍矣” 。又如漳平县,“漳平粮里稀微……供王赋者与法同,而给杂役者较之地方,不知倍蓰。十百均平之法,县司难一一以守,天下通弊也” 。为了减轻差役的负担以及给民众带来的麻烦,明朝将部分差役改为征收银两,而这部分银两一部分按田亩分担,一部分由人头分担。如泉州府志云:“男子年十六以上为成丁,丁当米一石事。其身贵者、老者、疲癃残疾者,皆复之不事。正德十四年沈御史灼议酌民口赋始行八分法,每一丁岁征银八分,以充岁办等料,惟差役仍旧,十年一事云” 。摊入田亩者变为实际的田赋,摊入户口者,实际上变为人头税——当时称为差役银。明中叶的差役银越收越重,乃至老百姓无法承担。所以,明代有钱的人家都想办法少报户口,或不报户口,如长乐县志的作者夏允彝说:“余生吴越间,所闻丁口银不一,俱绝寡,长吏鲜有催科及此者。长邑丁银至重,且十倍吴越,民其巧者,贿里之长,多漏脱,拙者身输全丁,又每为其父兄既没、亲故逃亡者代输,苦不堪忍” 。这种情况在民间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如延平府,“富者家联数十丁,籍之所入者惟数丁耳。贫者家实无一二丁,籍之所载,乃与富者等。兹固里胥之弊耳。已凡有赋若役,上之人唯按其籍之多寡以定,其差之轻重,里胥岁坐取其漏丁之钱,以私于己而已。而贫者之差乃算至毫发,缕缕不遗。是故富者益富,贫者益贫。民若之何而不亡且盗也” 。可见,徭役和实质上的人头税,是人们隐瞒人口的根本原因。

明代的清军。明朝在福建沿海实行卫所制度,全省数十个卫所,共辖数万军队。这些卫所的军队,多从沿海民众中选拔,当时称为“抽丁”。不过,明朝的士兵待遇很差,死亡率高,所以,卫所军人纷纷逃跑,导致各卫所兵员下降。明政府的对策是从士兵的原籍抽丁补足,这就是清军。清军在各地引起很大的问题。尤其是明代中期,各族姓都很怕官府前来清军抽丁。“窃以今闽人冤抑,未有惨于军伍之一事。去岁兵部勘合,有逃军十分为率,清出三分之例,是盖剔废警惰作新军政之术,非直谓不问久近逃亡,概以三分齐之也。迩者郭绣衣按闽,欲立奇功以徼显擢。故将十年里老,加以必死之刑,或妇翁丁尽,则报其女子,名曰女婿军;或籍前军,后则考其谱图,名曰同姓军;或买绝军田产,则受争田之人首告,名曰得业军。朝煅夕炼,务足三分。用是小氓只顾目前性命,不计日后祸贻。有将已子顶作军身,父名佥作长解者,有侄作军身,叔为长解者,有兄弟二三名,迭为军解者。俱捏作鬼名填批起解。计鬼军一名,军妻顾觅,盘缠糜费,远卫用银六七十两,近不下三五十两。俱是该管里老鬻田卖子,以求一时之生。就中有出门而缢死者,有中途而病故者。有到卫而随逃者。批文未销,而清勾已到郡邑矣。夫始欲茍延性命,则捏鬼为人,终而既登案籍。须要以人代鬼,岁往年续,循环不已。并里老之家,丁户俱尽,而根株犹未息绝。此延、建、汀、漳诸府,长乐、闽清、沙、尤诸县,皆将椎牛结甲以寻邓茂七之故习。幸而郭以病去,其几稍寝。”按,郭某人应是锦衣卫的,来自京城,他到闽中厉行清军,原是一番好意,因为,当时的卫所都缺兵员,迟早要出大问题的。但是,清军给民众造成巨大的问题,则是其人料所未及的。因此,他的政策未行其半,便因无法执行而受阻。他本人也只好称病返京。然而,他的政策依旧在福建多地执行。“郭之惨遍施于他县独未及于仙游。郭去而应同知于莆仙二县悉行郭公他郡之法,而加惨焉。且以父子、叔侄、兄弟迭为军解者,悉依鬼名造册赍缴,毎日照名逼打,起解道路,乡村哭声振响” 。以上可见清军抽丁给民众的压力。总的来说,在当时的背景下,老百姓最佳策略是不让官府知道自己的存在,如果被官府知道了,他就必须承担各种税收和忍受官吏的敲诈。于是,老百姓为了生存,都尽量不让官府知道自己的详情,这导致隐瞒人口成为普遍的现象。

五、明代的逃户和各地人口的变化

由于明代的户口要承担各种赋税,许多百姓选择逃亡。明代的户籍是固定的,官府不让老百姓轻易更改户籍,是为了害怕百姓迁徙之后,朝廷赋税没有着落。但这种制度实行一段时间尚可,时间久了,人口自然会发生移动,明朝僵化的户籍制度只会让自己失去人口,事实上也是如此。明代中叶,福建许多地区的人口下降,多数是因为逃户较多。本地户口因种种原因选择逃跑——至少逃跑后他们可以不承担赋税。他们到外地租地种田,除了缴纳田租外,可以不跟官府打交道——当时官府的下层人员就是这么让人恶心。

明代各县的逃户问题十分严重,洪熙元年九月丙午,“福建连江县奏:永乐初户口蕃多,岁输盐粮二千余石,自后户口什去三四,而粮额依旧,皆小民代输” 。“南安为都四十有八,而滨海四十一都,自宣德后逋亡过半” 。闽东一带是流民的汇集之地,永福县人说:“又考邑之田,其占于异县之民者十有二三,则黄籍之户口固不尽为邑人,而漳泉延汀之幸民流布山谷,生齿凌杂,实皆邑之户口而不登邑之黄籍。在彼邑为亡命,在此邑为宾萌,由童而白首,由身而累世,曾不闻县官之有庸调,此何以异于鹿豕哉” ?又如闽北的建宁府,“承平既久,生齿宜繁,然稽之版籍,则递减于前,而聚庐顾亦如旧。岂客户多而土著者寡邪?为民牧者不可不留意也” 。在这一背景下,逃走的百姓获得了解脱,而留下的百姓则要承担他们的赋税,他们的赋税额自然增加了,于是有更多的人逃亡。如政和县:“洪武户玖仟有奇,口叁万一千有奇,今户损其四,口叁存其贰耳。岂尽耗以盗贼荒札哉!无亦吏胥为政,奸人以贿侥幸,则代役皆贫民。至于册籍中有年至百玖拾岁而未削者,有族姓繁伙而册仅载壹贰者。有单门弱户,而丁载无遗,辟如千钧,虽无负者,几人期尽而止,是则然矣。独奈何重者反轻,而轻者反重也” 。在这种情况下,老百姓只有选择逃亡一路,所以,明代户口逃亡越来越甚。以仙游县来说。当地人郑纪为天顺年间的进士,仕至南京户部尚书。他曾对官场的朋友说:“生查国初编籍仙游一县六十四图、六千四百余户。时抽充军役计一千九百有奇,大约四分之中,一军而三民也。永乐、宣德以来,赋役重,并虎瘴交灾,人户消磨,十去八九。至正统、景泰间,只有一十二里。天顺间,又将外县流民附籍,増为一十四里。今合军民二籍,仅有一千四百户” 。可见,明代中叶仙游的人口要比明初少了很多,不到明初的四分之一。要注意的是,里是明代的基层组织,相当于后日的村。至明代中叶仙游老户口只剩下十二个里,因外来人口增加,多编了两个里。逃户最多的是兴化县。正统年间,兴化县只剩下三百户人家,于正统十三年撤销县制,辖地并入莆田、仙游二县

从明代前期的户口记载来看,闽北山区、闽东山区和兴化府人口减少是普遍现象,许多县的人口数量都比宋代要少。然而,赋税负担较轻的闽南、闽西和福州府,人口却在增长中。总体上福建人口只会增长而不是减少,但人口分布情况却有了很大的变化。沿海人口比重增加,山区(除汀州外)人口比重减少。这是福建人口史上最重要的变化之一,从此,福建发展重心在人口密集的沿海,而山区因人口减少、银矿采尽等因素,在经济文化上的重要性从此不如沿海。福建人口又一个重要变化是:明中叶以后,沿海人口开始向山区迁徙,成为开发山区的棚民,这个问题留到明后期再说。此后,汀州府赋税最轻,而人口增长很快,他们在本地无法谋生,便向江西、广东及福建、浙江移民,在各地形成客家。

综上所述,明代福建人口统计与其他省份相比,有其不同的特点。其原因在于:在各省人头税基本消灭的背景下,福建还存在变相的人头税——盐赋和银差,而且,盐赋与银差的负担相当沉重。如夏允彝所说,这是江南见不到的情况。因此,明代的闽人从一开始便隐瞒人口,这是洪武年间福建一些府州人口偏低的原因。其后,福建的里甲长为了贪图小利,允许百姓缴纳一定的银两之后,不登记户口,无力缴纳银两的百姓,也因为赋税过重而逃亡他乡,造成官府掌握的人口直线下降,至明末,福建官府户籍只剩173万人丁。但从明代的史籍来看,实际上明代福建人口是在增长的。从另一方面来说,明代福建民众的人口隐瞒,使朝廷的赋税大大减轻,官民关系得以调整,这也巩固了明朝对福建这一海疆区域的统治。明清鼎革之际,福建成为反清复明运动的基地,抗清斗争坚持最久,这是因为福建民众一直怀念明朝的善治,所以肯为复兴明朝而斗争吧 PN8U4Vgw+hreZuIjUVCeLgs0m/2InckPCOnyK16urmeuKzfMTLfJZyrdJzGk1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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